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源之讶异地看着她,她今天太过多愁善感,完全不像那个雷厉风行的面试官。
    出于某种直觉,他大概有些知道蔚蓝貌似杞人忧天的伤感是从哪里来的,他拍了拍她的肩膀,很不着调地反过来宽慰她:“我们之间没有多么深沉的故事,只是需要时间。”
    蔚蓝不了解那些纠葛,于是不再多说,回身捞起放在沙发上的包,又恢复了平常利落精干的样子。
    她扬了扬下巴:“我走了,哦对了,范芶的活本来也没多少,我都给她做得差不多了,估摸着该闲的发慌了。”
    蔚蓝走了之后何源之打了个电话给外公,大意是我觉得分公司那边的工作很具有挑战性,决定再尝试一次。
    外公色厉内荏:“少给我瞎扯淡,到底怎么回事?”
    何源之端正了一下态度,光明磊落地把事情抖出来了:“去追个人。”
    外公气得吹胡子瞪眼:“胡闹。”
    他气定神闲:“没胡闹,你叫财务查一查我在的那一季的报表。”
    外公顿感惊奇,算了算了,随他随他。
    何源之愉快地从他那儿晃荡出来,准备去找范芶宣布他即将再次成为她的当头老大。
    可惜人不在,他满心嘚瑟扑了个空。
    蔚蓝告诉他,卢暄那边出了点小问题,临时把她叫去摄影棚了。
    何源之寻思下午只有个部门会议,左右不过听几个主管争来争去也争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让她把行程往后推了推,空出来一个下午找老婆去。
    摄影棚离公司不远,何源之开了车,没几分钟就到了,正碰上她从里头往外走,他甩了个尾,稳稳当当地停在范芶面前。
    “这么巧。”何源之自认潇洒地从小跑里迈出一双长腿,背靠着车朝她笑了笑。
    这副公子哥儿的姿态,何源之其实不常做,但终归是按着资本主义接班人养出来的,声色犬马见得多了,能学个十成十。
    那笑也是公子哥儿式的笑,进一分容易吓着人,远一分又不够传情,暧昧的尺度掐得刚刚好,让人无法生厌。
    范芶耳根浮起可疑的红,不太自然地岔开了话题:“你事情忙完了?”
    “嗯,我载你回去?”何源之朝她晃了晃车钥匙。
    范芶下意识拒绝:“离得不远,我自己走回去吧。”
    何源之也不强求,把车钥匙朝摄影棚门口的场务手里一扔,比划了几下,请他帮忙把车开回去,接着往她身边靠了靠,神色不变地说:“一起走吧。”
    “你不用这么麻……”
    “不麻烦,今天天气这么好,散散步也好,何况是陪你。”
    何源之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范芶很轻地挣了一下,没挣开,就没再动作。
    太阳温柔地拂下,两张俊美靓丽的面孔熠熠地发着光。
    他们非常默契地没有说话,不长不短的一段路,经过了一个公园,又经过了一个广场,惊起了一群鸽子,洁白的羽翼扑棱棱地扇动着,好像两颗鼓噪的心。
    白鸽掠过头顶的瞬间,何源之突然意识到,所谓人间至幸,大抵不过醒来一转身,眼里撞进那个人逆着光的睡颜。
    范芶没想到,何源之竟然会和自己一起回国,并且就坐在他身边的座位上看ipad。
    为什么一个总裁会出现在经济舱?!
    何源之无辜地解释:“我怕擅自给你升舱你会生气。”
    他小心翼翼到这个程度,连微不足道的自尊心也替她照顾周全,让范芶有些不知如何自处。
    她心里暗暗叹一口气,一边想,何德何能呢,一边打开了空姐递来的飞机餐。
    没有意想中的黄油面包,一个暗红色的绒面盒子静静地躺在那里。
    一时间,范芶连呼吸都忘记了。
    片刻的凝滞后,她回过神来,骤然转过头去,目光灼灼。
    而那个坐惯了头等舱的长腿男人,在狭窄的座位上显得很窘迫,他努力转过半个身子,捏了捏后颈,语气像谈论“你明天早上想喝豆浆还是牛奶”一样稀松平常:“我知道或许有一点太仓促了,但我想你应该不会感觉很坏。”
    他波澜不惊的面孔下涌动着火焰,他已经等了很多很多年。
    现在,他要开始认真地告白了:“我们已经离开了我的第二故乡,距离你的祖国还有五千公里,你飞行在两万英尺的高空上,脚下是世界上最宽广的大洋。这一刻,你有最大的自由做出自己的选择。”
    他带着清浅的笑意看着她。
    范芶在那一眼里重新经历了他们的少年时代,满身都是时光的尘埃。
    她想,原来那么多事已经过去了。
    何源之拨转那个绒面盒子,使它正对着女孩:“有一件事我从来不敢确定,还是问一问你比较好。”
    那颗细小的碎钻被舷窗外倾盆而落的阳光擦亮,在她眼睛里轰然迸发出璀璨的色彩,近乎蛮横地掀去了包裹着她的玻璃罩子,使他的灵魂失重般地飘了起来——
    “willyoumarryme?”
    他的母语在这一点上不够好,无论嫁还是娶,单向性都太强了,用在两个人的结合上显然不够妥帖,不过何源之知道把它用在什么地方更合适:“我爱你。”
    我也爱你。
    范芶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她游离的灵魂居高临下地望着自己那具愚钝的僵硬的躯壳,焦躁地干吼着,做点什么,什么都好。
    可是她不知道做什么。
    她已经像一个普通人似的生活了很多年,好像真的就那么普通了似的。
    实际上,她没谈过恋爱,没约过会,没去过ktv唱歌,没看过电影,她的人生因为一团小小的黑暗永远的缺失了一些东西。
    是什么呢?他问自己。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被求婚”这样的状况,她和人间遥遥相对了那么多年,已经燃不起这点烟火气来。
    何源之在她的沉默中伸过手“啪嗒”一声合上了绒面盒子,范芶意识到自己在恍惚间错过了表态的时机,无措地对上男人的眼睛,很反常的,并没有看到类似气馁和挫败的神情。
    何源之揉了揉她的头发,没头没脑地说:“中学时我谈过几场恋爱,但直到那天我握住你的手,才突然明白我要的究竟是什么。”
    “你不是一个选项,而是我的爱情。”
    轻飘飘的四个字,砸得她有些回不过神来。
    我的爱情。
    余秀华说——
    爱情终究是一件肤浅之事
    它能够抵达的,孤独也能
    它能够销毁的,时间也能
    她从前常常以此搪塞自己。
    在那些被灯光点亮的夜晚,连孤独也无所遁形的时候,她曾经不可避免地想起他,想起他躲闪的神色和沉静的面孔。
    她没有办法割舍何源之。
    她曾经试图说服自己,在孤独的尽头,也许是和拥有他并无二致的完满。
    现在她厌倦了,只想做一件肤浅之事。
    十月初三,?星洲郊外。
    中秋刚过,天气还残留着晚夏的闷热,空气中蒸腾着水汽,似是带上了重量,黏腻的挤压着肌肤,厚重如一堵无形的屏障,连树上的蝉叫声听到耳中也显出了一股有气无力的意味。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时间,理应是人们最痛恨的,就算是为了工作生计,这时间,也大多躲到路边有空调的商场楼里偷凉去了。
    ——毕竟,谁会和自己过不去,放着清闲日子不过呢。
    更何况,这里是星洲市,天青水绿,花繁似锦,生活中的忧虑仿佛也和着空气中的水蒸气,蒸腾着全部消散在空中。
    这一天在星洲的古城客栈也本应和过去千百个日子一般平和喜乐。天这么热,又有谁愿意在外奔波呢?就算是暂时停留的旅客,也会大部分选择留在客栈里,坐在院子里的樱花树下看看书,上上网,喝喝茶。
    ——客栈里却空无一人。
    吱呀。
    客栈特意做旧的实木大门被人推开了。
    卢晔听见开门的声音,回头看向推开门走进来的两个人,在敞开的大门外突然照射进的耀眼阳光的映衬下,仿佛间似乎在门内外隔出了两个人。
    是两个身形修长的一男一女。
    两人看起来都是四十中旬的年纪,脸上虽有细纹,但不仔细看,却也只是举止有度,身姿挺拔。看得出来是惯于过着优越日子的。
    然而,比长相更吸引人的是他们身上的衣服,高个的男人一双凤眼波光流转,稍矮的女人气质深沉,都是一身黑色西装。
    和星洲古城的居民格格不入。
    两人见到卢晔都是一愣,随即加快脚步大步走来。
    人还未到身边,便听其中那个女人问道:“卢晔,谢右真的……”
    卢晔听到他问话也不回答,只略略闭了闭眼,向旁边让了一让。
    那女人看清他身后佛台上供的牌位,原本就苍白的脸更褪得无一丝血色,脚步却不慢反快,疾步赶到牌位前,由于走得太快,身形有些摇晃。
    旁边一只手伸来扶住了他的胳膊。
    “涴涴……”扶住他的男子顿了一顿,又极慢的续道,“我们路上就已经知道了。”
    “是,我们知道了。”游裴涴声音有些颤抖,微微闭了闭眼,“我只是还是不能相信,他……”
    韩玦将他的爱人揽的更紧了一些,又转向卢晔:“莫翰呢?”
    也是一身黑色西装的卢晔回头看着谢右的灵位缓缓道:
    “我们都来晚了,他也不在了。”
    来年十月初三,星洲古城客栈。
    这家古色古香的特色客栈在前任两位老板离开之后,在第二年三月,换了新的东家。
    古城客栈十年如一日的人气爆棚,毕竟客栈里飞梁画栋,樱花飘洒,看得出来当初很是费了原主人们一番心思的。来星洲寻求放松的背包客也不会吝惜一点额外的费用,都愿意住进来感受一下古色古香的魅力。
    客栈老板端着茶壶在客人间穿梭,他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身量虽不高,一把长须却已拖到了胸前。
    “哟!您要的毛尖,这就来了!”
    脸上虽是有不少褶子,老头的一把嗓子倒还如往日般嘹亮。
    那客人看着桌上红润酥脆的草鱼倒也不急着动筷子,反倒是对老板问道:“诶?老板啊,我这前年还来你这家旅店住过,我记得当时老板是俩四十多岁的啊?您们这是换人了?”
    “啊……对啊,我今年三月才买的这家店。”
    “诶呦,那原来老板不干啦?我还记得那个俊俏的那个,象棋下的可好,那把我赢的,我这还想着回来报仇呢。”
    那客人显然也是心情很好,笑嘻嘻的和老板搭着腔。
    谁知道那老板倒逐渐敛了脸上的笑意,回头看了看佛堂的方向,才叹息一样说道:“唉……你不知道吧,我买的时候,中介和我说两个老板其中一个去世了,另一个不想做了,才卖的……唉,你说,你看看这客栈设计的这么精心,可惜了啊。”
    像是有感于这声叹息,客栈院子里一片寂静。
    像是过了很久,又像是一瞬之后,有人打破这片死寂问道:“那另一个老板呢?现在不在这里了?”
    客栈老板也像是被他这一问叫回了魂儿般,用他胳膊上的抹布用力抹了抹脸说:“这我也不知道了,听中介的人说,从另一个老板不在了之后,他好像也失踪了,连这客栈都是另一个老板的亲戚出面卖的。”
    “这怎么就失踪了呢?”
    “唉,你说这亲戚突然冒出来卖人家遗产,也不知道赚了多少……”
    客栈里的客人便又三三两两的讨论了起来,到处都是切切的私语声,熙熙攘攘的恢复了市井的温暖。
    好像刚刚的寂静不曾存在过。
    然而坐在一边的一个少年似是不满,又问道:“这些事儿有什么可说的,这古镇里边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啊?”
    老板看着这年少青春还能尽情享受人生的多姿多彩的年轻人,咧嘴一笑:“今天的蔬菜都是菜贩刚刚送来的,特别新鲜。”
    古城客栈最近新换了一个蔬菜供应商,名叫金宇。
    金宇和千千万普普通通的菜贩没有任何区别,四十多岁的庄稼汉子,不识字,长相中等,木讷老实,连种的菜也没什么出彩,实在是上一任菜贩雨天送菜的时候摔断了腿才得以趁机讨到这么个生意的。
    客栈老板第一次见到金宇的时候是他第一次送菜来的时候,白背心稻草帽,半长不短的宽松裤子,典型的庄稼人打扮。
    实在是很普通。
    普通的丢到人群里,转眼就找不到人了。
    老板虽然对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本着他见鬼都能胡诌几句的脾气,每次送菜来闲聊几句,倒也把这汉子的家底摸得七七八八。
    金宇说他是从东北来的,不过他口音有点奇怪,不太像电视里说着小品的东北人,家里边太穷,跑到星洲来看看能不能混口饭吃。
    金宇有时还说起他的老婆。但每每说来都愁眉不展,看起来是烦极了。
    “唉,我老婆就是个泼妇,老板你是不知道,虽说我是入的她家的赘,靠种她的地混一口饭吃,但是……但是我们大老爷们,喝几口小酒,她就正天闹腾个不停,唉,你说这死婆娘!”
    金宇的老婆客栈老板倒是认识,大理城里城外有名的剽悍寡妇,早些年死了丈夫,撒泼无赖骂街样样精通,从来也没人从她那讨得了半分便宜。没想到最后倒是又嫁了这金宇。
    不过也有住得近的村民私地下和老板胡侃说这金宇也不是什么好茬,别看一幅木木讷讷的样子,喝了酒就发酒疯和老婆吵架,实在是破锅配烂盖,谁也怨不得谁。
    不过这又有什么稀奇的呢,乡下人面朝黄土背朝天,有了闲钱喝喝酒,骂骂老婆,只要不打死,又有什么稀奇的呢?
    的确没什么稀奇的。
    金宇就像千千万万的其他人一样,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复一日单调重复的日子。
    眼神空洞木讷。
    一过就是三十年。
    有的时候,已经很老很老干不动了的老板会坐在他的客栈门口看金宇开着小卡车送菜。
    年复一年。
    老板有时也会感慨都这么些年过去了,没想到这金宇倒也还有力气能坚持得了每天起早贪黑的种菜、送菜。看看自己,唉,自己一把老胳膊老腿可折腾不起了。
    大约是因为庄稼人身体都好吧。
    金宇的身体其实不是很好。
    毕竟都已经七十多岁了,每天都透支着体力起早贪黑的在田间劳作,更何况一有点儿闲钱就喝个大醉,这样的老头子身体怎么会好呢?
    自从上个冬天感了一次冒,陆陆续续的咳嗽就没断过,和自家老婆大吵了一架之后,总算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拿了一部分酒钱去请了个乡间大夫看看。
    那大夫拿半醉不醒的眼睛瞄了瞄金宇苍老的脸,又用抖个不停的手指诊了诊金宇的脉。直接断言——
    “这是肺病,我治不了。”
    也不知道他那抖来抖去的手到底有没有摸到金宇粗糙的手腕下的脉动。
    金宇却不在乎,他觉得都活了这么大岁数了,总得有个死法,于是整天该喝酒喝酒,该骂老婆骂老婆,一点也不耽误。
    金宇老婆却奇异的温和下来,也许是年纪大了耍不动泼了,也许是突然意识到了自家老公的好,整天端水做饭,挨了骂也不吭一声。
    但这点顺心也治不了金宇的病。
    他近来咳得愈发严重了。
    一连串的咳嗽,声音却闷闷的,好似有什么堵在了喉咙里,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便又急促地喘着气,活似一口气上不来就要过去了一般。
    不止咳嗽,金宇老婆最近发现她家老头子晚上也睡不安稳。
    就拿最严重的一次说吧,她甚至以为金宇是被什么鬼怪给魇住了。
    金宇近来总做同一个梦。
    梦中总是同一个陌生人。
    那人乌发白衣,俊秀挺拔,还有一双晶莹透亮的眼。
    他望着自己,只一双眼瞬也不瞬的盯住他,深情悲凉。
    “好好照顾她……”
    还有一句遥远模糊的话语,而他听见自己说:
    “我答应你,你就好好忘记发生过的一切,这里有我,还有韩玦。”
    那人并不答话。
    那双眼却愈加明亮了起来。
    床头闹钟上的指针一格格跳动着,时针指向了4点。
    金宇的老婆看着自己身边的老头,眉目安宁,完全没有听到起床的闹钟。
    他不是这样的,自家丈夫一向睡眠极浅,别说闹钟叫个不停,就是她半夜出去开个门也会把他吵醒。
    她突然觉得十分不安。
    金宇老婆不愿细想,伸手粗暴的摇自己老公的肩膀。
    “懒死鬼!?还不起床干活了?!”
    她看见了一双眼,
    极亮。
    那不是金宇的眼睛。
    一阵惶惑突然席卷了她的全身,那眼神,那眼神仿佛不是她同床共枕了三十年的老头子一般。
    她压下这异样的感觉,难得轻声细气道:“你怎么了,做噩梦了?”
    金宇无声的看了她很久,突然低声念了句她没听清的话。
    接着不等金宇老婆深究,就抓起外衣出门去了。
    “夜深忽梦少年事。”
    就在金宇老婆想着用今年的余钱去请村西的赵仙姑来给他去去煞气的时候,金宇却好像一切恢复了正常。
    正常起床,正常下地。
    双眼无神。
    还是她那个平常老实的老头子。
    只是咳嗽得愈发厉害了,有的时候甚至还咳出血来。
    周围的村民暗地里都说金宇活不了多久了。
    金宇老婆把他们挨个指着鼻子骂回了家。
    自己却也暗自掉着泪珠子。
    平平常常的一天,就如这三十年中的每一天一样。
    金宇老婆半晚从超市回来,手里拎着今天晚饭要用的面粉。
    但在她推开家门的时候,今天便不一样了。
    在低矮的屋檐下,从门口照进的最后一丝余晖照亮了长身立在屋中的一人。
    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金宇老婆吓了一大跳,大气也不敢出,这样打扮的有钱人怎么会出现在自己家呢?自家老头子这会儿还应该在地里,这人要是……
    想了半天,金宇老婆也没想到要是怎样,毕竟穿得起这样衣服的人能图她家什么呢?
    那人听到了开门声便缓缓转过身来,嘴角微弯,勾出一丝奇异的笑意,微微笑眯了一双弯月似的眼。
    这人并非别人,正是金宇。
    金宇老婆一时瞠目结舌,既想问金宇这身衣服从哪来的,又想问他大晚上的发什么疯,还想问他不种地在这吓什么人,太多疑问反倒一时不知如何出口。她稍稍定了定神,又突然想到,“别是这糟老头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便也压下心头千思万绪的各种疑问,张口就准备骂走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她终没能骂出口。
    因为她看到了一双眼睛。
    一双柔和,却又充满光芒的眼睛。
    这样的一双眼睛适合出现在年少得意的青年脸上,仿佛映得出这世界上所有的美好。
    她一个乡间妇人看不出这么多,却十分清楚这双眼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自己那木讷老实了一辈子的老头脸上。
    然而此时这张脸却和这眼如此契合。
    如此柔和光亮的眼神,好似时光倒流,好似白发返乌。
    她这苍老憔悴的老头子身上好像突然焕发了少年人的活力。
    她突然认不得这在自己身边几十年的男人。
    男人看着她,也不言语。
    一阵死寂。
    他突然一笑,温和沉静,有一种温暖的味道。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现在就走。”
    金宇老婆突然从这恍惚的迷境回过神来,却有些拿不准此时这境况。于是张口虚张声势的骂道:“你这老头子发什么癫?!鬼上身了?病的半死不活的,大半夜的要往哪里跑?!”
    看着她的那双眼更亮了,添了丝说不清明的暗沉笑意。
    “我不小心走错了,并不认识你。”
    一句话说完也不等对方回应,径直走过她的身旁,消失在了门外。
    是夜,月极明。
    谢右也不开他平时运菜的小卡车,就在月光的照耀下,缓步顺着乡间的小路慢慢的往古城里走。
    他边走边悠然的在心里盘算。
    以他现在的速度,大概走个四个小时就能到古城客栈了。
    想到这儿,胸中的压抑了很久的憋闷感便也去了几分似的,翻腾的气血仿佛也不在喉咙折腾了了。
    他还撑得住这四个小时。
    他不自觉地高兴起来,期待充满了胸膛。这心情好似多年游子背井离乡即将归家,又似青涩少年马上要见到初恋情人,简直有些不知所措了,脚步却不由得更加轻盈起来。
    明月之夜,三十年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他换回了他的真名姓,
    直向他和游裴涴的家。
    又是一大清早,客栈的老板悠悠然的爬起来,准备下楼去晨练,现在他退休了,这个客栈交给了自己的儿子,也是经营的有声有色。
    不过在晨练之前,老板照例的来到了楼下的佛堂。
    算是一种尊重吧,老板一直有坚持给前任老板上香的习惯。
    今天,这佛堂却与往日三十年不同。
    前任老板的灵位不见了。
    客栈老板看着原来灵位在的位置静静地发了一会儿呆,便也释然的摇摇头走了:
    “你的牌位不在了……我就当……你等到了想等的人,和她一起转世了……下辈子要长命百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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