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的灯光打下来,一片旖旎。
    因丽贝尔是一席红裙,灯光就是偏秾艳的,将她的红衬托得越发醒目。
    底下的客人议论开了。
    “新来的?”
    “这个时间上场,乃是台柱子。长得不咋的。”
    “茉莉呢?这个不如茉莉漂亮,也不如王逸人啊。”
    底下的声音嘈嘈切切。
    然而,丽贝尔恍若不觉。她开了腔,婉转袅袅的歌声,从她口中溢出,缓缓飘荡着:“无定河边骨,故乡的月是如此白……”
    她的声音,说不出的清冽动人。
    《清月亮》是一首思乡曲。
    香港目前聚集的人,多半都是战时逃到此处的,哪怕生活了十几年,仍记得乡音,因此《清月亮》大受欢迎。
    茉莉唱《清月亮》,旖旎动人,把乡愁唱得九曲回肠。
    可丽贝尔不同。
    她像个女妖精,缓缓行走在月下,一点点把过往和今生串起来,让人在享受乡愁的同时,也沉浸在现在灯红酒绿的幸福里。
    她的声音,刻意偏甜,甜腻中的乡愁虽然不如茉莉唱的那般清隽,却也能勾动人心。
    客人们听了几句之后,都呆住了。
    一曲结束,舞台上灯光大亮,丽贝尔全貌露了出来。
    客人们回神,这才意识到,眼前是个身材婀娜的少女。说她丑,其实有点违心,她的五官谈不上多谲滟,却也别有魅力。
    而她的歌喉,又符合当下香港的繁华,少了茉莉那种哀婉。
    谁愿意天天听旧音?
    “好!”有人叫道。
    然后,客人买了一束白玫瑰,送给了丽贝尔。
    新乐门的白玫瑰,每一支五十英镑,这么一大束,足足三十多支,就是很昂贵的一笔钱。
    这算是丽贝尔登台的好开端。
    就连站在帘幕后面的蔡爷,也听得愣住了,回头问司宁安:“哪里找来这么个尤物?”
    丽贝尔虽然衣着保守,可她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奶油似的甜腻,让人想到了美好的新生活。
    接下来,她又唱了几首。
    她除了会唱粤语歌,还会唱英语和意大利语。
    她一口气唱了两个小时,中途没有休息更衣,也没破一个音。
    常年混俱乐部的,总有几个是音痴。明白了这丽贝尔的厉害之处,顿时为她倾倒。
    还有报社的记者。
    待丽贝尔今晚的表演结束,最前面一排的两位中年男士,都站起身为她鼓掌。
    他们是香港皇家赛马协会的理事,颇有社会地位。客人们多半认识他们,见他们起身,纷纷效仿。
    一时间,全场掌声如雷。
    这样的场面,茉莉可是从来没经历过。
    蔡爷更是吃惊:“这个丽贝尔,了不得!”
    “所以人家傲气。”司宁安笑了笑,“她不愿意衣着暴露,因为她有本事吸引客人。”
    蔡爷听了,有点不好意思了。
    丽贝尔的初次登台,大获全胜。
    蔡爷同时也觉得,司家三少虽然纨绔,倒也纨绔出了些名堂。
    至少,他选人的眼光真不错。
    之前那么多应聘的女郎,蔡爷觉得丽贝尔资历和条件都只能算中等偏上,可司宁安却选中了她。
    如今看来,司宁安的眼光更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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