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公子不明所以,就让小厮把滞销的扇子都搬来了。然后他就看见他爹拿出文房四宝,让下人磨了墨汁,提笔就在扇子上画起来。大公子惊呼,“你别毁了我的扇子!”
    林枫翻他个白眼,继续写写画画。
    大公子虽然不甘心,却也无法,他只能在旁边强调,“爹,你弄坏了,可不能怪我卖不出去!”
    过了一会儿,大公子就看见他爹画好了一个扇子,摊开在旁边晾着,他挪过去,伸长脖子一瞧,惊呆了,只见原先空空的扇面上就多了一朵墨染的荷花,旁边还写了两行小字,“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虽然知道父亲的书画不错,但还是没想到老爹只用了这么短时间,就完成了一幅书画,而且,还是在扇子上!
    其实,林枫早就发现了,这个时代的人用的折扇,扇面往往是空白的。他也问过,为何不在扇面上题字做画?
    有人告诉他原因,书写写得好、绘画画得好的人并不多,所以一般人不会想到在扇面上写字作画。如果要写字作画,大家们会用很好的、宽幅的纸,很郑重地去写去画,而且一幅好字、好画,会被挂在中堂,甚至传家,贵着呢。
    普通人读书人,自己写的字,画的画,不够好,如果在扇子写画,会被人笑话。所以,这个时代,扇面一般是空白的。
    林枫想着,如果只是扇凉,那扇子确实不用太华丽。可是,扇面是可以加工的,扇子是可以成为一个艺术品或者是摆设的。这里的人没见过,但是林枫见过的。
    大公子就这样呆站着,看着他爹一个时辰改造了十几把扇子,他爹画累了,把笔一撂,指着那些扇子说,“明天拿去卖卖看,低于500文,就不要卖了。”
    500文?半两银子啊!就买一把扇子?
    大公子这时候还没有把工艺扇子当作艺术品来看待,自己觉得价格定贵了。他降价都卖不出去的东西,还要提价几十倍?疯了!
    但是他爹坚持这样,大公子也没办法,第二天去卖货,大公子看见有人来了,而且是直奔着支起的书画扇子来了,他就底虚。人家问价钱,他都不敢说,还是帮忙的小厮说了价钱,“500文。”
    那买家看起来像个文人,问这问那的,小厮就开始照着老爷教的说辞瞎扯,“这扇子就只有几把,是我们那边一个有名的书画大师画的,他平时都不卖的,只自己留着赏玩。可惜,他去世了,儿子不懂风雅,就随便卖了。我家主人抢先买下来的……我家主人本来也不想卖的,只是最近要买新铺子,钱不凑手,只得把家里的藏品也拿出来卖……真是可惜啊……主家说了,本就不想卖,低于500文,就不卖了,自己留着……”
    买家一听不想卖了,也就不再讨价还价,迅速付钱拿扇子走人。
    小厮还提醒,“客官您回去找个支架,摆在博古架上,看起来可风雅了。”
    大公子看着小厮满嘴胡话张口就来,就生气了,哪里有这样做生意的!一直到回了旅舍,大公子还在生气,跟父亲说,“爹不是说,以诚取信,以仁取利吗?福寿今天骗人!……”
    大公子巴拉巴拉把福寿卖光了书画扇子的事情报告了,林枫拿扇子敲他的头,“你觉得你老爹的书画值不值得500文?”
    大公子认真想想,“兴许……也值?”
    “你爹我的书法、绘画也还过得去吧?虽然比不得那些大师,可是,哪个大师画扇面的?哪个大师的书画只卖500文的?今日,福寿卖的不是扇子,而是扇子上的书画!这种扇子就不是拿来扇凉的,是拿来观赏、收藏的!所谓物以稀为贵,也许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做这样的扇子,可是,今天,起码没有吧?那你说说,福寿坑他们了吗?”
    大公子挠挠头,好像是这样的,“可是,他确实骗人了啊?”
    “孩子,人在江湖,有时候,身不由己。江湖上什么人都有,你遇到强盗,你还能说实话吗?”林枫循循善诱。
    大公子还是不服,“可是,那是客人,不是强盗啊!”
    “善意的谎言,对他也没坏处。我们没有卖假货,也没有卖次品。只不过是稍微做了点包装,让一个货物有了更高的价值。而那位客人也因为买到了奇缺的东西,而倍感荣耀,别人呢,也会羡慕他,大家的目的都达到了。这不就够了。”
    “哦。”大公子不管明白没明白,先不跟父亲争论了,先说件要紧的,“爹,可这一天,只有你那画了的扇子卖了,其他的还是卖不懂啊!难道,还要爹把所有的扇子都画了吗?”
    “我每天只能画十几把,你想累死老爹!你先说说还有什么卖不动?”
    见老爹还能帮自己,大公子一下精神抖擞起来。
    第87章 穿成虐子渣男
    大公子继续诉苦, “茶叶、干菊花、干枣, 都卖得不大好。茶叶,人家这里也有,虽然不大相同, 可是人家不大习惯我们那里茶叶的口味。还有干枣, 也卖不上价钱。干菊花, 人家说泡水发苦,口味不大好, 也买的人少……”
    “你拿些货过来。”林枫早知道大儿子都进了些什么, 反正就是杂七杂八, 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卖的东西。她早想好主意了,就等儿子来问。
    过了一会儿,林枫把泡好的三宝茶, 给儿子和自己的随身小厮富贵各倒了一杯, “都尝尝,这是三宝茶。”
    冯昌宗看得眼花,心说, 这玩意儿能喝?而小厮富贵已经感动到不行了,“让老爷给小的倒茶!小的, 小的……”
    “快尝尝,明天, 你们就这样泡茶, 在外面卖, 不买的可以让人家先尝一杯。对了, 记得多准备几个便宜的木头杯子。富贵,你去帮着大公子,你殷勤些,让过往的客人都尝尝。”
    冯昌宗虽然觉得这“三宝茶”怪怪的,但是,想想,总不至于喝死人,就大胆尝了一口,别说,味道还挺不错。菊花清苦味道被中和了,红枣也不那么干了,整杯茶多了甘甜和清香。不由自主地,冯昌宗就把整杯茶都喝光了。
    这时,小厮也大赞,“这是小的喝过的最好的茶水了!这么卖,就把红枣、茶叶、干菊花,一总都卖了!小的敢保证,这地方的人肯定没喝过这茶。”
    “你再告诉女客,这红枣补血,对老人和女人更好。女子多喜欢甜食甜汤,她们应该会更喜欢甜茶。昌宗你记住,这孩子和女人的钱,是最好赚的。”
    “一家之主是男人,不应该是男人的钱好赚吗?”大公子又不懂了。
    “那要看你卖什么。你想想,那花大价钱买翡翠镯子、绸缎的是谁啊?那打了重重的金项圈的老人,是为了谁啊?”
    “果真如此吗?”大公子疑惑了。
    富贵说,“是这样的!大公子,小的以前在一个铺子里也当过两天学徒,女人虽然平日里精打细算,可是真要是碰到心爱的东西,那是好长时间都忘不了的,若是没钱买回去,那能记一辈子!至于孩子,不给他买,他能满地打滚儿呢!”
    大公子眼睛睁圆了,脑补了一下,有些惊到,他从不缺钱花,家里的庶出弟弟们很听话,不敢乱要东西,所以他还真没怎么见过这种情形。
    当天晚上,林枫待着大公子和伙计们把三种货物都装到一个小盒子里,还另外刻了模子,在每一个盒子上,都用红印泥印上“三宝茶”的标记。
    后来,三宝茶卖得很好,人们有的为个新鲜,有的为了补血的功能,有的就是为了有花、有果的茶叶这个清甜的口味,总之,没几天,大公子的这三种货全卖光了。
    经过这件事,大公子和小厮们彻底服了自家老(爹)爷。儿子的眼里,爹成了另外一种人,能文能武,还会经商,这还是自家的爹吗?
    大公子赚了钱,但是原先想要炫耀的心都收起来了,因为他爹的货物卖得更好。而且,大公子知道,如果没有父亲的补救,自己这一趟,是亏的。
    如果辛苦一趟,还亏了钱,经营不善给一个商人的打击有多沉重,大公子其实是体会到了。忙忙碌碌,辛辛苦苦,还要赔了老本,那种挫败,大公子不想再尝试一次。
    在父亲的提醒下,大公子给家里人,算得上主子的都准备了一份礼物。大公子自己觉得,好像出来一趟,自己有些脱胎换骨的意思。就如父亲所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外面天大地大,要争跟外面的人争去,要强跟外面的人要去,成天窝里横,最没出息。
    这么一想,家里的那些成天窝在院子里,只能看见抬头一片天的女人们,真的没必要跟她们计较了。回去的路上大公子还拍胸脯保证,“爹,等我学会了做生意,我会像你一样,带着弟弟们出来的。到时候,我教他们!”
    “好啊!你有志气!”林枫鼓励这个半大孩子,希望他从此走上正轨。
    以后的几年里,林枫就常常带着大儿子外出,虽然熊孩子的毛病偶尔还是会犯一下,有时候,也企图挑衅父亲的权威,但是,总算在可忍耐的范围内了。
    再后来,大儿子成亲了,他自己一见钟情喜欢上的女子,也是商户人家的女儿,在铺子里做个女伙计,很是麻利能干。林枫便依了儿子,让他把人娶了回来。
    大儿媳妇进了门,林枫就借口卫氏辛苦多年,该享清福,把管家之权交给了长媳。卫氏都不敢言语,就痛快地交了。
    丈夫多年在外经商,便在家时,也一人独居,夫妻有名无实,卫氏想吹枕头风都吹不着。不过好在丈夫也没理会过其他姨娘,卫氏还多少放心些。
    长子已经立住了,据说还很有本事。长媳又是出了名的能干,里里外外一把手。卫氏还曾经偷看过那父子二人晨间练武,那刀枪棍棒,舞得虎虎生威。卫氏有些畏惧,拉着小儿子,都不大敢上前。她明白,老爷不是她能哄得住的男人,长子也不是她能拿捏得了的了。
    至于长媳,面面俱到、点水不漏,表面十分恭顺,实则绵里藏针,本来就很难对付,再加上人家娘家亲戚还老来,明着是为了送东西给姑娘,可那一车车的好东西送过来,也是给姑娘撑腰,说不定也是要震慑自己这个半路扶正的婆婆。
    其实,不用这样,卫氏也不敢得罪媳妇,人家娘家出身比自己强多了,真正的十里红妆。人家是冯家花了千两银子娶回来的,回想起自己当年的卖身银子,卫氏自觉尴尬。至于每次听媳妇说起爹娘给准备嫁妆的苦心,卫氏更臊得慌,她哪里有什么嫁妆。何况,老爷还一再吩咐,自家的生意在外地多蒙亲家照顾,要她对长媳多宽容些。
    卫氏再想想,老爷和长子时不时给家里的其他子弟带些好东西回来,自己的小儿子也算嫡子,每次得的是最重的一份。如今,小儿子把爹和大哥都快看成神圣,崇拜得不得了,自己稍有微词,孩子便训斥亲娘,“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似我父兄那般,志在四方,方是好男子,你这蝇营狗苟算计家里这点东西,孩儿还瞧不上!”
    连庶出的老二老三也跟着大哥开始学经商了,一人都管着一个铺子,自己的小儿子,还半大,顶
    不上用,卫氏有点急,可是急不来。如今,她除了安分地待在院子里,继续扮演温良恭俭让的续弦夫人,还能做什么?
    小儿子如今眼里除了学堂里的先生,就是父兄了,她虽然守着儿子长大,可是,眼见得儿子越来越不受控制了。
    卫氏揽镜自照,自己还没有很老,可是有什么用呢,老爷身边再没新人,旧人也不光顾。虽然老爷赚了大钱,家里女人的首饰、布料什么都不缺。可是,卫氏每每穿金戴银,心里却空落落的。
    她的父亲只知道让她接济娘家,还老怂恿她跟女婿要钱。可是,老爷却说,你要贴补娘家,用你自己的体己钱可以。但是,别动儿子的东西。不然将来你儿子怨恨你,可别怪我。
    卫氏一听,就明白了,若是拿更多的钱补贴娘家,那老爷会从自己孩子身上扣了。这可不行,卫氏还要指望亲儿子呢。
    她哪里敢得罪如今被人广为称颂的丈夫,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丈夫外出经商数年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子。但是,她起码知道,如今的丈夫,她配不上。确切地说,从前的丈夫,她也配不上。
    一直都是的,早该明白不是吗?卫氏过上了想要的富贵日子,可是她却总有些意难平。但是,她也不是很清楚自己还有什么不足。
    有时候,她自我安慰地想,其实,男人老不在也好。不用伺候男人,不用看男人脸色,也不用操心家事。过着富裕的日子,吃穿都是好的,姨娘们也乖觉,庶子们也老实,媳妇,……也算孝顺,就连娘家的东西,也会捡了好的给自己。这是从前不敢想的日子,还有什么不好?
    其实,不光是卫氏敬畏丈夫。外头也多的是人等着讨好富甲一方的冯老爷。这个时候,冯老爷已经不止是个守成的富户,而是成了当地官员、商人都想结交的大商人了。他不光自己经商致富,还把本地的很多土产都带携得成了远近闻名的物产。
    而且冯老爷乐善好施,地方上修桥、补路、办学、帮助鳏寡孤独,他都出过大力,从不推辞,据说,有些官员,还在冯老爷的铺子里有干股。不过这是谣传,没有得到证实。
    总有人怀着小人之心去怂恿一些有权势的人把冯家的产业算计到手上,但是别人就会告诉他,“你是要金鸡蛋呢?还是要金母鸡呢?冯敬尧又不是个小气的人,何必那么费事。况且,他身后的人多了,动了他,不知动了多少人的好处。不想找死,就别乱想了。”
    林枫看着家业越来越厚重,长子也越来越有出息,他带着自己教导出来的庶出弟弟们,完全可以撑起这个家了。可是系统还是不召唤。她也奇怪地问,“我还不能走啊?”
    系统说:
    【宿主,时机未到。】
    等冯昌宗的儿子冯念祖七岁时候,调皮捣蛋,把爹娘气得要死的时候,冯昌宗突然大彻大悟,跑到林枫面前痛哭,“养儿方知父母恩,当年,爹是不是也被我气得狠了。”
    “是啊,我打死你的心都有。”林枫笑眯眯地说着。
    冯昌宗那天和父亲喝了一夜的酒,确切地说,是他自己一个人喝了一晚上,老爹陪着,看他发酒疯。
    冯昌宗把自己以前干的坏事,都检讨了一番,哭了n多回,他媳妇还以为他被儿子调皮气哭了,回屋就罚那冯念祖抄书一百遍,那个不怕打只怕抄书的小子就嚎啕了。
    三天后,冯昌宗发现父亲在家中睡着不起,细看已经无疾而终。刚刚彻底悔悟反省的大公子又嚎啕了。
    他不吃不喝,不断地忏悔,还是妻子来劝,“父亲去得很从容,没有痛苦。而且,前日你醉后向父亲认错,父亲送你回来时候,跟我说,他很欣慰,看你长大成人,死也安心了。父亲走的时候,没有遗憾。你要振作,不然父亲九泉下不得安宁。”
    后来冯大公子化悲痛为力量,一边拉拔弟弟们,一边努力经营家业,冯家依旧兴旺昌盛。
    ……
    第88章 霸道总裁是渣男
    林枫完成了任务,终于松了一口气, 甚至连系统以“不慈”为理由, 只给她算70%任务完成度, 她都不在乎了。
    不过跟系统讨价还价的意识她还是有的, “我说, 能不能下个世界到现代去, 没有电脑和手机的日子有点无聊啊。”
    【霸道总裁人设,你看如何?】
    “好啊!”林枫在十几岁的时候可喜欢看霸道总裁文了。
    于是, 她乐淘淘地看起了背景故事, 看着看着就失望了, 她忘了,这是渣男系统。霸道总裁也是渣男。
    卢元乐是个总裁, 而且是霸道总裁范儿的。他四十六岁了,身体还算健康, 事业还算有成,有个资产过亿的公司, 手下也有上百号人, 出来进去也是前呼后拥的, 俨然成功人士的派头。
    对于一些虚荣的年轻女孩来说, 这样的男人,有公司、有好车,长得还算过得去, 年龄还不算太老, 也能支持她们的一些奢侈花费, 还有着一言九鼎的气概,十足霸道总裁。
    于是,就总有爱慕虚荣的年轻漂亮姑娘,主动献殷勤,卢总长,卢总短的。不过,多数姑娘也就是个露水姻缘,真正跟卢元乐长的也没几个。
    肖莹莹算是跟卢总比较久的,陪了五年,卢总自认识她,就没再跟别的女的好过。所以肖莹莹就觉得自己说不定有机会转正。
    其实她在认识卢总一年后,也试探过,比如把安全套拿针戳几个看不见的小洞洞,不久就中着了。可是,当肖莹莹带着些羞怯和喜悦,告诉卢总,“我有了。”
    卢总喝着茶,就皱了眉,“有了什么?”
    “孩子啊。我们的爱卿结晶!”肖莹莹年轻的脸上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可是卢总只是皱了一下眉,就放下茶杯,“打了。”
    肖莹莹傻了,“你要让我,杀了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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