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琛轻咳一声,牵着少年入了上座,环顾一周,自己的气势先敛了。
他原本一直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因为阿锦原本就是他的,上辈子就是,这一世出了错,才落到他们叶家手里,他要回去再正常不过。
可易地而处,倘若他自己捡到个宝贝,珍而重之地呵护了十五年,眼看着就要十六年了,突然半路杀出一人,把这宝贝抢走了,他也是气不过的。
他道:“弘文老先生,叶相,叶夫人,朕知晓你们有多厌恶朕,但朕并不介怀,平心而论,倘若今天,朕站在你们的位置,只会比你们更加不忿,也更加痛恨。虽然理解,但朕只能把这个恶人做到底。”
“朕与阿锦的情分是前世就注定的,这话或许你们听着刺耳,但这就是真相,朕这一世,是为他而活的。只要能把阿锦留在身边,即便是这江山,朕也可以拱手想让。朕说这些,是想告诉你们,朕必须抢走你们掌中的至宝,但朕愿意倾尽一切弥补,你们心中有不快,也尽可发泄,左右朕也不敢为难你们。”
他一席话说得叶家人脸都青了。
虽说情真意切,但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一定要把他家乖宝抢走了。
叶岩柏道:“有一件事,陛下该清楚,我叶氏一门,根在津州,总有一日是要落叶归根的。”
顾琛道:“自然,叶相想走便走,朕绝不阻拦。”
虽然皇祖父和父皇一直仰仗叶氏威名,得以稳固江山,但他的天下,不需要依靠别人。
叶岩柏凉凉道:“陛下自然是巴不得我们一家老小尽早离开,免得碍事,不过臣要说的不是此事。”
顾琛心中萌生一丝不祥。
叶岩柏道:“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家中祖父与父母尽皆安在,阿锦身为家中次子,岂可不尽孝心,何况祖父最疼爱他这个孙儿,他若只顾自己玩乐,未免不孝,以后也要被人戳脊梁骨。”
叶家老爷子在一旁点头,表示赞同。
叶重锦咂舌,他爹是给逼到什么份上,才拿他来威胁皇帝。
顾琛问:“那叶相的意思是?”
叶岩柏捋了下胡须,道:“臣与老父商议过,每年入冬,阿锦回津州陪伴老人,一家人过个年,开春再回京城。”
顾琛眉头一皱,下意识就要拒绝,却被身旁的少年捂住了嘴。
叶重锦应道:“好。”
叶家人皆大欢喜,叶岩柏夫妇送老人回屋,三人有说有笑,叶重晖眼里也透出一丝笑意,摸摸弟弟的脑袋,夸道:“阿锦真乖。”
他们都高高兴兴地走了,只有顾琛拧着眉,眼底露出一丝受伤。
叶重锦把他拽到自己院子里,把下人都赶出去,凑到他唇上亲了一下。
“生气了?”
顾琛何止是生气,原以为可以共度百年,骤然减少了四分之一的时光。
叶重锦道:“你可以陪我回津州,政务交由莫大人和镇远侯处置,宗亲琐事让晟王爷去办,至于边关战事,自有雷霆将军和刘军师坐镇,倘若有要紧事,从京城到津州,快马加鞭也不过是五、六天的工夫。”
男人一愣,茅塞顿开。
叶重锦算盘打得啪啪响,他原本就不喜欢皇宫,留在那里全是为了顾琛,如今一年四季,只有春夏秋在京里,冬季可以借回津州为由,四处游玩,再好不过。
顾琛显然也想到了,但他想得更远一点,他要是跟阿锦回娘家,叶家人能让他进门?
第120章 暖春
叶重锦抽空去探望被咬伤的书生, 那人断了一只右臂,流了不少血, 能活下来实乃万幸。
侍婢在床榻旁摆上一个杌子,叶重锦自顾坐下, 拢着衣袖,问:“你叫沈明?你可知我是谁?”
那书生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叶重锦道:“那只咬了你的白虎,是我养的。”
见沈明面露异色,叶重锦才徐徐解释道:“那只老虎初到我院子时, 不过半岁, 我养了它八年,这期间内它不曾伤过一个人,有时候遇到一只稍凶的小狗,都会吓得调头跑, 所以,它会咬你我觉得很奇怪,可否与我说说,当日是何情形。”
“当日的情形……”
沈明自知说多错多, 含糊道:“其实那日之事,沈某已然记不清了, 只隐约记得在街道上行走, 不知从哪里冲出一只凶猛的白虎, 然后手臂剧痛难忍, 再之后, 我醒来时已经在府上了。”
这样的说辞,真可谓滴水不漏。
再问其他,他也只说不记得了。人在遭受重创之后,的确有可能下意识逃避那段记忆,刻意遗忘,无可指摘。
叶重锦安慰道:“我爹娘和兄长都是顶好的人,此事我相府难辞其咎,但凡帮得上的,你只管说,前程也好,银两也罢,我叶家定当竭力弥补,只是你的手臂,已是爱莫能助。”
“公子言重了,在相府养病的这段日子,府上众人关怀备至,沈某实在占了大便宜,倘若可以留在府上谋一份差事,沈某更是感激不尽。”
叶重锦道:“此事不急,等你伤势痊愈再议。”
言罢,不等沈明说话,他已起身,负手而立道:“你好生休养,我改日再来探望你。”
叶重锦走出院子,朝叶三道:“此人的底细可派人核实过?”
叶三道:“回二公子,据沈明所言,其家乡在冀州一个偏僻的村落,昨日大公子已派人前去,但此行路途遥远,短时间内,是无法查探虚实的。”
叶重锦蹙眉,道:“派人盯紧了,此人有几分蹊跷。”
“是。”
叶重锦又问:“陛下在何处?”
叶三道:“此时应在墨园,与大公子对弈。”
叶重锦来了兴致,顾琛的棋艺精湛,他哥哥也不差,这两人对弈,该有些看头。
他弯起唇,往墨园去。
墨园,叶重锦踏上石阶,那两个男人正坐在凉亭内,面对面对弈。
顾琛穿着一身黑色华服,他哥哥则是一袭白衣,二人各执黑白,两双黑眸尽是杀气腾腾,瞧着的确很有几分趣味。
叶重锦问:“可分出个胜负了。”
那二人见着他,尽皆敛了火气,面上显出几分和善。
顾琛将少年拉到自己身旁,捏了捏他的手,笑道:“快了。”
叶重锦瞄了一眼棋局,扑哧一笑,哪里是快了,这分明是势均力敌,进退两难,已然陷入僵局。
他的笑容实在招人疼,顾琛在他脸蛋上亲了一下,叶重锦一愣,他哥哥还在对面坐着呢,他也敢这样大胆。
叶重晖抬眼睨了他二人一眼,放下手中棋子,起身走了。
顾琛道:“这不是分出来了。”
“……”
叶重锦瞪他,不满道:“你又气我哥哥。”
顾琛轻哼一声,道:“朕亲自己的人,还要谁的应允不成,若当真气着了,只能怪大舅哥自己气量狭隘。”
叶重锦知道他今日在相府受了不少委屈,一直憋着气,也不好怪罪他,只是板着脸道:“这世上,除了我,谁都不可以欺负我哥哥,你也不行,听到没有。”
顾琛皱着眉,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
叶重锦捏着他的脸,又问了一句:“听到了?”
顾琛望入他的眸,小声道:“你这么向着他,假如有一天,他要杀朕,阿锦也站在他身后吗。”
“休要胡言,我哥哥怎么会杀人。”
顾琛笑了一下,轻声道:“是啊,纤尘不染的恒之公子,自然不会沾了血污。”
倘若有一日,叶恒之为了某个人,甘愿让自己的双手沾染污秽,堕入凡尘,是否说明,他对那人,已然情至深处,爱之入骨。
叶重锦觉得他话中有话,待要细问,这人已经把他搂紧在怀中。
=======
安家偏院内,一树梨花胜雪。
紫衣少年坐在树下,指尖轻抚琴弦,淡声问道:“寒烟那边如何。”
书童答曰:“尚且不知,那日之后,皇帝派遣金吾卫在叶家把守,密不透风,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我们的人不敢轻举妄动。”
安启明轻笑一声。
“呵……无妨,他总会见机行事的。”
“是,寒烟公子自然是让人放心的,只是为了此事,废了一只右臂,实在不值。”
安启明眉头微皱,眼底划过一抹晦暗。
他轻轻拨弄了一下琴弦,徐徐说道:“只怪我轻心大意,不曾想,安世海临了竟留了一手,他给叶家兄弟留下的宝物中,有一样,是从地宫中取出的,那样东西倘若现世,我的身份便再也瞒不住了。”
书童道:“安老爷子到底是糊涂,他难道不曾想过,若公子的身份瞒不住,他们安家罪同欺君,是要满门抄斩的。”
安启明弯起唇,摇了摇头,道:“他不糊涂,他把那样东西交给叶家,不就是指着叶相为他们安家留一条活路吗。”
“既然如此,他为何不直接与叶大人说,偏藏起来,岂不是多此一举。”
安启明只轻轻摇头,脸上显出一丝怅然。
因为,他老了。因为老了,所以狠不下心,曾为陈氏王朝的臣子,到底残存了几分忠义。
他并未说出来,只是阖上眸,指尖倾泻几声幽幽琴音。
=======
到了三月,便是一桩接一桩的喜事。
先是逍遥王娶妻,因着是圣上亲自赐的婚,虽是男子与男子成亲,仍然办的风风光光。
主婚人是晟王爷夫妇,有雷霆将军坐镇,叶家二公子与陆家公子结伴迎亲,观礼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锣鼓喧天,声势浩荡。
当朝一品大员,兵部尚书莫大人就这么出嫁了。
因着新郎官是个不知世事的,皇帝派了几位有阅历的嬷嬷伴同,倒是没闹出什么笑话。
婚宴在晟王府举办。
顾悠握着红绸,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男人,莫怀轩朝他一笑,他立刻便脸红了,接着便弯起唇笑起来。
少年一身大红华美锦袍,艳丽的红衬得肤若凝脂,腮若胭红,睁着一双杏眸,眼底似揉碎的星屑。
曾经只能在梦中见到的场景,经历两世,跨过轮回,他终于,再一次牵住他的手。
莫怀轩想,倘若永生永世的运气都用在这一世,来世他甘心做一个乞丐,少年从自己身畔走过,他只远远看着那道身影,祈愿他一世安康。
只有这一世,他想用自己的手,呵护他,给他幸福。
他原本一直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因为阿锦原本就是他的,上辈子就是,这一世出了错,才落到他们叶家手里,他要回去再正常不过。
可易地而处,倘若他自己捡到个宝贝,珍而重之地呵护了十五年,眼看着就要十六年了,突然半路杀出一人,把这宝贝抢走了,他也是气不过的。
他道:“弘文老先生,叶相,叶夫人,朕知晓你们有多厌恶朕,但朕并不介怀,平心而论,倘若今天,朕站在你们的位置,只会比你们更加不忿,也更加痛恨。虽然理解,但朕只能把这个恶人做到底。”
“朕与阿锦的情分是前世就注定的,这话或许你们听着刺耳,但这就是真相,朕这一世,是为他而活的。只要能把阿锦留在身边,即便是这江山,朕也可以拱手想让。朕说这些,是想告诉你们,朕必须抢走你们掌中的至宝,但朕愿意倾尽一切弥补,你们心中有不快,也尽可发泄,左右朕也不敢为难你们。”
他一席话说得叶家人脸都青了。
虽说情真意切,但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一定要把他家乖宝抢走了。
叶岩柏道:“有一件事,陛下该清楚,我叶氏一门,根在津州,总有一日是要落叶归根的。”
顾琛道:“自然,叶相想走便走,朕绝不阻拦。”
虽然皇祖父和父皇一直仰仗叶氏威名,得以稳固江山,但他的天下,不需要依靠别人。
叶岩柏凉凉道:“陛下自然是巴不得我们一家老小尽早离开,免得碍事,不过臣要说的不是此事。”
顾琛心中萌生一丝不祥。
叶岩柏道:“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家中祖父与父母尽皆安在,阿锦身为家中次子,岂可不尽孝心,何况祖父最疼爱他这个孙儿,他若只顾自己玩乐,未免不孝,以后也要被人戳脊梁骨。”
叶家老爷子在一旁点头,表示赞同。
叶重锦咂舌,他爹是给逼到什么份上,才拿他来威胁皇帝。
顾琛问:“那叶相的意思是?”
叶岩柏捋了下胡须,道:“臣与老父商议过,每年入冬,阿锦回津州陪伴老人,一家人过个年,开春再回京城。”
顾琛眉头一皱,下意识就要拒绝,却被身旁的少年捂住了嘴。
叶重锦应道:“好。”
叶家人皆大欢喜,叶岩柏夫妇送老人回屋,三人有说有笑,叶重晖眼里也透出一丝笑意,摸摸弟弟的脑袋,夸道:“阿锦真乖。”
他们都高高兴兴地走了,只有顾琛拧着眉,眼底露出一丝受伤。
叶重锦把他拽到自己院子里,把下人都赶出去,凑到他唇上亲了一下。
“生气了?”
顾琛何止是生气,原以为可以共度百年,骤然减少了四分之一的时光。
叶重锦道:“你可以陪我回津州,政务交由莫大人和镇远侯处置,宗亲琐事让晟王爷去办,至于边关战事,自有雷霆将军和刘军师坐镇,倘若有要紧事,从京城到津州,快马加鞭也不过是五、六天的工夫。”
男人一愣,茅塞顿开。
叶重锦算盘打得啪啪响,他原本就不喜欢皇宫,留在那里全是为了顾琛,如今一年四季,只有春夏秋在京里,冬季可以借回津州为由,四处游玩,再好不过。
顾琛显然也想到了,但他想得更远一点,他要是跟阿锦回娘家,叶家人能让他进门?
第120章 暖春
叶重锦抽空去探望被咬伤的书生, 那人断了一只右臂,流了不少血, 能活下来实乃万幸。
侍婢在床榻旁摆上一个杌子,叶重锦自顾坐下, 拢着衣袖,问:“你叫沈明?你可知我是谁?”
那书生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叶重锦道:“那只咬了你的白虎,是我养的。”
见沈明面露异色,叶重锦才徐徐解释道:“那只老虎初到我院子时, 不过半岁, 我养了它八年,这期间内它不曾伤过一个人,有时候遇到一只稍凶的小狗,都会吓得调头跑, 所以,它会咬你我觉得很奇怪,可否与我说说,当日是何情形。”
“当日的情形……”
沈明自知说多错多, 含糊道:“其实那日之事,沈某已然记不清了, 只隐约记得在街道上行走, 不知从哪里冲出一只凶猛的白虎, 然后手臂剧痛难忍, 再之后, 我醒来时已经在府上了。”
这样的说辞,真可谓滴水不漏。
再问其他,他也只说不记得了。人在遭受重创之后,的确有可能下意识逃避那段记忆,刻意遗忘,无可指摘。
叶重锦安慰道:“我爹娘和兄长都是顶好的人,此事我相府难辞其咎,但凡帮得上的,你只管说,前程也好,银两也罢,我叶家定当竭力弥补,只是你的手臂,已是爱莫能助。”
“公子言重了,在相府养病的这段日子,府上众人关怀备至,沈某实在占了大便宜,倘若可以留在府上谋一份差事,沈某更是感激不尽。”
叶重锦道:“此事不急,等你伤势痊愈再议。”
言罢,不等沈明说话,他已起身,负手而立道:“你好生休养,我改日再来探望你。”
叶重锦走出院子,朝叶三道:“此人的底细可派人核实过?”
叶三道:“回二公子,据沈明所言,其家乡在冀州一个偏僻的村落,昨日大公子已派人前去,但此行路途遥远,短时间内,是无法查探虚实的。”
叶重锦蹙眉,道:“派人盯紧了,此人有几分蹊跷。”
“是。”
叶重锦又问:“陛下在何处?”
叶三道:“此时应在墨园,与大公子对弈。”
叶重锦来了兴致,顾琛的棋艺精湛,他哥哥也不差,这两人对弈,该有些看头。
他弯起唇,往墨园去。
墨园,叶重锦踏上石阶,那两个男人正坐在凉亭内,面对面对弈。
顾琛穿着一身黑色华服,他哥哥则是一袭白衣,二人各执黑白,两双黑眸尽是杀气腾腾,瞧着的确很有几分趣味。
叶重锦问:“可分出个胜负了。”
那二人见着他,尽皆敛了火气,面上显出几分和善。
顾琛将少年拉到自己身旁,捏了捏他的手,笑道:“快了。”
叶重锦瞄了一眼棋局,扑哧一笑,哪里是快了,这分明是势均力敌,进退两难,已然陷入僵局。
他的笑容实在招人疼,顾琛在他脸蛋上亲了一下,叶重锦一愣,他哥哥还在对面坐着呢,他也敢这样大胆。
叶重晖抬眼睨了他二人一眼,放下手中棋子,起身走了。
顾琛道:“这不是分出来了。”
“……”
叶重锦瞪他,不满道:“你又气我哥哥。”
顾琛轻哼一声,道:“朕亲自己的人,还要谁的应允不成,若当真气着了,只能怪大舅哥自己气量狭隘。”
叶重锦知道他今日在相府受了不少委屈,一直憋着气,也不好怪罪他,只是板着脸道:“这世上,除了我,谁都不可以欺负我哥哥,你也不行,听到没有。”
顾琛皱着眉,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
叶重锦捏着他的脸,又问了一句:“听到了?”
顾琛望入他的眸,小声道:“你这么向着他,假如有一天,他要杀朕,阿锦也站在他身后吗。”
“休要胡言,我哥哥怎么会杀人。”
顾琛笑了一下,轻声道:“是啊,纤尘不染的恒之公子,自然不会沾了血污。”
倘若有一日,叶恒之为了某个人,甘愿让自己的双手沾染污秽,堕入凡尘,是否说明,他对那人,已然情至深处,爱之入骨。
叶重锦觉得他话中有话,待要细问,这人已经把他搂紧在怀中。
=======
安家偏院内,一树梨花胜雪。
紫衣少年坐在树下,指尖轻抚琴弦,淡声问道:“寒烟那边如何。”
书童答曰:“尚且不知,那日之后,皇帝派遣金吾卫在叶家把守,密不透风,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我们的人不敢轻举妄动。”
安启明轻笑一声。
“呵……无妨,他总会见机行事的。”
“是,寒烟公子自然是让人放心的,只是为了此事,废了一只右臂,实在不值。”
安启明眉头微皱,眼底划过一抹晦暗。
他轻轻拨弄了一下琴弦,徐徐说道:“只怪我轻心大意,不曾想,安世海临了竟留了一手,他给叶家兄弟留下的宝物中,有一样,是从地宫中取出的,那样东西倘若现世,我的身份便再也瞒不住了。”
书童道:“安老爷子到底是糊涂,他难道不曾想过,若公子的身份瞒不住,他们安家罪同欺君,是要满门抄斩的。”
安启明弯起唇,摇了摇头,道:“他不糊涂,他把那样东西交给叶家,不就是指着叶相为他们安家留一条活路吗。”
“既然如此,他为何不直接与叶大人说,偏藏起来,岂不是多此一举。”
安启明只轻轻摇头,脸上显出一丝怅然。
因为,他老了。因为老了,所以狠不下心,曾为陈氏王朝的臣子,到底残存了几分忠义。
他并未说出来,只是阖上眸,指尖倾泻几声幽幽琴音。
=======
到了三月,便是一桩接一桩的喜事。
先是逍遥王娶妻,因着是圣上亲自赐的婚,虽是男子与男子成亲,仍然办的风风光光。
主婚人是晟王爷夫妇,有雷霆将军坐镇,叶家二公子与陆家公子结伴迎亲,观礼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锣鼓喧天,声势浩荡。
当朝一品大员,兵部尚书莫大人就这么出嫁了。
因着新郎官是个不知世事的,皇帝派了几位有阅历的嬷嬷伴同,倒是没闹出什么笑话。
婚宴在晟王府举办。
顾悠握着红绸,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男人,莫怀轩朝他一笑,他立刻便脸红了,接着便弯起唇笑起来。
少年一身大红华美锦袍,艳丽的红衬得肤若凝脂,腮若胭红,睁着一双杏眸,眼底似揉碎的星屑。
曾经只能在梦中见到的场景,经历两世,跨过轮回,他终于,再一次牵住他的手。
莫怀轩想,倘若永生永世的运气都用在这一世,来世他甘心做一个乞丐,少年从自己身畔走过,他只远远看着那道身影,祈愿他一世安康。
只有这一世,他想用自己的手,呵护他,给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