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没看见,在门口的椅子里坐下。头有点晕,可能在发烧,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有点烫。
    钱律很快拿了一杯茶过来,还拿了一盘糕点,我没接,看着他道:“我人也来过了,恭喜也说了,我想先回家去,我这副样子在这里不合适。”
    他把吃的硬塞进我手里,有些强迫地说道:“把东西吃了,热茶也喝下去,我待会儿送你回家。”说着不等我回答,转身忙他的去了。
    我呼出的气都是烫的,头晕得厉害,看钱律在人群中从容应付。
    很奇怪,大连之行回来,我忽然对这个人不再奉若神明了。并没有发生过什么,而是忽然之间我敢看着他的眼睛,不再觉得局促了。那说明什么,说明我接受了这个人,还是开始远离这个人?
    我拿了一块粉色的点心放在嘴里吃,喝茶的时候看到高坚的女朋友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高坚的介绍下和一个老外握手,张口就是流利的英语。低下头再看看自己,牛仔裤、t恤衫,英语也说得生硬,钱律要的不是我这样不思上进的人,我也承受不起这样的压力。
    猛然之间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当初与他相处时的那股不自在是什么,是怕配不上他,怕被他看轻,所以此时面对他时局促感的消失,是因为自己不那么在意了吗?不在意了,又说明什么?
    我又看向钱律,他说他在很久以前因为那五毛钱对我念念不忘,而我却早已忘记。对他的记忆不过是他做我的老板开始的,永远仰望、努力跟随,他的眼睛,他的下巴,连他皱起的眉,都是我喜欢的。就算现在,我看着他的脸仍是沉迷,但是他在我的心中更像一个神吧?我爱他,没错,爱他对我直呼名字,受他抱起我亲吻,爱他偶尔冲我微笑时的凡人样子。但我却讨厌他的冷漠,讨厌他什么事都不跟我说,讨厌他一旦离开,我就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对他,我永远都在猜,而他对我,似乎信手拈来。
    如果再来一次会怎样?似乎我还要苦苦地追,拼命地猜,就像喜欢喝酒的人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酒,憧憬与追求的阶段无比美好,真正喝下肚时却发现是苦的,并不是那酒不好,而是太过至高无上,你根本不会品。
    我不是没有做过再喝一口,可能唇齿留香的梦,但是……我看着手中晃动的热茶,方非又算什么呢?也许他也是一坛好酒,我喝了二十多年,早已经唇齿留香,只是因为喝了太久,忽略了,直到他现在忽然离开,让我顿觉满口苦涩。久闻花香,以为空气就是这个味道的,花香消失之时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撑着头,被这些忽然涌起的思绪弄得有些吃惊,为什么我坐在这里,脑中不知不觉地想这些事情?而我确实是第一次考虑方非与钱律的不同,虽然这些想法心里早已明白,但真正想清楚,成为一种认知却是第一次。
    我喝了口茶,热意涌向全身,抬头看向钱律,他还有忙碌。我将茶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站起身往外走,不等他送我了吧,等他抽得出身我估计早顶不住了。
    外面太热,我从室内带出的凉意换来一身的湿气,头也更晕。伸手招了辆出租车,想到自己从办公室里理出来的东西还在高坚的车上,算了,不要了吧,我直接上车去。
    司机问我去哪里,我把地址告诉他,开了一段,我手中的电话响起来。
    “在哪儿?”是钱律一贯的说话风格。
    “我顶不住了,想先回家。”我说。
    他沉默了一下,“先去医院,让他帮你看看,我晚上去看你。”
    他口中的他自然是指方非,我迟疑地“嗯”了一声,然后挂了电话。看着窗外,对司机道:“去郊区送不送啊?”忽然好想回家,好想吃我妈烧的鱼。
    我妈对我这个无业着病的女儿的忽然回来,有些痛心疾首,却没多说什么。看我病得糊里糊涂,马上将我送到镇上的医院,打了一针才放心。
    家里大概是最好的疗伤地,我的高烧睡了一晚就好了,然后就趴在家里的凉席上看电视度日,接着又模式化地开始跟我妈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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