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凛手心下面是冰凉的机器镜头,手背上是热腾腾的皮肤触感,就好像这温度比头頂的骄阳还要炽烈,已经快要把他的心融化掉。
“……”
云凛沉默了一瞬,然后抬起眉眼,“都好。”
沈颂笑了一下,克制住扑过去親一口的冲動,而是改为暗地里捏了捏云凛的手腕。
“一年一本,等到时候攒够了数量就去开一个摄影展。”
云凛并不喜欢抛头露面,听闻淡淡地斜了沈颂一眼。
“要是这样,现在就把照片删掉。”
“……”
沈颂哪里愿意,一侧身,将相机背在身后,然后转过来,捏着云凛的手腕,浑不在意地开始装狗——
“我开玩笑的,相片我是不会删的,不光不删,还会越来越多,我们——用时间说话。”
云凛轻轻蹙起的眉头也逐渐展开,他转过脸看着窗外,迎着扑面柔和的风:“随你。”
沈颂捏着柔荑在指腹间摩挲,“那就随我。”
司机一言不发的开着車,心里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一物降一物,古人诚不欺我。
海风清凉凉的,带着股特有的海盐气味。
窗外灌进来的空气温度适宜,让人身心都不由得放松了下来。
两个人赶到海边别墅的时候已经下午,日头西斜,漫天染满红霞,气温却不再炽热。
沈先生沈太太已经换上了海边清爽的衣服,和徐凌一起在海边散步。
打远看去,徐凌就像是一只支棱着艳丽羽毛的雄火鸡,一眼就可以定位,特别好认。
云凛和沈颂从車上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醒目的“火鸡”徐凌。
老人家很善解人意地不好奇两个人为什么才来,而是笑着招呼两人过来。
沈清喊了一声:“这边!”
褚美凤则挥舞着手臂,生怕他们看不见自己似的。
“小凛,带着那个不听话的混小子一起过来。”
褚美凤喊的声音实在太大了一些,私人海滩不代表周边没有自驾下車拍照的游客,有几个听得懂的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沈颂頂着一众或好奇或倾慕的目光,磨了一下后槽牙,“啧,可真行啊,现在亲儿子一定不是我了。”
云凛瞥了他一眼,轻笑一声,“走吧,‘不听话的混小子’。”
说完,率先朝着沈先生沈太太走了过去。
留沈颂在原地磨了老半天牙花子才举步跟了过去。
海边的浪花阵阵,冲到了洁白的脚踝上,带着细碎的小小沙粒,又被一阵冲上来的浪花卷走。
一家人一边沿着海岸线散步,等待别墅里的厨师烹饪晚餐。
夕阳像是染了血,漫天新鲜大胆的颜色,将苍穹描绘得如同油画一般。
云凛提着鞋子,看着沾了水的裤脚。
麻料的裤子沾了水会显得颜色重很多,云凛眉头皱了皱,刚想把裤管卷起来,一双修长的手已经先于一步攥住了裤脚,将其轻轻地卷起来,露出了白皙结实的脚踝。
沈颂单膝点地蹲在云凛身前,在一片夕阳的余晖中,替云凛挽好了裤脚。
然后沈颂抬起脸来,一双星眸染了红火晚霞。
“我爱你,我的小云朵。”
云凛下意识将手覆在了沈颂的头頂,修长的手指没入了茂密的发丝间,洁白如玉的皮肤映着炽热的晚霞,郑重地像是王授予虔诚的骑士最高殊荣。
“我也爱你,我的小绅士。”
“咔嚓”一声,快门起落,二人一起回头,就看见了徐凌端着相机,龇牙咧嘴地对二人笑:“哎呀妈呀,我偷拍忘记关快门声音了。”
“啧。”
沈颂替云凛把后面裤脚挽好以后,不紧不慢地牵着云凛到了干燥的沙地上。
安顿好一切以后,转身去收拾徐凌。
追得徐凌满沙滩乱窜,就像是追着一只吱哇乱叫的逃命火鸡。
在场的人脸上都扬起笑意,岁月美好的像是一幅画——炽热欢快的油画,与狗撵火鸡形映成趣。
自从云凛沈颂两个人公开交往以后,自然迎来了很多质疑的声音,但是好在两个人并没有实质性的师生关系,加上云凛也自觉放弃了生科院院长这一职务,窃窃私语的声音也随着时间越来越少。
云凛一边搞研究,一边组织筹建了自己的研究中心,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相比较在京大只做教授,已经算是上了好几层楼。
经过一年半的交往,沈颂云凛感情上已经十分稳定,两个人都有了属于彼此的小默契。
云凛事业忙碌,沈颂就疯狂修学分,互不打扰,忙完了再聚在一起,挤在沙发上互相拥菢着,看着不同领域的书,温|存之余就像是比赛谁比谁更优秀一般。
卸下了忙碌的工作与学业之余,则是沈颂最喜欢的房中之乐环节。
倒也不是沈颂多么喜欢这件事,而是沈颂喜欢和云凛做这件事。
像是喂不饱似的,每天晚上都要纒着云凛欺负,好几次都把云凛惹恼了,连人带枕头一起丢出屋去。
然后又巴巴地回来敲门,服软加哄人。
没羞没臊的日子就这么过着,一转眼,就已经迎来了第三个入夏。
这是新一轮的毕业季,按照正常的时间推算,沈颂也不过大二,再过两个月开学就可以升入大三。
“……”
云凛沉默了一瞬,然后抬起眉眼,“都好。”
沈颂笑了一下,克制住扑过去親一口的冲動,而是改为暗地里捏了捏云凛的手腕。
“一年一本,等到时候攒够了数量就去开一个摄影展。”
云凛并不喜欢抛头露面,听闻淡淡地斜了沈颂一眼。
“要是这样,现在就把照片删掉。”
“……”
沈颂哪里愿意,一侧身,将相机背在身后,然后转过来,捏着云凛的手腕,浑不在意地开始装狗——
“我开玩笑的,相片我是不会删的,不光不删,还会越来越多,我们——用时间说话。”
云凛轻轻蹙起的眉头也逐渐展开,他转过脸看着窗外,迎着扑面柔和的风:“随你。”
沈颂捏着柔荑在指腹间摩挲,“那就随我。”
司机一言不发的开着車,心里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一物降一物,古人诚不欺我。
海风清凉凉的,带着股特有的海盐气味。
窗外灌进来的空气温度适宜,让人身心都不由得放松了下来。
两个人赶到海边别墅的时候已经下午,日头西斜,漫天染满红霞,气温却不再炽热。
沈先生沈太太已经换上了海边清爽的衣服,和徐凌一起在海边散步。
打远看去,徐凌就像是一只支棱着艳丽羽毛的雄火鸡,一眼就可以定位,特别好认。
云凛和沈颂从車上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醒目的“火鸡”徐凌。
老人家很善解人意地不好奇两个人为什么才来,而是笑着招呼两人过来。
沈清喊了一声:“这边!”
褚美凤则挥舞着手臂,生怕他们看不见自己似的。
“小凛,带着那个不听话的混小子一起过来。”
褚美凤喊的声音实在太大了一些,私人海滩不代表周边没有自驾下車拍照的游客,有几个听得懂的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沈颂頂着一众或好奇或倾慕的目光,磨了一下后槽牙,“啧,可真行啊,现在亲儿子一定不是我了。”
云凛瞥了他一眼,轻笑一声,“走吧,‘不听话的混小子’。”
说完,率先朝着沈先生沈太太走了过去。
留沈颂在原地磨了老半天牙花子才举步跟了过去。
海边的浪花阵阵,冲到了洁白的脚踝上,带着细碎的小小沙粒,又被一阵冲上来的浪花卷走。
一家人一边沿着海岸线散步,等待别墅里的厨师烹饪晚餐。
夕阳像是染了血,漫天新鲜大胆的颜色,将苍穹描绘得如同油画一般。
云凛提着鞋子,看着沾了水的裤脚。
麻料的裤子沾了水会显得颜色重很多,云凛眉头皱了皱,刚想把裤管卷起来,一双修长的手已经先于一步攥住了裤脚,将其轻轻地卷起来,露出了白皙结实的脚踝。
沈颂单膝点地蹲在云凛身前,在一片夕阳的余晖中,替云凛挽好了裤脚。
然后沈颂抬起脸来,一双星眸染了红火晚霞。
“我爱你,我的小云朵。”
云凛下意识将手覆在了沈颂的头頂,修长的手指没入了茂密的发丝间,洁白如玉的皮肤映着炽热的晚霞,郑重地像是王授予虔诚的骑士最高殊荣。
“我也爱你,我的小绅士。”
“咔嚓”一声,快门起落,二人一起回头,就看见了徐凌端着相机,龇牙咧嘴地对二人笑:“哎呀妈呀,我偷拍忘记关快门声音了。”
“啧。”
沈颂替云凛把后面裤脚挽好以后,不紧不慢地牵着云凛到了干燥的沙地上。
安顿好一切以后,转身去收拾徐凌。
追得徐凌满沙滩乱窜,就像是追着一只吱哇乱叫的逃命火鸡。
在场的人脸上都扬起笑意,岁月美好的像是一幅画——炽热欢快的油画,与狗撵火鸡形映成趣。
自从云凛沈颂两个人公开交往以后,自然迎来了很多质疑的声音,但是好在两个人并没有实质性的师生关系,加上云凛也自觉放弃了生科院院长这一职务,窃窃私语的声音也随着时间越来越少。
云凛一边搞研究,一边组织筹建了自己的研究中心,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相比较在京大只做教授,已经算是上了好几层楼。
经过一年半的交往,沈颂云凛感情上已经十分稳定,两个人都有了属于彼此的小默契。
云凛事业忙碌,沈颂就疯狂修学分,互不打扰,忙完了再聚在一起,挤在沙发上互相拥菢着,看着不同领域的书,温|存之余就像是比赛谁比谁更优秀一般。
卸下了忙碌的工作与学业之余,则是沈颂最喜欢的房中之乐环节。
倒也不是沈颂多么喜欢这件事,而是沈颂喜欢和云凛做这件事。
像是喂不饱似的,每天晚上都要纒着云凛欺负,好几次都把云凛惹恼了,连人带枕头一起丢出屋去。
然后又巴巴地回来敲门,服软加哄人。
没羞没臊的日子就这么过着,一转眼,就已经迎来了第三个入夏。
这是新一轮的毕业季,按照正常的时间推算,沈颂也不过大二,再过两个月开学就可以升入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