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禾哑口无言。
    她就算拿着枪,也未必打得过他,何况只是擀面杖。
    “上次是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我,才让着你的。”方十四笑了笑,这样对她说。
    然后,他无比熟悉地走到厨房,从橱柜里翻出一新一旧两根擀面杖,递到她面前。
    “你要干什么……?”薄禾看着面前的两根擀面杖,有些不解。
    “给你武器啊,”方十四把“武器”塞到她手里,然后重新坐在她身边,对她说,“我要欺负你了,提前给你防身用的。”
    “……。”
    “我以后会经常欺负你,谁让你喜欢我,”方十四搂过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地挑起她的下巴,盯着那两片浅色的唇瓣,继续说,“也想让你知道,这东西对我到底有没有用。”
    说完,他就俯身吻住了那两片唇瓣。
    白皙柔软的手抓着那根粗粗的‘武器’,想去敲他的头,结果手腕却被他狠狠地握住。
    他看着瘦削,但身上的力气却大得惊人,体力也比常人优异得多。
    电竞选手都是夜猫子的性格,每天都会浪到凌晨才睡,打游戏打嗨了总会订个宵夜之类的。
    似乎是老天格外的偏爱,即便他是这样的生活作息,即便他办了健身卡,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他就是一个连黑眼圈都不长的畜生,身体素质好得像个牲口。
    宽大温热的手掌垫在她的后脑上,将她按在阳台的海绵垫子上,狠狠地吻着她。
    他不断地压榨着她身体中所剩不多的氧气,又把她的唇吮成了艳丽的嫣红色,像盛夏里绽放着的芍药的颜色,明艳而迷人。
    吻毕,她软绵绵地趴在他怀里,一点一点地补充着肺里的氧气。
    不一会儿,薄禾抬起那双氤氲着水汽的眸子,然后推开他,晃晃悠悠地坐起来。
    “十四,我还是想问爸爸问你的问题。”
    “嗯?为什么喜欢你吗?”
    旧问重提,薄禾点了点头。
    “你怎么年纪越大就越怂啊?”方十四伸出手,敲了一下她的额头,“高中时高岭之花那股优越感哪里去了?就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哪有优越感啊……”薄禾长叹一口气。
    “你没有优越感?”方十四挑眉,“但是我有啊,你同意跟我交往之后,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全校第一的学霸,是我女朋友,感觉头上顶了个‘学霸家属’的光环。”
    “有那么夸张?”
    “真的有,”方十四肯定地说,“你一直都是尖子生,没什么感觉,其实……你能留在平行班,对咱们班所有同学来说,都是一种优越感。”
    “……?”
    “重点高中啊,都是学习至上的风气,但是a班成绩再厉害又怎么样,全校第一的学生还不是在我们班,每次学生会或者校里有什么事,咱们年级的a班,也不敢像其他年级的a班那样仗势欺人。”
    她像一朵盛开在海拔数千米之上的花朵。
    是那样的不可接近,带着令所有人都会铩羽而归的高傲。
    然而,就是这样的女孩,她那些用来捏着水性笔,解答出无数变态数学大题的柔软指尖,在寂静的深夜里,被他逐一吻过。
    白天,她站在主席台上,代表全体高二学生,对高三学生送出祝福。
    那副正经而冷淡的模样让所有老师都心生满意。
    但是,到了晚上,她依然在同样的位置,被他按在主席台上狠狠地亲吻。
    柔软的舌尖被他纠缠着,她长长的黑发,伴着略带凉意的秋风,拂过他的脸颊。
    他何其有幸,能够被这样的女孩喜欢上,又何其有幸,能够和她在一起。
    薄禾看着他越来越深邃的眼睛,竟然不由自主地相信,他说得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方十四的家世背景那样雄厚,可以说是要什么就有什么。
    她从未想过,这个人竟然在少年时代,将自己看得那么重。
    “就只是……这样?”
    那些青葱岁月里,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大多很简单。
    或许是因为打篮球很好、或许是因为长得漂亮、或许是因为个子高、或许是因为……
    可是,真的会有人,仅仅因为成绩好,就被喜欢上吗?
    更何况,要是别人倒也有可能,可偏偏,这个人是最不把学习放在心上的方十四……
    “这还不够?”方十四好奇地反问她,“你是真的不知道,高中时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啊。”
    “简直就是一个传说级的人物啊。”
    “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但就是不肯去a班。”
    “小考大考从来都没有失手过,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我们出去打架都觉得倍儿有面子。”
    “还有……”
    “还有什么?”她着急地问他。
    “先不说了吧,”方十四竟然卖起了关子,“明天我带你去看我妈,我再告诉你。”
    第二天,方十四开车带着她去了一片墓地。
    那时,她才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仅有重男轻女的母亲,还有重女轻男的妈妈。
    作者有话要说:  1:你不喜欢我,我就喜欢钱,你要是喜欢我,你就是我的命。(出自电视剧《红色》)
    给我柳爷疯狂打call啊啊啊啊!!!
    ——
    昨天字数是开v之后最多的一章,留言居然是最少的,这哪还有勇气让我连续日五千日六千啊qvq
    第26章 矛盾论(六)
    方十四开着车, 思绪不由得回到了半个多月之前。
    曾经,他觉得只要自己是真心喜欢薄禾, 而对方也喜欢他, 那么两个人会复合,是迟早的事。
    直到顾穿云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恋爱是一场情商与智商的双重较量,只用蛮力的话,总会落得“事倍功半”的下场。
    薄禾的性格,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沙糖比较相似。
    一样的单纯而且口是心非, 只不过薄禾的傲娇程度更严重一些罢了。
    她的心思更加细敏感和脆弱, 对于感情的成熟度仍然停留在少女时代。
    作为一个学哲学的女孩,思维的细腻程度比普通的女孩更甚, 再加上方十四本身并不是滴水不漏的性格, 所有的“套路”,她肯定会很快发现。
    “我最近总觉得, 你变了很多……”薄禾坐在副驾位上, 这样对他说。
    她容易头晕, 坐在车上不敢玩手机,但从公寓到墓地的距离又不算近。
    一个多小时里,薄禾的思绪翻飞,不经意地就回想着两个人再次相遇之后的种种。
    这时,她才意识到,方十四好像从某个时间点开始, 就完成了没头脑向有头脑的转变。
    从让她同意他追自己,再到正式交往,以及今天试图打消她心头全部的疑惑。
    行动之迅速、精准,简直不想他的双商能做出来的事儿。
    “你是不是……在套路我?”她终于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听到她这句话,方十四心里一震。
    不愧是高考拿了七百多分的天才,发现这些猫腻的时间,竟然比顾穿云预计的日期早了三个月。
    要知道,沙糖已经和顾穿云交往大半年了,硬是没发现,他们两个交往的相亲契机,根本就不是一个巧合,而是某人的蓄意为之。
    “如果我说是呢?”
    对于这种事情,他必须如实承认。
    毕竟,他还有最后一张底牌的台词。
    “都有什么?”
    “其实挺多的,包括烛光晚餐、让你稀里糊涂地就同意让我追你,稀里糊涂地再一次和我交往,还有——”
    “停,你别说了。”
    “……。”
    她早就觉得不对劲。
    高中时,他那些弄到天怒人怨的表白手段,硬生生地在学校里作天作地作了一个学期,主席台大礼堂学生食堂还有广播室,统统让他折腾了一遍。
    最终,他们久经波折,才在一起了。
    从久别重逢到旧情复燃才用了多久?一个月的时间都不到!
    “你……简直是丧心病狂!斯文败类!”
    “骂得好,继续。”
    ……
    有文化的女孩子,连骂人的话,都是四个字四个字的。
    方十四竟然控制不住微微上扬的嘴角。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她骂自己“衣冠禽兽”,这样的话,在欺负她的时候,他的心理负担会小很多。
    “不骂了?”
    “你是受虐狂?挨骂有瘾?”
    “就听你骂才有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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