他淡笑着摇头,“顾承当然不会这么想,因为王爷自顾不暇举步维艰。奉旨入京,等您诞下麟儿承继皇上宗嗣,在别人眼里,这是天大的恩典。可将来孩子一落胎胞,立刻就会被司礼监的人接入宫,王爷往后再想见他也是难于登天。对于养在深宫里的储君,您只是名义上的生父,只怕还不及他的常大伴儿来的熟稔亲厚。”
    忠王眉头猛地一紧,怔了怔,神情渐生黯然。顾承望着他,再道,“这是杀鸡取卵的法子,如果一切如我所料,皇上百年之后,朝堂还会和现在一样,是常全义一手遮天的局面。”
    “想要有所改变,就不能按照他既定的路子走。王爷有没有想过,皇上下旨让您入京时,还说过一句关键的话,叫做,兄终弟及。储君的位子,不见得非要您的儿子来做,为什么不能由您亲自去做呢?”
    惊诧、惶恐、还有恍然,这些神色在瞬息间,交替出现在忠王阴郁的面孔上。
    “果然胆子不小,你究竟是什么人?”他眯着眼,眸光如剑,“一个新近的皇商,敢妄议储君人选,说出去可是杀头的死罪!”
    “王爷言重了,顾承是生意人。做买卖讲算计,我不过是算得大了些,想把大魏天下,万民福祉一并算进去而已。”
    他笑容和悦,“看来方才的话还是说到王爷心坎里了,不然王爷这会儿就可以下令,叫人拿了我问罪。”话锋一转,“兄终弟及是万不得已时的选择,倘若皇上和您都没有子嗣,您就是占据正统二字的储君。满朝文武包括常全义,只要不想谋反就不敢有异议。所以王爷现在应该考虑的,就是如何让皇上对您放心,如何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努力的诞育子嗣,却始终差强人意不能成功。”
    忠王听着,轻轻一晒,“不错,你说的有几分道理。但可惜,你还是高估了我的作用,我不过是个备选。皇上好修道,普天下人人皆知,但也不表示他对情之一字没有兴致。好比上个月,皇上才从教坊司纳了一名乐伎,宠爱有加破例封了才人。他的身体一向也没差,照这么下去,我倒不信,他会一直生不出儿子?只怕常全义之所以同意叫我入京,一则是卖内阁那些老朽们面子,二则也不过是将我就地看管,以防万一。”
    都说忠王年纪不大,因为一向不受宠,平日里也瞧不出个聪明剔透的模样,可听这话就知道,他人还是明白的。更有一则,他心里对那个位子分明有期待,不管是亲身坐上去,还是借着自己的血脉世世代代的对其占有。
    顾承斟酌了一刻,才道,“不瞒王爷,我也觉得皇嗣的事蹊跷。自上月起,常全义受命我为皇上研制丹药,以替换日常服食仙丹,我便开始起了疑心。他一定要绕开太医院,又打着为圣躬安的旗号,表面上让人无可指摘。但细思量,他既已同意让您入京,恐怕还是希望能够尽早将嗣子接入禁中。至于皇上的身子究竟如何,我不得而知,只是毕竟常年服用金石之物,常言道是药三分毒,圣躬怕是未必有眼见的那么好。如果再加上常全义有意为之,在丸药中添些有碍生育之物,皇上再想要有后就更难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揣测,未必真,不过是依着常全义的心思稍加推断。”
    “要是真如你所说,那姓常的阉宦就是死不足惜。”忠王咬牙道,“你分析得在理,本王姑妄听之。但我此刻很想知道,你所为何来?”
    狭长的双眼里满是审慎,他笑问,“换句话说,你是常全义一手捧起来的红人,安心为他所用发你的财,似乎才是更符合常理的选择,何必搅乱一池春/水?倘若本王真的能坐上那个位子,你到底想从中得到什么?”
    能这样问,足见方才的话确是听进去了,顾承暗暗舒了一口气,笑笑道,“买卖人无利不起早,想有钱赚,自然是希望天下太平,海晏河清。如果我说,日后图谋就是为这八个字,王爷愿意相信么?”
    无语对峙片刻,他想到这个答案还是太宏大,太不食人间烟火,自嘲笑笑,换上一个更近人情的说辞,“还是不谈得过于遥远,要是真有那一天,顾承希望看到,内臣不得干政,巨珰伏诛正法。”
    那也是年轻的亲王愿意看到的——常全义得到他应有的下场。既然他们有共同的敌人,那么短时间内,或许可以结盟做一阵子朋友。这笔买卖,反正于他而言,没有任何损失,可谓无本万利。
    “那便借顾先生吉言了。”阴郁的面孔上终于有了一星笑意,“只是不凑巧的很,近日我的一个侍妾刚被诊出怀了两个月身孕。先生既是大夫,我也就一事不烦二主,请先生帮我抉择该如何料理罢。时间上头,总还是要拿捏好分寸,不叫人疑心,也不必闹出人命。”
    顾承心口坠了坠,虽然虑到过,可真切听闻还是会有不忍。他垂下眼,不流露任何情绪,颔首道,“王爷托付,顾承一定尽力办妥。”
    忠王点头微笑,“有劳先生了,往后咱们不方便多见,但我知道,先生是灵通人,一定有法子让我这个坐井观天的人知道更多外头的事儿,咱们来日方长。至于先生要的东西,本王即刻命人取来,委屈它暂且在姓常的那儿呆一阵子。”
    顾承道好,向他揖手。交易谈妥,自己已被摆在架子上,上去容易下来难,何况对方是个阴晴不定的主儿。可这是他的选择,决定踏出这一步,就再也没有回头路。
    至少他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为心里的那个人,为自己觉得对的事,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努力。
    随着一卷画轴徐徐展开,北宋市井生活一点点铺在常全义面前。曾经辉煌繁盛的汴梁城,人声鼎沸的瓦舍阡陌,细致的笔触,精巧的构图……
    他笑容满面,眼中有迷恋,“忠王果然如坊间传闻一般疼王妃,为着你瞧好了王妃的病,连这么大的本儿都舍得给,可算让你捡着个漏儿。”他偏过头,有意无意的问,“是他府上的长史,亲自去找的你?”
    顾承笑着说是,“不然顾某连忠王府的门,朝哪个方向开都不知道。”
    “你看看,你这名声是越来越响了。得了,这画是你的心意,我收了。不过我不白占人的好处,说说罢,你想要点什么?”
    “那顾某就大着胆子向掌印索要了。请掌印以物换物,将那副道君皇帝听琴图赐下。”
    有所图有所求这是好事,常全义越来越满意他的状态,“早看出你惦记着那个,也不值什么。想想徽宗当日可是瞧不上张择端的画,觉着不过是些房样子罢了。没成想到了后世,人家的画作可是成了稀世珍品。至于徽宗老儿的,咱家也摆烦了,就赏你带走好了。”
    这样一场接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终于暂时落幕,顾承直到踏进家,阖上门,才感觉出身心疲累。不过袖子里藏着的卷轴还在提醒他,是该要物归原主。
    打开西屋的门,一切陈设如旧,窗沿上那盆忍冬茂盛如昔,一片碧绿中点缀着嫩黄色的花瓣。
    没有尘土,窗明几净,因为他每天都会来打扫,因为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回来。
    可惜他没见过她从前的闺房,不清楚这幅画曾经挂在什么位置。想了想,还是卷好,收在了架子上。
    那就等她回来再决定罢,他想象她看到画儿时的样子,想得自己笑了出来。走过去,坐在床边,手指拂过的地方,是温凉的,好像还带着未烬的余香。身体太过倦怠,他也不想再硬撑下去,就这样靠在她的床上,合衣睡去。
    闻着熟悉的味道,不知道,在梦里会不会再见到熟悉的人……
    ☆、第75章
    <志同道合>
    很长的一个梦,梦里头有人依偎着,胸膛是暖融融的,往上靠一靠,遍体都觉得舒泰。
    沈寰蹭着他的臂弯,喃喃的叫了一声纯钧。他含混的应了,不知道是醒着呢,还是也同样在梦里。
    管它呢,反正她躺在他身上,挺真切的。多久没这样过了?其实算算也不过才小半年,可想起来,就觉得漫长的好像隔了一生一世。
    再往里头蹭蹭,鼻尖忽然有点痒。他身上有一抹沉水香,越挨近脖颈越闻得清晰。她皱起眉,什么时候添了新毛病,素日也不见他喜欢薰衣裳。
    他身上从来都是清爽的,干净的,带着些许太阳的味道。
    迷惑的睁开眼,偏过头去看,骤然间,她停住了呼吸,怎么是他!脑袋一片空白,下一瞬,本能的坐起身,用尽力气,猛地推开了他。
    低低的哼了一声,他没防备,整个人跌了出去。蹒跚着站稳,不由得一脸委屈,“你干嘛,刚醒就撒癔症?”
    她没言声,打量起周遭光秃秃的石壁,好似还是先前他们藏身的那个山洞。定了定神,提一口气,感到气血翻涌的终于不那么厉害。
    心里有了底,话也说得和缓些,“是你把我弄到这儿来的?一路辛苦,我睡了多久了?”
    蒋钊抚着胸口才被她推过的地方,怏怏道,“也不过几个时辰,这会儿觉得怎么样?反正天刚亮,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等晚上好些了,咱们再往回赶不迟。”
    她点点头,“我好多了。”示意他把牛角水壶递过来。喝完了,一扬手再扔还给他。谁知道他接过去拧开盖子,自顾自的也喝了一大口。
    那是她刚碰过的!平日里蒋钊最是个讲究人,吃穿用度颇有大家公子哥风范,还极爱干净。虽说这会儿条件有限,可也不至于非跟她用一个水壶,这不是变着花样的和她玩嘴对嘴嘛!
    她觉出暧昧,刚想要给他两句,彻底掐死他的念想,一抬眼正看见他眼底两道乌青,再顺着往下瞧,手臂上斑斑点点溅落了不少血渍。回想起昨儿夜里那一场恶斗,原来他还是受了伤的。
    到嘴边的话被咽下去,她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蒋钊的委屈劲还没过,闷闷的问道,“那人,究竟是谁啊?”
    何患奇么?沈寰简直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这个人,咬着牙道,“一个仇家。”
    蒋钊一怔,半晌挤出一个堪称幽怨的笑,“你仇家还真多!不过我问的不是昨儿晚上那个,是……你冒了人家名字,叫纯钧的那个人。”
    轮到她发愣了,心里念着那两个字,人也跟着痴痴的。倒是很想再听他叫一次,虽见不着人,但光听名字,也觉得喉咙里涌上一阵阵甜意。
    她不说话,静静的坐在那里。人是入了定,可脸上的神情全是怅惘。
    蒋钊自忖认识她以来,见过她英姿飒爽,意气飞扬,狠辣狡黠,沉稳绝然,却从来没见过她这副模样。
    不动不语,鬓发微微有些乱,身上又是血又是水,多少有些狼狈。可眉尖若蹙,眼含秋水,她难得婉约起来,竟像是一幅难描难绘的工笔仕女画。
    他抑制不住的吃味,“怎么,不能说么?还是难以启齿?”带着几分恶意,他也说不上为什么非要如此,“不就是一个和你有婚约的人么,白音早就跟我哥说过了。可笑那会儿,她还死不承认你是女的,也就骗骗我哥那样的实诚人罢了。听说后来他又有了人,把你给停了。这种无信无义的男人也值当念念不忘?再者说,既那么喜欢,怎么又舍得抛下,索性回去找他不就完了。”
    “你懂什么?再说你也管不住!”她恨恨盯着他,他奚落她也就算了,看在他为她受了伤的份上,她可以不计较。但他不能奚落顾承,一个词,一个字都不行。
    他拧着眉,大约是没叫人这么喝斥过,“这话不是你自己说的!有什么好遮掩。哼,就你这么个脾气,是没几个男人受得住。”
    蒋钊素来是公子哥儿做派,等闲也不会哄人,更别提沈寰这样拒人千里之外的清冷少女。一时间双双沉默,两下里各自运气,本就不热络的场面,透出无限尴尬。
    面前一簇火燃得正旺,火星子噼噼啪啪的,一下窜的老高。她侧身坐着,火光映在她脸上,一半明媚,一半幽暗。他的心咯噔一下,随着那抹明媚,终是渐渐地软了下来。
    “事儿都过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他讪讪的,又有几分认真,“你不愿意说,我就只好瞎猜。估摸是你家败落,那人多少觉得是个负担。你又满心惦记着报仇,学了这一身的武艺,哪个男人能招架得住?你还别说,人家要是有家有业,想安安分分过日子,确实也没必要为了你亡命天涯。夫妻是同林鸟,尚且大难来时各自飞,何况你们还不是夫妻。世道不好,人心各异,依我说,要紧的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你还年轻,不用把精力浪费在和自己不是一条心的人身上。哎,我说了这么些,你听明白了没?”
    听得再明白不过了,不就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嘛,就差明着说那人是他自己了。
    沈寰不想再扯这个,倒是抓住他的话把儿,笑问,“好像挺有经验的,难不成也叫人坑过?夫妻本是同林鸟,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显见着是有些故事的。”
    他不避讳,大大方方的点头,“没经过,但见识过。”牵了牵嘴角,扬起一个淡薄的笑,“这话说的,就是我父母的事儿。”
    抬起眼,本来就浅的眸子被火光映衬得更透亮了,像是两颗琉璃珠子,“我娘是胡人,我算是个,怎么说呢,汉人管我这样的叫杂种……一个胡女,打小流露四方,被卖到大户人家做舞姬,长大些被转手送给一方长官。长官的大老婆善妒,对她非打即骂,一天好日子都不叫过。她实在活不下去,冒着被打死的风险偷跑出来,遇上了一个男人。赶巧这人也是做官的,还是她前头那位的下属。这男人知道她的身份,心里也害怕,可架不住她苦苦哀求,还是收留了她,把她悄悄地藏在一个地方。”
    “男人照顾她,照顾得不错,每次去看她虽然都偷偷摸摸的,但是两个人都觉得很快活。天长日久,到底还是生出不该有的感情。其实,也许早在男人遇见她的时候,就已经动了心,谁晓得呢……他们背着人好,男人家里原本有老婆也有孩子,可是这会儿全顾不得了……”
    他说着一笑,不无苦涩,“没过多久胡女有了身孕,生下个男孩。男人高兴得了不得,虽然不知道该怎么和家里母亲、妻子交代,可是心里总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儿子。他给孩子请最好的先生,文的武的,一样都不落下,简直是按着嫡子的路子在培养。可笑那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就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这样安安稳稳的过了八年,终于有一天,他偷听到父母在争吵。母亲厉声质问父亲,究竟预备把他们母子藏到什么时候,这样不见天日的生活,要过到哪一天才算是个头?”
    “你能想象孩子听到这话时的感受么?”他摇摇头,像是自问自答,“原来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到头来却不过是私养下的杂种……他不甘心,于是偷偷跟着父亲,知道他果然还有一个家。他看见了父亲的正牌妻子,看见了比他大四岁的哥哥,那是个虎头虎脑,和自己完全没有一点相似之处的男孩。看见哥哥的一瞬,他甚至还有点骄傲,自己比那个所谓哥哥生得漂亮,也聪明得多。他笑话哥哥一副呆傻相,其实呢,心里满是失落,因为哥哥每天都可以见到父亲,还有个看上去温柔贤惠的母亲。”
    “原本他以为,父亲有朝一日会给他们母子一个身份,可谁知道,还没等到那天,父亲就出了事。革职抄没家产,人也死得不明不白。他的天塌了,母亲是个毫无生存能力的弱女子,除了会跳舞,什么都不会做。后来有天,母亲把他找来,抱着他哭了一通,絮絮叨叨的说,你是蒋家的人,他们不会不认你,但是我不行,没有人能容得下我。别怪娘,娘也是没有法子,人活着总得为自己找条出路。他隐约有些明白,却又不敢相信。结果第二天,他发现母亲带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声不响的走了。他吓坏了,问遍仅剩的几个仆人。开始大家闭口不言,后来他哭闹不休,仆人急了才告诉他,他母亲是跟一个外地商客走了,再也不回来了。那人早就瞧上了她,甚至他父亲还没死的时候,他们就勾搭在了一起,因为那商人许诺,日后会给她正妻的名分。”
    他停了下来,耸耸肩,一笑道,“后来的故事倒简单了,竟然是那个看上去不怎么聪明的哥哥找到了他,毫无嫌隙一点没犹豫的认下他,把他领回家。从那以后,只要哥哥有一口吃的,就绝饿不着他,哥哥甚至没有瞧不起他,没有骂过他是杂种,也没有怨恨过他得到了父亲更多的关爱。”
    “所以这个故事的结局还不错,你收获了一份难能可贵的亲情。”她笑着总结,“该说什么好呢,人间自是有真情。有时候看上去不那么精明的人,更是至情至性,心怀大爱。”
    他笑了,连连点头,“是这话,要是我没经历过,也还真不信。这是自以为聪明的人常犯的毛病——自视过高。”侧头看着她,一阵坏笑,“你也一样。”
    “这是为什么你对蒋铎那么好的缘故,他对你的恩情,是值当你用一辈子去还。”她心有所感,蓦地顿住话头。沉思片刻,才道,“他就是你志同道合的人,不离不弃……真让人羡慕。”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慢悠悠地踱到她跟前,挨着她坐下,“算是,可还不够,眼看着他就要找到心爱的姑娘了。我呢,总不能在人家两口子面前横插一杠子。人总是要长大的,男人不离不弃的另一半,应该是个女人。一个有主张,有能为,够聪明,懂忠诚的女人,不会在生死关头抛下他,只会全心全意跟着他往前走。”
    声音低下去,在她耳边缱绻成一阵风,痒梭梭的。她笑出来,“聪明的女人大多靠不住,还是找个笨笨的更踏实。”
    可惜再要说,却被他轻而易举截断了话,因为他的脸已近在咫尺,唇色潋滟,像是染了一层口脂。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咱们算是共患过难,一起经历过生死的人,总可以告诉我了罢。”
    她向后避开,仰起头,“原来听完你的身世,就要拿名字做交换。一个名字换一段百转千回的故事,这买卖你还是做亏了。不过我原说对你的故事不感兴趣,是你非要讲,并不是我想听。”
    他有些气结,为她的百般磨牙,嗤笑一声,“可你已经听了,不能不交换。除非,你还是喜欢那个名字,被人叫着,心里就能想起那个人……如果真是那样,我也不怕。早晚有一天,我信我能把那个名字,和那个人,都从你心里连根拔除……”
    一点点靠近,他再度贴紧了她,“你喜欢听,我就那么叫你。”
    “纯钧……”他真的这么唤她,声音飘渺,目不转睛,他的眉眼在霎时之后,变得魅惑无边,情意绵绵。
    她身子一颤,为着那样别有忧愁,悱恻温柔的呼唤。他是纯钧?还是她是纯钧?是耶非耶,不啻于庄周化蝶……
    她人懵懵的,他的唇已欺近,一手环住她的腰,兴味十足的微笑着,眼看就要啄上她的双唇。
    ☆、第76章
    <欠债>
    真是个擅风情的男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撩拨人,什么时候可以尝试着得手。
    一触即发的当口,沈寰蓦然想起了很多事——像是顾承第一次亲吻她。
    星月璀璨,烟花绽放。光影底下的他,神情是虔诚的,坚定的,也是胆怯的,惶恐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没有挑逗试探,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呈现在她面前。
    那一记吻无论多销魂,都敌不过他小心翼翼,如获至宝般待她的态度,纯粹的甚至感受不到他的欲望。
    她早就说过,她见识过最好的,那就再没什么抵挡不了的诱惑,连一点点心驰意动都不会发生。
    一手挡住口鼻,另一只手狭促的捏起他的下颌。她眨眨眼,“想着我内伤未愈就借机占便宜,我这会儿可好多了,仔细你打不过我,再伤了自己。”
    他对她的反应简直无语震惊,愤愤然挣脱她,“想什么呢,我不过是要试试你有没有发热。”仓惶后退,可惜来不及掩饰受伤的神色,“好心没好报,你这个女人,性情真不是一般的糟。”
    “老生常谈了,你不是第一个说这话的人。”她调侃道,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我歇一会子,入了夜就启程,早点回去交差。”
    身下铺着柔软的氅衣,是他的。她躺下来,触感很是舒服。他沉默半日,见她阖上眼,才不甘的问道,“情伤不浅,这么难忘,看来,那人是个绝世佳公子?”
    她不睁眼,轻声笑开来,半真半假的应着,“那是自然,而且他救过我,我欠他的,至今都还没还。”
    说者或许无心,听者却会留意。原来她好这口,蒋钊藏身于阴影里,唇角微微上挑,露出淡淡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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