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项明戈很早就醒了,掀开被子起床时他还有一种不真实感,而这种感觉到他洗漱完穿好衣服也没有消失。之后他去客房看了一眼,陈明哲还没醒,喝了很多酒的后果就是如今他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
项明戈放任他继续睡下去,没有叫醒他,自己带着钥匙和手机静悄悄地出了门。
室外的天气依旧很冷,积雪也依旧没有融化,冷而硬的堆在地面。项明戈没有晨跑的想法,一下楼就直奔目的地。他抱着店内可能不会卖信封的态度走进便利店,却意外找到了信封。于是他松了口气,拿着信封和胶带去付款,等带着东西走出便利店时,从起床时就有的不真实感才终于消失了。
回家前项明戈在公寓附近的包子铺吃了早饭,三个热乎乎的鲜肉包和一杯小米粥下肚后肠胃立刻舒服起来,早餐带来的舒适感持续到了他回到公寓,进门后项明戈把带回来的包子和粥放在了餐桌上。
他又去客房看了一眼陈明哲,陈明哲还在睡,项明戈不知道他今天上不上班,于是把他喊醒,让他起床吃饭。
做完这些事后项明戈想不到自己该做什么了,这才拿出手机给郑知礼发了条短信:‘你最近什么时候有空?’他犹豫了一会,才终于打出那两个字:‘我把你哥哥的遗物还给你。’
郑知礼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短信:‘今天就可以。’他没有问原因,似乎是因为认为自己给项明戈添了很多麻烦,所以不敢再问。
和他约好了地方后,项明戈从发送短信开始产生的紧张感才终于消失。
项明戈和郑知礼约在市中心的商场,这次是郑知礼先到了,看到项明戈时他有些迟疑地伸手打了个招呼,项明戈冲他点头,他便回以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我把你哥哥写给我的信看完了。”项明戈带着郑知礼在商场内一家咖啡店坐下,点完单后,他将档案袋拿出来放在桌子上。
郑知礼看着他低低嗯了一声,不明白项明戈想干什么。
“今天我约你见面不止是想说这件事,”项明戈将档案袋推到郑知礼的面前,“我还希望你把信都带回去。”
郑知礼想劝阻,但还未开口,项明戈就冲他摇摇头,解释道:“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也不知道哪种处理方式对你们来说是好的。”他说的你们指郑知君和他的家人,郑知礼听懂了。
“看完你哥哥的信后,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信件了。因为就你哥哥而言,在写信时他好像是抱着并不会寄出的心态来写这些信。所以我认为这些信不该由我保留。”项明戈停顿了几秒,努力的组织措辞:“我把拆开的信封都用胶带重新贴住了,能恢复原样的也尽量恢复了原样。”他指一指信封,“我给你哥哥写了回信,算是对他心意的回应吧。”
“现在我把它们都还给你,是希望让他的家人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这些信件。”
郑知礼眼眶红了,他向项明戈道谢:“谢谢你。”接着他犹豫片刻,问项明戈:“你有什么建议吗?对这些信件…”
项明戈想了想,回答他:“把这些信烧掉,或者留着。我只想到这两种处理方法。”
郑知礼哭了出来,他用力抹抹眼睛,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谢谢你,我想把信都烧掉,这样哥哥也许会更开心。”
咖啡店的服务员将饮品端了上来,诧异的看了一眼他们,项明戈没有在意她的眼神,安慰似的对郑知礼点了点头。
——
郑知君:
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写信,也是第一次写信给你。我不太懂信要怎么写,所以就先这样写吧。
那么,我要写点什么样的内容,才能让这封信成为一封信?对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大难题,我该进行自我介绍吗?但你好像已经非常了解我了。那我是不是该写一写自己的近况?
我现在刚和自己的朋友从大学聚餐中回来,我没有喝醉,但我朋友喝醉了,此刻他已经安稳入睡。今天s市很冷,但前几天更冷,所以现在的气温我还相对能接受。其实在s市呆过这么多年,我早该习惯这里的天气,但也许是在c市又呆过快一年时间,而那里几乎没有冬天,所以我又有些不适应s市了。
今年我回到了s市工作,工作很繁琐,但很有趣,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现在的职位,但凡事都要试一试,而我们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还不错,同事们人也不错,所以我的自信又增加了些。
我不怎么怀念校园时光,也不怎么做有关校园时的梦,陈明哲说我是太冷血。但要我来说,那不过是一个阶段而已,阶段过去了就过去了,比它更重要的是下一个阶段和结局。
但人生偶尔也需要怀念阶段,有些少年时候的记忆反而会比现在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初中时我喜欢过一个女孩,我只在课间操时见过她几面,连她的姓名都不清楚。那时她不是所有人都会认为好看的类型,但我却觉得她可爱非常。这是我唯一一次暗恋,其实我对她也没有那么喜欢,现在也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种忐忑的、因看到她而产生的隐秘快乐却一直令我印象深刻。
我偶尔会想起她,也因此觉得那段记忆宝贵万分。
请原谅我此刻的词不达意,原谅我此刻的忐忑和自喜。被别人喜欢是值得感谢的,被喜欢的人也应该珍藏这份喜欢。在此刻,我感受到了你的喜欢,并为此感到受宠若惊。
谢谢你喜欢我,谢谢你爱我。
项明戈
于深夜
※※※※※※※※※※※※※※※※※※※※
很抱歉这不是常理意义上的恋爱小说,而这个仅是自娱自乐的作品居然侥幸获得了读者一点关注和喜爱,这让我觉得非常快乐。
谢谢各位读者的包容和阅读!
过几天大概会有番外,再次感谢各位。
(那个,再小声说一句,我想要评论tat
——
有事可联系微博:@三七幺
再次感谢留言
项明戈放任他继续睡下去,没有叫醒他,自己带着钥匙和手机静悄悄地出了门。
室外的天气依旧很冷,积雪也依旧没有融化,冷而硬的堆在地面。项明戈没有晨跑的想法,一下楼就直奔目的地。他抱着店内可能不会卖信封的态度走进便利店,却意外找到了信封。于是他松了口气,拿着信封和胶带去付款,等带着东西走出便利店时,从起床时就有的不真实感才终于消失了。
回家前项明戈在公寓附近的包子铺吃了早饭,三个热乎乎的鲜肉包和一杯小米粥下肚后肠胃立刻舒服起来,早餐带来的舒适感持续到了他回到公寓,进门后项明戈把带回来的包子和粥放在了餐桌上。
他又去客房看了一眼陈明哲,陈明哲还在睡,项明戈不知道他今天上不上班,于是把他喊醒,让他起床吃饭。
做完这些事后项明戈想不到自己该做什么了,这才拿出手机给郑知礼发了条短信:‘你最近什么时候有空?’他犹豫了一会,才终于打出那两个字:‘我把你哥哥的遗物还给你。’
郑知礼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短信:‘今天就可以。’他没有问原因,似乎是因为认为自己给项明戈添了很多麻烦,所以不敢再问。
和他约好了地方后,项明戈从发送短信开始产生的紧张感才终于消失。
项明戈和郑知礼约在市中心的商场,这次是郑知礼先到了,看到项明戈时他有些迟疑地伸手打了个招呼,项明戈冲他点头,他便回以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我把你哥哥写给我的信看完了。”项明戈带着郑知礼在商场内一家咖啡店坐下,点完单后,他将档案袋拿出来放在桌子上。
郑知礼看着他低低嗯了一声,不明白项明戈想干什么。
“今天我约你见面不止是想说这件事,”项明戈将档案袋推到郑知礼的面前,“我还希望你把信都带回去。”
郑知礼想劝阻,但还未开口,项明戈就冲他摇摇头,解释道:“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也不知道哪种处理方式对你们来说是好的。”他说的你们指郑知君和他的家人,郑知礼听懂了。
“看完你哥哥的信后,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信件了。因为就你哥哥而言,在写信时他好像是抱着并不会寄出的心态来写这些信。所以我认为这些信不该由我保留。”项明戈停顿了几秒,努力的组织措辞:“我把拆开的信封都用胶带重新贴住了,能恢复原样的也尽量恢复了原样。”他指一指信封,“我给你哥哥写了回信,算是对他心意的回应吧。”
“现在我把它们都还给你,是希望让他的家人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这些信件。”
郑知礼眼眶红了,他向项明戈道谢:“谢谢你。”接着他犹豫片刻,问项明戈:“你有什么建议吗?对这些信件…”
项明戈想了想,回答他:“把这些信烧掉,或者留着。我只想到这两种处理方法。”
郑知礼哭了出来,他用力抹抹眼睛,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谢谢你,我想把信都烧掉,这样哥哥也许会更开心。”
咖啡店的服务员将饮品端了上来,诧异的看了一眼他们,项明戈没有在意她的眼神,安慰似的对郑知礼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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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写信,也是第一次写信给你。我不太懂信要怎么写,所以就先这样写吧。
那么,我要写点什么样的内容,才能让这封信成为一封信?对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大难题,我该进行自我介绍吗?但你好像已经非常了解我了。那我是不是该写一写自己的近况?
我现在刚和自己的朋友从大学聚餐中回来,我没有喝醉,但我朋友喝醉了,此刻他已经安稳入睡。今天s市很冷,但前几天更冷,所以现在的气温我还相对能接受。其实在s市呆过这么多年,我早该习惯这里的天气,但也许是在c市又呆过快一年时间,而那里几乎没有冬天,所以我又有些不适应s市了。
今年我回到了s市工作,工作很繁琐,但很有趣,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现在的职位,但凡事都要试一试,而我们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还不错,同事们人也不错,所以我的自信又增加了些。
我不怎么怀念校园时光,也不怎么做有关校园时的梦,陈明哲说我是太冷血。但要我来说,那不过是一个阶段而已,阶段过去了就过去了,比它更重要的是下一个阶段和结局。
但人生偶尔也需要怀念阶段,有些少年时候的记忆反而会比现在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初中时我喜欢过一个女孩,我只在课间操时见过她几面,连她的姓名都不清楚。那时她不是所有人都会认为好看的类型,但我却觉得她可爱非常。这是我唯一一次暗恋,其实我对她也没有那么喜欢,现在也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种忐忑的、因看到她而产生的隐秘快乐却一直令我印象深刻。
我偶尔会想起她,也因此觉得那段记忆宝贵万分。
请原谅我此刻的词不达意,原谅我此刻的忐忑和自喜。被别人喜欢是值得感谢的,被喜欢的人也应该珍藏这份喜欢。在此刻,我感受到了你的喜欢,并为此感到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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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明戈
于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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