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知道她会拒绝,不等她回答,这人就拿话堵她,“能跟你前上司吃饭,就不能陪现任上司吃饭?”
季悄吟:“……”
听听这话多酸,这是啃了多少柠檬呀!
季悄吟没好气地说:“我又没说不吃。”
正好她也需要和宋雁书好好谈谈。
见她同意了,男人的脸上立即飘出喜色,兴奋地说:“你想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他自说自话:“你过来这边这么久,西餐肯定吃腻了吧?我带你去吃中餐。我知道一家餐馆,老板是青陵人,烧得一手地道的杭帮菜。”
宋雁书在荷兰留学的那三年,吃腻了西餐,到处搜罗华人餐馆。大街小巷,闹市郊区,哪里有好吃的餐厅,他门清儿。
这家华人餐馆距离阿姆斯特丹大学不远,处在繁华的街角,规模很大,餐馆里的服务生和食客都是黄皮肤的中国人。
在异国他乡,一家华人餐馆,一样的肤色,共通的语言,总能让人生出久违的亲切感。
这家华人餐馆大厨的手艺极好,跟檐外听雨的大厨有得一拼。菜品美味可口,全是老青陵地道的风味。那道龙井虾仁堪称一绝。
好像回到了过去,他们安静地坐在一起吃饭,吃的是地道的杭帮菜。
灯光暖意浓浓,两人时不时交流几句。
夜色缓慢流动着,好像不是在荷兰,而是在青陵。这六个小时的时差不复存在。
只有窗外古老的建筑群,时不时经过的不同肤色的行人,清晰地提醒着季悄吟身在何处。
青陵到荷兰,六个小时的时差,年初到现在,中间隔了整整五个月,她实实在在和宋雁书分开了。
晚餐结束,时间还早。
这样的初夏时节,下午短暂一瞬的雨刚落幕,天色微凉,不冷不热,适合散步。
宋雁书提议:“要去我的母校逛逛吗?”
季悄吟毫无兴趣,“我已经去过了。”
“是吗?”宋雁书目光微顿,有些不自在地将自己的手伸进裤兜,“什么时候?”
季悄吟盯着自己的高跟鞋鞋尖,没看他,声音听着有些生硬,“就在前不久,四月底。”
“哦……挺好。”男人完全来不及掩饰自己脸上失落的情绪。
他当然还记得他答应季悄吟的事情。她说想来荷兰旅游,想看库肯霍夫公园的郁金香展,想去他的母校阿姆斯特丹大学,这些他都记得。
他也没有忘记想去实现。但是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了。
承诺的那一刻都是美好的,但“时过境迁”这个词却无比残忍。
空气凝滞了数秒,宋雁书收拾好情绪,再次开口:“那一起走走吧,时间还早。”
季悄吟应该拒绝的。但是她没有。
她在心底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
天边高挂一轮弯月,藏在层层叠叠,参差不齐的树影里,雾蒙蒙的,月色淡薄。
这座城市宋雁书很熟悉,他待了三年。古老的建筑,蜿蜒的河流,喧哗的长街,狭长的巷子……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在过去,有无数次,他穿梭于大街小巷,身旁的人来来去去,他从未想过自己和这座城市会有过多的羁绊。
虽然在这里留学,但是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个旅居的游客。他短暂停留三年,毕业就会回国。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三年,他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谈恋爱,当一个孑然一身的留学生。
那个时候,他的目标只有学习,对情爱淡薄。从未想过爱情,更不曾设想过有一天他会和喜欢的人走在这座城市的一角。
当年离开的时候,他就没想过会回来。
而现在,为了季悄吟,他总是忍不住飞来这座城市,为自己找各式各样看似合理,实则荒谬的理由。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心安理得。
事实证明,在这段感情里,他比季悄吟更放不下。说好了分开,他却总是言而无信地偷偷跑来看她。
这一刻,和季悄吟走在河边,晚风轻轻吹拂面颊,凉凉的,带着点水汽,又带着点这座城市独有的味道。他的心是静的,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
这种感觉只有她在身边,站在他唾手可得的位置,他才能够感受得到。
宋雁书突然有点理解为什么夏君岱那匹烈马会自己主动停下脚步,甘愿被南絮套牢。
而余初尘那样渴望自由,不愿被束缚的男人,有朝一日也能心甘情愿陪沈轻暖走进那座围城。
因为总有一个人不可替代,非她不可。为了那个人,他们都情愿妥协。
那么他呢?
他愿意吗?
他不知道。
为什么他要陷入如此两难的境地?
为什么他就找不到两全其美的办法?
宋雁书突然开始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别人的父母恩爱有加,别人的长辈婚姻和谐。而他自小就被迫见识婚姻最糟糕的样子。身边的亲戚长辈全是悲剧。
从懂事以后,他就本能地抗拒结婚,抗拒孩子,抗拒将男女捆绑在一起的一切。
桥头有卖花的小贩,鲜花在夜风中摇曳,花香四溢。
宋雁书买了一束小捧的灰蓝色郁金香,用浅色包装纸包着,中间混着几枝青绿色的栌兰和尤加利叶,清新养眼。
季悄吟:“……”
听听这话多酸,这是啃了多少柠檬呀!
季悄吟没好气地说:“我又没说不吃。”
正好她也需要和宋雁书好好谈谈。
见她同意了,男人的脸上立即飘出喜色,兴奋地说:“你想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他自说自话:“你过来这边这么久,西餐肯定吃腻了吧?我带你去吃中餐。我知道一家餐馆,老板是青陵人,烧得一手地道的杭帮菜。”
宋雁书在荷兰留学的那三年,吃腻了西餐,到处搜罗华人餐馆。大街小巷,闹市郊区,哪里有好吃的餐厅,他门清儿。
这家华人餐馆距离阿姆斯特丹大学不远,处在繁华的街角,规模很大,餐馆里的服务生和食客都是黄皮肤的中国人。
在异国他乡,一家华人餐馆,一样的肤色,共通的语言,总能让人生出久违的亲切感。
这家华人餐馆大厨的手艺极好,跟檐外听雨的大厨有得一拼。菜品美味可口,全是老青陵地道的风味。那道龙井虾仁堪称一绝。
好像回到了过去,他们安静地坐在一起吃饭,吃的是地道的杭帮菜。
灯光暖意浓浓,两人时不时交流几句。
夜色缓慢流动着,好像不是在荷兰,而是在青陵。这六个小时的时差不复存在。
只有窗外古老的建筑群,时不时经过的不同肤色的行人,清晰地提醒着季悄吟身在何处。
青陵到荷兰,六个小时的时差,年初到现在,中间隔了整整五个月,她实实在在和宋雁书分开了。
晚餐结束,时间还早。
这样的初夏时节,下午短暂一瞬的雨刚落幕,天色微凉,不冷不热,适合散步。
宋雁书提议:“要去我的母校逛逛吗?”
季悄吟毫无兴趣,“我已经去过了。”
“是吗?”宋雁书目光微顿,有些不自在地将自己的手伸进裤兜,“什么时候?”
季悄吟盯着自己的高跟鞋鞋尖,没看他,声音听着有些生硬,“就在前不久,四月底。”
“哦……挺好。”男人完全来不及掩饰自己脸上失落的情绪。
他当然还记得他答应季悄吟的事情。她说想来荷兰旅游,想看库肯霍夫公园的郁金香展,想去他的母校阿姆斯特丹大学,这些他都记得。
他也没有忘记想去实现。但是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了。
承诺的那一刻都是美好的,但“时过境迁”这个词却无比残忍。
空气凝滞了数秒,宋雁书收拾好情绪,再次开口:“那一起走走吧,时间还早。”
季悄吟应该拒绝的。但是她没有。
她在心底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
天边高挂一轮弯月,藏在层层叠叠,参差不齐的树影里,雾蒙蒙的,月色淡薄。
这座城市宋雁书很熟悉,他待了三年。古老的建筑,蜿蜒的河流,喧哗的长街,狭长的巷子……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在过去,有无数次,他穿梭于大街小巷,身旁的人来来去去,他从未想过自己和这座城市会有过多的羁绊。
虽然在这里留学,但是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个旅居的游客。他短暂停留三年,毕业就会回国。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三年,他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谈恋爱,当一个孑然一身的留学生。
那个时候,他的目标只有学习,对情爱淡薄。从未想过爱情,更不曾设想过有一天他会和喜欢的人走在这座城市的一角。
当年离开的时候,他就没想过会回来。
而现在,为了季悄吟,他总是忍不住飞来这座城市,为自己找各式各样看似合理,实则荒谬的理由。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心安理得。
事实证明,在这段感情里,他比季悄吟更放不下。说好了分开,他却总是言而无信地偷偷跑来看她。
这一刻,和季悄吟走在河边,晚风轻轻吹拂面颊,凉凉的,带着点水汽,又带着点这座城市独有的味道。他的心是静的,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
这种感觉只有她在身边,站在他唾手可得的位置,他才能够感受得到。
宋雁书突然有点理解为什么夏君岱那匹烈马会自己主动停下脚步,甘愿被南絮套牢。
而余初尘那样渴望自由,不愿被束缚的男人,有朝一日也能心甘情愿陪沈轻暖走进那座围城。
因为总有一个人不可替代,非她不可。为了那个人,他们都情愿妥协。
那么他呢?
他愿意吗?
他不知道。
为什么他要陷入如此两难的境地?
为什么他就找不到两全其美的办法?
宋雁书突然开始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别人的父母恩爱有加,别人的长辈婚姻和谐。而他自小就被迫见识婚姻最糟糕的样子。身边的亲戚长辈全是悲剧。
从懂事以后,他就本能地抗拒结婚,抗拒孩子,抗拒将男女捆绑在一起的一切。
桥头有卖花的小贩,鲜花在夜风中摇曳,花香四溢。
宋雁书买了一束小捧的灰蓝色郁金香,用浅色包装纸包着,中间混着几枝青绿色的栌兰和尤加利叶,清新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