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里,皇帝一直没有放松过对厉王府的施压。
    在这个时候将他招入皇宫,或许会有让步的意思,但秦戮更加明白,皇帝让步后的结果,或许也不会达到他的预期。
    而且依照秦戮对皇帝的了解,在第一次让步之后,皇帝几乎不可能做出第二次让步。
    故而在离府之前,秦戮略微思索片刻后,还是将兵符带在了身上。
    本只想着用来以防万一,谁知最后,到底还是将其给交了出去。
    第180章
    虽然交还兵符,是顾砚书与秦戮早就计划好的一步。
    然而现在的时机并不算成熟。
    顾砚书也能看出,在交还兵符之后,自家小鹿其实并不像是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那般轻松。
    眼底多少还是有一些遗憾以及不舍。
    顾砚书不过是一眼,便看出了秦戮心中所想。
    不过略微思索片刻,便能明白秦戮此刻的心情。
    从十五岁开始,边疆、战场、三军……几乎涵盖了自家小鹿的整个青春。
    可以说自家小鹿人生最重要的时刻,都是在军中完成的。
    第一次立功、名声大噪、三观的养成……
    现如今将兵符交还,虽然丝毫不会影响小鹿在军中的名望以及地位,但到底还是有些什么地方,与以前不太一样了。
    思及此,顾砚书便在心中思索着,应该说些什么话安慰一下自家小鹿。
    谁知道还不等顾砚书开口,那边秦戮便已经有所察觉,先一步开了口:
    “别多想,将兵符交回去,并非什么坏事。”
    “嗯?”顾砚书抬眼,略带一丝疑惑地看着自家小鹿。
    “在溢州的时候,本王便想过,是不是本王太霸道了,让底下的人没了出头的机会。”
    秦戮此话一出,顾砚书便立刻明白了其话语中的含义。
    秦戮想说的是他后继无人,偌大一个天齐,除了他的之外再也没有一个可以挑起大梁的人的情况。
    “王爷怎么能将此时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顾砚书想也不想便反驳道,自家小鹿可从未打压过任何人,什么叫做太霸道了?
    秦戮也跟着摇了摇头:
    “但王妃不能否认,是本王的存在,助长了他们心中的惰性,也让他们少了一丝血性。”
    这下,顾砚书却是是的找不到话来反驳了。
    没错,顾砚书曾经因为自家小鹿后继无人的情况,劝说过其尽快找接班人。
    自家小鹿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却还是依照他的提议,起了一点心思。
    谁知道将青年将领都筛选了一番后,秦戮才发现,这个继承人,并不是他想找,便能随随便便找到的。
    因为秦戮的横空出世,百战不殆,让天齐的将领们心中似乎都少了一丝必须要向上爬的念头。
    因为无论如何努力,他们最后的成就都不可能超过秦戮。
    甚至还有人觉得,反正天齐有秦戮在,还有没有其他出色的将领,都没有关系。
    因为无论情况到了多么糟糕的地步,只要有秦戮在,便能转危为安。
    这个时候,顾砚书也明白了他家小鹿想说的到底是什么:
    “厉王”这两个字,带给天齐将领的,除了安心之外,还有可以不用努力的念头。
    只要他家小鹿还在军中,这些人心中的这般想法便很难转变。
    只有秦戮离开了,或许才能让他们幡然醒悟。
    但在以前,秦戮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这样做。
    而现在,与皇帝的争执,便是秦戮觉得比较恰当的机会。
    见自家软软明白自己的意思了,秦戮唇角微微向上扬了扬,又不紧不慢地加上了一句:
    “除此之外,若是本王还在军中,又怎么能够让军中的那些狐狸,露出他们的尾巴?”
    李明鹏给出的供词的确很有用,秦戮根据他的供词,也的确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顺着这些蛛丝马迹,秦戮甚至还查到了一些意外之喜。
    但因为时间过于久远,其中还有两年的休战期,大多证据都已经被掩盖。
    秦戮回京之后,整顿三军的进展一直不如人意,便是因为他虽然知道了军中蛀虫是谁,却一直找不到证据以及理由将其合理拔除。
    秦戮在军中威名在外,他在一日,这些人便一日不敢妄动。
    只有他离开了,这些人放松了警惕,才能看出来某些人到底是人是鬼。
    现在交还兵符的确比计划中提前了一些,同样不算是最好的时机。
    但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原本还想着好好安慰一番自家小鹿,必要的时候牺牲一下色相也不是不可以的顾砚书。
    在看到自家小鹿如此生龙活虎,还有精力盘算着怎么彻底清扫三军的模样,顿时便将自己心间的想法,给按了回去。
    秦戮这边算盘打的是噼里啪啦地响,全然不知道自己拨弄算盘的时候,错过了什么样的福利。
    说过了兵符之事,顾砚书便忍不住与秦戮分享起了这次王府出海队伍的成果。
    首先拿出来给秦戮看的,自然是这次收获最大,也是最意外的惊喜——
    红薯了。
    旁的不说,这生红薯的外表,确实算不上好看。
    即便是洗干净了,也像是一个灰扑扑的土疙瘩,属于放在路上,旁人都不会多瞧一眼的模样。
    秦戮虽不是以貌取人之辈,但在看到这灰扑扑的土疙瘩的第一眼的时候,也没有怎么将其放在心上。
    直到自家王妃说到这名为红薯的物件,可以达到亩产六千斤的惊人产量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灰扑扑的土疙瘩,到底有多珍贵。
    “亩产六千斤,王妃说的可都是真的?”
    饶是秦戮知道顾砚书的性子从不会说一些假大空的话,此刻依旧有些不敢相信。
    “亩产六千斤,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根据土壤的肥沃程度、温度以及施肥等其他的外界因素,这个产量都会有浮动。”
    顾砚书摸着下巴,正色道:
    “若是精细的养着,或许还能超过六千斤这个数字,即便是条件不好,达不到六千斤,上心一些,也至少能有四千斤的亩产量。”
    “四千斤也不错了!”秦戮想也不想便回了一句。
    即便是秦戮对农田之事只是一知半解,也知道亩产四千斤,甚至是六千斤是个什么概念。
    就是现如今,天齐最好养活,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亩产也才堪堪达到八百斤上下。
    就这,在消息传回京都的时候,也让天齐的朝臣以及皇帝高兴了好几天。
    这物件即便不能达到亩产六千斤,就如同自家王妃所说的那般,条件不怎么好,达到四千斤的亩产,他天齐日后都不需要再为了粮食而发愁了。
    想到这里,秦戮顿时便有些坐不住了。
    当即便忍不住起身,找人将这红薯种植下去,观察一番。
    结果秦戮刚有了一些动作,便直接被顾砚书给拉了回来:
    “王爷这么急做什么?这红薯喜热,现在马上便要入秋了,京都可不算是一个好的种植地。”
    要顾砚书来说,这红薯来的时机其实并不算十分好。
    红薯虽然好养活,在冬日也能活下来,但天齐京都的冬日温度实在是太低,对亩产的影响也会很大。
    在秦戮回府之前,顾砚书便想过了,将试验田放在京都,并不算是很好的选择。
    同时顾砚书还翻看了一番天齐的地图,最终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的地点——
    南城。
    没错,就是穆小姐的娘家,顾砚书的外家所在的地区,南城。
    选在南城,顾砚书固然有一定的私心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它合适。
    首先是气候,南城虽然算不上四季如春,但冬日也比京都暖和不少。
    根据顾砚书翻看县志的了解,南城在冬季温度最低的时候,也能有大约零上十几度的样子。
    到时候再想一些保温措施,用外力帮助一番,便能直接达到红薯最理想的生长温度。
    再有便是光照。
    红薯其实是喜光的植物,充足的光照也能提高红薯的产量。
    南城地势平坦,光照方面,也能够满足这一条件。
    除此之外,便是人脉以及熟知度了。
    想要推广新的农作物,必然会对以前的农作物有一定的影响。
    农田也就那么多,种植了红薯,同一块儿地上便不能再种植其他的农作物了。
    更别提对于一些一年两熟以及一年三熟的地区,这新的一批农作物才刚刚播种下去。
    要换成红薯,便需要将田里已经种好的幼苗全都拔出来。
    若是找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想要做这些事,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但南城就不同了。
    穆家在南城盘踞已久,在南城也具有一定的名望。
    若是选在南城,顾砚书完全可以借助穆家的势力,来完成以上的一系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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