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了我会饿死的。”凌小希哼道,她居然很不希望他离开,抬头看着他,倒着看,别样的帅气,看得人心里痒痒的,老想占他便宜。
    “你什么时候走?”
    “两个小时后。”迟之谦擦着她唇角的橘子汁,指腹磨擦着她水~嫩的唇角,这女人很坏的伸出舌~头来,从他的指尖一舔而过,一瞬间如同有电流击过。
    却还是没有动,问:“不想我走?”
    确实。
    “没有,你好好去上你的班。”她不是黏人的人。
    “会不会想我?”
    凌小希瞪大眼晴看着他,看到了喉结。禁不住伸手,用指甲在上面有一下没一下的刮着,“别这么肉麻行不行,我想你的……床上功夫?”
    迟之谦嘶地一声,这么敏感的地方她也敢乱摸,“要走了是不是还要留点货给你?”
    凌小希咧嘴一笑,“两个小时后的飞机,这地方虽然离机场近,但经常堵车。你五分钟后就要出发,五分钟……你只需要五分钟就够了?”
    迟之谦给了她一个危险的讯号。
    今天是周末,迟之谦过来陪了她许久,也该走了。事后,迟之谦收拾东西离开,临走前还把屋子给收拾了一下,垃圾顺手带走了。
    她躺在沙发不禁想到,到底他的前女友是何方神圣?才把他训练成这样的贴心体贴,事事周到,事事都会为对方着想,想到的想不到的他都做了。
    这种女人真是很厉害的,可是既然把他已经培养成了这么一个贴心的暖男,那两个人最后又为何没有在一起?
    ……
    凌小希呆在这里照例的上班,绍益生偶尔来找她一次,说是来照顾她。
    凌小希真不需要。
    她在这里呆了两个多月,迟之谦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就算没有时间,他也会坐飞机过来陪她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离开。
    作为一个男朋友他是合格的,甚至是有点过于好了。
    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吵架,从来没有产生过任何的隔阂。
    无论有任何事情,他都是以她为先,就算对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意见,他都是听取她的。
    半夜里,凌小希饿了,腿往他的身上一架,他无论睡的多香,都会起来给她买吃的,哪怕开车开了大半个小时。
    太好了……
    真的,好到无法形容。
    凌小希开始还没有感觉这种转变,到后来他没有来的时候,她开始疯狂的想他。
    她和陆年谈恋爱的时候,她才二十出头,那时候还没有真正的大学毕业,她大哥介绍的,两人感觉不错,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还不懂爱情,懵懂懂的,又因为太小,玩心过重。她从美国回来之后,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就分手了。
    并没有轰轰烈烈的感觉,一个礼拜顶多见三次面,就是在一起吃饭,然后去各种商场,玩各种游戏。
    陆年比她大七岁,不可能会一味的迁就着她,他有自己的事业与工作,时间一长便受不了了,分手是必然。
    凌小希中间空窗期近两年,并不是没有好感的人,拒绝他的人也并不是没有不优秀的,相反有很多年纪轻轻就已经坐上大公司总经理之位的成功人士,富二代也有。
    她都不喜欢,只不过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懵懵懂懂的好感,这种好感在看到他们身上的一丁点的缺点之后,就烟消云散。
    于是罢了。
    迟之谦是第一个,她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任何缺点的男人,完美的不像是人。
    网上有一句话在流传着,如果他在你面前非常非常的优秀,而你找不到他任何一丁点不好的一面,那么他一定不爱你。
    凌小希觉得,她会打消这个观点。
    迟之谦啊,肯定是喜欢她的,太纵容她。
    ……
    凌小希会提前回来,是因为听到了左盼的孩子早产的事情,龙凤胎,儿子死了。
    她震惊不已,结束了首都这边的工作,急忙回到兰城。
    她没有告诉迟之谦,下飞机就去找左盼。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左盼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儿子死了,她在牢房里呆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如今瘦的不像个样子。
    她陪了她一下午,在医院里也看了孩子。晚上回到家,竟然觉得身心疲惫。
    拿起手机,看看时间已经晚上十点。因为左盼的事情,她心情很不好。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不免觉得心里燥得慌。于是出门,开车在街头游荡。
    正好同事给他打电话,他们知道她今天回家,邀请她去夜总会。情人夜总会,迟御的地盘。
    刚好左盼离那里非常近,去就去吧。
    ……
    光怪陆离的空间,一群人疯了一样的在乱蹦乱跳,闻着各种乱七八糟的香水味,凌小希心里不舒服,站在这里她真想呆在家,有迟之谦在的地方。
    不行,她不能黏人,否则会让人讨厌的。
    关系好点的同事都在,聊天的时候说她把于茂给伤害了,去了国外疗伤。
    呸,于茂不过就是去那边谈生意,他又不止是电台主管,还有别的工作。只不过他在这期间去过一次首都,好死不死的迟之谦也去了。
    于是就看到了他们恩爱的画面,凌小希也说了她有男朋友,让他不要来搞破坏。
    从此就没有看到过于茂,两人也没有过联系,一直到今天。
    聊天打屁喝酒,喝着喝着碰到了凌锦风……嘿,见鬼了。
    “凌总。”
    凌锦风眯着眼睛盯着她看,她不是死了吗?又活了?也是,死了近三个月现在才出现。
    凌锦风淡然的走过去,“好久不见,大家好。”打招呼。
    “喝一杯?”
    “我不喝酒。”
    凌小希笑了,站在他的身边,扫视着她众多同事们,“我……堂哥,凌锦风,高富帅,单身狗。你们那啥,最漂亮的初恋,你两认识一下。”
    凌锦风懒懒的撇了她一眼,沉默。
    “干嘛,不敢?他大方的很,过年给了我十万红包,你们别客气。”凌小希豪爽的一挥手。
    十万啊,大家都在沸腾,这真不是一个小数目。已经有人跃跃欲试,但是在这之前凌锦风开口了。
    “抱歉,我堂妹脑子小时候被门挤过,我跟她几个月没见面,大家玩,我跟她说说话。”
    说着就拉着她走了。
    “凌锦风,你骂我?”谁脑子被门挤过!
    凌小希想把手拽回来,可是凌锦风这时候用力一扯,凌小希一时不妨,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膛!
    凌小希也是没有防备,就这么撞进了他的胸口,鼻头碰到了他坚~硬的胸膛,有点疼。凌锦风也是出于本能的扶着她的腰,这女人的馨香直往鼻头里窜,心绪一颤。
    不过凌小希很快就离开了他,双手抱胸,“你干嘛呢?”
    情~人夜总会乃高档会所,并不会无时无刻都会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会有抒情小调缓解人们疲惫的身躯,是有时刻表的。这个时候到了表演的时间,舞台上有身姿妖娆的女孩们在扭动着她的身姿,跟随着音乐掀起了今天晚上的高朝。
    所以凌小希说什么,凌锦风是没有听到的,但是他能辨别她在说什么。近在咫尺,她美得通透,尤其是那双眼晴印着旋转的灯光,就像是一个璀璨的万花筒,晶亮剔透,惊为天人。
    他看着看着不惊拧了一下眉,喉头一热,一股很奇怪的念头在脑海里。几秒钟之后,他发现凌小希的眼神很奇怪,瞪大,不可思议、又暗含嘚瑟的看着他。
    凌锦风恍然回神。
    “啧,想亲我?”她说。
    凌锦风没有动,眼神却变了……他这才发现他已经把身子弯下来,头朝着她凑过去,好像真的是要吻她。可是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讲,这女人不是应该退让或者害羞?
    当然,他也明白,凌小希不是普通女孩儿。
    “没有,就是想告诉你,不要乱说话,你同事都是些什么歪瓜咧枣,你也给我介绍?”说着,直起身子出去。
    凌小希:“……”我靠,他是瞎了吧,她的同事确有姿色平平,但有两个确实是相貌出众,什么人。跟着他一起走出夜总会的大门口,才走到那里,凌锦风就停了下来。
    凌小希今天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下午又和左盼呆了一下午,说实话有些累,也不想在夜总会待下去了。反正酒也喝了,先回家,路上给他们打个电话就是。
    所以她步子没有停,从他身边擦肩,“干什么呢,走啊。”
    凌锦风没有动,却听到他冷然的声音:“迟总。”
    凌小希脚步一顿,这……叫谁呢?她喘着凌锦风送出去的声音看去,就看到三米之外的男人。天气转热,他还是白衬衫黑色的西装裤,矗立在这夜总会光怪魔魅的灯光之下。
    一身修长笔挺,两手自然放进口袋里,那张脸淡漠深邃……迟之谦,他哪怕是是处在这花世之间,却也像是凌驾于这花花世界之上的男人,那股子矜贵优雅,与生俱来。
    好像有半个月没有看到他了,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才让凌小希觉得,好看到无法形容。
    她露齿一笑,朝他走去,在他的面前,“你怎么会来?”
    迟之谦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伸手,在她的头顶揉了揉,声音淡然:“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上午。”
    “怎么不告诉我?”
    “左盼不是有事情么,我急着回来,所以……”
    迟之谦没有说什么,把手拿下来再次放进口袋里,从凌小希的头顶看向后面的凌锦风,“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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