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荏允诺。
    春二月,糜荏离开朐县回归朝堂。
    离开之前,糜竺与糜芳将他叫到家中书房里,斟酌着询问道:“子苏,你今年已满三十。”
    “先前说过从族中过继子嗣一事,你何时处理?”
    第一百零六章
    听得糜竺这话,糜荏才发现距离他入长安,时间居然已经过去整整四年。
    每年都太忙了,虽说有一个强大的谋士团在,但东征西战、关心民生、处理政务已耗费他大半部分时间与精力,哪里还有心思去想这个问题。
    这个时代,三十岁的男子膝下没有子嗣,通常会被认为身体有病,是个废人。
    长安城对于他至今膝下无子之事隐隐有了些风言风语,之所以还没有人以此攻讦糜荏,主要是他这几年都比较忙,他们没有逮着机会,又以为他的妻子尚在家乡;家乡则有糜竺帮忙掩饰,是以目前才没有走漏风声。
    糜荏不打算给百官发挥的机会,便对糜竺道:“此事是我顾虑不周。”
    “我常年身在外地,此事还需大哥帮忙安排。”
    糜竺松了口气:“你能接受那就最好。”
    糜荏笑了:“我从来没有不接受过继子嗣,以前不就说好的么。”
    他对荀爽道:“也请伯父帮文若安排一二。”
    他与荀彧在一起时就说的很清楚,这一生都不会成亲生子,只从宗族过继一两个孩子。虽说他对于孩子并未有多少期待,但不管从哪方面来讲,现在确实都该考虑此事了。
    有了孩子之后,他会学着去让自己去做一个合格的父亲。
    荀爽点头应下。
    他们在四年前入长安,这些年没有回来。按照这一时间来算,孩子要么已经三岁及以上,要么还没有出生。
    从各方面便捷度来说,糜荏更倾向于过继三岁以上的孩子。
    婴儿容易生病,也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关心照顾,而糜荏如今最缺少的便是时间。
    可若是将孩子完全交给下人照料,也不是他的性格。
    相比之下,三岁的孩子比需要吃奶的婴儿容易照顾,基本上可以认人,长大后又不会记得多少事,属于麻烦最小。
    糜荏把自己的要求同糜竺说了一下,糜竺脑中就浮现出一个瘦小的人影来:“咱们族中,还真有一个这样的孩子!”
    糜荏颇感意外:“哦?”
    糜竺见他有兴趣,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
    那孩子的祖父与糜荏的父亲是从兄弟,这祖父死的早,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早些年多靠糜竺差人照顾。
    糜荏依稀记得一点,按照亲缘关系来说那孩子的母亲算他的远方表妹。
    前些年嫁了人,可惜命苦,夫家早亡。婆婆又刻薄无比,到处说她克夫,糜竺知晓后便花了点钱将她接了回来。
    回来后才知她怀孕两个月了,终究没舍得落掉,这些年一个人辛苦带着孩子。她身体垮了,久病在床,全靠糜竺帮衬。
    为了防止他人说闲话,此事糜竺做的隐秘,知道这孩子的人还真不多。
    且他今年三周岁,是糜荏入长安那年的十月生的,时间上来算也正好。
    糜荏不置可否一颔首:“行,那便见一见这孩子罢。”
    于是这日傍晚,他见到这孩子与他的母亲。
    孩子虽然已经三周岁,人却长得瘦弱,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一看就是这些年营养不良的结果。模样清秀,眼睛很大,看久了隐约有些糜荏的轮廓。
    这会正用那双与他相似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糜荏。
    他的母亲比糜莜还小几岁,满面愁苦,头上甚至冒出一缕缕白发。她已经知道糜荏想要过继他,心中又是喜悦又是凄苦,闻言轻声道:“小名安儿,大名,还没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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