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一会儿要见的那个人,不由得抿嘴一笑,然后又提起食盒看了看,这食盒里装着可是她花了一早上做的好吃的:有滋补的乌鸡煲;有用她早起到菜市场亲自挑选的新鲜食材,做的又新鲜又美味的白色农家鱼汤,不仅去了腥,还十分有营养,他一定会喜欢吃的;还有枸杞海参鸽子蛋,做的十分引人食欲,红的黑的白的,好看极了,对身体也好;还少不了她爱吃的甜品糕点,虽然简单,但他一定没有吃过,是蜂蜜香蕉小饼,和着芝麻,薄薄的一片,煎的两面焦黄,圆圆的两边微微翘起,入口又酥又软,香甜可口,还带着香蕉的清香。
    电梯缓缓上升,金领男子将女子从头打量到脚:乌黑亮泽的直长发,似乎梳子放到上面便能毫无阻挡的滑下来,上面只有一只玉兰花样式,浅蓝镶钻的发卡,身上穿着一件嫩黄贴身t恤,看似简单柔软,却将女子的整个身形勾勒出来,那优美的s型,几乎能让所有男子停留目光;还有那乳白色的百褶裙下的美腿,更不用提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了,雪白如瓷,近看都看不见一点点的瑕疵。
    他见过不少美人,但无一不是靠着化妆品来修饰皮肤缺陷,可是眼前这个,竟是一身白透无暇的肌肤,这是半点做不得假的;而且,她除了修饰眉型,竟没有任何化妆的痕迹,长长的睫毛,大而黑亮的眼睛,白玉的脸庞,樱红的唇。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天然无修饰的白玉美人!
    这是谁家的女儿?他的心都不由得按捺不住,尤其是在她回眸看了他一眼时,看到那幸福的未消散的笑容,只觉得在职场打拼几十年练就的铁石心肠也不由得化为了粉末。
    大概是看惯了职场女人精致面容下虚伪的脸,他对女人对爱情都有些麻木了,可是就在这时候。他竟然无意中在电梯里遇到了这样一个女子,他说:这一定是上天给他的机会,五百次回眸才换来的擦肩,他若不能把握,这辈子也愧为男人了。
    稍一犹豫,那张习惯于面对任何人的面孔竟也紧张起来,他下意识地扶了扶手工西装的领子,然后咳嗽了一声,温文有礼道:“你好,我姓肖,肖仁,不知姑凉何姓?”
    罗溪玉此时心情正好,遇到搭讪的倒也不好不理不睬,只道:“姓程。”
    “咦,程小姐,这是我的名片,我就在航远公司人事部上班,程小姐以后若是有事可以直接找我……”航远公司可是位占国际五百强前列的,公司的哪怕一个小职员,都是名校毕业生,是大学生毕业后削尖了脑袋往里钻的高收入高福利企业。
    通常,他抛出这张名片,不用多说,就已经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了。
    可惜,眼前这个女子并不需要为别人打工,也没有什么升职的野心,这种航远公司的职位,就是老总,对她也没什么吸引力。
    “不好意思,我没有带包,名片给我也无处可放,请将它送给需要的人吧……”听到叮的一声后,罗溪玉冲他笑了笑,“我到了……”说完,她轻松却又有些急切地向前走去。
    自留学归来,肖仁就有着自己的傲气。他长得帅,收入高,又有着前途无量的职位,注定了他的眼光与品位高人一等,所以他从不轻易搭讪女人,就算主动,也都是简单礼貌地递上名片,接下来等对方主动联系他,无一例外。
    而现在,他的手还保持着伸出的姿势,手里还拿着名片。他不仅没有递出去,还眼看着佳人翩翩离去,就像当场被人甩了个耳光。
    他为自己找着借口,毕竟,在这座豪华公寓里住的,或是像他一样的金领人士,或是明星与各行业顶尖人物,甚至一些富豪老板……
    这个女子看着只有双十年华,面孔如此美丽精致,如果是明星,自己恐怕不会一点印象也无。那一身装扮,简单,雅致,又俏丽,虽然一搭眼看不出什么,但他毕竟在公司身居要职,鉴赏力与眼力不同一般。那女子发间的发卡是真钻镶嵌,再着她的衣服的质地与款式,及那双似乎刚上了某杂志封面的限量版高跟鞋等,足可见,这美女家中极为有钱。既然如此,航远自然对她没有吸引力。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相,整个人都轻松下来,然后维持着原来的表情,故作自嘲地摊了摊手,将名片放回西装内,这才随意地扫了眼楼层,心头已经打起再续约的主意。
    既然被拒绝了,有必要吗?当然有必要!
    像他这样的条件,能遇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不容易,怎么能轻易放手?自古帅哥追美女,他对自己的样貌还是有自信的,尤其是刚才那美女还给了自己一个笑容,他似乎已经能看到没人在怀了,甚至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刚才电梯停在几层?哦,八层。嘿,好有缘,他是十八层。中间只隔十层,下次正好以这个借口邀请……等等……
    他想到了什么,脸色顿时一变!
    八层,住在这里的人鲜有不知道的,八层不是那个汪家给他家那个花花公子买下的楼层吗?想到此,男子一细想刚才自得,鼻尖开始有些冒汗,谁不知道那汪家公子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了?他进演艺圈,不就是因为圈里美女多,每天都有新鲜感吗?难道刚才那个看起来冰清玉洁的美人,也是那个花花公子床上玩物?不不,一定不是这样的!他不相信,那么美好的女子怎么会被那么脏的男人给……很快,他回想起女子手里提着食盒,传闻那位汪公子之前出了车祸,难道没有回别墅住,而是在这里养伤?那么那女子提着食盒孤身去探望……汪家又是独子没有姐妹……答案呼之欲出,就算再怎么找借口,也无法忽视这赤裸裸的真相,男子如受了打击一般,一拳打在电梯一侧。若她已名花有主,便罢了但若对方是汪公子,实在让他不可忍受——一个没本事、只靠家里的二世祖,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废物,凭什么可以招招手就能得到别人心中完美的珍珠?!
    真是肤浅的女人!
    此时罗溪玉熟练地按了密码,然后推门进去。难怪是有钱人也挤破头要买的豪华公寓,整体精装,奢侈大气,一看便知是大家之笔。之前汪公子住的是一层里最大的一间,足有五百多平方米,但平日只有他一个人住,地方太大,他的腿脚又受了伤,十分不方便,便搬进了另一处。
    她一进门便张望,很快见到他在窗口拄着拐杖静静站着,看着下面蚂蚁一样的人流与车水马龙,也不知站了多久。
    “景狱……”罗溪玉将食盒放在阳台处的餐桌上,然后轻轻走过去,从后面抱住男人精瘦的腰。
    男人并没有惊讶,仿佛早已知道她要到来了站在那里没有动,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放在女子环在他腰上的手上,然后紧紧地握着。
    罗溪玉的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像是贴不够一样来回磨蹭。要知道,当她第一次在医院见到这个人时,便知道她的圣主终于来了。
    初到这个世界时,他不知道有多惊恐,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陌生而难以置信,而且他根本找不到那个人,也不知道要如何去找,只看到一群拿着针与各种器皿的人不断在他身上比划,甚至扎进了肉中,抽出了红色的血液。如果不是他的镇定,如果不是他的五官能判断出那个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恐怕此时早已被关进精神院了,而她也恐怕再也见不着这个人了。
    所以,她不知有多高兴,努力讨汪父母的欢心,几日后便以汪家未婚妻的身份照顾他,然后搬到这里来。圣主不喜欢陌生人,所以原来的阿姨也被辞退了,只定时请钟点工清扫。
    她每天都会来照顾他,已经有一个月了。虽然父母极度反对她与汪家公子来往,把她看得极紧,更不准她夜里外宿,甚至还与小姨撕破了脸,但是,没有人比她更清楚,现在的汪家公子,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吃喝嫖赌、祸害无数花龄女子、该下地狱的渣男了,而是她最爱的人。那种幸福的感觉让她整日笑逐颜开,便是听着母亲的责备,也是满面温柔的笑意,使得母亲每每说道一半就连连叹气,说不下去。
    “圣主,我给你带好吃的了,快过来……”两人再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保温盒里的菜都要凉了,于是她拉着圣主的手,慢慢扶着他,引着他往桌边走——圣主的腿脚拄着拐杖多少能走一走了。
    让他坐在椅子上后,罗溪玉开始张罗,将汤和饭菜一样样摆在他面前,一时间,饭香充斥整个阳台。
    “吃吃这个,里面还有鸡肉,熬了很久,很有营养的。还有牛骨汤,你现在最需要补这个,快喝喝看,好不好喝?”罗溪玉将汤碗给他放好,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圣主。
    圣主也是一脸柔和地看着她,似看不够一样,直到她将碗塞到他手里,这才低头拿起汤勺。
    罗溪玉看着他一口一口认真地喝着,想到什么似的,不由得噗嗤笑出声来。
    两个人都换了容貌,一开始,看着汪家公子的脸,她真是各种不习惯。但是两人有着两世的情意,无论他外表如何,她的心都不会改变分毫,反而更加感谢上苍,也更加珍惜。
    这才一个月她就已经很适应了,也不得不说,这个汪公子的容貌也确实不错——眉如墨画,眸如漆星,整个面容怒而若笑。
    不知为何,这副面容生在原来那个汪家公子身上,总带着一种流里流气的邪气,笑面也成了不正经、估计也是这厮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老天忍无可忍,将他回炉重造了,圣主才有了机会。而换了个芯子,一样的面容,不一样的人,竟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势,圣主本来八十分以上的面容,愣是以气势填满撑到了满分,简直让人无可抵抗。
    “圣主,你觉得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哪一个让你更喜欢?”罗溪玉边看着他吃饭,边用手指亲昵地抚摸着他如刀裁的鬓角,忍不住问道。大概每个女人都会有这样的心结吧。
    圣主的手顿了顿,极认真地想了想,用有些不适应的嗓音别扭地道:“都……很好……”
    都很好?罗溪玉只得换一种说法:“那哪一个容貌更好?”
    “一样。”
    罗溪玉叹了口气,估计圣主这辈子也不会说出什么浪漫的话了,她应该知道的。
    圣主吃了两口后,见罗溪玉不出声,似乎犹豫了下。然后,像想到了什么一样,他放下了筷子,然后伸手,略有些笨拙地拉过伺候吃饭的罗溪玉的手,看着她,半天才挤出一句:“饭菜很好吃,我吃不完,你也一起……”
    这句话对现代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但对于习惯高高在上、骨子里既无情又卑微的圣主而言,说出一句赞美的话、一句不是同意而是肯定的、分享的话,是多么难得的事啊!这代表着她在他心中的地位,代表着让她留在他的身边,与他共享一切——并不单指这一桌饭菜,还有他整个的人生。
    此时的罗溪玉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浪漫的事了。
    “嗯。”她急急地点头,不由得伸手去擦微红的眼角。
    可是,还有她所不知道的事——在她离开后圣主的失魂落魄。这个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人,已经成了他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失去她就像失去了整个世界。天知道这些日子,他都是如何熬过一分一秒的时间,等待着她的到来。在她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窗口张望了。但是这些他不会说出来,这是他身为圣主最卑微的自尊。
    他用力地攥着她的手,然后安慰有留恋地吻着她的眼角,只觉得死灰般的胸口似又涌出了新枝,似乎只要有她在身边,身在何处都心安。“溪玉……”他轻道,“溪玉……”他仿佛是松了口气般一遍遍地叫着她的名字。即使已过了一个月,每次她的来到和离开,他还似那么不真实。
    罗溪玉看着他的样子,不由得破涕而笑,“景狱,在这里,我的名字叫程兰,溪玉只能咱俩私下叫。而且你现在的身份是汪家的独子,汪天宇,以后人前我就叫你天宇。这是咱俩的秘密……”
    “好啦,咱们练习一下,叫一声听听……”
    “兰儿……”
    “不对,在这里叫兰儿会显得不自然,嗯,那就叫我小兰也行……”
    “对了,乖,吃一口牛肉。”对于圣主难得的听话,罗溪玉很开心,“圣主,这个地方跟五洲和东狱都不一样,半点都不同,所以你以后一定要听我的话,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适应这个世界。我现在跟你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个世界是和平的,绝对不允许杀人,这一点十分重要啊,你一定要记着啊。”罗溪玉苦口婆心地说着,但她却不知道,圣人并不是愚蠢的只知一昧杀戮的莽夫,他比谁都懂得了解生存环境的规矩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弄懂这个规则,才能更好地生存。
    本也不需要罗溪玉的劝说,但在失去之后,他终于懂得了这种心心切切被关心的宝贵,哪怕一遍遍地重复听,也不觉得丝毫厌倦。
    “圣主!”罗溪玉喂了他两口牛肉,见他吃得慢了些,不由得问道:“牛肉好吃吗?”
    “嗯,有点腥……”
    “怎么会腥?跟以前都是一样的做法。”说完,她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很好吃啊。
    “嗯,鱼还可以……”圣主一边捏着她的手不放,一边认真地道。
    “其他几道呢?”
    “还可以……”
    那就是不如以前的好……但罗溪玉马上就反应过来了,现代的食材肯定不如以前的天然新鲜,而且也没有添加玉兰花露,在圣主刁钻的口感下,自然是差了点。
    不过,好在圣主身体换了,就算比之前差些也一样可以吃。
    可是不对啊,换了身体,圣主原来的五感应该消失才对,怎么能一下子尝出来呢,总不会也跟着来吧?
    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圣主将筷子放下,说:“五感有功法可以修炼,这具身体根骨很好。”
    对圣主而言,每日修炼已经深入骨髓,甚至比吃饭睡觉还要重要。这具身体适合修炼,他灵魂的境界也在,这几个月他已经连续打通了不少经脉,等到腿上的伤一好,全身经脉一通,即使一下子恢复不了全部功力,恢复一半还是指日可待的。
    “我吃完了。”圣主漱过口,抬头看着她,眼睛有些黑亮。
    “要休息吗?”罗溪玉本就在家吃过,此时也只是陪着圣主吃一点而已,听罢随手放了筷子,细心地问道。在这个人面前,罗溪玉觉得自己大概一辈子也改不了下意识地关心他的毛病。
    “嗯。”
    “那我扶你回房。”
    可是,扶他到床上之后,她却没有能够出来。一时间,屋里传来细微的声音,嫩黄色的t恤和白裙也掉在了地上。
    占有欲向来强烈的圣主在懂得爱情的滋味后,怎么能忍受心爱的女子在身边晃来晃去?何况还憋了三年零三个月,每晚还能独守床榻?三个字:不可能。
    番外二  一条短裙引发的怒火
    圣主在这处公寓养了大概五个月的伤,而罗溪玉则顶着家里巨大的压力,与这个汪家花花公子谈恋爱。程母对女儿又气又恨气她不争气,恨她被那花花公子的皮相所迷,已经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程父也是不同意的。可她又不能把圣主一个人留在公寓,每天都有大半天的留在那里,只有晚上才会回家。她家里的气氛可想而知,便是一向疼爱她的父母都不给她好脸色看。
    爱情就是这样,为了幸福总要委曲求全。她觉得现在与刚回来时相比,已经是天堂一样了,处处都有希望,还奢望什么呢?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爱的人,生一个可爱的宝宝,照顾好爱自己的父母,然后用一生赚来的钱帮助残疾人,尽量让每一分钱花得有意义,然后用一生的功德去菩萨面前还愿。这样,她的一生就功德圆满了。
    所以,不管父母再如何拉长脸不理她,她每天也都笑嘻嘻的,勤快地给他们做各种好吃的。母亲同时数落汪家花花公子,说他怎么不知廉耻地乱搞,如何地声色马犬,尤其是听说还犯过法,后来不知怎么不了了之,跑到国外三年才回来,结果还是那副样子,甚至变本加厉,在娱乐圈简直就是臭名昭著,导演一听到他都连连摇头。他没前途,没脑子,只知吃喝玩乐玩女人。这就罢了,听说之前还吸毒,程母听人说完都要晕了,她的女儿那么漂亮,那么出色,那么温柔,怎么能嫁给这样的败类!她疼都疼不过来的女儿,怎么能跳入这样的火坑里?
    罗溪玉不知道小姨现在怎么样了,可是从母亲的态度来看,这一次她是真的毫不留情。小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当年她和丈夫卷了父亲的钱和家当落跑了,母亲都没有报警,念着是亲戚,自家人这种丑事能不张扬还是不张扬,虽然后来小姨走了运,拿着礼物来家里赔罪,将钱还了,也替自己成功洗白。但是,这一次母亲却是真的生气了,钱是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但没有一个母亲会容许别人讲自己的女儿推入火坑,而这个人还是女儿的亲小姨。
    当然,母亲也没有做别的,只不过将当年他们夫妇两人卷走公司财产的事情与证据泄露出去,就使得那边人仰马翻。钱财受损,可以赚回,信誉一旦受损,多少钱都换不来。不说这件事情本就是真的,便不是真的也没有人会怀疑,程家的大善人形象这几年早已深入人心,何况当初也有很多知情人。
    “兰兰,为了一个才处了几个月的男人,你就不听妈妈的话了吗?妈妈说这么多,操这么多心,为了什么,还不是都未你好!你那么聪明怎么就像不明白?兰兰,你就不能听妈妈一次,跟这个汪什么宇分了?”程母说着说着抹起眼泪来,女儿明明那么听话,现在不知被那汪天宇灌了什么迷魂汤,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对她说什么都笑嘻嘻的,要么不说话,要么只道自己有分寸,让自己不要操心。可是,眼看着都四五个月了,两人还没有断,好像还更好了些,她这做母亲的能不着急吗?她说不动女儿,又不能把女儿绑在家里,不知有多着急。
    罗溪玉看着母亲的样子,也知道再不解决这个问题,母亲恐怕要急出病来了。她想了想,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妈,好人还是坏人,不能光凭那些八卦报纸上所写的来认定,我如果说他好,你们一定会我一时被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或者太年轻,不能看透这种人的恶劣本质,所以我也不说他的好话。妈妈,说一万句不如见上一面,这个人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像传闻里那么放荡不堪,还是你和爸爸来看吧,你们选个日子吧,大家见见,吃个便饭。如果到时,你们仍然不喜欢他,那我就听你们的,和他分手……”
    “这话可是真的?”本来还抹着眼泪的程母精神顿时抖擞起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妈妈。”罗溪玉揽着母亲的肩膀的说,嘴角有一丝无奈。
    “好,就这么定了!”程母手一握,眼中却是闪过一丝光芒。
    到时人来了,管他什么样,她都要说不行,必须得和兰兰她爸通好气。哪怕就是讨好到天上去,她也绝不会同意女儿嫁到汪家,给这种人渣做媳妇。等女儿和他分手后,她就和她爸挑一堆人好、长得俊、又有才干的青年才俊,就不信女儿会看不中。至于那些人能不能看上她女儿,这不是开玩笑吗?家里既有钱,女儿又长得跟天仙似的,哪个不喜欢啊,只有她挑别人的份儿!
    想到此,程母心里美滋滋的。
    罗溪玉此时也是半点都不担心,她看着母亲信心百倍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大概因为她也为人母过,明白父母对孩子的一片保护之心,知道他们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对方的品性态恶劣,极有可能是在玩弄女儿的感情,这让他们担心与愤怒。他们想要的是一个能够真正疼自己女儿,照顾好自己女儿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已经存在时,他们就没有理由再反对了。
    当然,人总是在失去时才会感觉到曾经拥有的珍贵,圣主似乎比常人更甚,现在他对自己,那真的是如一轮暖阳,时时刻刻都要守着她,再也不会摆脸色,甚至她来晚了、他不高兴时,见了自己,脸色都会如冰雪融化一般。想到此,罗溪玉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红晕。
    其实在三个月后圣主的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之所以拖了五个月,更多的是因为她一直在引导圣主熟悉这个世界,熟悉平常的一切事物,等到伤好后,就不至于让人起疑,或者闹出笑话。
    不知是不是因为习武之人打通了任督二脉,头脑聪明,过目不忘;还是因为圣主一直生活在一个对他没有过多束缚的东狱,他的思想和头脑,不迂腐,也没有那些围好的条条框框,尽管对这个世界的东西有太多的不明白,又觉得惊恐,但是他却能在这种情绪之后就、冷静地接受。
    基本上,只要罗溪玉说过一遍,再问圣主都会一字不落地回答出来。一开始,是一一讲解房间里的生活用品及一些普通的事情,然后打开窗户,让他看下面那些经常让他警惕万分的车水马龙。当然,这些都是极简单的生活常识。能让他在屋子里更快的了解世界的,自然是书籍与电视,好在这个世界的字圣主大多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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