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是营销总监,名不正、言不顺……”
    “得了,我明天升你做副总裁。”金兰殊以毋庸置疑的口吻说。
    当金兰殊用这样的口吻说话时,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意已决。
    被原地升职的宋风时一点都不开心。
    宋风时想了半天,实在是越想越不安,回到了家里,又拉着金兰殊说:“欧文不会更适合吗?”
    “欧文会协助你的。”金兰殊说。
    宋风时却道:“可是我没有经验啊!”
    “经验是积累的呀。”金兰殊不以为意。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就头大:“亲爱的老板,资金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你把这样的任务交给我来积累经验?会不会太草率了些?”
    “我觉得不会。”金兰殊说,“你不用太紧张,不成功也没关系。如你所说,不是还有许多投资人排队等着送钱吗?”
    “你说得轻松……”宋风时如临大敌,畏缩不前,“不是啊,瑞克以前不是做这个的么?为什么不让瑞克去?”
    “瑞克要跟我去法国。”金兰殊说,“开店的事情很重要,涉及的账目也很多,必须要带上他。”
    “可是……”
    “没有‘可是’,”金兰殊说,“平常心就好。”
    金兰殊真是说得轻松,宋风时脑袋都要涨爆了。
    金兰殊则早早让欧文准备了机票,并带上了瑞克及几个相关人员一起飞走。宋风时留在了本地,头痛欲裂地想着怎么打动刘修斯给他们拉投资。
    欧文又说:“宋总啊,你和刘易斯不是很熟吗?不如叫他帮忙?”
    宋风时自然不愿意:我要是找刘易斯,那个醋兰殊也不知道该怎么发作!
    “这怎么行?”宋风时否决了,“刘易斯是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还叫他帮忙拉赞助?傻不傻?”
    欧文一想,点头:“也是。”
    然而,欧文打电话去傲鹰总裁办约时间,却屡屡被拒绝。
    秘书小姐天天都用甜美的嗓音回答:“不好意思,我们总裁在开会。”
    “好的,没问题。那我下次再来‘打扰’。”欧文也声音甜美的回答,心里却在骂:神经病!次次来都开会!你们总裁是不是连拉屎都要开个会决议?
    很明显,刘修斯对于“云想”这样的小公司是完全没放在眼内,也不想见宋风时这样的小人物。
    为此,宋风时不得不拉着欧文以跟踪狂的姿态去堵人。
    关键时刻,宋媚钗告诉宋风时:“我明天八点会在o hotel那儿跟刘修斯做访问。你去那儿一定能‘偶遇’他!”
    宋风时得到这个消息,非常快乐,拉着欧文带着准备很久的策划书到o hotel那儿翘首等待。
    果然,九点左右,刘修斯就完成了访问,和几个工作人员一起从酒店会议室出来。他一离开会议室,就遇见了宋风时和欧文。
    宋风时笑着迎上去,说:“刘总您好,我们之前已经约过好几次了,恰好您不在。今天那么巧。”说着,宋风时还拿出了一张名片,自我介绍:“我是时尚公司‘云想’的副总裁宋风时。”
    刘修斯的秘书上前接过了名片,只说:“对不起,宋总,我们再约时间吧。我们刘总接下来还有安排。”
    宋风时只说:“不会耽误刘总很多时间的,只要五分钟!”
    刘修斯打量了一下宋风时,说:“你是宋风时?”
    宋风时一怔:怎么?全世界都好像听说过我的名字?
    宋风时便又联想起之前的境况。每次那些位高者打量他,然后说出“你是宋风时?”这句话时,接下来几乎都是要奚落他如何攀上金兰殊这棵高枝的。没想到在此处也不能幸免!
    宋风时便僵硬一笑:“是的,刘总听说过我?”
    “我知道,你是我弟弟的朋友。”刘修斯说,“就卖个面子给我弟弟,我给你五分钟。”
    宋风时松了一口气,便跟刘修斯说道:“我知道,傲鹰集团现在不满足于在房地产界的成功,更希望提高自己的形象和软实力,想要投资在第三产业方面。事实上,如果能够和我们这样的国风品牌合作,也是完全吻合贵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的!在目前所有的本土品牌中,最具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品牌无疑就是我们‘云想’……”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刘修斯冷漠地打断了他,“我不感兴趣。”
    说完,刘修斯跨步就要走。
    宋风时却展开上臂拦住他的去路:“刘总,您刚刚说过给我五分钟的,您是一言九鼎的人,难道要出尔反尔?”
    刘修斯闻言,微微一笑,说:“是的。”
    说完,刘修斯扬长而去。
    宋风时呆立原地。
    欧文在宋风时身边,问道:“追不追?”
    宋风时立即说:“追!”
    于是,他们又狂追到停车场,眼看着刘修斯已经上车了,宋风时竟然拦在了车子面前。
    刘修斯看见宋风时这样拼命,也是笑了,摇下了车窗,探出头来:“你再这样,我要叫人来动粗了。”
    宋风时一怔,说:“您是斯文人……”
    “我不是。”刘修斯答。
    宋风时的额头已经在冒冷汗了,但清清嗓子,还是故作从容地说:“大家都是生意人,在商言商。难道有收益的事情您居然不感兴趣?”
    刘修斯说:“据我所知,金兰殊掌控欲很强,他最少要拿住公司40%的股份,傅丞加入得早,算起来我估计也占20%,那我呢?10%?5%?算起来,就算你们真的短期盈利了,我看我一年都挣不到一亿。没意思。还得罪人。”
    宋风时这下还真的闭嘴了,想不到一句反驳的话。
    刘修斯冷冷一笑,说:“你可以让开了吗?不然我真的会开车撞你。”
    宋风时垂头丧气地让开了。
    欧文看着那部车开走了,又问宋风时:“好奇怪,他最后说的那句‘又得罪人’,是什么意思?”
    宋风时叹道:“是夔龙集团。夔龙那边好像听到了风声,知道我们一直想联系傲鹰,所以他们先跟傲鹰联系过了。我也是听宋媚钗说的。”
    周翊翊那边听说宋风时想拉拢傲鹰集团,他自然不肯,便先跟刘修斯谈了合作。刘修斯认为周翊翊那边背靠夔龙集团,钱多人气旺,自然也懒得搭理宋风时了。
    不过,宋风时仍然锲而不舍,天天蹲点等刘修斯,时不时就蹿出来想游说刘修斯。然而,刘修斯每年花几百万搞的安保也不是干吃饭的,只要刘修斯不想见到宋风时,宋风时就不会出现在刘修斯的视线里。
    宋风时大为惋惜,欧文见宋风时不开心,便带着他去oval table吃饭。在窗边好景观的位置坐下后,欧文又说:“今天老板就回国了。我跟老板说了没拉到傲鹰的事情,他说没所谓,平常心就好了。”
    “你跟他说我失败了?”宋风时瞪大眼睛,“你这样合适吗?”
    “我没说‘失败’!我只是说‘希望不大’。”
    宋风时才觉安心一些:“我觉得不可辜负他的期望。”
    “我倒没觉得老板对这件事有很大的期望……”欧文说道,“我觉得反而是你对此期望过高了。”
    “是吗?”宋风时一怔。
    宋风时愣神了,默默自我剖析起来:是我对这件事期望过高?
    是的,是了……是我太急于证明自己不是没实力、靠裙带上位的……是我太想证明自己不是一条狗……
    宋风时摸着额头,笑笑:“你说得对,欧文。”
    欧文只觉得宋风时的微笑中充满疲惫感,便关心地说:“你是不是太累了?”
    “当然累啊!”周翊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附近,笑着走了过来,“天天似狗一样跟着大财主,还不累?可惜,人家连骨头都不肯赏你一根!”
    这话说得难听,也戳中宋风时的痛处。
    然而,宋风时表面上还是很云淡风清的,笑答:“是啊,骨头不是给你啃了么?还是翊总牙口好。”
    周翊翊没想到宋风时如此伶俐,还能反唇相讥,也是一愣。只是,形势大好的他也很快回复了自在的神态,笑道:“总好过像你们这样等着饿死啊。”
    “大活人,怎么那么容易饿死?”
    ——金兰殊带着瑞克从背后走来。
    “金兰殊?”周翊翊见到他的出现,也是一惊。
    宋风时和欧文也有点吃惊,尽管知道金兰殊今天回来,也没想到这么巧他也出现在此处。
    金兰殊倒不是意外出现的,他是知道周翊翊今天来吃饭,故意来找周翊翊的,没想到的是,会遇见周翊翊在嘲讽宋风时。那金兰殊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便走了过来,只说:“翊总,是吧?”
    周翊翊冷笑:“刘修斯和刘易斯是什么关系啊?你们已经狗急跳墙到找竞争对手的哥哥要钱了?你们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脑子有问题的那个是你。”金兰殊冷笑说,“你这么人头猪脑都知道的事情,我金兰殊能想不明白?你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的mailbox吧,我想已经有人通知你,法国悦人集团已经决定注资我们‘云想’了。”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连宋风时的下巴都要掉地上了。
    周翊翊更是倒退三步,脸色忽而变得煞白,半晌,他终于明白过来:“你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你表面上是要拉拢刘修斯投资,事实上,你一早就假借视察选址的名义去了巴黎,去找悦人集团!”
    “对啊,你这个傻饼自作聪明,还出卖公司利益去巴结刘修斯,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真的该多吃核桃好好补脑?”金兰殊讥笑道。
    周翊翊正是气得心口都疼了。
    金兰殊原本不需要这样刺激周翊翊,但是他真的气恼周翊翊两次三番搅和他的计划,更记恨上次周翊翊当众嘲弄他,睚眦必报的金兰殊自然也要有仇报仇了。
    看着周翊翊牙关紧咬、汗流如注,一副心绞痛发作的样子,金兰殊也够开心出气了,拉着宋风时便走。瑞克和欧文便跟在了他们身后离去。
    宋风时却默然不语,脸上并无喜色。
    作者有话说:金兰殊和宋风时本文最后一次闹矛盾,即将展开……
    第八十六章
    欧文、金兰殊、瑞克以及宋风时走路到了车库。欧文说:“我来开车吧!”然后,他便坐到了驾驶座上。瑞克本来想坐副驾驶座,让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坐后排的,没想到宋风时却主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这个时候,瑞克已经发现了宋风时的情绪不对了。
    比起来,欧文发现得更早一些,是在下楼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
    而金兰殊,什么都没有发现。
    金兰殊甚至高兴地哼起歌来。
    车厢里的气氛就更加尴尬了。
    而金兰殊依旧没有发现。
    如果说,每个人类与生俱来都带了一个“气氛感应器”的话,金兰殊那个应该是出厂的时候就故障了,而且一直也没有要去修理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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