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去艾德台地?”
“开玩笑,怎么可能让腓烈特那个家伙安安稳稳地当皇帝,让他吃不好睡不稳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才是我的风格!放心,你走了,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凯瑟琳和小克娜的“……
“呵,有什吝话要带给芭苞拉老师吗?”
听到母亲的名字,菲利克斯撇了撇嘴:“让她在艾德台地找个漂亮的男人,不用想着她英俊的儿子我。”
“……
“开玩笑,其实没什么要说的……有空的话,我会过去看她,让她好好呆在艾德台地别乱跑。“
“完成了露西妮的课程之后,我会从艾德台地里出来,到时候……”
“阿特罗卡这边的事情归我,你去赛灵格,露西妮大姐留着那么多人没杀,不就是留给你的吗。”
唐忆沉默片刻,点了点头:训,嗯,我知道。”
草地上渐渐安静下来,他们听着风和草的声音,看着白云从天上流过去,唐忆笑了笑:“如果文森特枷,“他没死,两年后“……他想起那个大家一起环游世界的约定,抬起头,那个为了死去的弟弟而活着,犹如太阳一般努力照耀着所有人的男子仿佛正从天空中看下来。菲利克斯从旁边坐了起来,拿起身边的双刀。
“哪有什么如果吼……
他们从地上站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菲利克斯扬了扬手上的刀:“该走了口“唐忆点了点头,山坡的另一侧,一小队骑兵朝这边跑了过来,眼看着这边的马车和草地上的人,远远地停下。
“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人理会这样的质问,唐忆等人上了马车,挥手与菲利克斯道别,小雪抱着毛球,探头望着那边的骑兵,马车缓缓动了,菲利克斯笑了笑,迎向奔来的骑兵,转身的那一瞬,拔出了手中的刀。
“……我是坏人哪!”
蹄声轻响,马车随着夭上的白云缓缓地走着,车上传出了轻轻的哼唱声:
“野牛群离草原无踪无影,它知道有人类要来临;
大地等人们来将它开垦,用双手带给它新牛命。
草原上将盖满金色麦穗,大城市不多久就建起;
欢迎你各民族姐妹兄弟,来到这最美丽的新夭枷……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野牛群离开草原的情景,它们离开了,草原上安安静静孤孤寂寂的,碧绿空旷,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异域求生日记完)
总结
我不知道这该叫做总结还是小结,在我的构思中这个故事会有三部,第一部完了,第二部第三部是依旧放在后面写还是用个新名字开新书,我还没有确定,当然,主角已经拥有了末日战天术,接下来他在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求生的旅程了。
这部书一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作为练笔的一个题材,当时我在广东佛山的一家陶瓷厂打工,闲暇的时候,看一些书,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与村上春树的几本书是常看的读物,另外还有诸如《悲惨世界》一类的文学名著,于是想写一本用于练笔的文章,主要是模仿村上的风格,就有了这本《异域求生日记》,写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既不为钱也不为读者,只为练笔,为我自己。因为事情明摆着,这类书不可能走红,简直一目了然。
然而事情在某些程度上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过分精心雕琢的文字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兴趣,至今还偶尔有人跟我说,看见你的《日记》真是令人惊艳之类之类的,我记得当时几乎各个大小文学论坛一毗甚至一些盗贴站的论坛都是置顶帖为我做推荐,我当时想:这下我要红了。当然,也不是。
编辑给推荐给得很多,但成绩不理想,许多事情是我后来渐渐了解这个圈子后作过的对比,叫好不叫座,无论是《异域求生日记》还是后来的《隐杀》似乎都是这样,我曾经一度想要用设定完结掉这本书,特别是在《隐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但终于没有这样做,归根结底,这本书的设定很棒,特别是后期的情节,让我舍不得放弃。
后面的情节是什么办,“我还要写出来的,就不说了。什么时候会发,我也不清楚,但如果没有几十万字的存稿,是肯定不会动的。该说的是什么呢?嗯……我的记忆力是很差的,但我现在还记得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的事情,那是夏夭的晚上,凌晨三点钟上班,我从出租房里出来,去一个熟悉的、只有五台电脑的小电脑房打字,那时候什么想法都没有,一心一意地想要把心中觉得很好的故事,很漂亮的语句打出来。
工厂旁边只有那样小小的村庄,小小的道路,小小的电脑房,那样的夜里,梦想似乎也变得很纯粹。
想写一本好书。
谢谢大家支持我。
“开玩笑,怎么可能让腓烈特那个家伙安安稳稳地当皇帝,让他吃不好睡不稳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才是我的风格!放心,你走了,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凯瑟琳和小克娜的“……
“呵,有什吝话要带给芭苞拉老师吗?”
听到母亲的名字,菲利克斯撇了撇嘴:“让她在艾德台地找个漂亮的男人,不用想着她英俊的儿子我。”
“……
“开玩笑,其实没什么要说的……有空的话,我会过去看她,让她好好呆在艾德台地别乱跑。“
“完成了露西妮的课程之后,我会从艾德台地里出来,到时候……”
“阿特罗卡这边的事情归我,你去赛灵格,露西妮大姐留着那么多人没杀,不就是留给你的吗。”
唐忆沉默片刻,点了点头:训,嗯,我知道。”
草地上渐渐安静下来,他们听着风和草的声音,看着白云从天上流过去,唐忆笑了笑:“如果文森特枷,“他没死,两年后“……他想起那个大家一起环游世界的约定,抬起头,那个为了死去的弟弟而活着,犹如太阳一般努力照耀着所有人的男子仿佛正从天空中看下来。菲利克斯从旁边坐了起来,拿起身边的双刀。
“哪有什么如果吼……
他们从地上站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菲利克斯扬了扬手上的刀:“该走了口“唐忆点了点头,山坡的另一侧,一小队骑兵朝这边跑了过来,眼看着这边的马车和草地上的人,远远地停下。
“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人理会这样的质问,唐忆等人上了马车,挥手与菲利克斯道别,小雪抱着毛球,探头望着那边的骑兵,马车缓缓动了,菲利克斯笑了笑,迎向奔来的骑兵,转身的那一瞬,拔出了手中的刀。
“……我是坏人哪!”
蹄声轻响,马车随着夭上的白云缓缓地走着,车上传出了轻轻的哼唱声:
“野牛群离草原无踪无影,它知道有人类要来临;
大地等人们来将它开垦,用双手带给它新牛命。
草原上将盖满金色麦穗,大城市不多久就建起;
欢迎你各民族姐妹兄弟,来到这最美丽的新夭枷……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野牛群离开草原的情景,它们离开了,草原上安安静静孤孤寂寂的,碧绿空旷,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异域求生日记完)
总结
我不知道这该叫做总结还是小结,在我的构思中这个故事会有三部,第一部完了,第二部第三部是依旧放在后面写还是用个新名字开新书,我还没有确定,当然,主角已经拥有了末日战天术,接下来他在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求生的旅程了。
这部书一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作为练笔的一个题材,当时我在广东佛山的一家陶瓷厂打工,闲暇的时候,看一些书,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与村上春树的几本书是常看的读物,另外还有诸如《悲惨世界》一类的文学名著,于是想写一本用于练笔的文章,主要是模仿村上的风格,就有了这本《异域求生日记》,写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既不为钱也不为读者,只为练笔,为我自己。因为事情明摆着,这类书不可能走红,简直一目了然。
然而事情在某些程度上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过分精心雕琢的文字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兴趣,至今还偶尔有人跟我说,看见你的《日记》真是令人惊艳之类之类的,我记得当时几乎各个大小文学论坛一毗甚至一些盗贴站的论坛都是置顶帖为我做推荐,我当时想:这下我要红了。当然,也不是。
编辑给推荐给得很多,但成绩不理想,许多事情是我后来渐渐了解这个圈子后作过的对比,叫好不叫座,无论是《异域求生日记》还是后来的《隐杀》似乎都是这样,我曾经一度想要用设定完结掉这本书,特别是在《隐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但终于没有这样做,归根结底,这本书的设定很棒,特别是后期的情节,让我舍不得放弃。
后面的情节是什么办,“我还要写出来的,就不说了。什么时候会发,我也不清楚,但如果没有几十万字的存稿,是肯定不会动的。该说的是什么呢?嗯……我的记忆力是很差的,但我现在还记得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的事情,那是夏夭的晚上,凌晨三点钟上班,我从出租房里出来,去一个熟悉的、只有五台电脑的小电脑房打字,那时候什么想法都没有,一心一意地想要把心中觉得很好的故事,很漂亮的语句打出来。
工厂旁边只有那样小小的村庄,小小的道路,小小的电脑房,那样的夜里,梦想似乎也变得很纯粹。
想写一本好书。
谢谢大家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