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真自搬到山上后, 就开始变得勤快了一些些, 她给自己规定每隔五日就爬一次山。每次上山,她时不时采回一些山里的野花, 有时遇到刚好成熟的野桑葚、野猕猴桃,她也会采摘些回来。
    当然,这就不得不提李真真最爱的板栗了,每年板栗成熟季,山上的士兵们都会吆喝着上山,找到板栗树进行采摘,那东西毛刺多,但架不住县主爱吃呀,所以士兵们都会摘回来,去掉外面的毛刺,让她烤着当零嘴吃。
    两年下来,山上也多了不少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袁五的撮合下,这些私兵慢慢有了另一半,山中的烟火气息越来越重。
    这些新婚燕尔们在谈情说爱的同时还不忘干活,春笋、山蘑,这些干货都是他们谈恋爱时带回来的大自然赠品。
    士兵们每隔十日还会上山逮一些野兔和山鸡回来。
    逮回太多吃不完,在李真真的建议下,他们把抓来的兔子和山鸡养了起来,兔子繁殖太快,吃不完,正好让上山送货的人捎下去给山下人吃。
    还别说,他们这些在山上的人,在食品组组长张宁夫妻的供养下,还越吃越挑嘴啦。
    ***
    飞鹰别院内,此刻正坐着两人,夏日的天,气候炎热,只有这山中气温恒定,下午时分,坐在院内品茶、吃茶点都很舒适。
    “这山中清闲,如果可以,我也想学你一样躲在这山中,悠闲度日。”
    “没办法,你是月光族全族人的希望,怎么能想着偷懒呢?”
    “哎,不及你潇洒!”,说完这句,袁莫莫用嘴努了努在一旁带两孩子识字的霍知行,“姐妹,这小哥没名没分跟了你快两年了,你这不给他给个名分,我都看不惯了”。
    李真真推攘袁莫莫一下,“说什么胡话了,他是我孩子的夫子”。
    袁莫莫切了一声:“夫子?可怜的小哥哦,他就是一块砖,那里需要往那里搬。”
    李真真“嘘”了一声,说:“我和他清清白白,你可别乱说。”
    袁莫莫瘪了瘪嘴,说:“你糊弄谁了,两年前,这小哥怕你身体有恙,到处替你求医,你拍拍屁股走了,你知道他回北荒时,知道被你遗弃,那小模样有多惨。还有,你好意思送给他一家漫画店?你看他像缺店的人吗?他霍家缺你那家店?不过这小哥倒是挺有毅力,硬是在北荒找了你半年,把你给找到了”。
    李真真没回答袁莫莫的提问,倒是问起了心中的疑惑:“说起这事,我还想问你了,是不是你卖了我?不然他怎么能找到这来?”
    袁莫莫捂着胸口喊冤:“天地良心,我可是什么都没透漏,你不能这么冤枉我,你要让翡翠给我做我最爱的蛋黄酥,不然不能抚慰我受伤的心。哎呀!心痛……”。
    李真真看着她的表演,无语道:“你可拉倒吧,装得还挺像”。
    这时,霍知行上完今日的课程,还教两孩子画了彩画,他来到井边净手。
    袁莫莫招手让他过来,他过来后,自然坐到李真真身侧,用手摸了摸茶壶,有些凉了。他提起开水炉上的壶重新冲泡茶水,替李真真把茶杯里凉的茶换掉,重新换上水温刚好的茶。
    做好这一切,他才抬眼看向袁莫莫:“少族长,有什么事吗?”
    袁莫莫本想调侃他两句,但是看到他对李真真如此细致,她有些酸得倒牙,一时间,竟有些羡慕嫉妒恨,这女人运气也忒好了撒。
    于是,她用那仿佛喝了一斤老陈醋的语气,酸溜溜地问霍知行,“你当初是怎样找到这里的?”
    霍知行听到问话,也不急,他拿起桌上的茶杯倒了一杯茶,缓缓说道:“我知真真不会离开北荒太远,估计就隐匿在北荒附近。画漫画那一年里,我有一个小小的发现,樊统领每隔十日就会外出一次,外出时食品组的人会准备几十人分量的十日吃食,我估算着樊统领应该是每隔十日给几十人送一次餐。他每次去,都是去两日,按来回路程算,他去的地方不会太远,赶马车应该是一日的距离”。
    李真真瞪大了眼:“就凭这点线索,你就找到了我飞鹰别院的位置?”
    霍知行摇头:“并没有直接确定,我找了半年才找到这里。”
    李真真接着发问:“马车行驶一天的时间可以到,你怎么能判定我们在山上了,怎么不猜测在山地或村庄?”
    霍知行放下茶杯,继续为李真真解惑:“你既是藏在隐匿点,所以藏到山地或村庄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我发现樊统领每次外出,都是穿那双鞋底有深纹的鞋出去,回来时鞋上增加许多泥点,那么我推断他应该是爬山了。”
    李真真:……幸亏你没坏心思,不然我就玩完了。
    霍知行没说的是,在那半年里,为了找李真真,他爬过好多座山,有次心急,他还在山上摔过一次,当时摔得左腿完全不得动弹,是护卫全程抬着他下山的,在山下,他足足修养了大半个月左腿才可以走动,好些后,他又开始爬山寻人,因当时没好好休养,所以他的左腿一到冬日就钻心地疼,需要不停擦药酒来缓解疼痛。
    那半年里,他和护卫还遇到过野熊、遇到过狼,如果不是他们人多、运气好,说不定还真折在山里了。
    包括这飞鹰山,他们也是在这儿寻找了好多天才找到密林入口,当时,他们的干粮和水都已经没了,如果不是听到水声,他想找口水喝,他还不会误打误撞找到这里,幸运的是,他在这里还找到了她。
    感谢老天,给他机会,让他找到她,让他可以陪着她。
    ***
    第二日,忙里偷闲的袁莫莫要下山了,昨晚,她吃到了心心念了好久的烧烤,满足的干掉了馋嘴已久的烤五花肉,今日,她带着翡翠给她做的蛋黄酥,心满意足地下山了。
    刚走到出口,就见她的亲信袁六赶来,原来袁六收到一封给李真真的密信,信中有一件看起来很贵重的信物,袁六见信物这么贵重,就亲自拿上山了。
    李真真接过信物一看,是一块玉佩,和她自身佩戴的玉佩是用同一块玉雕出的两块玉佩。
    这玉佩是御赐物品,用料稀有,仅有两块,李真真一块,当时的多福公主李思甜一块。
    当年离开上京时,李真真对李思甜说过:“这是我们姐妹俩的信物,我们各自一块,以后有什么事,你拿着这个来北荒找我。”
    不想这句话竟给言中了,李思甜来找她了,李真真拆开信件看后,皱眉,半晌后,她对袁莫莫说:“你不急着走,干脆等我半天,我跟你一起下山”。
    “下山?”袁莫莫诧异,这两年来,她好多次邀请李真真下山,她都不为所动,这是刮什么风下什么雨,刮得李真真主动要下山了。
    “多福有难,我去带她回北荒”,李真真主动解释。
    袁莫莫倒是隐约听过这多福公主的大名,看李真真下定决心,她也就陪着晚半天下山。
    李真真回山上做了安排,这次,她只带五十私兵下山,其他的继续待在山里,因翡翠有孕,而她是下山救人的,带着孩子不便,干脆让翡翠、樊城在山上照顾孩子,自己带着宝石和霍知行下山。
    接到口信,王美丽已派人把碉楼打扫干净,还是如以往一样,士兵住书院对面的小院,李真真带着宝石住碉楼,思考在三,李真真让霍知行也住进了碉楼。
    听到李真真的安排,惹得王美丽多瞅了霍知行好几眼,那眼好像带着:小子,你行呀!
    ***
    他们一行人只在北荒待了两日,就出发去了蔚城。
    蔚城位于大佑王朝的中心位置,如今的天下群雄逐鹿,整个大佑王朝分成了五股势力,占地最大的还是以郭公公为首的保皇派,不过他们占的领地都在贫瘠地,南边这边寸土寸金的地方分别占领着以阎卫为首的“不站队派”、以戎边大将军为首的“四皇子一派”,以长盛将军戚容为首的“流民派”,还有他国支持的“五皇子一派”。
    这两年来,五方人马形成焦灼状态,各方混战抢地盘,造成老百姓大量的流离失所,好好的一个曾经的盛世王朝落魄成一个烂摊子,为了自己,也为了给百姓修生养息的机会,五方人马打算在蔚城,这个离各方势力都颇近的地方开个集议。
    李思甜信中所指的地方就是蔚城,李真真在这里接应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95章 ·
    五方集议会定在蔚县县衙内举行, 夏至这日,蔚县县衙内格外忙碌,一早, 县衙内的人就在为此次集议会做准备。
    长盛将军戚容一早就来到集议会大堂, 今日,他穿着他爱妾亲手给他缝制的绿色锦袍, 头上也系着绿色缎带。
    昨日, 他刚拿到这身锦袍时,他对这色是抗拒的,不过这是茵茵第一次给他缝制的衣服, 他勉为其难,还是上身试穿了下。
    穿上后, 爱妾茵茵看他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茵茵痴迷的看着他说, 他穿上这身锦袍,就如那九天云外的天君一般俊朗, 另一位即将成为他爱妾的柳柳也说,他最衬绿色,一般人都穿不出那风流潇洒的劲,只有他,穿上之后仿佛和衣服融于一体,浑然天成,像小白杨一样挺拔。
    虽然他也不懂那小白杨是啥, 但听完两位爱妾的奉承话, 他穿着绿衣, 照了照镜子,居然觉得格外好看。
    今日, 他早早的穿上了那一身绿,果然,这色挺适合他,一路走来,大街上人人都在看他,欣赏他的风流英姿。
    说起他那两位小妾,那可是让他欣慰的,那两位妾好得跟个连体人一样,别人还要为后宅不宁而担心,他不但不担心,还担心她俩太过要好,太谦让他,让他不知该怎么办。
    两年前,天下大乱,他领兵搞事,无意中救了茵茵。
    茵茵当时混在人群中,虽脸上涂满了黑泥,但他是谁,一眼就认出了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他将她带回上礼城,让她给他做小妾,最开始她不从,偷跑了几次,有一日,不知她听到什么消息,她竟然主动委身于他,现在,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要不是他当初吹过牛逼,说他要娶公主为妻,其实茵茵是可以当他的妻的。
    三日前,他们刚到蔚城,就有一身穿白衣、与茵茵有八分像的女人求见,她说她是茵茵的姐姐柳柳,两姐妹于战乱中失散,今日她在街上,无意中见到茵茵,想上门确认一下茵茵是否就是她那失散的妹妹。
    戚容一看那白衣女人,心中已明了,这八成就是姐妹了,两人容貌相似,气质也相似,如果穿一样的衣服,恐有九分相似。
    茵茵出来见到那白衣女人后,当即红了眼眶,姐妹俩在房内相互倾诉了一番。
    出房门后,茵茵求他,请他收了姐姐为妾室,不然以柳柳的容貌,在乱世容易遭人觊觎,为了柳柳的安危,她们姐妹俩愿共同委身于他。
    戚容本想拒绝,不过看茵茵哭得那么伤心,再想想柳柳的容貌,他不禁有些飘浮,如果他有这么两个漂亮的妾,外出时,不知有多少人会羡慕他坐享齐人之福,想想就得瑟,于是,他没再犹豫,点头答应了茵茵的要求。
    茵茵见他答应,露出笑容,这个笑容是茵茵来到他身边后露出最开心的笑颜,笑得他心猿意马,恨不得关上门好好和茵茵恩爱。
    但茵茵告诉他,她才生孩子不久,又长途跋涉,有些累。等回上礼城后,她会好好让他尽兴。
    一席话说得他这几天都很躁动,恨不得早点开完那老什子集会,快点回到上礼城。
    今日一早,两姐妹就出门买首饰去了。话说这两姐妹还真喜欢逛街啊,以前茵茵从不出府,自从那柳柳来了后,她俩每日都上街买首饰、买衣服,一早出去,天黑才回来。
    昨日,他就说了那么一嘴,茵茵就红了眼眶,问是不是觉得她们姐妹花了他的银子让他伤心了。他立马赌咒发誓:胡说八道,他是那么注重银钱的人吗?这不是好久看不到茵茵,他稍稍抱怨一下。
    哎!自从他名义上多了一个小妾后,现在连他唯一的小妾都看不到了。
    茵茵红着眼眶跟他说,她和姐姐两年没见,姐姐回上礼城后也要入住戚府,她为了面子,想给姐姐多置办一些陪嫁,都是些衣服和首饰,将来她两人打扮好了,陪他出府他才有面子。
    这么一说,戚容高兴了,茵茵从来不陪他出府,他之前软硬兼施过,茵茵都不理他,现在主动要陪他出府,可是放心心结,安心和他过日子了。
    这么一想,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小气了,反正这俩都是他的人,逛街买点女人家的东西他确实不应该太计较。
    昨日他认错后,茵茵亲自给他穿上锦袍,系上发带,这两样物件可是茵茵自跟着他来,第一次给他亲手缝制的物件。
    一早,他穿着爱心牌新衣来到蔚县县衙,坐定后,他摸出师爷给他准备的手稿先行阅读,手稿上写有另四家各家的情况。
    “保皇派”真正当家的人是那郭姓太监。他对太监没好感,不过这位太监倒挺有才干,虽占地都是贫瘠地,但他凭着大佑王朝原有的底子,加上那叫土豆的农作物,倒使得辖内百姓勉强能过饱足生活。
    “不站队派”为首之人叫阎卫,听说之前是大佑王朝刑部之人,两年前举家搬迁到元城、海城、滨城一带,占据三大府城,凭着玉米、红薯、土豆三种农作物,竟成了占据面积第二大的势力,而且,他辖内百姓过得比“保皇派”那边富足。
    “四皇子一派”幕后以戎边大将军为首,但据说他的资金是秦家人提供,故他身后其实是有两家人在做主,但是这一派却不容小觑,因为他们辖内产铁,那秦家人还善制兵器,有这个大杀器,说不定越到后面,他们的实力会越强盛。
    “五皇子一派”就比较杂了,听说支持他的势力是季渊国、南怀国、剌极国等小国,所以他占领的领地也是最小的,辖内百姓也是生活得最紧巴的。说起来,那季渊国还是幸运,听说都快灭国了,要不是那仁德皇帝突然逝世,他们国家就没了,呵,这才修养生息两年,又出来蹦跶了。
    至于他,也只有他自己知道真实情况。他两岁时被拐子拐,一路被辗转倒卖,十岁那年找到机会逃跑,之后一直跟着一群小乞丐混迹于江湖,十五岁时被亲身父母给寻回,寻回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上礼城第一富商的独子。可惜寻回他时太晚,他已长歪,一直跟着江湖人士浪荡,十八岁那年天下大乱,他振臂高挥,居然成了一城之王。不过这些消息他不会告诉其他人,他只告诉过茵茵。
    ***
    巳时一到,另外四家也到了。
    嚓,看到出席的几人,戚容心里有些不平衡了,这是一个怎样集议会,这些男人一个个都长成这样,你让他那一向以英俊著称的脸怎么办?都没办法做到傲视群雄啦,还没法违心地说那几人长相不行。
    因分不出谁坐主位,县衙的人绞尽脑汁,干脆给他们几人的座位设置成圆圈形,让这五家围坐成一个圆圈。
    坐在他对面那人叫忽烈束白,听说是季渊国的三皇子。他是陪着五皇子来的,可他坐在那里,谁的眼神还往五皇子身上瞟。
    忽烈束白那浓艳的五官配上那一身花里胡哨的华服,穿起来像孔雀开屏一般,招摇过市,让人忍不住被他所吸引,最为高调的是,他坐下后,还掏出一个和田玉薄胎双兽耳四足炉摆在桌上,这大夏天的,随身带个香薰炉熏蚊子吗,矫情。
    再看看坐在斜对侧那男人,名叫秦燃,听说在战场上以一把名叫工兵铲的兵器而闻名,他原以为,在战场上有战神之称的人戾气应该很重,不想他却很沉稳,身上竟然还带点禅意。
    听说他是陪着四皇子来的,可他的到来,把四皇子给秒成了个渣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个皇子,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锦袍,头发用玉冠高高束起,面如冠玉,腰间挂有一把镶满了蓝宝石的匕首,真特么高调。
    转头看向坐在他左侧那人,听说此人名叫阎卫,听听,这名多霸气,以前还是大佑王朝的刑狱官。可你看看他那张脸,长得那叫一个勾人,如果不是他气质中带有狠厉,说他是那个小倌馆的头牌都有人信。
    所有这些人中,他唯一可以秒杀的就是那六皇子和郭公公了,不过从容貌上秒杀一个太监,哪有什么意思了?
    大意了,早知道该戴上他的玉石扳指来了,把十个手指头戴满,那样才能显示出他的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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