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也不行了,紫廷和女儿这一对大男大女,破镜重圆之后的言行举止,竟是和先前大不一样。沐浴着明媚春光,这二位全和野猫一般闹了春,闹得最欢的那一日,一天之内,他们竟分别在后花园、长廊下、以及小客厅三地搂着亲嘴,还均被仆人撞了见——撞见了的就有三次,没撞见的说不准还有多少次呢。
除了这二位四处亲嘴之外,那厉紫廷也不复往昔的严谨庄重了,像那上衙门当差的人一样,他每日清晨出门,钻入万家凰的屋子里,一呆呆一天,非到入夜之后才肯离去。万里遥见了二人这般行径,心中暗暗的直打小鼓,于是大白天的蹑足潜踪,走进了女儿的院子里,想要看看那二人是否依然是发乎情、止乎礼。
结果隔着那大开的窗子向内一望,他发现这两个东西倒是沉静得很,女儿坐在床边,厉紫廷躺在床上,枕着女儿的大腿。女儿捧着他那个脑袋,深深的低了头,也不知道是在私语,还是又和他啃了上。厉紫廷躺得倒是挺规矩,然而上边的领扣解开了两枚,衬衫下摆也从裤子里扯了出来。忽然二人一起嗤嗤发笑,女儿一抬头,他露了脸,从面颊到脖子,一路粉红下去,像是要发烧出疹子一般。
万里遥来了五次,每一次进院子,所见的都是类似情景。再把翠屏叫来一问,翠屏也说姑爷确实是天天在小姐房里躺着——俩人也不出门游玩,也不进园子里看电影听大戏,甚至也不吃什么,就单是在房里唧唧咕咕的起腻,姑爷一躺能躺一天。
亲眼见闻,加上翠屏的汇报,便让万里遥下了决心,认为这婚还是早结为好,免得那二位一时把持不住,再弄出笑话来。虽然现在这个年头,结婚六七个月就生小孩子的少奶奶也不罕见。
因为有着这种想法,所以万里遥还格外积极的提了个新建议:“要是嫌举行仪式太麻烦,那我看你们实行旅行结婚也很好,出去玩一趟,就算夫妻了。正好我也很久都没有旅行过了,我们一路往南走,先去青岛,再去苏杭,最后到庐山,如何?”
万家凰在白县与父亲重逢之时,二人父女情深,都觉着自己后半生应为对方活着才是。可是随着那一部历险记的结束,尤其是自从回了北京之后,父女二人故态重萌,父亲也不慈爱了,女儿也不孝顺了,又开始终日的口角起来。此刻听了万里遥的话,万家凰将红唇一撇:“您也去呀?”
万里遥脸色一变:“我不能去?”
“您那腿还没好呢!”
“叫顶轿子抬着我不就得了?难不成你们小辈出去快活,我这个长辈就只能孤零零的留下来看家?大妞儿啊大妞儿,我还没老到要靠着你们过活呢,你就这样嫌弃我了?”
“爸爸,您讲不讲理?我让您在家里养伤,这也是好意,难道我关怀您还关怀出错了?您要总是这么好歹不知的,那往后我也没法和您说话了,说不明白。”
万里遥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这时就向后一仰,手抚心口:“我要被你这个不孝的东西气死了!我万某人真是不幸,一生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还是这样的混账丫头。”
厉紫廷这时开了口:“伯父——”
万里遥立刻瞪眼望向了他。
厉紫廷改了口:“爸爸的提议很好,只是您毕竟还带着伤,不能受累,所以不如折衷一下,我们直接去苏杭一带逛逛,再上庐山玩几天。青岛就不去了,我夏天带您到北戴河走一趟,反正都是在海滨避暑,是不是?”
万里遥扭头去瞪万家凰:“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亏得家里有了紫廷,要是只有你跟我啊,过不了几年我就被你气死了。”
万家凰这些天气色很好,一直是“面若桃花”,这时就将她那张白里透红的面孔一昂,鼻孔里也哼出了一声,看着像是要恼,其实心里正在暗笑。
她一听见爸爸夸紫廷,一瞧见紫廷哄爸爸,就忍不住的要笑。眼角余光又扫了厉紫廷一眼,她心中暗想:“太英俊了。”
偏巧这时厉紫廷哄完了万里遥,也顺势看了万家凰一眼,正看见她抿着红润嘴唇,噙着一点笑意,桃花仙子似的举目望着窗外,便也生出了感慨:“值了。”
他白手起家,从个流浪的苦儿拼成了一方的司令,这让他不能不自傲,可或许是他眼中的万家凰太璀璨的缘故,在她面前,他不由自主的又要自卑。
所以一想到这样的美人将会成为自己的太太,他唯一的念头,便是自己这辈子,“值了”。
三天之后,报纸上登载了厉紫廷万家凰的结婚启事。
又过了两日,万家三人带上随从,登车南下去了。
从登车之日起,万家父女便是天天拌嘴,每隔两日吵一场大的,因为万家凰对厉紫廷是越看越爱,终日只对着他一人肉麻,万里遥见女儿得了一桩好姻缘,起初心中也很快乐,及至火车过了济南,他开始泛酸,认为这女儿是有了丈夫忘了爹。而万家凰本就不大欢迎父亲加入自己的蜜月之旅,如今又听他老人家对自己明嘲暗讽,自然更不能受。
万家父女一边南下,一边怄气。及至到了庐山,二人已经互不理睬。万家凰颇希望父亲可以赌气而走,留自己和紫廷过几天二人的生活,清静清静——当然,前提是他老人家别走丢了。
万里遥亦有同感,他倒是没盼着女儿滚蛋,但也很想让贤婿单独的陪自己四处游览一番,因为在他这位老丈人面前,贤婿向来是恭恭敬敬、有求必应,不像那个混蛋大妞儿,一句一句都是顶着他来。
厉紫廷则是有点不安。
在他眼中,太太和岳父都是孩子脾气,说笑就笑,说恼就恼,天真任性,且不记仇,他在这个家庭里刚生活了一个多月,就不由自主的松懈了精神。
所以,等蜜月结束返回北京,他第一件事就是要抖擞精神、严肃身心,要不然受了万家空气的影响,非得也变成个无忧无虑的傻小子不可。
——全文完
(后面还有一篇翠屏的番外^_^)
第77章 番外 二张
一年后。
张明宪一得着假期,因为惦记着家里,所以立刻就从临城县赶回了京城。
如今他也是拖家带口的人了,家里有个老娘,还有个媳妇,媳妇就是翠屏。翠屏半年前和他结了婚——一说起结婚那事,他就后怕,因为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和翠屏就会是有缘无份。他是知道好歹的,所以心里一直感激着张顺以及司令太太。那个时候,翠屏已经有点魔怔了,总觉着自己若是不嫁给张顺,接下来这一生就无颜活下去。幸亏张顺“郎心似铁”,太太也把那道理掰开揉碎了,对着她翻来覆去的讲,才让她渐渐的冷静下来,不再那么寻死觅活的要以身报恩。
若论结婚,张顺比他和翠屏还更早一步。张顺的老婆不是外人,也是万家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寡妇,人样子是没得说,白白净净利利落落,说话做事也伶俐,那个劲头倒是和张顺有几分像。
小寡妇名叫秀珍,是个苦命的人,十六岁成亲,一儿半女都未得,十八岁便没了丈夫,而夫家若是肯给她一口窝头吃,她也不至于出来帮工做女佣。她日子虽苦,身心却都是年轻健康的,早就看张顺好,可一直也只是看看而已,因为张顺在万府活得好似半个少爷一般,再不挑剔,也不会娶个外来的小寡妇。
她没想到,自己今生和张顺竟然会有缘分。
张顺丢了一条胳膊,谁看他都是成了残废,唯有秀珍不以为然。她想的是:张顺又不是卖苦力挣饭吃的男人,少了一条胳膊也不耽误吃喝生活,有什么要紧?他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聪明还是那么聪明,少了一条胳膊,也照样还是张顺、也照样还是比人强呀!
她看张顺,是怎看怎好。而张顺为了让翠屏死心,也发了话出去,想要寻觅个女人成家,于是有那好事者在中间一撮和,张顺和秀珍就成了两口子。张顺照旧回万府管事,秀珍则是辞工回了她的新家庭,成了个喜气洋洋的主妇。
张顺原本对人生是灰了心的,也不奢求什么浪漫爱情和美满生活了,只打算过一天算一天的凑合活着。如此凑合了半年,他让秀珍凑合得白里透红,二十出头的人了,竟然还长高了一点点。
他不承认自己这日子是“凑合”得相当不错,但是因为在家活得确实舒服,所以尽管表面上对秀珍爱答不理的,其实心里对她没意见,知道她是个好媳妇。
张顺过得好,翠屏心里略微的安宁了一些,这才嫁给了张明宪。她和张明宪是名副其实的自由恋爱,结婚之前,她看张明宪完美无瑕,二人心里除了爱情,再无俗务。结婚之后,她渐渐皱了眉头——虽然她在万府的身份是个丫头,但平日的工作,不过是伺候小姐梳妆,以及端茶递水,若论待遇,也是常年的穿绸裹缎,脸上的胭脂花粉都是小姐用腻了、淘汰给她的法国货。不能说她活得多么娇贵,但放眼万府,除了小姐和老爷之外,也再无旁人敢呵斥她半句。
自小到大,她过得都是这种水平的日子,然而结了婚之后——虽然张明宪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在京城安了一份家——可那小门小户的小家,真是连万府的一个犄角都不如。
她住进这么一个小家里,因为身份已经成了一家的主妇,所以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全成了她一个人的事。原本家里也还有一个厨子和一个老妈子,然而张明宪那老娘勤俭惯了,万万不能允许家里放着个新媳妇不做事、而去按月花钱雇仆人。所以婚礼之后,张明宪前脚刚出发去了临城县,张家老太太后脚就将厨子和老妈子全辞退了。
翠屏没见识过这一手,先是有点懵,及至披头散发的猛干了几日家务之后,她慢慢反应过来了,气得当场就要跑回万府找小姐告状,可是拔脚都走到门口了,她一转念,又发现这不是个找小姐告状的事——自己已经嫁进张明宪家了,已经不是万家的人了。
这么一想,她含着眼泪回了来,坐在房内,开始给张明宪写信诉苦。
张明宪人在临城县,万没想到家中竟会出现这等问题,但依他来看,这问题其实也不算问题:不就是家里那些活计,翠屏一个人干不过来吗?横竖自己现在饷钱不低,那就再雇两个仆人好了。
于是他辗转的托了北京的朋友,把那辞退了的厨子和老妈子又找回了家中,自以为从此就会天下太平。哪知张老太太见了此情此景,气得差点昏了过去——她青年守寡,好容易才把张明宪拉扯大,这二十多年来,哪一样事不是她亲力亲为?她那时还穷还苦呢!还无依无靠呢!
而这个媳妇,论家世,是无父无母,论身份,干脆是个大户人家买去的丫头,这也亏得她是被大户人家买去了,这若是小时候被人牙子卖去那下三滥的地方,现在还指不定是个什么下流货色呢。自家人高马大的英俊儿子娶了她,已经让她占足了便宜,结果她不老老实实的孝敬婆婆,反倒装起了娇小姐,还会写信向儿子告状,这不是反了她了?
张老太太没饶了翠屏,骑着一条板凳坐在门口,她唱歌似的骂媳妇,从天明骂到日暮。翠屏素来是只会在万府窝里横,一出门就没了锋芒,如今对手又是婆婆,她能如何?连着挨了两天臭骂之后,她忍无可忍,哭天抹泪的回娘家去了。
她的娘家,自然就是万府。万家凰随着厉紫廷到天津去了,不在家,幸而万里遥还在,一见翠屏哭成那个样子,他也动了气,立刻就叫来了张顺——万家一旦有了事,不是找小姐,就是叫张顺。
最后的结果,是张顺的媳妇秀珍出了马。
秀珍领着翠屏回了张家,未等进门,就高声大嗓的唤起了“老太太”,只说自己是把媳妇送回来了,及至进了门,她对着张老太太,开始讲理,讲这翠屏从小是怎么好吃好穿长大的,讲万家对她是怎么善待的,讲张明宪是怎么认识翠屏、怎么巴结翠屏的,又讲张明宪为了娶翠屏、前前后后一共费了多大的劲,讲这翠屏进门时所带的嫁妆,又是何等的丰厚过人。
“老太太!”秀珍语重心长的说:“这翠屏姑娘,当初可是你家儿子追求到手的啊,你儿子要不是厉司令身边的副官长,也是万万没有机会认识这翠屏姑娘的啊。翠屏姑娘嫁了张副官长,当时我们都说张副官长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都夸这是一桩好姻缘,可怎么这好姻缘刚开始了没几个月,翠屏姑娘就哭着跑回去了呢?老太太,您是不知道,我们那位大小姐知道了这事,气得跟什么似的,当场就说了,说这个丫头,我都是当着亲妹妹看待的,姓张的可好,这么欺负她,这不和欺负我是一样的吗?说完这话就要往临城县发电报,要把张副官长叫过来当面问话,亏得我家那位在万府是大管家,说话还有那么一点分量,硬让人把大小姐劝了住,这电报才没发。老太太,您应该也听说了,我们那大小姐是有名的厉害,司令对她都怯三分呢,她要真去找了张副官长算账,那张副官长这前途还保得住吗?”
秀珍本来就是精明之人,和张顺过了一年,越发的胸有谋略,如今她长篇大论,将张老太太结结实实的吓唬了一通。而等秀珍告辞之后,张老太太审时度势,决定为了儿子,忍气吞声。
张老太太一吞声,翠屏也就不提旧账,和这位婆婆把日子继续过了下去。今日她见丈夫回来了,满心欢喜,而张明宪先是进房看望了老娘,然而出来对着翠屏笑道:“我向朋友借了一辆汽车,这几天都是好天气,明天我开车,带着你到颐和园那边玩玩去,好不好?”
翠屏满脸是笑:“好!”
张明宪又道:“张顺忙不忙?不忙的话,把他们两口子也带上。”
翠屏还是笑着,笑得有点困惑:“怎么想起带上他了?”
张明宪压低了声音:“我……我总觉得我有点对不住他,虽然我知道我没对不住他,但是……唉,反正那是辆大汽车,我做汽车夫,剩下的位子,足够你们三个坐的。他天天在万家管事,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假期出去玩吧?”
翠屏点点头:“我没意见,都听你的。”
张明宪往万府打去电话,和张顺约定了明日见面的时间。张顺接了张明宪的电话,有那么一点点的尴尬,也有那么一点点的高兴。
他认为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非常正确。自从和秀珍结婚之后,自从他断了对翠屏的“非分之想”之后,他的心境便一直很平和。对待翠屏,他也理智了:偶尔能见她一面,挺好;总看不见她,也不至于多么的想。
张明宪一直挺关心他,这让他感到了尴尬,不过这尴尬很轻微,不值一提。而如今季节正好,能和翠屏他们一起出去走走,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正好也让秀珍出来见见天日。秀珍成天在家里转,也怪不容易的。
张顺盘算得很好,可惜到了第二天,他的计划全盘落空。
张老太太听闻儿子要开汽车带媳妇出去浪,气得无话可说,于是决定装病。她一病,翠屏就得留在家中伺候她,张明宪本该因此取消那游颐和园的约定,可是第一,张老太太一看就是小病,并不要紧;第二,他都和张顺两口子说好了,自己请的人家,自己又反悔,这事办得也太不漂亮了。
他独自开着大汽车,前往万府后门去接张顺夫妇,然而秀珍见翠屏不去,她也不肯去了——她好像是怀了孕了,虽然还不确定,但是连着几天都难受得很,真是没有那游园的兴致。
张明宪不便取消这次约会,张顺见张明宪把汽车都开过来了,也不便让他回去,所以二人虽然都有点不大想去颐和园,但是客客气气的,还是一起上了路。
在颐和园里,二张在昆明湖畔吃了五碟子干点心,喝了两壶茶——其中张顺只吃了一块半点心,喝了大半杯茶,余下全进了张明宪的肚腹。张明宪饭量大,吃了这么多,还没觉出饱来。
傍晚时分,二人兴尽而返。张明宪把张顺送回了万府,虽然美中不足,但心情还算是挺愉快,认为自己有必要常带张顺出来玩玩,张顺少了一条胳膊,走路有点不平衡,瞧着多么的可怜。
张顺向他道了谢,然后转身进门,感觉这人非常的无聊,就知道吃,那凝神咀嚼点心的吃相,尤其像马。不知道翠屏和他在一起,是怎么受的。
——番外完
除了这二位四处亲嘴之外,那厉紫廷也不复往昔的严谨庄重了,像那上衙门当差的人一样,他每日清晨出门,钻入万家凰的屋子里,一呆呆一天,非到入夜之后才肯离去。万里遥见了二人这般行径,心中暗暗的直打小鼓,于是大白天的蹑足潜踪,走进了女儿的院子里,想要看看那二人是否依然是发乎情、止乎礼。
结果隔着那大开的窗子向内一望,他发现这两个东西倒是沉静得很,女儿坐在床边,厉紫廷躺在床上,枕着女儿的大腿。女儿捧着他那个脑袋,深深的低了头,也不知道是在私语,还是又和他啃了上。厉紫廷躺得倒是挺规矩,然而上边的领扣解开了两枚,衬衫下摆也从裤子里扯了出来。忽然二人一起嗤嗤发笑,女儿一抬头,他露了脸,从面颊到脖子,一路粉红下去,像是要发烧出疹子一般。
万里遥来了五次,每一次进院子,所见的都是类似情景。再把翠屏叫来一问,翠屏也说姑爷确实是天天在小姐房里躺着——俩人也不出门游玩,也不进园子里看电影听大戏,甚至也不吃什么,就单是在房里唧唧咕咕的起腻,姑爷一躺能躺一天。
亲眼见闻,加上翠屏的汇报,便让万里遥下了决心,认为这婚还是早结为好,免得那二位一时把持不住,再弄出笑话来。虽然现在这个年头,结婚六七个月就生小孩子的少奶奶也不罕见。
因为有着这种想法,所以万里遥还格外积极的提了个新建议:“要是嫌举行仪式太麻烦,那我看你们实行旅行结婚也很好,出去玩一趟,就算夫妻了。正好我也很久都没有旅行过了,我们一路往南走,先去青岛,再去苏杭,最后到庐山,如何?”
万家凰在白县与父亲重逢之时,二人父女情深,都觉着自己后半生应为对方活着才是。可是随着那一部历险记的结束,尤其是自从回了北京之后,父女二人故态重萌,父亲也不慈爱了,女儿也不孝顺了,又开始终日的口角起来。此刻听了万里遥的话,万家凰将红唇一撇:“您也去呀?”
万里遥脸色一变:“我不能去?”
“您那腿还没好呢!”
“叫顶轿子抬着我不就得了?难不成你们小辈出去快活,我这个长辈就只能孤零零的留下来看家?大妞儿啊大妞儿,我还没老到要靠着你们过活呢,你就这样嫌弃我了?”
“爸爸,您讲不讲理?我让您在家里养伤,这也是好意,难道我关怀您还关怀出错了?您要总是这么好歹不知的,那往后我也没法和您说话了,说不明白。”
万里遥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这时就向后一仰,手抚心口:“我要被你这个不孝的东西气死了!我万某人真是不幸,一生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还是这样的混账丫头。”
厉紫廷这时开了口:“伯父——”
万里遥立刻瞪眼望向了他。
厉紫廷改了口:“爸爸的提议很好,只是您毕竟还带着伤,不能受累,所以不如折衷一下,我们直接去苏杭一带逛逛,再上庐山玩几天。青岛就不去了,我夏天带您到北戴河走一趟,反正都是在海滨避暑,是不是?”
万里遥扭头去瞪万家凰:“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亏得家里有了紫廷,要是只有你跟我啊,过不了几年我就被你气死了。”
万家凰这些天气色很好,一直是“面若桃花”,这时就将她那张白里透红的面孔一昂,鼻孔里也哼出了一声,看着像是要恼,其实心里正在暗笑。
她一听见爸爸夸紫廷,一瞧见紫廷哄爸爸,就忍不住的要笑。眼角余光又扫了厉紫廷一眼,她心中暗想:“太英俊了。”
偏巧这时厉紫廷哄完了万里遥,也顺势看了万家凰一眼,正看见她抿着红润嘴唇,噙着一点笑意,桃花仙子似的举目望着窗外,便也生出了感慨:“值了。”
他白手起家,从个流浪的苦儿拼成了一方的司令,这让他不能不自傲,可或许是他眼中的万家凰太璀璨的缘故,在她面前,他不由自主的又要自卑。
所以一想到这样的美人将会成为自己的太太,他唯一的念头,便是自己这辈子,“值了”。
三天之后,报纸上登载了厉紫廷万家凰的结婚启事。
又过了两日,万家三人带上随从,登车南下去了。
从登车之日起,万家父女便是天天拌嘴,每隔两日吵一场大的,因为万家凰对厉紫廷是越看越爱,终日只对着他一人肉麻,万里遥见女儿得了一桩好姻缘,起初心中也很快乐,及至火车过了济南,他开始泛酸,认为这女儿是有了丈夫忘了爹。而万家凰本就不大欢迎父亲加入自己的蜜月之旅,如今又听他老人家对自己明嘲暗讽,自然更不能受。
万家父女一边南下,一边怄气。及至到了庐山,二人已经互不理睬。万家凰颇希望父亲可以赌气而走,留自己和紫廷过几天二人的生活,清静清静——当然,前提是他老人家别走丢了。
万里遥亦有同感,他倒是没盼着女儿滚蛋,但也很想让贤婿单独的陪自己四处游览一番,因为在他这位老丈人面前,贤婿向来是恭恭敬敬、有求必应,不像那个混蛋大妞儿,一句一句都是顶着他来。
厉紫廷则是有点不安。
在他眼中,太太和岳父都是孩子脾气,说笑就笑,说恼就恼,天真任性,且不记仇,他在这个家庭里刚生活了一个多月,就不由自主的松懈了精神。
所以,等蜜月结束返回北京,他第一件事就是要抖擞精神、严肃身心,要不然受了万家空气的影响,非得也变成个无忧无虑的傻小子不可。
——全文完
(后面还有一篇翠屏的番外^_^)
第77章 番外 二张
一年后。
张明宪一得着假期,因为惦记着家里,所以立刻就从临城县赶回了京城。
如今他也是拖家带口的人了,家里有个老娘,还有个媳妇,媳妇就是翠屏。翠屏半年前和他结了婚——一说起结婚那事,他就后怕,因为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和翠屏就会是有缘无份。他是知道好歹的,所以心里一直感激着张顺以及司令太太。那个时候,翠屏已经有点魔怔了,总觉着自己若是不嫁给张顺,接下来这一生就无颜活下去。幸亏张顺“郎心似铁”,太太也把那道理掰开揉碎了,对着她翻来覆去的讲,才让她渐渐的冷静下来,不再那么寻死觅活的要以身报恩。
若论结婚,张顺比他和翠屏还更早一步。张顺的老婆不是外人,也是万家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寡妇,人样子是没得说,白白净净利利落落,说话做事也伶俐,那个劲头倒是和张顺有几分像。
小寡妇名叫秀珍,是个苦命的人,十六岁成亲,一儿半女都未得,十八岁便没了丈夫,而夫家若是肯给她一口窝头吃,她也不至于出来帮工做女佣。她日子虽苦,身心却都是年轻健康的,早就看张顺好,可一直也只是看看而已,因为张顺在万府活得好似半个少爷一般,再不挑剔,也不会娶个外来的小寡妇。
她没想到,自己今生和张顺竟然会有缘分。
张顺丢了一条胳膊,谁看他都是成了残废,唯有秀珍不以为然。她想的是:张顺又不是卖苦力挣饭吃的男人,少了一条胳膊也不耽误吃喝生活,有什么要紧?他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聪明还是那么聪明,少了一条胳膊,也照样还是张顺、也照样还是比人强呀!
她看张顺,是怎看怎好。而张顺为了让翠屏死心,也发了话出去,想要寻觅个女人成家,于是有那好事者在中间一撮和,张顺和秀珍就成了两口子。张顺照旧回万府管事,秀珍则是辞工回了她的新家庭,成了个喜气洋洋的主妇。
张顺原本对人生是灰了心的,也不奢求什么浪漫爱情和美满生活了,只打算过一天算一天的凑合活着。如此凑合了半年,他让秀珍凑合得白里透红,二十出头的人了,竟然还长高了一点点。
他不承认自己这日子是“凑合”得相当不错,但是因为在家活得确实舒服,所以尽管表面上对秀珍爱答不理的,其实心里对她没意见,知道她是个好媳妇。
张顺过得好,翠屏心里略微的安宁了一些,这才嫁给了张明宪。她和张明宪是名副其实的自由恋爱,结婚之前,她看张明宪完美无瑕,二人心里除了爱情,再无俗务。结婚之后,她渐渐皱了眉头——虽然她在万府的身份是个丫头,但平日的工作,不过是伺候小姐梳妆,以及端茶递水,若论待遇,也是常年的穿绸裹缎,脸上的胭脂花粉都是小姐用腻了、淘汰给她的法国货。不能说她活得多么娇贵,但放眼万府,除了小姐和老爷之外,也再无旁人敢呵斥她半句。
自小到大,她过得都是这种水平的日子,然而结了婚之后——虽然张明宪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在京城安了一份家——可那小门小户的小家,真是连万府的一个犄角都不如。
她住进这么一个小家里,因为身份已经成了一家的主妇,所以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全成了她一个人的事。原本家里也还有一个厨子和一个老妈子,然而张明宪那老娘勤俭惯了,万万不能允许家里放着个新媳妇不做事、而去按月花钱雇仆人。所以婚礼之后,张明宪前脚刚出发去了临城县,张家老太太后脚就将厨子和老妈子全辞退了。
翠屏没见识过这一手,先是有点懵,及至披头散发的猛干了几日家务之后,她慢慢反应过来了,气得当场就要跑回万府找小姐告状,可是拔脚都走到门口了,她一转念,又发现这不是个找小姐告状的事——自己已经嫁进张明宪家了,已经不是万家的人了。
这么一想,她含着眼泪回了来,坐在房内,开始给张明宪写信诉苦。
张明宪人在临城县,万没想到家中竟会出现这等问题,但依他来看,这问题其实也不算问题:不就是家里那些活计,翠屏一个人干不过来吗?横竖自己现在饷钱不低,那就再雇两个仆人好了。
于是他辗转的托了北京的朋友,把那辞退了的厨子和老妈子又找回了家中,自以为从此就会天下太平。哪知张老太太见了此情此景,气得差点昏了过去——她青年守寡,好容易才把张明宪拉扯大,这二十多年来,哪一样事不是她亲力亲为?她那时还穷还苦呢!还无依无靠呢!
而这个媳妇,论家世,是无父无母,论身份,干脆是个大户人家买去的丫头,这也亏得她是被大户人家买去了,这若是小时候被人牙子卖去那下三滥的地方,现在还指不定是个什么下流货色呢。自家人高马大的英俊儿子娶了她,已经让她占足了便宜,结果她不老老实实的孝敬婆婆,反倒装起了娇小姐,还会写信向儿子告状,这不是反了她了?
张老太太没饶了翠屏,骑着一条板凳坐在门口,她唱歌似的骂媳妇,从天明骂到日暮。翠屏素来是只会在万府窝里横,一出门就没了锋芒,如今对手又是婆婆,她能如何?连着挨了两天臭骂之后,她忍无可忍,哭天抹泪的回娘家去了。
她的娘家,自然就是万府。万家凰随着厉紫廷到天津去了,不在家,幸而万里遥还在,一见翠屏哭成那个样子,他也动了气,立刻就叫来了张顺——万家一旦有了事,不是找小姐,就是叫张顺。
最后的结果,是张顺的媳妇秀珍出了马。
秀珍领着翠屏回了张家,未等进门,就高声大嗓的唤起了“老太太”,只说自己是把媳妇送回来了,及至进了门,她对着张老太太,开始讲理,讲这翠屏从小是怎么好吃好穿长大的,讲万家对她是怎么善待的,讲张明宪是怎么认识翠屏、怎么巴结翠屏的,又讲张明宪为了娶翠屏、前前后后一共费了多大的劲,讲这翠屏进门时所带的嫁妆,又是何等的丰厚过人。
“老太太!”秀珍语重心长的说:“这翠屏姑娘,当初可是你家儿子追求到手的啊,你儿子要不是厉司令身边的副官长,也是万万没有机会认识这翠屏姑娘的啊。翠屏姑娘嫁了张副官长,当时我们都说张副官长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都夸这是一桩好姻缘,可怎么这好姻缘刚开始了没几个月,翠屏姑娘就哭着跑回去了呢?老太太,您是不知道,我们那位大小姐知道了这事,气得跟什么似的,当场就说了,说这个丫头,我都是当着亲妹妹看待的,姓张的可好,这么欺负她,这不和欺负我是一样的吗?说完这话就要往临城县发电报,要把张副官长叫过来当面问话,亏得我家那位在万府是大管家,说话还有那么一点分量,硬让人把大小姐劝了住,这电报才没发。老太太,您应该也听说了,我们那大小姐是有名的厉害,司令对她都怯三分呢,她要真去找了张副官长算账,那张副官长这前途还保得住吗?”
秀珍本来就是精明之人,和张顺过了一年,越发的胸有谋略,如今她长篇大论,将张老太太结结实实的吓唬了一通。而等秀珍告辞之后,张老太太审时度势,决定为了儿子,忍气吞声。
张老太太一吞声,翠屏也就不提旧账,和这位婆婆把日子继续过了下去。今日她见丈夫回来了,满心欢喜,而张明宪先是进房看望了老娘,然而出来对着翠屏笑道:“我向朋友借了一辆汽车,这几天都是好天气,明天我开车,带着你到颐和园那边玩玩去,好不好?”
翠屏满脸是笑:“好!”
张明宪又道:“张顺忙不忙?不忙的话,把他们两口子也带上。”
翠屏还是笑着,笑得有点困惑:“怎么想起带上他了?”
张明宪压低了声音:“我……我总觉得我有点对不住他,虽然我知道我没对不住他,但是……唉,反正那是辆大汽车,我做汽车夫,剩下的位子,足够你们三个坐的。他天天在万家管事,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假期出去玩吧?”
翠屏点点头:“我没意见,都听你的。”
张明宪往万府打去电话,和张顺约定了明日见面的时间。张顺接了张明宪的电话,有那么一点点的尴尬,也有那么一点点的高兴。
他认为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非常正确。自从和秀珍结婚之后,自从他断了对翠屏的“非分之想”之后,他的心境便一直很平和。对待翠屏,他也理智了:偶尔能见她一面,挺好;总看不见她,也不至于多么的想。
张明宪一直挺关心他,这让他感到了尴尬,不过这尴尬很轻微,不值一提。而如今季节正好,能和翠屏他们一起出去走走,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正好也让秀珍出来见见天日。秀珍成天在家里转,也怪不容易的。
张顺盘算得很好,可惜到了第二天,他的计划全盘落空。
张老太太听闻儿子要开汽车带媳妇出去浪,气得无话可说,于是决定装病。她一病,翠屏就得留在家中伺候她,张明宪本该因此取消那游颐和园的约定,可是第一,张老太太一看就是小病,并不要紧;第二,他都和张顺两口子说好了,自己请的人家,自己又反悔,这事办得也太不漂亮了。
他独自开着大汽车,前往万府后门去接张顺夫妇,然而秀珍见翠屏不去,她也不肯去了——她好像是怀了孕了,虽然还不确定,但是连着几天都难受得很,真是没有那游园的兴致。
张明宪不便取消这次约会,张顺见张明宪把汽车都开过来了,也不便让他回去,所以二人虽然都有点不大想去颐和园,但是客客气气的,还是一起上了路。
在颐和园里,二张在昆明湖畔吃了五碟子干点心,喝了两壶茶——其中张顺只吃了一块半点心,喝了大半杯茶,余下全进了张明宪的肚腹。张明宪饭量大,吃了这么多,还没觉出饱来。
傍晚时分,二人兴尽而返。张明宪把张顺送回了万府,虽然美中不足,但心情还算是挺愉快,认为自己有必要常带张顺出来玩玩,张顺少了一条胳膊,走路有点不平衡,瞧着多么的可怜。
张顺向他道了谢,然后转身进门,感觉这人非常的无聊,就知道吃,那凝神咀嚼点心的吃相,尤其像马。不知道翠屏和他在一起,是怎么受的。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