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出五成利,雷哲的确没干过这样的亏本买卖。他想要什么,别人都会双手奉上,而且是全部。
    简乔微微颔首,欣然接受了这份赞赏。
    雷哲气笑了,扬了扬下颌,问道:你这么得罪我,难道就不怕我展开报复吗?
    这句话问到点子上了,简乔还真不怕。
    他俯下身,慢慢靠近这位雷哲大人,轻声说道:我虽然未曾见过您,却从吟游诗人那里听说过您的事迹。您是一位伟大的骑士,您有您的原则。只要不触犯格兰德的法律,也不做出伤害您本人的举动,您不会报复任何人。您与别的贵族不一样
    他伸出纤长的食指,隔空点了点雷哲的胸膛,继续道:您这里还有光明。
    是的,雷哲是少见的,心中还有光明的贵族。被他当街砍掉胳膊的那人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强盗。对方没了双手,创造的罪孽必然会大大减少。
    雷哲绝非那种无缘无故便肆意残害他人的凶徒。
    简乔见过用人血保持青春的贵族,也见过把人皮做成灯笼的贵族,更见过只是因为心情低落就屠杀了整个村庄的贵族。就连查理三世也会在自己皇叔的葬礼上与几位主教为了一套金烛台的归属而大打出手,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贵族都是一群没有道德底线的野兽,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什么体面都不顾。
    但雷哲不一样。他有自己的原则,他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他秉持着这个时代罕见的君子之风,哪怕算计别人,总也要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在简乔原本的世界,这叫师出有名。
    与此同时,别的城主却能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命令士兵把从另一个城市迁徙过来的百姓全部杀死。很多城池都是相互敌对的,商人在这些城池中往来,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
    这也是简乔敢把店铺开在格兰德的原因。如果说迪索莱特是花都,那么格兰德就是自由之都,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雷哲的管理。
    所以说,我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心里有光的人?简乔轻声反问。
    雷哲垂下头看了看悬在自己胸口的纤细指尖,明明没有肌肤上的相触,却觉得心脏被刺了一下。
    这感觉不是疼,而是痒、麻、胀、热,让他整个人都躁动起来。初春的细雨带着十足的凉意浇在雷哲身上,而他的鼻尖和额头却悄悄浸出一层汗珠。
    他的胸膛里,被这位花都伯爵直直点中的地方,有一把火在烧。
    他张了张了嘴,竟然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出严厉的警告: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也不要触犯格兰德的法律,否则我会拿走你全部财富。
    他不屑于掩盖自己的掠夺意图,是的,他就是冲简乔的万贯家财来的。
    简乔认真点头,温和回复:您请放心,到了格兰德,我一定躲在旅馆里不出门,参加完国王的宴会我马上就走。
    雷哲:他本该生气的,心里的怒火却完全无法点燃。明明被挑衅了、被拒绝了、被冒犯了,哪个大贵族能容忍这样的屈辱?然而他不但容忍了,还被打动了。
    就在刚才,这位花都伯爵仅凭几句话就触摸到了他的灵魂,令他的情绪波澜起伏,久久无法平静。
    无言之下,他警告性地瞪了对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简乔探出头,温和有礼地询问:您是准备回格兰德吗,不知我能否有这个荣幸载您一程?
    雷哲头也不回地摆手:你没有这个荣幸。
    只要把自己拉上马车,这位花都伯爵就不用调转车头让路,这样既可以避免一桩麻烦,又能踩邓肯的脸面。
    真狡猾啊!
    雷哲抹掉脸上的雨珠,刻意用冷酷的语气下令:让你的马车统统退后!
    带领一群骑士赶到近前的邓肯男爵当即便露出得意的笑容。哈,他今天总算是赢了!
    简乔当然知道雷哲不会接受自己的邀请,不过凡事总要试一试,万一有惊喜呢?
    然而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惊喜,只有顺应权势的无奈。
    简乔叹息道:让路吧。
    他的男仆、车夫,以及一众骑士连忙去拆卸马匹的缰绳,然后合力推动车厢。小路十分狭窄,还满是泥泞,才一小会儿功夫,大家就接连摔倒在泥汤里。
    邓肯男爵和他的骑士们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幕。
    雷哲咧咧嘴,仿佛在笑,眸色却是暗沉的。
    简乔不顾男仆的百般劝阻,从车里走下来,站在路边观望。别人都在忙碌,他无法心安理得地坐在车里增加重量。
    一名男仆慌忙为他撑开一把雨伞。
    简乔把伞柄接过去,低声说道:我自己打。
    还是我来帮您打吧,您刚刚生了一场大病,手脚都没力气!男仆满脸都是担忧。
    简乔握紧伞柄,看着不远处的雷哲,低声说道:我自己打,这样才好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
    什么意外状况?您在说什么?男仆根本听不懂这句话。
    简乔摇摇头,转而看向在泥泞中挣扎的从属们,神色渐渐变得阴郁。在这种狭窄的地方调转车头是一件又脏又累又麻烦的事,那位邓肯男爵的做法算不上恶毒,却很阴损。
    不知摔倒了多少次,骑士们才终于把几架马车的车头调转了方向,与此同时,他们浑身上下也都脏得一塌糊涂。
    邓肯男爵指着这群黄泥捏成的人,与自己的骑士幸灾乐祸地讥笑着。
    雷哲却完全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不耐烦地催促:上车,走了!
    于是经过几小时的对峙,这场狭路相逢终究还是分出了胜负。邓肯男爵立刻坐进马车,意气风发地朗笑几声。这件事足够他拿到生意场和贵族圈里大谈特谈,届时,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颜面扫地!
    我请你去泡澡怎么样?据说亚里安的浴场里新来了几个漂亮的搓澡工。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邓肯男爵兴致勃勃地提议。
    雷哲根本没搭理他,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站在路边,撑着一把黑伞,拥有着一头黑发和一双黑眸,又穿着一件黑色斗篷,仿佛整个人都融入在黑夜里的花都伯爵。
    那人的半张脸隐在伞里,只露出一点下颌,握伞的手又细又长,手背的皮肤白得宛若冬日里最初落下的,也是最为洁净的那捧雪。
    他未曾移开伞盖,露出自己完整的面容,以便目送雷哲的远去。哪怕只是敷衍,他也该看一眼,然后点头致意,这是绅士必须保持的风度。
    由此可见,刚才的一番折腾也引发了他心中的怒气,让他忘了保持礼仪。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他的内心在咒骂吗?
    【谢天谢地,该死的雷哲终于走了,不用再面对他那张惹人讨厌的脸真是上帝的恩赐!快滚蛋吧,混账!】
    以上是雷哲的想象。他觉得那位花都伯爵一定在心里抱怨自己。
    而这样的想象让他一瞬间就恼火起来。他用力拍打车窗,对车夫下令:越过花都伯爵的时候让马儿跑快一点!
    花都伯爵越是觉得厌烦,他就越要彰显自己的存在。对方不是不愿意抬头看他一眼吗?那好,他就让这人不得不看他。
    此时此刻,雷哲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别扭古怪。
    车夫扬鞭打马,快速冲了过去。车轮碾过泥坑,溅起一排浓黄的浆水。
    简乔快速说道:小心!然后把雨伞挡在自己身前,隔绝了浆水的侵袭。
    很明显,他早就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的两个男仆反应慢了一拍,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两只裹着黄泥的落汤鸡。
    主仆三人齐齐看向雷哲的马车,表情都很一言难尽。
    简乔虽然保住了自己的上半身,裤子和靴子却溅满了泥浆。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腿上斑斑点点的黄泥,沉声问道:那位雷哲大人今年几岁?
    红发男仆回忆道:应该有二十岁了。大人,您问这个干嘛?
    二十?你确定?简乔从衣兜里掏出一条雪白的手帕,轻轻擦掉脸上的雨水,嗓音里满带嘲讽:我还以为他今年才两岁。
    第 6 章
    马车开过去之后,雷哲用剑柄戳了戳邓肯男爵的胳膊,问道:花都伯爵现在在干嘛?
    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敢回头去看对方的表情。
    邓肯男爵却看得津津有味,朗笑道:雷哲,真有你的!那两个浓妆艳抹的男仆已经变成丑八怪了。不过很遗憾,花都伯爵用伞挡住了你的攻击,他的反应很迅速,一点事都没有。
    听见这句话,雷哲才连忙回头。
    暮色四合,那人撑着一把伞站在濛濛细雨里,过分苍白的脸庞在黑暗中散发着无法遮挡的莹莹微光。此刻,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这边,细长的眉毛拧在一起,无声述说着心中的不快。
    因为这场恶作剧,他本就忧郁的气质显得更阴沉了几分。
    终于让对方正视了自己的存在,雷哲却完全无法开心起来。看见这张布满郁色的脸庞,他反而更懊恼了。
    回格兰德。一瞬间,他便失去了全部兴致。
    他揉了揉紧皱的眉心,又再次回头看了看那张苍白忧郁的脸庞,一时间竟有些茫然。
    马车在宽阔的林间空地调头,朝格兰德的方向驶去。
    早已料到马车会往回走的简乔依然等在路边,并且做好了用雨伞挡住第二波泥浆攻击的准备。
    但是这一次,雷哲命令车夫放慢了速度,并最终在他身边停下。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认出我的?雷哲从车窗里探出头,问道:在格兰德,能把金子一般昂贵的丝绸衬衫当便服穿的除了雷哲格兰德,还有霍尔格兰德。你怎么知道出现在你眼前的人不是霍尔?
    霍尔格兰德正是他的大哥。
    简乔根本不想与这个幼稚鬼说话。然而他肩上扛着整个迪索莱特,那是他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他必须讨好这些大贵族,以便为自己的子民争取利益。
    于是他略微垂首,嗓音轻缓地说道:在遥远的格兰德,有一位太阳之子,他的双瞳似晴朗天空一般湛蓝,他的发丝像足赤黄金一般璀璨,当你远远凝望着他时,你的眼里会有阳光注入。
    他把头垂得更低了一些,叹息道:打开车门并看见您的一刹那,我便想起了这句吟唱,那是吟游诗人为您谱写的传奇诗。所以站在我面前的人除了您,还能是谁?
    雷哲:
    此时此刻,他心中莫名堆积的茫然、恼怒,以及懊丧,统统都消失了。比这更浮夸的赞美之词他经常从别人口中听说,却没有哪一次能让他的心像鸟儿一般雀跃。
    世界上怎么会有花都伯爵这样的人?他明明说着如此谄媚的话,却没有一丝一毫谄媚的丑态。他太真挚也太动人了,三言两语就抚平了一切不快。
    雷哲必须用力抿唇才能让自己不要当场笑出声。
    恭喜你,他故作倨傲地开口,你取悦了我,所以今天的事到此为止。
    简乔握紧伞柄,语气温和地回应:谢谢您的宽宏大量。
    明明他才是被刁难,被折辱的那一个,却因为没有权势,必须向折辱自己的人低头,这就是托特斯的生存法则。
    雷哲哼笑一声,然后勒令车夫继续前行。
    哒哒哒的马蹄声越去越远,一直垂首恭送的简乔这才直起腰,神色冷漠地看着渐渐被浓雾吞没的马车。他知道,这才只是刚开始而已,还有更多艰险在前方等着。
    半小时后,简乔的马车穿梭在格兰德宽阔整洁的街道上,街道两旁矗立着鳞次栉比的豪华城堡,精美民宅,巍峨教堂巡逻的士兵举着火把从街上走过,发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在漆黑的夜晚看见这样的灯火,听见这样的声音,没有人会不感到安心。
    如果说迪索莱特城是浪漫的少女,那么格兰德就是庄严的圣哲。它已经维持了上百年的繁荣,其庄严大气是别的城池完全无法相比的。
    简乔着重观察了一下路面,然后微微松了一口气:下车前,我们不用换高跟鞋了。
    发明高跟鞋的人是为了防止踩到屎,这绝非一个荒诞的笑话。
    简乔路过的每一座城市都缺乏污水处理系统,而民众的家里又没有厕所,故而只能在街上排泄。就连查理三世的皇宫都没有卫生间,居住在那里的贵族可以在任何地方留下他们的纪念物。
    壁炉、花坛、厨房,哪儿哪儿都能找到金黄的屎块。
    传说中富丽堂皇的宫殿,实则是个屎尿横行,臭气熏天的农场,只不过蓄养在里面的不是牲畜,而是一群自诩优雅的贵族。
    想到这里,简乔不由自主地掩了掩鼻。
    缩在角落的两个男仆指着自己沾满泥浆的衣衫,哭笑不得地说道:大人,我们和街道指不定谁比谁脏呢。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车夫回过头小声说道:大人,前面的路又堵上了!
    简乔拉开窗帘往外看,却见几辆马车横七竖八地停放在路中间,把整条街道堵死,不断有穿着华丽的侍女和男仆从车上跳下来,忙忙碌碌搬运着一箱又一箱行李。
    他们鱼贯走进路边的一栋城堡,城堡里陆陆续续点亮灯火,更多仆人从里面跑出来,分列两旁,夹道欢迎深夜降临的贵客。
    简乔抬头仰望这座城堡,被它的庄严、堂皇与广袤震撼了。它就像一头巨兽,匍匐在夜色之中,把周围的建筑物衬托得那般渺小。宽达十米的沉重铁门必须由四个身强体壮的男仆合力才能推动。
    门两旁摆放着两尊大理石雕刻的雄狮。它们必定出自技术最为精湛的雕刻家之手,浑身上下所具备的威仪与杀气是真正的雄狮无法比拟的。它们抖动着厚重的鬃毛,张开满是尖牙的巨口,冲天空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分明是静态的雕塑,却充满了活物的狂野。
    简乔盯着两头栩栩如生的雄狮,隐约猜到这栋城堡属于谁。
    雄狮正是格兰德家族的族徽。
    与此同时,车夫低声回禀:这里就是公爵府。
    简乔毫不意外地点头。这座公爵府完全填补了他对这个时代,这座大陆,以及至高皇权的想象。
    那个男人就是霍尔格兰德。车夫继续介绍情况。他是本地人,所以他对这座城市非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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