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页
她养了大美妞三年,对她感情很深。
妞,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你不会嫌弃我吧
大美妞轻柔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复她般。
女孩的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都摇头,让她父母做好心理准备,大美妞知道,热情向上的女孩半夜的时候经常会对着她哭,哭她害怕,但是又不敢让父母知道。
生物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尤其是在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就会死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更加会放大。
大美妞没办法安慰她,只能待在笼子里守着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女孩又是那个爱笑的女孩了。
妞,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你不要想我,我那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妞,我一定会想你的。
妞,我要一个人走了我有点害怕。
说完这话的一个星期后,女孩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女孩的父母将女孩的后事处理好了,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爸爸将猫包拿出来,眼睛还红肿着,招呼大美妞进去,外面的车已经到了,他们要快点去车站,然后离开这里。
大美妞蹭了蹭爸爸的裤脚,抬头娇气地对着他叫了一声,在爸爸反应过来之前从门缝跑了出去。
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
这个墙角刚好三面背风,只有南边朝阳的地方是打开的,躺在里面刚好能晒到暖暖的太阳,很舒服。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又一个冬季要到来喽!
只是路德维希大概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我前两天梦到亚亚了,他已经长大了,正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呢!路德维希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小主人,对路德维希而言,那是不一样的,他一直觉得,是他没有保护好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
那不是挺好的
是挺好的,可惜他似乎不认识路德维希了。路德维希嘟哝着,将脑袋埋在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叶为安没说话。
虎斑,听说人类老了以后就会回想从前,你说我们是不是也这样也不知道小主人那个弟弟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和小主人小时候像不像,是不是他长大的模样。
你想见他那个人类应该能帮你联系到才对。
路德维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还是算啦。
叶为安抬脚踹了他一下,路德维希,你下辈子想当一个人吗
路德维希似乎没想到叶为安会问出这个问题,思维有些迟钝地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想当一条狗,然后陪着小主人长大,我啊,就想看着他长大,他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好,那你继续当一条狗吧。
公元2046年。
六岁的秦书亚跟着爸爸在公园玩的时候突然跑丢了,他爸爸正焦急准备报警,就看到自家孩子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小狗出现了,爸爸!我捡到的!我想养他好不好
太脏了,妈妈不会同意的。秦爸爸并不想养,家里养一个孩子已经头都秃了,再养一只哈士奇简直不敢想象。
妞,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你不会嫌弃我吧
大美妞轻柔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回复她般。
女孩的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都摇头,让她父母做好心理准备,大美妞知道,热情向上的女孩半夜的时候经常会对着她哭,哭她害怕,但是又不敢让父母知道。
生物对死亡总是恐惧的,尤其是在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就会死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更加会放大。
大美妞没办法安慰她,只能待在笼子里守着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女孩又是那个爱笑的女孩了。
妞,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你不要想我,我那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妞,我一定会想你的。
妞,我要一个人走了我有点害怕。
说完这话的一个星期后,女孩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女孩的父母将女孩的后事处理好了,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爸爸将猫包拿出来,眼睛还红肿着,招呼大美妞进去,外面的车已经到了,他们要快点去车站,然后离开这里。
大美妞蹭了蹭爸爸的裤脚,抬头娇气地对着他叫了一声,在爸爸反应过来之前从门缝跑了出去。
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
这个墙角刚好三面背风,只有南边朝阳的地方是打开的,躺在里面刚好能晒到暖暖的太阳,很舒服。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又一个冬季要到来喽!
只是路德维希大概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我前两天梦到亚亚了,他已经长大了,正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呢!路德维希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小主人,对路德维希而言,那是不一样的,他一直觉得,是他没有保护好那个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
那不是挺好的
是挺好的,可惜他似乎不认识路德维希了。路德维希嘟哝着,将脑袋埋在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叶为安没说话。
虎斑,听说人类老了以后就会回想从前,你说我们是不是也这样也不知道小主人那个弟弟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和小主人小时候像不像,是不是他长大的模样。
你想见他那个人类应该能帮你联系到才对。
路德维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还是算啦。
叶为安抬脚踹了他一下,路德维希,你下辈子想当一个人吗
路德维希似乎没想到叶为安会问出这个问题,思维有些迟钝地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我还想当一条狗,然后陪着小主人长大,我啊,就想看着他长大,他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好,那你继续当一条狗吧。
公元2046年。
六岁的秦书亚跟着爸爸在公园玩的时候突然跑丢了,他爸爸正焦急准备报警,就看到自家孩子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小狗出现了,爸爸!我捡到的!我想养他好不好
太脏了,妈妈不会同意的。秦爸爸并不想养,家里养一个孩子已经头都秃了,再养一只哈士奇简直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