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铭风依稀记得自己二十年前醒来那日十分炎热,二十年前,还没有普及空调,医院的风扇吱呀吱呀的摇晃在头顶,身上缠满了绷带,好像动一下就能感觉到疼,再动一下就疼到麻木。
    醒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他二叔说的,“醒了就好,别怕,孩子。”
    是了,二十年前他还是个孩子,十七岁,京兆皇城根下跟军区大院的毛孩子们厮混在一起的小爷,也是专门为国家秘密行动从小训练的黑狼特种部队百发百中的狙击手。
    四岁入伍,十二年军区特训生涯,没能磨灭掉他身上那股子二五郎当的性子,军区与家之间隔着的一堵三米高的水泥墙后来他翻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那时候部队与他最看不对眼的孙鹏程时常在目击他翻墙溜回家吃饭之后,立马跑去班长哪儿打小报告,而向来偏爱他的班长总是睁一眼闭一只眼。
    其实他跑回家只是想给新入伍的弟弟带份家里阿姨做的蛋炒饭而已,部队的伙食虽然不错,但是偶尔有饥饿训练,连他都受不了,更别提那个才五岁的小萝卜头了。
    家里老头子似乎以为全天下的孩子都可以会走路就送进部队一样,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应是把那小子也送了进来,头两天他偷偷去看了一眼,可怜巴巴的坐在树下抹眼泪,问他怎么了,只说想喝奶。
    他哭笑不得,“擎深,你五岁了,怎么还没断奶啊?”
    就因为大儿子从小被丢进部队,家里上下除了那个老头子之外都对陆擎深格外宠溺,都五岁了,还每天都要冲奶粉喝。
    眼下,那个小萝卜丁吮吸着手指头,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哥哥,我想喝。”
    好歹五岁了,断奶总是要做的呀。
    他有些无奈,摸了摸他的脑袋,“不喝奶,哥哥给你每天带一顿阿姨做的蛋炒饭好不好?”
    蛋炒饭是小萝卜头除了喝奶之外最喜欢的东西。
    彼时,四岁的陆擎深很听话乖巧,闻言点了点头,奶声奶气道,
    “好。”
    后来每天晚上,他在墙头上翻过来又翻出去,也只是为了一碗蛋炒饭而已,再后来家里变着花样做些别的好吃的,也让他偷偷捎进去,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总有被人撞见的时候。
    孙鹏程的告状,让他得了班长的警告,下回他再带饺子进来的时候,就给班里一个寝室的那帮毛小子都带了一份,一抢而光。
    他最后拼命护着一盒两个饺子,赶苍蝇似的赶走了那群人,然后吊儿郎当的将饭盒拍在孙鹏程的书桌上,
    “哎,吃完帮爷把碗刷了。”
    孙鹏程气咻咻的看着他,指着他的鼻子骂‘君子不吃嗟来之食’,而后两个饺子全进了他的肚子,君子也得为了五斗米折腰。
    谁能想到六年后那场军事演习斩首行动中,孙鹏程踩到地雷以后,第一反应就是把他推出去呢?
    而他此后余生,都背负整个黑狼战队少年精英的命,苟且偷生。
    再醒来时已经是在西雅图,风和日丽,人不多,道路宽敞,怎么都比国内舒服。
    十年里,三百多次身体修复手术,彻底改变了他的容貌,也改变了他身体某些细胞的特质,甚至于让他成为一个医学史上的异类,他的老化速度变得很慢,那十年好像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他依旧是十几岁少年的青葱模样,却不是当年的模样。
    从二叔将他从地雷区救出来之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陆擎禹,只剩辜铭风。
    他前半生的十七年没有辜负都任何人,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儿子亦或者是兄长,他自认问心无愧,而余生却不得不活在‘辜负’二字之下。
    辜负的是母亲涕泪交加的思念,辜负的是兄弟舍身相救的情谊,辜负的是他自己铁血报国的忠诚。
    人死了以后都化为白骨,陆擎禹尚有人记得,
    而他呢,恐怕也只有以风来铭记吧?
    二叔的计划从未瞒着他,他需要做的就是等待时机,然后成为一把利剑,将陆家这么多年腐坏的根基连根拔起,剩下的那些才能继续生长。
    陆家苦心孤诣要扶持的国家元首,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脚下踩着累累白骨,可惜锋芒太露,最后免不了功高震主,不用二叔多说,他这么多年看下来,也知道只要陆家在京兆一家独大之后,势必要引来一场血战。
    “所以,等暴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就是陆家的一把利刃。”
    最初,陆良淮把最后他们要护住陆家的事情跟他说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凭什么?二叔你忘了我们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还要救他们?不管他们变成这样都是自作自受。”
    “你是你爸做的孽,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陆良淮敲着拐杖,“你想想擎深,想想你奶奶,他们应该跟着受罪吗?”
    最终谁也不服谁,没过几年伤势完全好了,他从西雅图出走,直接去了锡城,住在了陆良淮原来的一栋别墅里,陆良淮‘去世’之后,他名下的房产都转到了老太太名下,老太太自然是没这个心力去管,大多数都荒废了下来。
    也就包括那栋紧靠明月心公寓的别墅。
    二十年前的小萝卜丁,如今总是板着一张脸出现在各大财经版面上,刚回锡城,便目睹了他的一场花边新闻。
    他靠在明月湖湖心亭里钓鱼打瞌睡的时候,做梦梦到当年没有那场军事演习,而后二十岁那年,他们俩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
    靳颜从水里爬上来的时候,他被一阵冷风吹醒,正打着呵欠拉钓鱼竿,浮标早不动了,鱼饵也被吃光了,正要拉杆呢,一只缠着水草的手握住了掉漆的栏杆,二十多年来,还没什么能让他觉得心脏要蹦出来的。
    靳颜跟个女鬼一样,披头散发从水里爬上来那次算是第一次。
    抢了他的帽子和外套,仓皇而逃的女鬼。
    后来陆良淮在国外联系他,让他去趟京兆,他没想过人生处处有相逢,这么大的世界,总有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让他们相遇。
    他那时候头一次正视‘命运’这种东西,还没正视两分钟,就发现这个女人似乎早就被人抢占了先机,而那个人还是他的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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