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看到我,都敬仰地悄声说:“这就是那个追风啊”之前,我是帕特雷湾的一匹野马。
    从出生到三岁,我都无忧无虑,在绿色草地上肆意驰骋,让鬃毛在阳光和风中飞溅。直到有一天,一群“邪恶”的人类捕获了我。当然他们也没讨到什么好,我踢断了一个倒霉蛋的肋骨,还让一个家伙的脸跌得开了花。
    当时人类们骑着最好的军马,十几个一起追我,那些军马跑得又快又稳,当然和我比还是差远了。我那时只是有点慌了,这才一个不小心被套马索套上。
    之后我就被关进了一间漆黑的马厩里。不过没关系,我会将每个靠近我的家伙踢得骨断筋折。这样他们迟早会不得不放了我。
    空荡荡的马厩,陆陆续续地被马儿填满,又空了下去。认识的,不认识的马儿们来了又走,然而我还在这里。因为没有人胆敢靠近我,上一个试图给我上马鞍的马夫已经缺了一颗门牙。
    在马厩里,我的脾气总是很暴躁,在隔间里又踢又撞,咬我能咬到的任何东西。不过,这你绝不能怪我。我才三岁,按照人类的算法,我还是个孩子。
    之后的某一天,我被牵了出去。
    在阳光和绿草之间,我看到了恺撒。
    不过那个时候,他看上去可真普通啊。普普通通的长衬衣,普普通通的身高,长得也普普通通,当然那是以马的标准。唯一让我感到不同的是,他看着我的眼神让我很舒服。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听到其他人叫他恺撒,向他行礼。我想他大概是个首领,就像是马群里的首领马一样,他是他那个族群的头儿。好吧,我得让他知道,我将来也会是个首领马,所以他最好立刻就放了我这个未来的首领。
    我在地上来回地跳,向他显示我强壮的肌肉,我还冲他大叫,让他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趁我还没踢断你的脖子,赶紧放了我!
    恺撒笑了笑,朝身边的人说了几句。那人看上去不太同意地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我焦躁地晃着脑袋。这个笨蛋恺撒到底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快点放了我啊,混蛋,还有那个马夫,你再靠近我,我就踢掉你另一个门牙!我警告你,我不是开玩笑!
    后来我又被关起来好几天,透过马厩木板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其他的马儿在草地上奔跑,他们被套上了马嚼子和马鞍,被人牵着或者骑着,做着一些可笑的训练。
    我看得心里发急,这些家伙都怎么了?他们怎么可以让人骑在他们的背上?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背上的家伙甩下来,让他跌断脖子。
    然而没有人来让我跌断脖子。他们都小心翼翼地绕着我的隔间走,包括那个胆小鬼马夫。
    哼!
    孤独让我沮丧,食槽里的牧草倒尽我的胃口。我渴望在白云之下奔驰,怀念风的气息,树林的湿泥,哪怕是沼泽里的湿腐气。我想在沙土上肆意地打滚,想用牙齿切断多氵十的草根。我越来越暴躁,然而我越暴躁就越没有人理我。但是那时的我并不明白这一点。
    一匹脚踝受伤的军马在我的隔壁住了两天。那是一匹性情温和的花斑母马。在我对马夫发脾气时,她轻轻地叫了几声,试图安抚我。
    我没有理她。
    切,这些军马早就被人类驯服了,他们都是软骨头,为了一点燕麦就可耻地对人类卑躬屈膝。马的脸都被他们丢尽了!但是我不一样,我生来就是自由的。为了自由,我会倾尽力。
    然而军马告诉我,如果我再继续攻击人类,我就会被送去拉沉重的车辆,甚至可能会被宰杀吃掉。
    我吓坏了,人类怎么能这样野蛮,我们是马啊,他们怎么能吃马?
    然后我又被牵了出去,这一次,我忍着没有咬那位可怜的马夫。他看我的眼神和我一样绝望,我忽然觉得他也挺可怜的。
    我又见到了恺撒。他似乎刚刚从哪里回来。脸晒得通红,满头满脸都是汗。他骑着一匹黑色的军马,被一队骑士簇拥着,从围栏边上路过。那群军马看上去状态都很好,皮毛发亮,脚步轻快。我盯着恺撒的坐骑,突然感到嫉妒。
    我开始大声地嘶鸣,摇着脑袋,想要甩开拉我的马夫。
    马夫满脸惊恐,力坠着马缰。我轻轻地踢了他一脚,他飞了出去。这真的不怪我,他太弱了。
    然后我开始和风赛跑。
    在一众震惊的目光中,我长嘶一声,奋力一跃。我跃过了马场的围栏,轻巧地落了地,向远处冲去。
    我终于自由了。我欢快地想。
    然而有人追了上来,密集的马蹄声在我身后响起。又是这样,几十个人类追我一个。我拼命地跑,不时地突然变换方向,我还记得上一次被套住脖子的教训。
    然后我听到了人类焦急的呼声:“恺撒!停下!太危险了!”
    他们在说什么?我对拉丁语不怎么熟悉。我只能听懂几个词,比如“这真是一匹好马”这样的。
    这时,我的背上突地一沉。
    我大吃一惊。竟然有人在我奔跑的过程中跳上了我的背部。
    我急速地转弯,想将背上那人甩出去,但是那人的腿紧紧地夹住我的肚子,他的身形很稳,就像是长在了我的背上。
    这种感觉十分不舒服,虽然我并不觉得背上的家伙重得难以忍受,但是谁会喜欢背上多出一个讨厌的东西?
    我癫狂地跳跃,将身体撞向树干,原地疯狂地打转,然而那个家伙居然还稳稳当当地在我的背上。
    马群围了上来。当然那群软骨头的军马是不会帮助我的,他们轻轻地叫着,让我不要挣扎。笑话,我是野马啊。想征服我,就拿出本事来!
    焦急中,我突然心生一计,猛地向地上倒去。那家伙终于跳了下来。我打了个滚,急忙站起,然而那家伙竟然转瞬间又在我背上了。啊!!以前我觉得最挥之不去的是马蝇,我错了,其实是这个家伙啊。
    终于,我筋疲力尽,还很沮丧。我的嘴里的嚼子被拉紧,我顺从地转过了头。
    围观的马上骑士爆发出欢呼声,他们有节奏地喊:“恺撒!恺撒!”
    噪音让我紧张,我扬起前蹄,但是背上的家伙拍了拍我的脖子,他用希腊语道:“别怕,追风,别怕。”
    他的手温暖有力,比任何我接触过的人类都温柔。背上的重量让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下来,仿佛我天生就应该和这个人鬲虫为一体。我想起这个恺撒就是这群人类的首领啊,现在我是人类首领的马了。唔,这种感觉似乎还不赖。
    我仰起头,向那群军马走去。他们温和地看着我,好像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哼,我还是和他们不同的,因为我是恺撒的马,而且我还有一个名字,叫追风!
    自从有了名字后,我的待遇就不同了。我有了专用的马夫,食料也变成了大麦,而且每天都可以去草场上瞎逛。因为我的新马夫很会饲弄马,刷洗我时,从来没有让我不舒服过,所以我也就没有踢掉他的门牙。
    但是我还是很难见到恺撒。我不开心,在草场上跑步时总是去围栏边寻找他的身影。如果看到他我就大声地叫唤,如果看不到我也大声地叫唤。当然恺撒是不会回应我的,人类这种生物太弱了,他们的嗓门还没有马驹大。
    如果恺撒来看我,他总是会带一些好吃的。那种红彤彤的,酸酸甜甜的水果我从来也没吃过,我简直爱死了它。恺撒似乎说过这是某个希腊国王御花园里才有的果实。哼,国王那又如何,反正现在归我了。
    以前的我是不太驯服的。别忘了,我可是野马。看到漂亮的小母马,我就会凑过去,就算是鞭子也阻止不了我。
    于是恺撒带我去看了正在训练的军马。他站在我身边,指着那些军马道:“追风,你有没有发现他们和你有什么不同?”
    我仔细地看着那些军马,嗯,他们都没我的毛色漂亮,而且也没我跑得快。我骄傲地仰起头,甩了甩漂亮的马鬃。
    “他们都是母马和骟马。追风,如果你再像今天这样不听话,你就会和他们一样了。”
    什么?我吓坏了。为了我的宝贝,我决定以后不管小母马多漂亮,我都当她们是骡子。
    这一天,恺撒又来了。不过今天他手里拿了怪模怪样的东西。
    我兴奋地将脖子伸长,等着他喂我苹果。然而恺撒将那怪模怪样的东西放在了我的背上,还用皮带扣紧。我终于明白那是一种马鞍,不过和那些军马身上的四角马鞍不一样,这种马鞍前后翘起,弧度更贴合我的身体,它是木头做的,但是下方垫有软皮。
    我不太开心。因为恺撒骑我的时候,通常不用马鞍,他似乎是天生的骑手。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用腿紧紧夹住我的上腹,什么时候,又可以彻底放松。我也很享受可以感受他的体温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是一种纽带将我和恺撒连接在一起。让我可以清晰地明白他的每一个意图。
    而马鞍则将我们分割开来。
    不过虽然心中不快,我仍然站着一动不动。恺撒的侍卫,那个总跟着他的大块头,往我嘴里塞了个苹果,还不住口地说着奉承的话。看在恺撒的面子上,我让他摸了摸我的鼻子。
    恺撒在调整马鞍时,会细心地用手触摸我的肌肉。通常不舒服,我是不会叫出来的,要么踢人,要么忍着。但是我的肌肉会表现出来,这我无法控制。在调整好马鞍后,他又检查了我的蹄子:“不错,追风,你的蹄子角质层很厚,我想我不用费事操心马掌的问题了。”我突然兴奋起来,我意识到恺撒大概会骑着我去很远的地方,所以他才会仔细地检查我的蹄子。
    我激动地不停地喷鼻息,都没注意到恺撒把马鞍又卸了下去,他用刀子将马鞍的边缘又修整了一下,重新放在我的背上,这一次,我感到什么冰凉的东西敲打在我的肚子上。
    我扭过头去看,看到了两个环状物。
    “这是马镫,你得习惯它。”恺撒说完跳上了马,我驮着他在马场里飞奔。
    这一天,恺撒和我待了很久,他教了我很多技巧。比如如何扬起前蹄吓唬敌人,在敌人转身逃跑时,再狠狠地踢他们的脑袋。还有在用后蹄踢人时,可以低头从后腿之间看过去,这样就不会踢空。恺撒还让我仔细分辨弓弦的声音,因为那对于我来说,才是最危险的东西。
    我学得很开心。那一晚的晚饭很丰盛,不但有燕麦还有软软的菜泥。我整晚做梦都在练习如何踢那些倒霉蛋。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被马夫吵醒。
    各种各样的噪音充斥着微凉的空气。
    盔甲和盾牌在士兵们的跑动中哐当哐当地响,各种各样的命令声,此起彼伏。士兵们在列队。我好奇地睁大着眼睛。看着那些穿着青铜盔甲的老兵整齐地列在一起,像一片金黄色的麦穗,看着那些披着红斗篷的家伙,组成一片红色的红枫林。
    马夫将我牵到了马群的旁边。和那些军马待在一起,那些军马旁都已经站了一个骑士。每个骑士带着两匹马。
    我四处寻找着恺撒,但是我没有看到他。
    这时,安东尼走了过来,他的手里牵着奔电。晨光中,奔电棕色的皮毛像是镀了金。我知道安东尼负责训练其他的军马,是骑兵的大队长。我也知道安东尼一开始并不看好我,鉴于恺撒似乎很信任他,我也就勉强没有记仇。
    奔电走近我,亲昵地碰了碰我的脑袋。奔电和我是不打不相识,他咬掉了我的鬃毛,我踢了他一脚。不过他仍然是我认识的马里,最厉害的,当然比我还差了那么一点点。也是仅次于我最漂亮的,因为恺撒更喜欢黑马,显而易见。
    安东尼将奔电交给了马夫,又笑着拍了拍我:“真是匹好马。”
    废话。我喷了他一脸鼻息。
    我和奔电站在一起,等待恺撒似乎不那么无聊了。
    奔电告诉我,骑兵和步兵要在这里分开。步兵军团会在这里直接乘船,而骑兵则会走罗马大道,经由雅典,然后再乘船。
    “去哪?”
    “很远的地方。”
    “干什么?”
    “我猜是打仗。”
    “和谁打?”
    奔电也不知道,不过他说这不重要。
    我同意地晃了晃脑袋,反正我和恺撒在一起,去哪儿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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