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静!”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响起。
孙敏芝被带进原告席,法庭寂静下来。
审判长宣布开庭。
负责本案的警察厅探长罗平,平稳的语调,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叙述了本案的经过。
案发后,探长罗平负责调查此案,宋凤宁被罗平带到警察局问过话,宋凤宁对这个年轻的探长有几分好感,不是草菅人命的警官 ,做了详细的调查。
然后,孙家请的律师站起来,简单陈述自己的观点,“被告孙敏芝谋杀同学杜珍妮案件,就目前证据来看,定罪很牵强,同学之间矛盾尤其是同寝室女生,闹点小矛盾很正常,我当事人为这点小矛盾杀人,做出极端的事,似乎很牵强,我当事人孙敏芝是邻里公认懂事的女孩子,勤奋努力,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优秀,孝顺父母,家庭和睦友爱,没有心里缺陷,我认为这桩谋杀案有待于继续调查,不能草率定论。”
警方要求传召证人。
审判长允许。
第一个被传进入法庭的证人,宋凤宁认识,是经常来找孙敏芝的老乡高一年级的女生。
事发当晚,孙敏芝就是去找这个女生。
看出这个女生有点不安。
罗平温和的语气问;“案发当晚,被告孙敏芝来找你,说忘了东西,回宿舍取是吗?”
“是”
“她一个人回的宿舍,你没有要求跟着去吗?”
“我说陪她去,她说不用,很快回来。”
“大约是几点钟她回的宿舍?”
“刚来不久,具体时间我没看表。”
“她去了多久返回来的?”
“大约十几分钟。”
两幢宿舍楼距离五分钟的路程,来回十分钟。
投毒几秒钟的事,完全可以。
探长罗平问完了。
被告律师举手发言。
进行询问,“你能再具体确定一下被告孙敏芝从宿舍回来的时间吗?”
女生想了想,“因为当时没看表,所以不知道具体时间,孙敏芝来时六点十分,坐了有五六分钟发现送我的东西忘了拿了,立刻回宿舍去取。”
“你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她来时是六点十分?”
律师问。
“她说六点钟过来,我看表过了十分钟,以后她不来了,她那时候过来了。”
“这样推算,被告孙敏芝六点十分来的,坐了五六分钟,六点十五分回宿舍了,来回十几分钟,回来时,六点半左右。”
律师说。
女生说;“差不多,可能时间稍长一点。”
律师对审判官说:“我问完了。”
警方传唤下一个证人,下一个证人是学校雇的女佣,打扫学生宿舍。
女佣是已婚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罗平发问;“案发当晚你一直在水房洗衣裳对吗?”
“是”
学生的衣裳交给女佣洗,洗一件一角钱。
“如果有人经过你能看到是吗?”
“是,水房门开着,我对着门坐着洗衣服,有人经过我能看到。”
罗平又问:“当晚,六点到八点半这段时间,有几个人回宿舍。”
女工说:“我看到一个人回女生宿舍,就是孙敏芝。”
“你确定没有其她人回来过?”
“确定,我从六点开始洗衣服,一直洗到宿舍出事了,我才停下来。”
罗平朝审判长说;“我问完了。”
轮到被告律师问话,孙敏芝的律师问;“你看到被告孙敏芝几点从水房经过?”
“大概六点半左右。”
“你在回忆一下,被告孙敏芝几点离开。”
“七点,不到七点。”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不到七点钟。”
“走廊座钟响了报时,我知道七点了。”
“就是说被告走后,座钟报时七点整?”
“是”
“被告走后多久,你听见七点报时?”
“刚离开。”
两个证人的证词时间上有出入。
前一个证人女生提供的证词,无法提供准确的时间,女佣只对被告离开时的时间大致确定,所以,两人证词时间上的误差,警察断案的合理范围之内。
接下来警方法医出庭,又出示化验结果,说;“可以确定死者乃死于氰.化钾中毒,死者喝水的杯子里有残留的氰.化钾,杯盖留有凶手指纹,经过比对,指纹乃是被告孙敏芝的指纹。
法医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突然传来孙敏芝激动地大喊,“有人陷害我,我没有投.毒。”
审判长严肃地警告道;“被告注意你的情绪。”
孙敏芝的律师安抚地示意,“被告孙敏芝,冷静,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孙敏芝渐渐安静下来,律师问:“你回宿舍取东西,碰过宿舍里别的东西了吗?”
孙敏芝摇摇头,“没有,我到自己的床铺,拿东西就走了。”
“你恨死者吗?”
法庭内外鸦雀无声,孙敏芝低头,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她,等待听她的回答。
半天,她抬起头,恢复平静,说;“她诬陷我偷同学钢笔,我恨过她,可我从没有害过人,毕竟是一条人命。”
宋凤宁听孙敏芝说这番话,她是相信的。
可是所有人证物证,对孙敏芝极其不利。
最后结案陈词,孙敏芝的辩护律师总结发言,“被告是个单纯的学生,被告的人品街坊邻居可以作证,仅仅凭着水杯的指纹判定被告就是凶手,证据不足。”
又提出几点质疑,“第一,被告投毒的氰.化钾是从何处取得?事后警察搜查被告的东西,没有发现有氰.化钾,第二,如果是被告下毒,被告早有预谋,有充足的时间把留下的指纹清除掉,不会把指纹留在水杯上。”
律师提出的确实是本案的疑点。
警察局探长罗平回答:“我们查了所有药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被告跟死者早就不合,预谋杀人也可能很久了,药铺只能查近期的,至于被告没有消除作案时留下的痕迹,可能突发什么状况,着急脱身。”
探长罗平只是把调查结果公布于众。
到此,案件重审全部过程已经完毕。
审判长和审判员合议。
等待结果。
顾聿清一直认真地听,最后决定被告生死的环节,顾聿清感到身旁宋凤宁的紧张,她双手抓住裙子。
心想,这个场合真不适合小姑娘来。
法庭审判员最终达成一致,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孙敏芝死刑。
审判长宣布案件重审的结果,话音刚落,法庭上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敏芝,你们冤枉我女儿,我女儿没有杀人……”
孙敏芝被狱警押走时,回头哭喊声,“爹、娘…….”
“敏芝……”
“妹妹……”
孙敏芝的哥哥像疯了一样,孙家人冲向被狱警押送的孙敏芝,孙敏芝的哥哥被法庭狱警扭住,拼命大喊:“我妹妹没有罪,没有杀人,你们草菅人命!”
凄厉的哭喊声,旁听席上的人为之动容。
顾聿清看小姑娘脸色煞白,似乎被吓到了。
审判长宣布退庭。
顾聿清小声对宋凤宁说;“我们走吧!”
走出法庭,宋家的汽车等在哪里。
两人走到汽车旁,宋凤宁没上车,她们是先出来的,陆陆续续旁听的人朝法庭外走。
顾聿清站在她身旁问;“你等什么人吗?”
“我想知道我们宿舍谁没有来。”
顾聿清明白她的意思,说;“我猜那个人能来,她一直关注着案件进展,要第一时间确定替罪羊是否定了死罪。”
宋凤宁望着他,“你也不认为孙敏芝是凶手?”
“嗯”
“为什么?”
“我看你这个同学性格冷静,如果是真凶,早已计划杀人,不可能留下这么多线索,让警察这么快查到她身上。”
刚才法庭上人多,宋凤宁没看见同宿舍的人,在这里等着,出来的人看得清清楚楚。
最先看见冯莎莎跟几个同学走出来,然后是王玉琪,跟一个女同学出来,人快走没了时,最后看见谭君如走出来。
顾先生说对了,宋凤宁上车,坐上后排座位,顾聿清从另一侧上来,坐在她旁边。
路上小姑娘不太开心。
顾聿清望着窗外,注意力却集中在身侧,没有一点动静,小姑娘极少这么安静。
汽车经过意大利人开的冷饮店,喊一声,“停!”
司机老王把车靠道边停下。
顾聿清转过头,对宋凤宁说;“我请你吃冰糕。”
宋凤宁心想,来时我请先生吃冰糕,先生回请我吃冰糕,这是不想欠我人情。
这个意大利冰糕很贵。
“谢谢先生!”
打开车门先跳下车。
顾聿清买了两杯冰糕,两人坐在店铺外面桌上吃。
宋凤宁低头吃,不说话,很快把一杯冰糕吃完了,拿小勺把杯底刮干净,又伸出小舌头把杯边舔了一圈。
这时,一条雪白的手帕伸过来。
孙敏芝被带进原告席,法庭寂静下来。
审判长宣布开庭。
负责本案的警察厅探长罗平,平稳的语调,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叙述了本案的经过。
案发后,探长罗平负责调查此案,宋凤宁被罗平带到警察局问过话,宋凤宁对这个年轻的探长有几分好感,不是草菅人命的警官 ,做了详细的调查。
然后,孙家请的律师站起来,简单陈述自己的观点,“被告孙敏芝谋杀同学杜珍妮案件,就目前证据来看,定罪很牵强,同学之间矛盾尤其是同寝室女生,闹点小矛盾很正常,我当事人为这点小矛盾杀人,做出极端的事,似乎很牵强,我当事人孙敏芝是邻里公认懂事的女孩子,勤奋努力,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优秀,孝顺父母,家庭和睦友爱,没有心里缺陷,我认为这桩谋杀案有待于继续调查,不能草率定论。”
警方要求传召证人。
审判长允许。
第一个被传进入法庭的证人,宋凤宁认识,是经常来找孙敏芝的老乡高一年级的女生。
事发当晚,孙敏芝就是去找这个女生。
看出这个女生有点不安。
罗平温和的语气问;“案发当晚,被告孙敏芝来找你,说忘了东西,回宿舍取是吗?”
“是”
“她一个人回的宿舍,你没有要求跟着去吗?”
“我说陪她去,她说不用,很快回来。”
“大约是几点钟她回的宿舍?”
“刚来不久,具体时间我没看表。”
“她去了多久返回来的?”
“大约十几分钟。”
两幢宿舍楼距离五分钟的路程,来回十分钟。
投毒几秒钟的事,完全可以。
探长罗平问完了。
被告律师举手发言。
进行询问,“你能再具体确定一下被告孙敏芝从宿舍回来的时间吗?”
女生想了想,“因为当时没看表,所以不知道具体时间,孙敏芝来时六点十分,坐了有五六分钟发现送我的东西忘了拿了,立刻回宿舍去取。”
“你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她来时是六点十分?”
律师问。
“她说六点钟过来,我看表过了十分钟,以后她不来了,她那时候过来了。”
“这样推算,被告孙敏芝六点十分来的,坐了五六分钟,六点十五分回宿舍了,来回十几分钟,回来时,六点半左右。”
律师说。
女生说;“差不多,可能时间稍长一点。”
律师对审判官说:“我问完了。”
警方传唤下一个证人,下一个证人是学校雇的女佣,打扫学生宿舍。
女佣是已婚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罗平发问;“案发当晚你一直在水房洗衣裳对吗?”
“是”
学生的衣裳交给女佣洗,洗一件一角钱。
“如果有人经过你能看到是吗?”
“是,水房门开着,我对着门坐着洗衣服,有人经过我能看到。”
罗平又问:“当晚,六点到八点半这段时间,有几个人回宿舍。”
女工说:“我看到一个人回女生宿舍,就是孙敏芝。”
“你确定没有其她人回来过?”
“确定,我从六点开始洗衣服,一直洗到宿舍出事了,我才停下来。”
罗平朝审判长说;“我问完了。”
轮到被告律师问话,孙敏芝的律师问;“你看到被告孙敏芝几点从水房经过?”
“大概六点半左右。”
“你在回忆一下,被告孙敏芝几点离开。”
“七点,不到七点。”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不到七点钟。”
“走廊座钟响了报时,我知道七点了。”
“就是说被告走后,座钟报时七点整?”
“是”
“被告走后多久,你听见七点报时?”
“刚离开。”
两个证人的证词时间上有出入。
前一个证人女生提供的证词,无法提供准确的时间,女佣只对被告离开时的时间大致确定,所以,两人证词时间上的误差,警察断案的合理范围之内。
接下来警方法医出庭,又出示化验结果,说;“可以确定死者乃死于氰.化钾中毒,死者喝水的杯子里有残留的氰.化钾,杯盖留有凶手指纹,经过比对,指纹乃是被告孙敏芝的指纹。
法医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突然传来孙敏芝激动地大喊,“有人陷害我,我没有投.毒。”
审判长严肃地警告道;“被告注意你的情绪。”
孙敏芝的律师安抚地示意,“被告孙敏芝,冷静,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孙敏芝渐渐安静下来,律师问:“你回宿舍取东西,碰过宿舍里别的东西了吗?”
孙敏芝摇摇头,“没有,我到自己的床铺,拿东西就走了。”
“你恨死者吗?”
法庭内外鸦雀无声,孙敏芝低头,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她,等待听她的回答。
半天,她抬起头,恢复平静,说;“她诬陷我偷同学钢笔,我恨过她,可我从没有害过人,毕竟是一条人命。”
宋凤宁听孙敏芝说这番话,她是相信的。
可是所有人证物证,对孙敏芝极其不利。
最后结案陈词,孙敏芝的辩护律师总结发言,“被告是个单纯的学生,被告的人品街坊邻居可以作证,仅仅凭着水杯的指纹判定被告就是凶手,证据不足。”
又提出几点质疑,“第一,被告投毒的氰.化钾是从何处取得?事后警察搜查被告的东西,没有发现有氰.化钾,第二,如果是被告下毒,被告早有预谋,有充足的时间把留下的指纹清除掉,不会把指纹留在水杯上。”
律师提出的确实是本案的疑点。
警察局探长罗平回答:“我们查了所有药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被告跟死者早就不合,预谋杀人也可能很久了,药铺只能查近期的,至于被告没有消除作案时留下的痕迹,可能突发什么状况,着急脱身。”
探长罗平只是把调查结果公布于众。
到此,案件重审全部过程已经完毕。
审判长和审判员合议。
等待结果。
顾聿清一直认真地听,最后决定被告生死的环节,顾聿清感到身旁宋凤宁的紧张,她双手抓住裙子。
心想,这个场合真不适合小姑娘来。
法庭审判员最终达成一致,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孙敏芝死刑。
审判长宣布案件重审的结果,话音刚落,法庭上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敏芝,你们冤枉我女儿,我女儿没有杀人……”
孙敏芝被狱警押走时,回头哭喊声,“爹、娘…….”
“敏芝……”
“妹妹……”
孙敏芝的哥哥像疯了一样,孙家人冲向被狱警押送的孙敏芝,孙敏芝的哥哥被法庭狱警扭住,拼命大喊:“我妹妹没有罪,没有杀人,你们草菅人命!”
凄厉的哭喊声,旁听席上的人为之动容。
顾聿清看小姑娘脸色煞白,似乎被吓到了。
审判长宣布退庭。
顾聿清小声对宋凤宁说;“我们走吧!”
走出法庭,宋家的汽车等在哪里。
两人走到汽车旁,宋凤宁没上车,她们是先出来的,陆陆续续旁听的人朝法庭外走。
顾聿清站在她身旁问;“你等什么人吗?”
“我想知道我们宿舍谁没有来。”
顾聿清明白她的意思,说;“我猜那个人能来,她一直关注着案件进展,要第一时间确定替罪羊是否定了死罪。”
宋凤宁望着他,“你也不认为孙敏芝是凶手?”
“嗯”
“为什么?”
“我看你这个同学性格冷静,如果是真凶,早已计划杀人,不可能留下这么多线索,让警察这么快查到她身上。”
刚才法庭上人多,宋凤宁没看见同宿舍的人,在这里等着,出来的人看得清清楚楚。
最先看见冯莎莎跟几个同学走出来,然后是王玉琪,跟一个女同学出来,人快走没了时,最后看见谭君如走出来。
顾先生说对了,宋凤宁上车,坐上后排座位,顾聿清从另一侧上来,坐在她旁边。
路上小姑娘不太开心。
顾聿清望着窗外,注意力却集中在身侧,没有一点动静,小姑娘极少这么安静。
汽车经过意大利人开的冷饮店,喊一声,“停!”
司机老王把车靠道边停下。
顾聿清转过头,对宋凤宁说;“我请你吃冰糕。”
宋凤宁心想,来时我请先生吃冰糕,先生回请我吃冰糕,这是不想欠我人情。
这个意大利冰糕很贵。
“谢谢先生!”
打开车门先跳下车。
顾聿清买了两杯冰糕,两人坐在店铺外面桌上吃。
宋凤宁低头吃,不说话,很快把一杯冰糕吃完了,拿小勺把杯底刮干净,又伸出小舌头把杯边舔了一圈。
这时,一条雪白的手帕伸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