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教授却很是严厉:“帮你妹妹打理生意,帮你爸妈打理生意,你怎么就不想着给你自己打理生意?”
李博光道:“我还在积累资金,还要慢慢来。”
“慢?怎么慢?有多慢?你让嫣嫣什么都没有的等着你吗?”
“爷爷!”孔嫣特别不满地跺了跺脚,紧紧地抱着李博光的胳膊不放,头靠在他肩膀上:“我不管,我就要他,慢我也要等!”
孔教授却不看孙女,问李博光:“你怎么说?”
李博光笑道:“我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现在也有工资,养活嫣嫣不成问题。”
实际上,拾光美容院里是有李博光的股份在的,不光是他,涂邵东先生也有。
为了留住涂邵东先生,李拾光自然是不遗余力。
她不相信人情,只相信利益,共同的利益。
第111章
罗春花手中拿着锅铲, 站在灶台前挥舞着手中的大铲子,抹着头上的汗, 用力的炒菜。
为什么要用这么大力?
因为是食堂的大锅菜, 直径一米多的大锅,架在灶台上, 里面放置着各种切好的菜, 炒了没几次就开始加水,锅盖盖起来焖熟。
食堂的饭菜就是这样, 算不上多好吃,但分量足够。
李爸爸早已忘了这么个人,李六叔却还记得,偶尔来这里时, 看到她, 让她忘了自己那段被拐卖的经历, 如果想要回家,他可以随时送她回去。
她已经在这待了快两年, 已经会说一点基本的本地话,但还是说的不多, 夹杂着浓浓的云省口音, 但大多已经听得懂。
闻言立刻紧张地摇头。
李六叔见她不想回去,态度十分温和地说:“那就好好做, 每个月工资和他们一样,没事不要出去乱晃,实在有事要出去, 找个围巾将自己围起来,最好和砖窑厂的人一起,不要再出了什么事。”
态度虽然和蔼,语气却是命令性的。
罗春花连连点头。
其实不用李六叔说,她也不会随便出去乱走。
她就像个鹌鹑一样,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恐惧。
从走出大山的那一刻起,给她年轻世界带来的就是痛苦和伤害,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每个月还有工资可以拿,包吃包住,她已经非常满意。
两年下来,她用钱的地方非常少,现在已经存了两千块钱。
她想再存点钱,以后有机会把妹妹也接过来。
因为李六叔的关照,她在这里过的非常好,没有人敢欺负她,在这里做工的女工们,大多是当地闲暇时过来当临时工的妇女,她们非常热情,在和她熟了之后,还说要帮她介绍对象。
可是她不敢,她怕。
她害怕外面的一切。
她问过李六叔救她的一家叫什么名字,李六叔说,如果她真的感谢他们,就忘了曾经的遭遇,也不要再提起任何关于那一段时间的过往,“你对他们最好的感谢,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去打扰他们。”
罗春花似懂非懂的点头。
她知道,救命恩人不需要她的报答,她也无法报答他们什么。
两年来,她一直躲在砖窑厂内不出去,偶尔出去,也是在附近村子的小店里买一些生活用品,有时候直接让附近村子的女工帮忙带。
因为很少出去见阳光,她皮肤白了一些,不再像刚过来时那么黑,人也胖了一些,至少脸上身上不再是骨骼嶙峋,长了些肉了,甚至个子还长了点,脸上也有点笑容了。
李六叔见李爸爸不提,也不提罗春花,甚至没有对任何人提过。
李拾光突然听到孔嫣说,她爷爷要邀请她吃饭后,有点惊讶:“谁?”
孔嫣抠着手指头羞答答的:“我爷爷。”
“孔教授?”李拾光吃惊。
实在是孔教授在国大实在太牛逼了,孔教授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每年报考孔教授研究生的人非常多,孔教授手中的项目也非常多。
听到她说孔教授请她吃饭,她就知道,估计是她哥哥李博光已经拜访过孔教授,孔教授这是要看看李博光的家人呢。
所以她必须得表现好了,不然孔嫣这个嫂子跑了也说不定。
说到孔嫣变成自己嫂子,李拾光内心还是很复杂的。
实在孔嫣不像个‘嫂子’,反而像个孩子。
还有个就是,她前世有嫂子。
想到前世的嫂子,她打电话给李六叔,问罗春花的情况。
李六叔笑着说:“她在我这里你还不放心?她现在过的非常好,每个月都有工资拿,我问她要不要回去她都不愿意,还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估计过两年就在这里生根了,你要真关心她,就不要再提她,将她忘了对你对她都是好事,你认为呢?”
李拾光沉默了一下:“六叔,麻烦你多关照一下她。”
李六叔不懂大侄女为什么如此关照罗春花,只当她是同情心泛滥,但也不是什么大事,便道:“行,在六叔这里,你放心。”
李拾光挂了电话,不由有些沉默。
虽然从她打算改变家人今生境遇的那一刻开始,哥哥和前世嫂子再续前缘的机会就不大了,但心底还是有些惆怅。
她前世和嫂子相处的还不错,前世嫂子已经融入了前世的李家。
缘份这东西真的很奇妙,缘来缘去,缘聚缘散,就像她和……徐清泓。
这次过年,要说李家谁最开心,那必然是李爸爸李妈妈,因为儿子李博光打电话回来说,这次过年要将对象带回家,听说对象还是国大的学生,爷爷是国大的教授,叔叔是在京城当大官的。
多大的官?反正很大的官。
李妈妈一听到的这个消息,那叫一个高兴啊,马上给王家外公外婆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外公外婆也十分高兴。
外公外婆年纪都大了,平时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上回因为逼两个儿子借钱给女儿家的事,二儿子一直都对她心存芥蒂,虽然最后钱还是没有借,给老二媳妇带回来,但老二媳妇儿一直对她冷嘲热讽,被李妈妈知道后,李爸爸和李妈妈一起将老两口接到华县的别墅里住了好几个月。
二舅二舅妈他们这才知道,姐姐姐夫家什么时候造了这么大三栋大房子,如此豪华。
外公外婆一家大多时候是和大儿子一家住的,有时候会去小儿子家住一段时间,女儿女婿也孝顺,愿意养着他们,但二老还是愿意住在大儿子家,在农村,一般都是大儿子一家帮着养老。
几个儿子女儿给二老的钱,他们除了补贴小辈之外,基本上都补贴给了大儿子一家,当初分家时,也是大儿子一家分的最多。
外公外婆知道这个消息,大舅一家自然也知道了。
大舅一家都是厚道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打心眼里为妹妹妹婿感到高兴。
大舅妈叹息道:“这下大姑子要松口气了,儿子没考上大学,娶个大学生的媳妇回来,现在一家两个大学生,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二妹现在事事顺心,就博光的婚事还让她操心。”大舅道。
大舅妈道:“哪能事事顺心啊,一辈子操不完的心,博光结婚马上要轮到飞飞了,拾光结婚又要操心孙子,哪有闲下来的时候。”
大舅家的小儿子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突然道:“我听说飞飞以前谈的那个对象现在在省城混的不错,都买上汽车了。”
谢成堂现在正在港岛,身边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年轻男子。
他按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一个写字楼内,终于找到那个欠债逃了的老板。
他是过来讨债的。
做包工头,最怕的,就是事情做完了,老板不付钱,跑到港岛去。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讨债。
第一次的债务是谢家表叔,接了个大工程借了好些钱垫上,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跑了。
谢家表叔遇到的便是这样的事情万念俱灰,本来没打算能将这个人找到,能把钱要回来,没想到谢成堂让他把那些合同给他,他去找,他去要钱,但前提是,要到的钱,他要百分之五十。
表叔犹豫了两天,答应了谢成堂。
如果他不去要债,这次的工程他要亏近百万,钱要回来分谢成堂一半,今年一年就相当于白干了。
所以表叔心里也有些不爽。
当初谢成堂没地方去,是他收留了他,一直带他在省城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不过是帮他要个债,就如此狮子大开口。
即使是百分之三十,他也不会这么生气,可他一开口就是百分之五十。
但他什么都没说,答应了。
谢成堂在拿到那些工程合同之后,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去了港岛,承诺如果债要回来,两个人一个人百分之五。
他没和他们说他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而是说百分之二十,他拿百分之十,如果中途还需要人加入,继续从他的百分之十里分。
两个人自然无话可说。
那是谢成堂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到港岛,人生地不熟,却硬是被他从人海里将那个逃债的老板个找到,一番威逼恐吓之后,将欠债拿到了手。
这次讨债,除去谢家表叔该得的,和分给两个兄弟的,他一个人得了三十多万。
这是他人生得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三十多万,将表叔工地上一批和自己玩的好的小工都给挖走,自己组了个班子,开始在省城接工程,当包工头。
九十年代中旬,全国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包工头在这个年代属于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要当好一个包工头,你不光要能接到工程,你还要保证接完工程后你能拿到钱,这样你手下的民工们才愿意跟着你。
过去谢成堂没有想过这些老板居然还会不给钱就逃跑,自从那次讨债事件后,谢成堂就有了经验,不论是防止对方逃债,还是过去讨债,都驾轻就熟。
在他手里,就没有要不到债的,甚至不光给自己要债,在这个行业内,还有哪家老板逃债的,东西给他,他过去帮忙要债,债款看难易程度五五分或四六分。
到了九四年年末,他已经在省城拉起了很大一个工程队兼要债公司。
在挣到钱的第一时间,他不是给家里造个新房子,也不是在省城里买个房子成家,更不是给他的父母家人买点什么东西,而是去商场置办了两身行头。
在港岛讨债的时候,他就去给自己买了个手表,脖子上买了根很粗的大金链子,手上也买了一个硕大的金戒指。
港岛金子便宜。
之后,他又给自己弄了辆桑塔纳。
第112章
李博光道:“我还在积累资金,还要慢慢来。”
“慢?怎么慢?有多慢?你让嫣嫣什么都没有的等着你吗?”
“爷爷!”孔嫣特别不满地跺了跺脚,紧紧地抱着李博光的胳膊不放,头靠在他肩膀上:“我不管,我就要他,慢我也要等!”
孔教授却不看孙女,问李博光:“你怎么说?”
李博光笑道:“我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现在也有工资,养活嫣嫣不成问题。”
实际上,拾光美容院里是有李博光的股份在的,不光是他,涂邵东先生也有。
为了留住涂邵东先生,李拾光自然是不遗余力。
她不相信人情,只相信利益,共同的利益。
第111章
罗春花手中拿着锅铲, 站在灶台前挥舞着手中的大铲子,抹着头上的汗, 用力的炒菜。
为什么要用这么大力?
因为是食堂的大锅菜, 直径一米多的大锅,架在灶台上, 里面放置着各种切好的菜, 炒了没几次就开始加水,锅盖盖起来焖熟。
食堂的饭菜就是这样, 算不上多好吃,但分量足够。
李爸爸早已忘了这么个人,李六叔却还记得,偶尔来这里时, 看到她, 让她忘了自己那段被拐卖的经历, 如果想要回家,他可以随时送她回去。
她已经在这待了快两年, 已经会说一点基本的本地话,但还是说的不多, 夹杂着浓浓的云省口音, 但大多已经听得懂。
闻言立刻紧张地摇头。
李六叔见她不想回去,态度十分温和地说:“那就好好做, 每个月工资和他们一样,没事不要出去乱晃,实在有事要出去, 找个围巾将自己围起来,最好和砖窑厂的人一起,不要再出了什么事。”
态度虽然和蔼,语气却是命令性的。
罗春花连连点头。
其实不用李六叔说,她也不会随便出去乱走。
她就像个鹌鹑一样,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恐惧。
从走出大山的那一刻起,给她年轻世界带来的就是痛苦和伤害,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每个月还有工资可以拿,包吃包住,她已经非常满意。
两年下来,她用钱的地方非常少,现在已经存了两千块钱。
她想再存点钱,以后有机会把妹妹也接过来。
因为李六叔的关照,她在这里过的非常好,没有人敢欺负她,在这里做工的女工们,大多是当地闲暇时过来当临时工的妇女,她们非常热情,在和她熟了之后,还说要帮她介绍对象。
可是她不敢,她怕。
她害怕外面的一切。
她问过李六叔救她的一家叫什么名字,李六叔说,如果她真的感谢他们,就忘了曾经的遭遇,也不要再提起任何关于那一段时间的过往,“你对他们最好的感谢,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去打扰他们。”
罗春花似懂非懂的点头。
她知道,救命恩人不需要她的报答,她也无法报答他们什么。
两年来,她一直躲在砖窑厂内不出去,偶尔出去,也是在附近村子的小店里买一些生活用品,有时候直接让附近村子的女工帮忙带。
因为很少出去见阳光,她皮肤白了一些,不再像刚过来时那么黑,人也胖了一些,至少脸上身上不再是骨骼嶙峋,长了些肉了,甚至个子还长了点,脸上也有点笑容了。
李六叔见李爸爸不提,也不提罗春花,甚至没有对任何人提过。
李拾光突然听到孔嫣说,她爷爷要邀请她吃饭后,有点惊讶:“谁?”
孔嫣抠着手指头羞答答的:“我爷爷。”
“孔教授?”李拾光吃惊。
实在是孔教授在国大实在太牛逼了,孔教授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每年报考孔教授研究生的人非常多,孔教授手中的项目也非常多。
听到她说孔教授请她吃饭,她就知道,估计是她哥哥李博光已经拜访过孔教授,孔教授这是要看看李博光的家人呢。
所以她必须得表现好了,不然孔嫣这个嫂子跑了也说不定。
说到孔嫣变成自己嫂子,李拾光内心还是很复杂的。
实在孔嫣不像个‘嫂子’,反而像个孩子。
还有个就是,她前世有嫂子。
想到前世的嫂子,她打电话给李六叔,问罗春花的情况。
李六叔笑着说:“她在我这里你还不放心?她现在过的非常好,每个月都有工资拿,我问她要不要回去她都不愿意,还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估计过两年就在这里生根了,你要真关心她,就不要再提她,将她忘了对你对她都是好事,你认为呢?”
李拾光沉默了一下:“六叔,麻烦你多关照一下她。”
李六叔不懂大侄女为什么如此关照罗春花,只当她是同情心泛滥,但也不是什么大事,便道:“行,在六叔这里,你放心。”
李拾光挂了电话,不由有些沉默。
虽然从她打算改变家人今生境遇的那一刻开始,哥哥和前世嫂子再续前缘的机会就不大了,但心底还是有些惆怅。
她前世和嫂子相处的还不错,前世嫂子已经融入了前世的李家。
缘份这东西真的很奇妙,缘来缘去,缘聚缘散,就像她和……徐清泓。
这次过年,要说李家谁最开心,那必然是李爸爸李妈妈,因为儿子李博光打电话回来说,这次过年要将对象带回家,听说对象还是国大的学生,爷爷是国大的教授,叔叔是在京城当大官的。
多大的官?反正很大的官。
李妈妈一听到的这个消息,那叫一个高兴啊,马上给王家外公外婆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外公外婆也十分高兴。
外公外婆年纪都大了,平时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上回因为逼两个儿子借钱给女儿家的事,二儿子一直都对她心存芥蒂,虽然最后钱还是没有借,给老二媳妇带回来,但老二媳妇儿一直对她冷嘲热讽,被李妈妈知道后,李爸爸和李妈妈一起将老两口接到华县的别墅里住了好几个月。
二舅二舅妈他们这才知道,姐姐姐夫家什么时候造了这么大三栋大房子,如此豪华。
外公外婆一家大多时候是和大儿子一家住的,有时候会去小儿子家住一段时间,女儿女婿也孝顺,愿意养着他们,但二老还是愿意住在大儿子家,在农村,一般都是大儿子一家帮着养老。
几个儿子女儿给二老的钱,他们除了补贴小辈之外,基本上都补贴给了大儿子一家,当初分家时,也是大儿子一家分的最多。
外公外婆知道这个消息,大舅一家自然也知道了。
大舅一家都是厚道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打心眼里为妹妹妹婿感到高兴。
大舅妈叹息道:“这下大姑子要松口气了,儿子没考上大学,娶个大学生的媳妇回来,现在一家两个大学生,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二妹现在事事顺心,就博光的婚事还让她操心。”大舅道。
大舅妈道:“哪能事事顺心啊,一辈子操不完的心,博光结婚马上要轮到飞飞了,拾光结婚又要操心孙子,哪有闲下来的时候。”
大舅家的小儿子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突然道:“我听说飞飞以前谈的那个对象现在在省城混的不错,都买上汽车了。”
谢成堂现在正在港岛,身边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年轻男子。
他按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一个写字楼内,终于找到那个欠债逃了的老板。
他是过来讨债的。
做包工头,最怕的,就是事情做完了,老板不付钱,跑到港岛去。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讨债。
第一次的债务是谢家表叔,接了个大工程借了好些钱垫上,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跑了。
谢家表叔遇到的便是这样的事情万念俱灰,本来没打算能将这个人找到,能把钱要回来,没想到谢成堂让他把那些合同给他,他去找,他去要钱,但前提是,要到的钱,他要百分之五十。
表叔犹豫了两天,答应了谢成堂。
如果他不去要债,这次的工程他要亏近百万,钱要回来分谢成堂一半,今年一年就相当于白干了。
所以表叔心里也有些不爽。
当初谢成堂没地方去,是他收留了他,一直带他在省城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不过是帮他要个债,就如此狮子大开口。
即使是百分之三十,他也不会这么生气,可他一开口就是百分之五十。
但他什么都没说,答应了。
谢成堂在拿到那些工程合同之后,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去了港岛,承诺如果债要回来,两个人一个人百分之五。
他没和他们说他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而是说百分之二十,他拿百分之十,如果中途还需要人加入,继续从他的百分之十里分。
两个人自然无话可说。
那是谢成堂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到港岛,人生地不熟,却硬是被他从人海里将那个逃债的老板个找到,一番威逼恐吓之后,将欠债拿到了手。
这次讨债,除去谢家表叔该得的,和分给两个兄弟的,他一个人得了三十多万。
这是他人生得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三十多万,将表叔工地上一批和自己玩的好的小工都给挖走,自己组了个班子,开始在省城接工程,当包工头。
九十年代中旬,全国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包工头在这个年代属于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要当好一个包工头,你不光要能接到工程,你还要保证接完工程后你能拿到钱,这样你手下的民工们才愿意跟着你。
过去谢成堂没有想过这些老板居然还会不给钱就逃跑,自从那次讨债事件后,谢成堂就有了经验,不论是防止对方逃债,还是过去讨债,都驾轻就熟。
在他手里,就没有要不到债的,甚至不光给自己要债,在这个行业内,还有哪家老板逃债的,东西给他,他过去帮忙要债,债款看难易程度五五分或四六分。
到了九四年年末,他已经在省城拉起了很大一个工程队兼要债公司。
在挣到钱的第一时间,他不是给家里造个新房子,也不是在省城里买个房子成家,更不是给他的父母家人买点什么东西,而是去商场置办了两身行头。
在港岛讨债的时候,他就去给自己买了个手表,脖子上买了根很粗的大金链子,手上也买了一个硕大的金戒指。
港岛金子便宜。
之后,他又给自己弄了辆桑塔纳。
第1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