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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蓝衫要和爸爸一同陪着妈妈去医院复查,因此没有找乔风玩儿。没有蓝衫陪着,乔风也不想出门,自己无所事事地在酒店待着,看论文。眼睛疲惫时,他就抬眼看看窗外,然后视线在房间里扫一下。
    最后他的目光总是停留在床上。被子被他刻意地打开,露出床单上一小片暗红色的痕迹。那像是一个标记,记录着他对她的所有权,因此每每看到它,它总是心口发热。
    唔,又想她了啊……
    客房部的人来敲门问是否可以打扫房间,乔风开门让她进来了。那是一个小姑娘,看样子年纪不大,不过一点也不怕生,一边打扫一边跟乔风聊天。乔风得知这小姑娘还是个高中生,趁着暑假来亲戚开的酒店里兼职赚点外快……她说个不停,其实他不是很有兴趣知道。
    纯洁的小姑娘看到床单上的痕迹时,话匣子一下给关上了。她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像是看到了新世界的大门。
    乔风尴尬无比,红着脸背对着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
    姑娘飞速地打扫完毕,又飞速地撤退了。
    乔风想蓝衫想得胸闷,于是打算出门转转。他在电梯间遇到了刚才打扫客房的小姑娘,她正背对着他,不知道给谁打电话,因太过激动,她的语速很快,“x姐!802房间那个帅哥来例假了!千真万确,我亲眼所见!这说明你说的是对的,男人真的可以生小孩!”
    乔风默默地转身去了楼梯间。由于那个不学无术的小姑娘的胡言乱语,他一边走一边忍不住脑补自己给蓝衫生小孩的画面,根本停不下来。
    其实,生小孩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想到蓝衫可能会因此受到的苦,乔风竟然真的有点希望自己能为她分担这种痛苦。
    要是男人也可以为女人生小孩该多好啊……乔风默默地望天,他听到了自己的世界观崩塌的声音。
    商萍萍术后恢复得很不错,医生说她已经可以正常活动,只是不能太剧烈地运动。复查后的第二天,夫妻二人决定回草原去找蓝爷爷。蓝衫羞涩地告诉乔风,她爷爷得知她找了个“可靠的男人”,希望见一见他。
    于是乔风赶紧跟上了。
    辉腾锡勒草原位于h市的东北方,曾经是大片的牧区,近些年政府划片禁牧,有一些地方被开发成旅游区。这个草原位于一片海拔两千多米的高原之上,常年气候多变,不过风光秀美,而且还有亚洲最大的风力发电机厂。
    蓝衫的爷爷是这片草原上世代生长的牧民。老人膝下两儿一女,除了大儿子外,小儿子和女儿都落在了城市里。蓝衫的伯伯现在也不是纯粹的牧民,他在草原上经营着一家特色旅游酒店,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这个副业超越放牧,成为了他主要的收入来源。
    四个人一早出发,上午时就到了爷爷家。老人高兴地款待了他的亲人和客人,并且有审视的目光认真考察了小孙女的男朋友。
    结果:差强人意。
    这个小伙子长得太白嫩,还不够壮实,而且连酒都不能喝,吃肉的时候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娘兮兮的,这样的男人怎么配得上他的孙女呢!
    老人家不会插手孙女的决定,不过他是爽快人,心情都写在脸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乔风有一点点郁闷。
    下午时,蓝衫带着郁闷的乔风出门骑马。夏天的草原,阳光灿烂,蓝天低阔,水草丰美。空气清新得令人沉醉,吸一口气,只觉肺部都像是被冲洗了一遍。远处不知是哪里传来了马头琴响,悠扬低徊,深沉粗犷。
    乔风听着悦耳的曲子,吸着草原上的劲风,看着远处天地衔接的那条直线,终于觉得胸中郁闷散去了一些。他紧了紧怀中人的腰肢,用下巴轻轻摩挲她的肩头。
    蓝衫放着马儿慢悠悠散步,扭头笑问,“你还怕不怕?”
    “不怕。”
    “那你还抱那么紧?”
    乔风笑而不答,拥得更紧了一些,胸膛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几乎不留一丝空隙。
    蓝衫直觉他的胸膛既宽阔又火热,宽阔得使她沉迷,火热的使她畏惧,她一夹马肚子,带着他在草原上飞奔起来。
    两人去了黄花沟,这里也是附近一个著名景点了。
    八月底,是这些小黄花们一年里最后的绚烂时刻,它们拼尽了全力盛开,一眼望去有如嫩黄色的地毯铺到了天边。再往远处,矗立着一座座白色的风力发电车,像是一只只宽阔的手掌,在向游人们摇摆致敬。
    “真美。”乔风说着,闭了眼不去看那景色。他撩开她的头发,轻轻亲她耳后的肌肤。
    “喂喂喂,”蓝衫笑着躲他,“你能不能注意点影响,这公共场合。那边还有人呢!”
    他并没有停下,一边亲着她,一边理所当然地说,“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我一定不止做这些。”
    “真是够了,曾经那个纯洁的小面瓜哪里去了?”
    乔风只关注到一个重点,“你还觉得我是面瓜?”
    蓝衫觉得他好像是在调戏她,于是她没说话,狠狠地捏了一下他的腰。乔风低声痛呼,接着又闷笑,不怕死地继续撩拨她。
    远处一个男人策着马奔过来,走近时,蓝衫笑着看他,说道,“朝鲁,好久不见呐!”
    她的语气像是在问候老熟人,乔风抬头,看着来人。
    那是个典型的蒙古青年,看年纪二十多岁,五官深邃,面目黝黑,肩背宽阔,长袍掩着肌肉,看起来身体很结实。他的眼睛像老鹰一样犀利,看到蓝衫时先是一喜,接着看向乔风,疑惑的眼神中带着些敌意。
    谁说只有女人有第六感,男人也有。至少看到此人第一眼,乔风就觉得他对蓝衫好像有企图。
    年轻一代的蒙古人差不多都会说汉语。朝鲁笑道,“蓝衫,你舍得回来啦?这个人是谁?怎么连马都不会骑?”
    蓝衫感觉到乔风故意收紧缠在她腰上的手,借此来宣示占有权。她笑着扣了一下乔风的手背,对朝鲁道,“这是乔风,我男朋友。”
    朝鲁不屑地撇了一下嘴,“蓝衫,你怎么会找这样的男人,弱得像个病黄羊。”
    蓝衫笑道,“我是小母狼,专吃病黄羊。”
    乔风本来还在纠结自己要不要和朝鲁吵架,听到蓝衫此话,他心情大好,忍不住低头“吧唧”一下亲了她的脸蛋。
    朝鲁像是被这两个人不要脸的秀恩爱给伤到了,他说了声自己还有事,就调转马头走了。
    蓝衫和乔风玩儿了一会儿也回去了。他叫了她一路的“小母狼”,贱兮兮地撩拨她,问她什么时候再吃一吃他这个病黄羊。直到最后,蓝衫抄着他的爪子用力咬了一口,这才使他老实一点。
    晚上,老爷子在外面架起篝火,好客的乡亲们都来聚餐喝酒。蓝衫小时候在老家玩儿,朝鲁也是她小时候的玩伴之一,也算是青梅竹马吧。后来朝鲁还向她表白过,她当然也没答应,再后来学业压力增大,来得就少了。
    因此这里的许多人都认识她,自然也知道了乔风和她是什么关系。
    观念保守的老家人都认为乔风配不上蓝衫。对此乔风感觉压力好大。
    晚上聚餐时,有人来劝酒,乔风有些动摇,他不怕丢人,可真正没面子的是蓝衫,他不想因为自己让蓝衫没面子……
    蓝衫果断帮乔风拦住,不许他喝酒。这样挡了几次,还算太平。
    直到朝鲁发难。
    作者有话要说:无节操小剧场:
    小剧场之春~梦
    众所周知,和乔风在一起之间,蓝衫多次在晚上做梦扒他衣服。于是她特别好奇,乔风是否也做过和她一样的梦。
    蓝衫:乔风,你有没有在梦里剥过我衣服?要说实话哦~
    乔风:绝对没有。
    蓝衫:真的吗?好纯情(⊙_⊙)
    乔风:是。我梦到的你都是不穿衣服的。
    蓝衫:= =
    顺便问个问题,app客户端的朋友们都看不到作者有话说吗?还是部分人能看到部分人看不到?
    ☆、第75章 草之夜
    一同聚餐的有几个年轻后生,其中以朝鲁为首。年轻人喝了酒之后闲不住,聚在一起摔跤切磋身手。朝鲁身体壮实,重心很稳,无往不利,几个小伙子都不是他的对手。
    打败了自己的伙伴,朝鲁向着乔风勾手,笑得轻松又得意,一脸的挑衅。
    乔风没回应朝鲁,而是看了身旁的蓝衫一眼。
    蓝衫的脸色不太好,今晚朝鲁先是嘲笑乔风不会喝酒,接着又想跟他摔跤,想尽办法找茬生事,一点面子也不给她留。
    这是她的家乡,她一点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乡给乔风留下好斗、不讲情面的坏印象。
    乔风偷眼看到蓝衫脸色不好,只当她是在生他的气。身为她的男人,他要有担当,要表现出足够的强大,这样才有资格保护自己的女人……想到这里,他端起蓝衫面前的一碗马奶酒,咕嘟咕嘟,一口气干掉。
    蓝衫没提防他突然的举动,惊讶地看着他。
    喝完酒,乔风轻轻擦了一下嘴角,回望她。夜色下他的笑意浅浅,火光映着眸光,使他的瞳仁深处像是有火焰在跳动。
    蓝衫接过碗,不安地问道,“你干嘛?没事吧?”
    乔风摇了摇头。他静静等了几分钟,感觉酒气渐渐要把他的战斗力挑起来了,于是他站起身,向朝鲁走去。
    蓝衫终于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她拽了一下他的手,“你小心一些,打不过也没什么,不要伤到自己。”
    他低头朝她笑了一下,点点头。因为在压抑自己的情绪,所以他笑得有那么点扭曲的邪气,蓝衫看得心头一抖。
    乔风看着瘦,其实身体很健康,肌肉虽不像朝鲁那样发达,却也是匀称流畅,蕴含着力量。
    摔跤和格斗是两种风格的搏击,并没有优劣之分,有的只是因地制宜,随机应变。乔风刚才在一旁看着,他知道朝鲁是怎么摔跤的,但朝鲁却不了解乔风会怎么出招,这样一来乔风倒是占了上风。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两人自交手之后,一个不动如山,一个敏捷如豹,朝鲁虽在力量上占了上风,却也一直无法把乔风摔倒下去,乔风反应很快,以长博短,战况一时胶着下来。
    不止蓝衫,几乎所有人都看得甚为紧张。乔风在朝鲁这里支撑了很久,超过在场其他后生,单凭这一点,大家对他的看法已经有所改观。男人么,还是要凭力量说话,乔风在此已经展现了他的力量。
    蓝衫看得激动不已,握着拳头拼命鼓劲,着急喊道,“乔风,加油!乔风,加油!亲爱的,干掉他!”
    本来乔风在卡着朝鲁的腿和他僵持,听到蓝衫给自己加油助威,他的能量槽一瞬间就满回来了,力量陡然增大。他侧了个身避免硬碰硬,接着拉过朝鲁的胳膊,背对着他猛地一弓腰。
    朝鲁没想到乔风敢跟他玩儿过肩摔,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他摔过去了……
    他根本不及防备,就依然躺在了地上。
    这个年轻人,竟然打败了朝鲁!周围人一阵欢呼,瞬间,已经有几个年轻人把乔风当做了新的偶像,一个小伙子给他端来一碗酒。
    乔风看也不看,仰脖子干掉。喝完之后,他低头看一眼尚且有点迷茫的朝鲁,然后扔开碗,大步朝蓝衫走来。
    蓝衫捂着嘴巴,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虽然她知道乔风喝酒之后就很会打架,可对手毕竟是朝鲁,朝鲁参加过摔跤比赛,拿过名次,总之很厉害的。没想到乔风的武力值这么强悍,竟然比朝鲁还厉害。
    由于心态的变化,蓝衫现在看乔风,就觉得他特别特别高大,一身的霸道总裁范儿。她眼看着他走过来,坐回到她身边。
    看到蓝衫一直是被雷劈到的表情,乔风微微皱了一下眉,“是你让我干掉他的。”
    蓝衫知道他情绪烦躁,连忙出言安抚,“对啊对啊,不过我没想到你这么帅!乔风你好帅呀!”一边说着,一边捧脸,笑看着他。
    乔风扭了一下脸,轻哼,“花痴!”
    蓝衫:“嘻嘻嘻……”
    这时,又有人来给乔风敬酒。大概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乔风来者不拒,谁敬都喝,不过越喝脸色越沉。幸好现在是晚上,火光不停地摇动,大家都很high,也没人能准确地读出他面部表情所传达的情绪。
    蓝衫拦了几次,没能拦住他喝酒。
    她爷爷脸上终于现出开怀的笑,满意地看着乔风。
    蓝衫知道乔风的毛病,怕他喝出问题来,不等散席,连忙拽着他走了。
    因为伯伯是经营特色酒店的,所以家里有很多蒙古包。大部分蒙古包都是拆装型的,其中有一个独属于蓝衫的小帐篷,每年她回来时都会在特定的地基上组装,走的时候再收起来。今年当然也不例外,组装帐篷的时候乔风还帮了忙。
    乔风住的帐篷也是今天组装好的,与蓝衫的小帐篷隔得不远。蓝衫本来想扶着他回他自己的窝休息,哪知走到半路,他脚步一拐,直朝着蓝衫的帐篷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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