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燕王妃生下一子,取名为朱高煦。
    三天后,在朱高煦洪亮的啼哭声中,燕王举家出京,冒着春雪北上,往千里之外的藩地北平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卷完结,今天只有一更,我整理一下大纲明天开始连载最后一卷。
    明天双更哦。时间要到洪武三十年了。
    ☆、第260章 十八相送
    庞大的队伍里有嗷嗷待哺的幼子朱高煦,有身子虚弱、正在坐月子的燕王妃,前来送行周王朱橚实在看不过去了,说道:“四哥四嫂,不如我送你们去北平吧。”
    父皇如此绝情,赶产妇弱子出京,朱棣心凉透了,但在弟弟面前,他要表现自己坚强乐观的一面,“不用,你也快就藩了,燕地路途遥远,你恐怕赶不回来,耽误了就藩,又要被父皇训斥。”
    朱橚说道:“我不怕,反正父皇觉得我不争气,他现在都懒得骂我了。”
    洪武帝对这一对亲兄弟心态很复杂:老四太强势、太有本事了,他忌惮;老五毫无建树,性格绵软,他也头疼。
    洪武帝恨不得将兄弟像泥人似的打烂捏碎,重新在娘胎里揉一揉,中和一下,按照他的构想重新捏造两个听话懂事、才能出众、对东宫忠诚,毫无逆反之心的亲王。
    朱棣低声道:“父皇即将册立皇太孙,东宫必然会防着我们这些藩王。你就藩之后无需多做什么,就一直这样清净无为,专心医学即可。不要和我来往过密,逢年过节走礼、写一些嘘寒问暖话家常的信件即可。记着千万不要议论朝政,锦衣卫的探子会把我们一举一动报给父皇知晓,信件也会暗中拆开抄录,送到京城。”
    朱橚似懂非懂:“可我们是亲兄弟啊!今日离别后,不知何时能再见到四哥,我会经常思恋你们的。”
    朱棣也舍不得弟弟,他轻轻抱了抱朱橚,拍着他的后背,“我们兄弟情深,在外人看可能是结党营私、图谋不轨,你要学着克制自己的感情,不要轻易被人看穿。哥哥远在北方,鞭长莫及,不能继续保护你了,从今以后,你要靠自己。”
    朱橚眼圈一红,“四哥放心,我也是三十好几的男人了,不能一直活在四哥的羽翼之下,我知道该怎么做。”
    龙江驿站,这一边上演着兄弟情深,大官船上,燕王世子朱高炽抱着二舅徐增寿的大腿,狗皮膏药似的紧紧贴着,马三保实在撕扯不开,只得求道:“小祖宗,快放手,徐二爷还要去锦衣卫当差呢。”
    朱高炽已经哭成了泪人,“胡说!二舅舅的锦衣卫千户是个闲差,只拿俸禄不干活,平日点个卯就算给毛骧面子了,我要二舅舅陪我嘛!”
    朱棣常年在外打仗,二舅徐增寿和朱高炽情同父子,乍一要分开,两人都舍不得。
    徐增寿不像朱棣兄弟那样克制感情,他抱着外甥一起哭,“说走就走,为了国储连亲情人伦都不顾了!起码等大妹妹出了月子,天气暖和了,我和炽儿去郊外踏青,放了几天风筝再走啊!”
    卧床休养的徐妙仪也心怀惆怅,叹道:“二哥,你干脆多送我们一程吧,等到了镇江再回去。”
    就这样,送行的徐增寿跟着燕王府一行人在龙江驿乘船北上,从长江往东,到了镇江,已经是三天后的半夜时分,朱高炽都困得睁不开了眼睛了,还依然死死抱着徐增寿的脖子不放。
    徐增寿轻声哄着外甥,“睡吧,二舅不会走的。”
    到底是小孩子,朱高炽心下一松,沉沉睡去,双手垂下。朱棣接过酣睡的儿子,低声道:“辛苦小舅子了。”
    徐增寿长叹一声,“我妹子嫁给你,是她的福气,也是她的劫数,她的火爆脾气最适合招个听话的上门女婿,可她偏偏嫁入了皇家。天家无情,而你们两人有情,注定过的比别人艰难些。皇上着急赶你们走,于家,是无情,于国,其实是有利的,不要怨恨皇上,毕竟你们两口子将来也要靠着皇上庇佑呢。”
    这个小舅子从来不靠谱,临别的一席话居然有些见识,朱棣微微吃惊,而后问道:“这是大舅子魏国公要你转告我们的吧?”
    魏国公徐辉祖名如其人,继承了父亲徐达的爵位,也完美继承了徐达的军事才能,和不学无术的弟弟徐增寿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徐增寿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呵呵,被你猜中了,不过我的想法和大哥差不多。无论怎么争,怎么斗,到头来还要一家人过日子。何况东宫占了一个忠字,皇上占了一个孝字,你纵使不满,也得忍着。活着就图开心,那些不开心事情忍忍也就过去了,好好和大妹妹过日子,以后得空我就去看你们去。”
    朱棣抱着儿子回卧房,放在了徐妙仪的被窝里,然后亲自送了徐增寿下船,徐增寿一步三回头的踏上码头,就当官船快要离岸时,他突然转身踩着踏板跳到了甲板上!
    徐增寿站立不稳,摔倒在船头,朱棣忙扶起小舅子,“你这是——”
    徐增寿说道:“来都来了,干脆送到杭州吧。”
    次日,朱高炽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满船找二舅,见二舅陪着父母一起吃早饭,高兴得欢呼雀跃,“我就知道二舅不会骗人的!”
    孩子不带一丝杂质、纯真的笑声和情感打动了所有人,冲淡了被仓促赶出京城的郁闷,徐妙仪和朱棣对视一眼,脸上都有了笑容:有你有我有孩子,在那里都是温暖的家。
    徐增寿抱起外甥,讪讪笑了笑,暗自庆幸昨晚选择了留下。
    三天后,杭州港。
    朱高炽又抱着二舅的大腿,泪水在眼睛里打着转,若不是惧怕亲爹朱棣发脾气,他早就哭出来了。
    徐增寿呵呵笑道:“算了,来都来了,送到扬州吧。”
    扬州驿。
    朱高炽骑在徐增寿脖子上,徐增寿无奈说道:“算了,来都来了,送到淮安吧。”
    从隋朝开始,修建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水路畅通,可惜每到末代战乱,运河无人管理,河段就会淤积堵塞,必须时不时的换马车在陆地前行,然后再转水路。
    从扬州到淮安,徐妙仪从舒适平稳的官船转到了颠簸了马车之上,正在坐月子的她被颠的头晕,连温补的药都吐了出来,颇吃了些苦头,人家坐月子越来越胖,她反而日渐清瘦了。
    朱棣心疼妻子,指着干涸淤积的古运河说道:“我这就写奏本给父皇,建议重新疏通京杭大运河,倘若打通了河道,从南到北,两岸百姓都受益无穷,也方便运粮食货物运到燕地,平抑北方居高不下的粮价。”
    徐妙仪苦中作乐,笑道:“真是好主意,可惜水利一修就是好几十年,我是享受不上了,留给后人们享用吧。”
    朱棣握着妻子的手,说道:“一辈子很长,肯定能赶上,等修好了京杭大运河,我就请旨出藩地,陪你坐船南下,沿着运河一路游玩。”
    徐妙仪靠着丈夫宽阔的胸膛,颠簸的马车似乎没那么难受了,“嗯,那时候炽儿也成家立业了,守护燕地的责任就交给他吧,我们偷得浮生半日闲,安享晚年便是。”
    朱棣吻着妻子的头发,“所以你要养好身体,我们一起到白头,看大运河的风光。”
    徐妙仪伸出右手,“好啊,我们击掌为誓。”
    啪!五指相对,掌心贴掌心,盟誓既成。
    若干年后,永乐大帝朱棣以举国之力疏通了京杭大运河,南北客船如织,犹如一根动脉似的连接南北,一路繁华似锦,大明由此进入了永乐盛世。
    永乐大帝力排众议,将都城迁到北平——他和妙仪相爱相守、风雨同舟的家。御驾顺着大运河北上,无限风光。
    可是他的皇后终究违背了誓言……
    燕王一行人到了淮安。这一次朱棣坚决不许长子死缠烂打粘着徐增寿了——他亲自抱着朱高炽。朱高炽平生最怕的人就是父王,在父亲怀里僵直着身体,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可怜兮兮的看着二舅。
    徐增寿心太软,将行李扔回马车,“算了,来都来了,就送到徐州吧。”
    徐州驿站。
    春雷震震,下起瓢泼大雨。徐增寿笑道:“下雨天道路泥泞,想回也回不去,干脆送到济宁吧。”
    朱高炽纳闷了,“二舅,难道济宁就不下雨吗?”
    哎哟,我的傻外甥!你这不是拆舅舅的台嘛。徐增寿人到中年,一如既往的不要脸,眼睛都不眨的说道:“昨晚神仙托梦给我了,说济宁不下雨。”
    准备送行的朱棣和徐妙仪彻底无语了。
    到了济宁,早已看穿徐增寿心思的朱棣和徐妙仪干脆放弃送行。
    舟车劳顿两个多月,终于到了北平城!
    徐妙仪对二哥说道:“你来都来了,在北平住些日子吧。”
    送君千里,不愿离别。徐增寿欣然接受了邀请,“好吧,一切都听妹妹的。我在妹妹这里住几个月,看看北方的风土人情,到了秋天凉爽时就回京。”
    连日下雨,道路泥泞,老远就听到大象的嘶叫声。前来迎接燕王车驾的北平城府尹大人忙解释说道:“殿下,北平城虽是以前元朝的都城,但年久失修,城里的下水井堵了大半,一下雨就积水。这不刚刚连下了三天大雨吗,城中积水,就连大半城门都泡在水里头,水压太大了,连马匹畜力都拉不开。幸亏以前元朝皇宫里还有几头进贡的大象,微臣就要象师驱赶着大象开城门。”
    朱高炽一听说大象拉城门这等奇事,赶紧爬上徐增寿所骑的骏马,“二舅,我们去看看。”
    徐增寿双眼兴奋发光,无比璀璨,立刻拍马而去,“北平真是太好玩了!”
    朱棣忧心忡忡,对徐妙仪说道:“你看看府尹还有当地官员的神色,早已见惯不惯了,估计经常请动大象开城门,里头北平城得破成什么样子。”
    徐妙仪拍了拍朱棣的手,“既来之,则安之,破家值万贯嘛。再说了,这里毕竟是元朝的都城,烂船都还有三斤钉呢,我们会让北平城重获新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朝北京真有过洪水堵门,大象开道的事情。
    这是徐后传最后一卷“靖难”的第一章,下章就要洪武三十年了。
    下面是无奖问答:猜猜寿寿在北平住了几年?
    今天是双更,看完回来补分
    ☆、第261章 不想长大
    洪武三十年,春,北平城。
    一个面目清隽、身材高大的中年商人行走在北平街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他似乎不知疲倦,每一条大街都印下了他的影子,即将到了黄昏,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在北平城中心前朝元皇宫旧址前停下脚步。
    旧皇宫的宫墙犹在,只是不复以前的肃穆华贵,宫墙外头全是做买卖的商铺客栈,喧闹嘈杂。中年商人似乎随意的选了一家饭馆坐定,店小二忙过去招呼,“客官,您想用点什么?”
    中年商人生的俊秀,举止也十分优雅,指着挂在墙上的水牌菜名说道:“这北八珍是什么?”
    店小二忙解释道:“北八珍原是前朝元皇室宫廷用的菜肴,是指醍醐、樟子肉、野驼蹄、鹿唇、驼乳糜、烤天鹅肉、紫玉浆、和马奶酒。这不改朝换代了嘛,民间百姓只要有银子,也能吃和元朝皇族一样的饭菜,所以我们就叫这个为北八珍。您一个人吃饭,点一道北八珍就足够了。”
    中年商人点头说道:“好,我尝尝你们的手艺。”
    店小二咧嘴笑道:“您放心吧!我们的大厨是前朝宫廷御厨,保证做出来的滋味和以前皇帝吃的一样一样的。”
    中年商人浅浅一笑,“哦?此话当真?倘若做的不地道,我可要砸招牌的。”
    店小二胸脯拍的震天响,“您别看我们店小,其实我们大厨做的北八珍是招牌菜,全京城都有名,就连燕王府都时常派人来买现成的,燕王和王妃都喜欢我们的北八珍,还亲自来过这里呢,就那张桌子,燕王和燕王妃就坐在这里吃饭。”
    中年商人摇头,“吹牛吧,堂堂大明王爷,怎么可能来你这种小店?”
    店小二目露崇敬之色,“我们燕王爱民如子,客官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吧,你不知道北平以前是什么破样子,下雨就内涝,连房子都泡榻了,店铺倒闭了一大半,城中商人大部分都南下去金陵讨生活了。燕王来北平后,疏通全城的下水道,洗净街面,修补破落的店铺,低价租给商人做生意,还减轻赋税。”
    “有一年北平闹起了瘟疫,燕王妃当大夫诊治病人呢,我们燕地有燕王和燕王妃这样贤能的人庇护,何其幸运,这里太平富足了,那些有钱人自然又回到北平城,毕竟那里都比不上家乡好嘛。我们燕王从来不摆架子,经常在市井吃饭喝茶,和百姓讨论民生,有一次我还看见燕王买了一包糖炒栗子,边走边剥给燕王妃吃呢,和咱们俗世夫妻差不多的。”
    中年商人神色一顿,而后笑了笑,“其实我也是北平本地人,在这里长大,年少时战乱逃荒去了外地,人到中年了才回家一趟。本以为物是人非,可是看着北平城的繁华居然不亚于从前,燕王真是个贤王,有化腐朽为神奇、力挽狂澜的本事。”
    店小二自傲的说道:“那当然了,我们燕王和王妃的好处,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啊!”
    一时北八珍上齐了,摆满了桌面。中年商人动筷,每样都略尝了尝,店小二殷勤的问道:“客官,我们的北八珍名不虚传吧?”
    中年商人满意的点点头,“嗯,就是这个味道,不过——”
    商人指了指烤天鹅肉,“这道天鹅肉不太正宗。”
    店小二有些尴尬,摸了摸后脑勺,“您的舌头太灵了,北八珍惯用的是黑天鹅,今日厨房买不到黑天鹅,用了白天鹅代替。”
    商人到不介意,和气的说道:“其实黑天鹅肉略柴了些,白天鹅肉不肥不瘦刚刚好。”
    店小二正欲替商人倒上紫玉浆——其实就是葡萄酒,因颜色如紫玉,所以叫做紫玉浆。
    商人抬了抬手,“不用,我就是做美酒生意的,喝自己带的酒。”
    那意思是瞧不上饭馆的葡萄酒了,店小二讪讪的退下,“客官慢用。”
    商人慢斯条理的吃着北八珍,吃相优雅,这时从外头走进来一个清秀的少年,身后的随从说道:“小二,来一桌北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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