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这样的对视着,一个梨花带雨、一个默然无声。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久不见,或许是个最为适合的开场白,但……我深知王雨萱一定不想从我口中听到这句话。
    至于她,大抵是真的不知道该对我说些什么,因为该说的,她已经说过了,面对我这个沉默逃避的陈默,她又能有什么办法?
    许久。我端起余下的那半杯已经凉透了的茶,喝干之后,终于对她说道:“想到不到能在这儿见到你。”
    “这是我家,有什么想不到的。”她哽咽的说着,声音中难免有些委屈与怨气。
    “也是……”我想要装作轻松,可无论我怎么假装,终究难掩我这拙劣的演技。于是,再度沉默。
    我们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做。我不禁会想,如果老王回家看见这幅景象,会不会补上被王雨萱制止的那记巴掌?
    “你最近怎么样?……之前听那家伙说,工作室已经开始营业了。”这次,是她打破了沉默,她口中的那家伙,应该是在她之后离开乌镇的施光琦,他说过,她已经跟他断了联系,现在看来,是他说了谎。
    轻轻吁出一口气,我收起了不该出现的感慨,如实说道:“工作室发展的还成,现在市场已经打到了西塘。”
    “恭喜了,你终于找到了自己。”
    “找到自己?”喃喃重复了一句后,我摇了摇头,“不能说找到自己吧,毕竟,我还是想要赚钱的,目的这么明确,又这么势利,总归不是很纯粹。”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纯粹,至少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是吗?”
    是啊,我知道自己要什么。诧异的看了眼王雨萱,暗自慨叹,这丫头再也不是那朵无忧无虑的白玫瑰了,生活的经历,已然让她初初长成,红与白的差距,就在这里。
    “你呢?应该已经顺利毕业了吧。”我对她问道,随着谈话的增多,我已经不那么纠结了。
    “毕业了,准备来次全球游,然后回北京找份体面的工作,也算是给老王头儿一个交代。”
    “这样也好,毕竟,师父已经上了岁数。”说过之后,我迟疑了片刻,终究没有问她,那个从美利坚追她到英吉利的小伙子怎么样。我想她肯定不希望我问这种问题的,更何况,问出之后,我又该如何自处?
    不得不承认,我们都变了。对于过往缄口不提,对于当下,聊得也是寥寥无几,唯一能有共同话题的,只剩下了不知会走向何处的未来……不确定,不美好,也不会让彼此沉默,进而难堪。
    ……
    老王是跟我师母一起回来的,他们买了很多菜,进门之后,师母脸上绽出慈祥的笑颜,“小默,这些都是你爱吃的,你是不知道,得知你离开北京的消息以后,你师父抑郁了很久呢,今儿啊,你们爷俩儿可得好好喝点。”
    心中感动,我回了一个真挚的笑脸,说道:“得嘞,我也想念师母做的饭菜了……”说着,我作势从师母手里接过青菜。
    谁知,老王在这个时候打了我手一下,“你跟雨萱在这儿好好待着,我跟你师母忙就成。”
    “嗯。”
    点点头,我又坐了回去。
    “我爸妈很久没这么高兴了,上次这样,还是我从乌镇那边回家……结果见我那副样子,又……”
    “对不起。”
    “你知道的,我最不想听的就是这三个字。”
    说过这话后,王雨萱便不再言语,自顾自的坐在沙发的另一边,玩起了手机。
    ……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老王两口子就做好了饭菜,都是家常菜,也是我最开始拜老王为师的时候,最爱吃的饭菜。他们还是把我当亲人的,一直记得我的口味。
    吃饭的时候,王雨萱许是不想让父母看出什么异常,显得尤为活跃,又是给我夹菜,又是言笑晏晏说着自己在国外时的趣事,一如我最开始在她家里,认识她时的样子。
    一晃,我们已经认识两年了,从不谙世事的师妹、到孑孓独立的白玫瑰,再到现今这个已经明白很多道理的王雨萱,我不知道究竟哪个才是我认识的她。或许三者皆是,或者她一直是她,我之所以看到了她的变化,大抵是因为我才是那个改变了的人。
    热闹开场,热闹结束。
    饭后,老王主动提议,让我跟王雨萱出去走走,就当她代表老两口送送我。
    这城市的霓虹,让人看不到天上的月亮,街道两边的路灯,昏黄的光,将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
    我们就这样走着,没有目的地。
    “去后海吧。”走了好一会儿,王雨萱终于开口对我说道:“我想去那条河道看看,你不是说,离开北京的时候,在那儿跟我有过告别嘛。”
    “好。”我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地铁站,买好两张前往后海的地铁票,随着人潮拥挤,体会那份已经渐渐被我所遗忘的感觉——哪里都是人,这城市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总会不知道在哪儿会奔来一个满怀憧憬的年轻人,融进这座钢筋水泥的丛林里。
    后海。
    酒吧街前方的那条河道,那棵已经没有多少叶子的树下,王雨萱就这么站在下面,回过头,朗声对我问道:“陈二驴,是不是就在这里,你跟我说的告别?”
    太久没有听到的称呼,让我有些恍惚,下意识的点头,我没有言语。
    “你的告别我听到了,真的听到了。那就再见吧,打从今天起,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什么白玫瑰跟陈二驴……”说到这儿,她已开始哽咽,“有的,只有我父亲的好徒弟,我的好师哥,再见。”
    “再见。”
    原来她一直都很聪明,曾经我误解过她的脑子不好使,因为她记不住回家的路,显得那么健忘;而今来看,她的脑子很好用,因为她没法遗忘我们之间的故事。
    今时今日,终是告别,唯一不同的,这次,由她开口。
    树下的花儿开了,在这个夜里,火红、炽热,那是一朵带刺的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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