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是轻笑了声,但又似乎没有,只是声音带着深深的疲倦:“嗯,我相信一定会的。”
关上电台,车内又陷入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唯一有声音的,就只有风刮在玻璃上的呼呼声,却吵得人心烦意乱。
越贴近真相的时候,傅知焕才发现,自己本来以为能够控制得很好的情绪,在此刻都变得不堪一击。
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他完全没办法冷静地去面对任何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家人的犯人,也没办法保持绝对的理智,去听那些血淋淋的证词。
他没办法接受,傅予情死在这么卑劣的人手里。
终于,到了一个红路灯,傅知焕抿着唇,将身体往后靠,抬起头定定地望着红绿灯的方向,漆黑的瞳仁里看不出半点情绪,仿佛空洞得毫无一物。
一只麻雀扑腾着翅膀,落在了红绿灯的上方,扇动着翅膀,一跳一跳地调整着自己的位置。
傅知焕敛起眉眼,看上去似乎很平静。
但就像人们永远不知道平静地海岸什么时候会迎来突如其来的海啸一般,下一秒,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
傅知焕握起拳,重重地砸在了车台上,震得挂在后视镜下方的香囊都在轻轻晃动。
红绿灯上方的麻雀几乎是在同时有感应似的,猛地惊起。
温阮听见这声巨响,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平静地转过头,看着傅知焕的方向。
就这么温和而又冷静地看着他。
傅知焕握紧地手颤了颤,他深吸一口气,调整着自己的呼吸,然后收回手扶住方向盘,哑着声说:“抱歉,吓到你了。”
温阮笑了声,转过头目视前方,许久后,才轻轻开口喊:“傅知焕。”
“嗯?”
“傅予情,有个特别好的哥哥。”
*
二十年前。
风将窗户刮得哐哐作响,一副暴风雨欲来前的压抑和恐慌蔓延开来,让原本亮堂的屋内盖上了一层阴郁的气息。
“不行,我干不出来。”
张志伟一拍桌子,背着手反复踱步,咬着牙伸出食指狠狠地指着面前的儿子张宏锐:“你说说你,怎么能想出这样的事儿?哪家孩子不是自己父母的宝贝,你把人家孩子偷了去,让那些家长怎么活?”
张宏锐坐在沙发上,听见这话,一张脸笑得跟个褶子似的:“所以啊,我这不是拐卖,就是借一下。我都听说了,您教的那什么班上,不是有好多有钱人家的小姑娘吗?你就忽悠她们去樱花世界一趟,那块都是我们的人,随便捞一个走要挟一下她们家长,骗点钱就放出去。”
“不行!”
张志伟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抄起一个鸡毛毯子就往张宏锐身上砸,顺带还捞起一旁的手机:“我这就报警!不能让你再做这些害人的事情了!”
“您报警啊!就让我妈死在那医院里,你就开心了是不是?”
张宏锐唰的起了身,声音也拔高一个度:“您自己想想,我妈住一天院得花多少钱?您卖了肾都挣不回来那么多钱,要不是我死皮赖脸求着,我妈早就连病床都没有睡了!您有本事就报警!明天我们一家人全部坐着等死!”
这一段话,彻底把这位老人给唬住。
张志伟的手抖了抖,手机也啪的一下落在地上,他退后几步跌坐在沙发上,扶着脑袋想着自己这相依为命了半辈子的老伴,突然一下子就犹豫了起来。
人总是极其自私的。
平时里冠冕堂皇的道理一大堆,但要到了取舍的时候,心里的天平却总会偏向自己。
不肯承认自己是坏人,所以就一边做着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边为自己找着迫不得已的理由来开脱。
自己不这么做,老伴就会没命。
所以也是逼不得已。
他反复对自己这么说着:我不过是为了爱人能活下来,所以才铤而走险而已。
但这不过是所有恶人的通病。
张志伟咬了咬牙,同意了儿子的请求,顺带还为了彰显自己的“正义”,叮嘱了句:“千万不能伤人性命。”
听上去是多么感人和正义的一句话。
但却是无耻的人,为自己最后一点留有余地的开脱,来安慰着自己是个善良的人。
然而后来,在新闻上看到了那骇人听闻的案件之后,张志伟才知道自己做了多么恐怖的一个决定。
当天晚上,他和自己的儿子发生了无比剧烈的争吵——
“那么小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你这个畜生!我、我要报警!”
“得了吧,报警了你也得被抓,我就服了你这老头子,现在装什么大好人,搞得那小姑娘不是你忽悠去的一样!我是畜生,那你算什么个东西?行啊,你报警啊!咱俩被抓了,我妈也可以直接拔了呼吸罩了!”
劣根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所有的枝丫都是来自于同一个深深扎入泥土里的根基。
挂在枝丫上直白的恶,和拼命掩盖在泥土里的恶,本质上都没什么区别。
张志伟再一次退缩了。
还是那个借口。
“我都是为了我的老伴,为了家里人能活下去。”
我不是为了自己。
我是个善良的人,只是迫不得已。
然而最后,老伴没留住。
临走前,她将眼睛瞪得大大的,发出干枯的声音吱吱呀呀地喊着。
没人听懂她在说什么,但张志伟却知道,这代表着一直以来遮盖着自己罪恶的遮羞布,终于被撕碎。
儿子在他眼皮子底下继续做着这行恶心的事儿,他却也再也不敢提报警两个字。
一直到几年过去了,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口一个为了自己的爱人,其实不过是拿家人当个幌子。
最终,谁都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
屋子一天比一天冷,他的精神也在反反复复的恶梦中,被折磨得愈渐衰弱。
睁眼闭眼,都是当年那些孩子的模样。
张志伟七十三岁生日那天,他送了自己一个生日礼物。
解脱。
*
傅知焕接到了一个电话。
“傅先生,经过我们多方面的调查,成功找到了张志伟的儿子张宏锐,在比对dna后,确认他就是杀害您妹妹的凶手。只是——”
“只是什么?”
“张宏锐在两个月前,被确诊脑瘤晚期,现在正在重症监护病房,医生说,有可能时日无多。”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线上,张宏锐犯案当年三十九岁,张志伟六十三岁。
二十年之后,张宏锐现在差不多五十九快六十了。
交待年龄的意思是,这差不多是我虐儿子的最后一个点了。
这章可能会精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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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傅知焕和温阮到达张宏锐所在的那家医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重症监护室门口的氛围很压抑,有穿着警服的警员守在门口。周围的医护人员来来往往,个个都神色紧绷。
看见傅知焕来了,一位警员连忙上前两步,低声解释着:“傅先生,医生告诉我们,张宏锐现在的生命体征很不稳定,意识障碍也非常严重。”
张宏锐现在早已年过半旬,这辈子既没有什么学问,又没有什么本事。但靠着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倒是挣了挺多钱,后半辈子过得纸醉金迷。
前些年讨了个比自己小二十几岁的老婆,谁知道半年前确诊了脑癌之后,那女人顺走了所有的钱偷溜了,连个零头都没给剩下。
张宏锐奢侈了半辈子,也没给自己剩下多少钱,为了活命,只得卖了房子散尽家财去治病,但病情不仅没好转,肿瘤恶化后范围转移到了身体其它器官上。
温阮没进病房,而是隔着门前的玻璃窗往里面看了眼。
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男人。
瘦得出奇,眼窝深深地凹下去,像骷髅甲上包着层皮一样。皮肤还因为过度松弛,褶皱很深很密,干枯发黄的颜色,和那触目惊心的斑点,让人感到背脊发麻。
但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宛若一道深渊,里面隐约可以看着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将一切都吞噬。
不知道为什么,张宏锐现在这个模样,让人生不出半点同情,反而更加令人作呕。
傅知焕走到温阮的旁边,顺着她的目光往里望去,然后语气平静地问:“他还能活多久?”
警察叹了口气:“医生说,最长恐怕不超过一个星期。最快…可能就是明天,或者是今天。而且医生说,张宏锐前段时间和他儿子商量,如果这周病情无法好转,可能会执行通知医院来安乐死,因为他也忍受不了化疗的痛苦过程了。”
温阮皱了下眉,垂眼,好像被人狠狠地揪住了心脏一般,压抑地难受。
一个星期?
正常的开庭,走完所有的程序,差不多都要一个月。
即使是情况特殊申请提前开庭日程,一个星期显然也不足够。
然而傅知焕看上去却比预料中的平静,他只是从那扇窗户里,静静地望着病床上躺着的男人。
五十九岁。
享乐了整个人生,然后就这么拍拍屁股,轻描淡写地死去,把自己之前做过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事情,当个屁一样放了。
恶不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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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电台,车内又陷入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唯一有声音的,就只有风刮在玻璃上的呼呼声,却吵得人心烦意乱。
越贴近真相的时候,傅知焕才发现,自己本来以为能够控制得很好的情绪,在此刻都变得不堪一击。
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他完全没办法冷静地去面对任何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家人的犯人,也没办法保持绝对的理智,去听那些血淋淋的证词。
他没办法接受,傅予情死在这么卑劣的人手里。
终于,到了一个红路灯,傅知焕抿着唇,将身体往后靠,抬起头定定地望着红绿灯的方向,漆黑的瞳仁里看不出半点情绪,仿佛空洞得毫无一物。
一只麻雀扑腾着翅膀,落在了红绿灯的上方,扇动着翅膀,一跳一跳地调整着自己的位置。
傅知焕敛起眉眼,看上去似乎很平静。
但就像人们永远不知道平静地海岸什么时候会迎来突如其来的海啸一般,下一秒,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
傅知焕握起拳,重重地砸在了车台上,震得挂在后视镜下方的香囊都在轻轻晃动。
红绿灯上方的麻雀几乎是在同时有感应似的,猛地惊起。
温阮听见这声巨响,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平静地转过头,看着傅知焕的方向。
就这么温和而又冷静地看着他。
傅知焕握紧地手颤了颤,他深吸一口气,调整着自己的呼吸,然后收回手扶住方向盘,哑着声说:“抱歉,吓到你了。”
温阮笑了声,转过头目视前方,许久后,才轻轻开口喊:“傅知焕。”
“嗯?”
“傅予情,有个特别好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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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
风将窗户刮得哐哐作响,一副暴风雨欲来前的压抑和恐慌蔓延开来,让原本亮堂的屋内盖上了一层阴郁的气息。
“不行,我干不出来。”
张志伟一拍桌子,背着手反复踱步,咬着牙伸出食指狠狠地指着面前的儿子张宏锐:“你说说你,怎么能想出这样的事儿?哪家孩子不是自己父母的宝贝,你把人家孩子偷了去,让那些家长怎么活?”
张宏锐坐在沙发上,听见这话,一张脸笑得跟个褶子似的:“所以啊,我这不是拐卖,就是借一下。我都听说了,您教的那什么班上,不是有好多有钱人家的小姑娘吗?你就忽悠她们去樱花世界一趟,那块都是我们的人,随便捞一个走要挟一下她们家长,骗点钱就放出去。”
“不行!”
张志伟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抄起一个鸡毛毯子就往张宏锐身上砸,顺带还捞起一旁的手机:“我这就报警!不能让你再做这些害人的事情了!”
“您报警啊!就让我妈死在那医院里,你就开心了是不是?”
张宏锐唰的起了身,声音也拔高一个度:“您自己想想,我妈住一天院得花多少钱?您卖了肾都挣不回来那么多钱,要不是我死皮赖脸求着,我妈早就连病床都没有睡了!您有本事就报警!明天我们一家人全部坐着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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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伟的手抖了抖,手机也啪的一下落在地上,他退后几步跌坐在沙发上,扶着脑袋想着自己这相依为命了半辈子的老伴,突然一下子就犹豫了起来。
人总是极其自私的。
平时里冠冕堂皇的道理一大堆,但要到了取舍的时候,心里的天平却总会偏向自己。
不肯承认自己是坏人,所以就一边做着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边为自己找着迫不得已的理由来开脱。
自己不这么做,老伴就会没命。
所以也是逼不得已。
他反复对自己这么说着:我不过是为了爱人能活下来,所以才铤而走险而已。
但这不过是所有恶人的通病。
张志伟咬了咬牙,同意了儿子的请求,顺带还为了彰显自己的“正义”,叮嘱了句:“千万不能伤人性命。”
听上去是多么感人和正义的一句话。
但却是无耻的人,为自己最后一点留有余地的开脱,来安慰着自己是个善良的人。
然而后来,在新闻上看到了那骇人听闻的案件之后,张志伟才知道自己做了多么恐怖的一个决定。
当天晚上,他和自己的儿子发生了无比剧烈的争吵——
“那么小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你这个畜生!我、我要报警!”
“得了吧,报警了你也得被抓,我就服了你这老头子,现在装什么大好人,搞得那小姑娘不是你忽悠去的一样!我是畜生,那你算什么个东西?行啊,你报警啊!咱俩被抓了,我妈也可以直接拔了呼吸罩了!”
劣根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所有的枝丫都是来自于同一个深深扎入泥土里的根基。
挂在枝丫上直白的恶,和拼命掩盖在泥土里的恶,本质上都没什么区别。
张志伟再一次退缩了。
还是那个借口。
“我都是为了我的老伴,为了家里人能活下去。”
我不是为了自己。
我是个善良的人,只是迫不得已。
然而最后,老伴没留住。
临走前,她将眼睛瞪得大大的,发出干枯的声音吱吱呀呀地喊着。
没人听懂她在说什么,但张志伟却知道,这代表着一直以来遮盖着自己罪恶的遮羞布,终于被撕碎。
儿子在他眼皮子底下继续做着这行恶心的事儿,他却也再也不敢提报警两个字。
一直到几年过去了,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口一个为了自己的爱人,其实不过是拿家人当个幌子。
最终,谁都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
屋子一天比一天冷,他的精神也在反反复复的恶梦中,被折磨得愈渐衰弱。
睁眼闭眼,都是当年那些孩子的模样。
张志伟七十三岁生日那天,他送了自己一个生日礼物。
解脱。
*
傅知焕接到了一个电话。
“傅先生,经过我们多方面的调查,成功找到了张志伟的儿子张宏锐,在比对dna后,确认他就是杀害您妹妹的凶手。只是——”
“只是什么?”
“张宏锐在两个月前,被确诊脑瘤晚期,现在正在重症监护病房,医生说,有可能时日无多。”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线上,张宏锐犯案当年三十九岁,张志伟六十三岁。
二十年之后,张宏锐现在差不多五十九快六十了。
交待年龄的意思是,这差不多是我虐儿子的最后一个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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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知焕和温阮到达张宏锐所在的那家医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重症监护室门口的氛围很压抑,有穿着警服的警员守在门口。周围的医护人员来来往往,个个都神色紧绷。
看见傅知焕来了,一位警员连忙上前两步,低声解释着:“傅先生,医生告诉我们,张宏锐现在的生命体征很不稳定,意识障碍也非常严重。”
张宏锐现在早已年过半旬,这辈子既没有什么学问,又没有什么本事。但靠着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倒是挣了挺多钱,后半辈子过得纸醉金迷。
前些年讨了个比自己小二十几岁的老婆,谁知道半年前确诊了脑癌之后,那女人顺走了所有的钱偷溜了,连个零头都没给剩下。
张宏锐奢侈了半辈子,也没给自己剩下多少钱,为了活命,只得卖了房子散尽家财去治病,但病情不仅没好转,肿瘤恶化后范围转移到了身体其它器官上。
温阮没进病房,而是隔着门前的玻璃窗往里面看了眼。
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男人。
瘦得出奇,眼窝深深地凹下去,像骷髅甲上包着层皮一样。皮肤还因为过度松弛,褶皱很深很密,干枯发黄的颜色,和那触目惊心的斑点,让人感到背脊发麻。
但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宛若一道深渊,里面隐约可以看着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将一切都吞噬。
不知道为什么,张宏锐现在这个模样,让人生不出半点同情,反而更加令人作呕。
傅知焕走到温阮的旁边,顺着她的目光往里望去,然后语气平静地问:“他还能活多久?”
警察叹了口气:“医生说,最长恐怕不超过一个星期。最快…可能就是明天,或者是今天。而且医生说,张宏锐前段时间和他儿子商量,如果这周病情无法好转,可能会执行通知医院来安乐死,因为他也忍受不了化疗的痛苦过程了。”
温阮皱了下眉,垂眼,好像被人狠狠地揪住了心脏一般,压抑地难受。
一个星期?
正常的开庭,走完所有的程序,差不多都要一个月。
即使是情况特殊申请提前开庭日程,一个星期显然也不足够。
然而傅知焕看上去却比预料中的平静,他只是从那扇窗户里,静静地望着病床上躺着的男人。
五十九岁。
享乐了整个人生,然后就这么拍拍屁股,轻描淡写地死去,把自己之前做过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事情,当个屁一样放了。
恶不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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