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是1849年,又是一个选举大年,今年南国全国上下将会产生新一届的国家领导,各省各县也将会出现更年轻的当家人。
王华自从迈入1849年,就在好好思考,不是他留恋权位,而是他在考虑后穿越众时代的南国将会以这样的方式走下去,这个方式必须能够坐到公正和公平,能够保持国家稳定,还有一定自我纠错的能力,能够大家共同努力而相互制约。目前这个模式类似南美各国的考文迪主义,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后世证明了南美国家的失败。
那么怎么样让政体更为先进和健康,难道说真的学习美国的两党制度,三权分立。南国其实也是三权分立的制度,只不过因为王华等人的优秀和强势,一直保持着五人领导制的模式,基本上的大事情都是五个领导来决定,其他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其功能。这种模式高效迅捷,能够让南国面对外事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最有利的应对措施。
但是这个模式也缺点很明显,要是没有了王华这些来至后世的判断和学识,很容易陷入一个英雄主义的怪圈,要是那个领导好还好说,要是那个领导乱用职权,那就是一场大灾难。王华想的就是如何避免这种灾难的发生。
现在,国家领导的选举都是由国家人大、省人大和全民选举,但是提名却是由国家人大提名,这个政策是没有什么差错,只不过没有彻底执行。但是全国人大对于主席的监督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阻止主席做出的错误决定,这主要还是一直以来两个主席的强势,才会形成这种现象。
王华认为将来政体的重点就是监督,监督主席,监督政府,监督人大,还有监督法院,那这一切都由谁来做更适合呢。交给王华他们显然不可能,因为他们会老去,死去,那怕监督也监督不了多少年,顶多到1860年。但是国家可是几百年或者上千年,那就需要一个完美的制度来保驾护航。
或者可以学美国人一样,单独成立一个参政院,就是履行这个监督之责,人选吗,三百穿越众正好,没有了就留给他们的后人,除非是没有后人。这样既保证了这个监督责任的执行,还可以保证那些后人的能够和南国的未来共命运,同呼吸。
这个想法好,需要和其他人沟通沟通。
王华想到这里,赶紧起身,他需要抓紧时间来商讨这个决定。
其他的几个人都很赞同王华的想法,并让王华拿出一个成熟的规定在做细细的讨论。
王华忙了几天的时间,终于制定了一个他自认为完美的方案。
那就是改变国家领导的选举模式,保持各省各县地方的选举模式,同时引入了参政院。
参政院的组成就由三百人所组成,三百穿越众现在还留在世上还有79人,而没有后人的只有最早阵亡的杨立、董建和黄河,此外还有两人因为各种原因也没有后人。三百穿越众共留下了1036个孩子,平均到每个人3人多,当然有些年纪大的人只有一个孩子,比如曹元林就一个儿子,而人数最多的就应该属张峰,他离开南国前一共有6个孩子,如果现在还在,起码超过10个孩子,而现在最高纪录的保持者只有9人。
参政院现在就有295人分别由各家派代表参加,并一直到过世,如果该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由他自己决定下来的人选,但是必须是直系,一直延续下去。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继承,那么这个名额就会对社会公开。当然,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参政员对于新人选不同意,那么就必须提交新的人选。
至于那多出来的5个人选,王华决定把他对外公开,公开聘任南国的知名人物来担任,排除有担任过政府资历的人,主要是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经济家等各行各业杰出的人物。这些人并没有世袭的权利,等到他们本人过世后,就会重新面对全国聘任。这些人的选取,当然是有参政院内部决定。王华认为一比五的比例来选举,就是说,如果是聘任一人,那就需要五个人选,然后从这五人中选取,首轮过半即可成为新的参政员,如果没有,就采取末位淘汰制,一直选出人员为止。
这样极大的保持了公平,还可以保持有新鲜的血液,保持了和社会的与时俱进。因为公开招聘的委员和世袭的委员是同等的权利,甚至可以竞选参政院主任。
参政院主任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报名,并不需要事先提名,采取的依然是不记名投票和末位淘汰制,一直到最后一轮,选举出参政院主任为止。
参政院主任主持参政院的工作,并代表和其他各个部门交涉,同时,他还是国家领导人之一。
王华设计中的国家领导人有、人大院主任、参政院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海军总司令、陆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天军总司令。这五文四武的模式,就是未来的南国领导阶层,但是以文为主,以武为次。
各个总司令必须服从的命令,他是由人大院和参政院选举出来,参政院可以随时监督总司令的渎职行为,并提交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情况来判决。
其实不仅仅是总司令收到监督,就是其他各个部门也是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做到了基本的公平和公正。
比如,是南国最高的领导人,他可以全面代表南国,也可以指挥所有的部门和人员,但是他无法干涉其他几个部门领导的人选,就是他自己也是在国家选举法下产生的,任期最高二十年的国家领导。的选举现在变成由各省人大统一提名,每个省份只能提名一人,但是这个提名人必须获得七票,才可以成为的候选人。也就是说,南国最多可以出现四个的候选人,因为南国只有二十八个省份。如果提名人过于分散的话,那就会少于这个数字,但是规定了,最少必须两人,低于这个数字,重新提名。
各省人大提名后,那就是全国选举,每个有选举权的人民都可以投票给自己认同的国家领导人,汇总所有票数后,那就是该提名人的总票数,但是不是最后的结果,只占最终票数的五分之三,另外的五分之二由人大院和参政院分享,让所有的委员投票选出认同的。全部票数相加后,得票最高的那一位自然就是新一届的。任期十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最多是二十年。其他的年龄限制、竞选资格都和之前一样,没有改变。
人大主任则由三百人大委员自己选举,具体规则和参政院一样,任期期限同样最高二十年,所有国家级和省级的文职人员都不能超过这个年限,县级可以最多三十年,因为下面的人员更年轻,需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
人大负责的还是法律的制定以及各个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和任命,职责并没有改变,有变化的是三百人大委员的产生。
三百委员每个省份会根据人口、经济、地域、文化等各因素决定每个省份的名额,最低不得低于5个,最高不得超过20个,每次选举可以根据情况调整,这个调整方案由人大院内部商议,报经参政院审议后实行。
检查院负责的就是提起诉讼,他们的依据可以是参政院的命令,也可以是各地人员的实名举报或者是自己内部发现的问题,分为国家、省级、县级三个级别,可以对同等级别的各个公职人员提起诉讼。当然对于国家领导,检查院没有这个权利,而只能根据参政院的意见来执行。检察长的任命同样是由全国人大提名,人大院和参政院共同选举而出。下面的省级、县级的检查长由同等级别的人大提名,上次人大来选举。至于检查院的工作人员,是由当地人大自己选举,上次人大授权。国家级检察院工作人员是人大院选举,参政院授权。
法院同样脱离全国领导的选举模式,和检察院的选举模式一样。而法院的工作是根据检查院提起的诉讼,根据人大院制定的法律规则,来公正判决。如果是民事的诉讼,则由当事人参与,法院判决,检察院并不需要参与。
参政院是这些部门里最特殊的一个,它拥有监督全国每个公职人员的权利,当然他们只有三百人,并不能做到那么多,所以重点当然是监督国家级公职人员和领导的重大过错和渎职。同时,参政院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重点监督军队人员的违反行为。
军队现在是游离于人大体系,自己内部实行的选举任命制度,除了最高领导人外,人大并不涉及军队的其他事务,而这个就需要参政院承担起来,它必须辅助,对于军队任何不对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重大事故的可以提交检察院参与,把军队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得到应该有的处罚和审判。
参政院还拥有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利,和人大院一样,可以对行使弹劾权,制约严重违反南国法律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还可以比人大院更大的权利,提起追究各个国家领导人的责任,交由检查院搜查,提出诉讼。
参政院还有一个权利,就是人大院不得制定涉及到参政院的法律,也就是说,参政院的法律只有自己内部制定,交有人大院通过。这是王华授权给参政院一个无上的权利,一道尚方宝剑。他出于私心,希望能够保证三百穿越众后人的权利,也希望能够让南国按照他们既定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
军队的晋身还是实行原有的制度,不过,和参政院都可以介入他们的内部公平和公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当王华拿着这个完美的提案呈现在赵小东等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立即同意了,因为,王华把该想的都想了,就连现在还没有的空军和天军都记录在案,提前把未来的事情用法律做了规定,避免了将来可能出现的争执和矛盾,也保证了南国稳定的发展步骤。
这一届的选举就很快按照几位领导人制定的新的选举规则实行,检察院和参政院也很快出现在了南国的政治舞台上,形成了南国特有的无党无派、五权分立、文武合作、军政合一的政体模式,形成了一道最特别的政治风采,后世的无数国家想要模仿,但是却最终学得的皮毛,却不能形成效应。
王华自从迈入1849年,就在好好思考,不是他留恋权位,而是他在考虑后穿越众时代的南国将会以这样的方式走下去,这个方式必须能够坐到公正和公平,能够保持国家稳定,还有一定自我纠错的能力,能够大家共同努力而相互制约。目前这个模式类似南美各国的考文迪主义,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后世证明了南美国家的失败。
那么怎么样让政体更为先进和健康,难道说真的学习美国的两党制度,三权分立。南国其实也是三权分立的制度,只不过因为王华等人的优秀和强势,一直保持着五人领导制的模式,基本上的大事情都是五个领导来决定,其他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其功能。这种模式高效迅捷,能够让南国面对外事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最有利的应对措施。
但是这个模式也缺点很明显,要是没有了王华这些来至后世的判断和学识,很容易陷入一个英雄主义的怪圈,要是那个领导好还好说,要是那个领导乱用职权,那就是一场大灾难。王华想的就是如何避免这种灾难的发生。
现在,国家领导的选举都是由国家人大、省人大和全民选举,但是提名却是由国家人大提名,这个政策是没有什么差错,只不过没有彻底执行。但是全国人大对于主席的监督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阻止主席做出的错误决定,这主要还是一直以来两个主席的强势,才会形成这种现象。
王华认为将来政体的重点就是监督,监督主席,监督政府,监督人大,还有监督法院,那这一切都由谁来做更适合呢。交给王华他们显然不可能,因为他们会老去,死去,那怕监督也监督不了多少年,顶多到1860年。但是国家可是几百年或者上千年,那就需要一个完美的制度来保驾护航。
或者可以学美国人一样,单独成立一个参政院,就是履行这个监督之责,人选吗,三百穿越众正好,没有了就留给他们的后人,除非是没有后人。这样既保证了这个监督责任的执行,还可以保证那些后人的能够和南国的未来共命运,同呼吸。
这个想法好,需要和其他人沟通沟通。
王华想到这里,赶紧起身,他需要抓紧时间来商讨这个决定。
其他的几个人都很赞同王华的想法,并让王华拿出一个成熟的规定在做细细的讨论。
王华忙了几天的时间,终于制定了一个他自认为完美的方案。
那就是改变国家领导的选举模式,保持各省各县地方的选举模式,同时引入了参政院。
参政院的组成就由三百人所组成,三百穿越众现在还留在世上还有79人,而没有后人的只有最早阵亡的杨立、董建和黄河,此外还有两人因为各种原因也没有后人。三百穿越众共留下了1036个孩子,平均到每个人3人多,当然有些年纪大的人只有一个孩子,比如曹元林就一个儿子,而人数最多的就应该属张峰,他离开南国前一共有6个孩子,如果现在还在,起码超过10个孩子,而现在最高纪录的保持者只有9人。
参政院现在就有295人分别由各家派代表参加,并一直到过世,如果该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由他自己决定下来的人选,但是必须是直系,一直延续下去。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继承,那么这个名额就会对社会公开。当然,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参政员对于新人选不同意,那么就必须提交新的人选。
至于那多出来的5个人选,王华决定把他对外公开,公开聘任南国的知名人物来担任,排除有担任过政府资历的人,主要是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经济家等各行各业杰出的人物。这些人并没有世袭的权利,等到他们本人过世后,就会重新面对全国聘任。这些人的选取,当然是有参政院内部决定。王华认为一比五的比例来选举,就是说,如果是聘任一人,那就需要五个人选,然后从这五人中选取,首轮过半即可成为新的参政员,如果没有,就采取末位淘汰制,一直选出人员为止。
这样极大的保持了公平,还可以保持有新鲜的血液,保持了和社会的与时俱进。因为公开招聘的委员和世袭的委员是同等的权利,甚至可以竞选参政院主任。
参政院主任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报名,并不需要事先提名,采取的依然是不记名投票和末位淘汰制,一直到最后一轮,选举出参政院主任为止。
参政院主任主持参政院的工作,并代表和其他各个部门交涉,同时,他还是国家领导人之一。
王华设计中的国家领导人有、人大院主任、参政院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海军总司令、陆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天军总司令。这五文四武的模式,就是未来的南国领导阶层,但是以文为主,以武为次。
各个总司令必须服从的命令,他是由人大院和参政院选举出来,参政院可以随时监督总司令的渎职行为,并提交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情况来判决。
其实不仅仅是总司令收到监督,就是其他各个部门也是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做到了基本的公平和公正。
比如,是南国最高的领导人,他可以全面代表南国,也可以指挥所有的部门和人员,但是他无法干涉其他几个部门领导的人选,就是他自己也是在国家选举法下产生的,任期最高二十年的国家领导。的选举现在变成由各省人大统一提名,每个省份只能提名一人,但是这个提名人必须获得七票,才可以成为的候选人。也就是说,南国最多可以出现四个的候选人,因为南国只有二十八个省份。如果提名人过于分散的话,那就会少于这个数字,但是规定了,最少必须两人,低于这个数字,重新提名。
各省人大提名后,那就是全国选举,每个有选举权的人民都可以投票给自己认同的国家领导人,汇总所有票数后,那就是该提名人的总票数,但是不是最后的结果,只占最终票数的五分之三,另外的五分之二由人大院和参政院分享,让所有的委员投票选出认同的。全部票数相加后,得票最高的那一位自然就是新一届的。任期十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最多是二十年。其他的年龄限制、竞选资格都和之前一样,没有改变。
人大主任则由三百人大委员自己选举,具体规则和参政院一样,任期期限同样最高二十年,所有国家级和省级的文职人员都不能超过这个年限,县级可以最多三十年,因为下面的人员更年轻,需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
人大负责的还是法律的制定以及各个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和任命,职责并没有改变,有变化的是三百人大委员的产生。
三百委员每个省份会根据人口、经济、地域、文化等各因素决定每个省份的名额,最低不得低于5个,最高不得超过20个,每次选举可以根据情况调整,这个调整方案由人大院内部商议,报经参政院审议后实行。
检查院负责的就是提起诉讼,他们的依据可以是参政院的命令,也可以是各地人员的实名举报或者是自己内部发现的问题,分为国家、省级、县级三个级别,可以对同等级别的各个公职人员提起诉讼。当然对于国家领导,检查院没有这个权利,而只能根据参政院的意见来执行。检察长的任命同样是由全国人大提名,人大院和参政院共同选举而出。下面的省级、县级的检查长由同等级别的人大提名,上次人大来选举。至于检查院的工作人员,是由当地人大自己选举,上次人大授权。国家级检察院工作人员是人大院选举,参政院授权。
法院同样脱离全国领导的选举模式,和检察院的选举模式一样。而法院的工作是根据检查院提起的诉讼,根据人大院制定的法律规则,来公正判决。如果是民事的诉讼,则由当事人参与,法院判决,检察院并不需要参与。
参政院是这些部门里最特殊的一个,它拥有监督全国每个公职人员的权利,当然他们只有三百人,并不能做到那么多,所以重点当然是监督国家级公职人员和领导的重大过错和渎职。同时,参政院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重点监督军队人员的违反行为。
军队现在是游离于人大体系,自己内部实行的选举任命制度,除了最高领导人外,人大并不涉及军队的其他事务,而这个就需要参政院承担起来,它必须辅助,对于军队任何不对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重大事故的可以提交检察院参与,把军队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得到应该有的处罚和审判。
参政院还拥有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利,和人大院一样,可以对行使弹劾权,制约严重违反南国法律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还可以比人大院更大的权利,提起追究各个国家领导人的责任,交由检查院搜查,提出诉讼。
参政院还有一个权利,就是人大院不得制定涉及到参政院的法律,也就是说,参政院的法律只有自己内部制定,交有人大院通过。这是王华授权给参政院一个无上的权利,一道尚方宝剑。他出于私心,希望能够保证三百穿越众后人的权利,也希望能够让南国按照他们既定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
军队的晋身还是实行原有的制度,不过,和参政院都可以介入他们的内部公平和公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当王华拿着这个完美的提案呈现在赵小东等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立即同意了,因为,王华把该想的都想了,就连现在还没有的空军和天军都记录在案,提前把未来的事情用法律做了规定,避免了将来可能出现的争执和矛盾,也保证了南国稳定的发展步骤。
这一届的选举就很快按照几位领导人制定的新的选举规则实行,检察院和参政院也很快出现在了南国的政治舞台上,形成了南国特有的无党无派、五权分立、文武合作、军政合一的政体模式,形成了一道最特别的政治风采,后世的无数国家想要模仿,但是却最终学得的皮毛,却不能形成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