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理达州,约翰·保罗是一位农场主,他的农场里除了有牛马之外,还有一群鸡。
和那些养殖场里批量生产的肉鸡不同,这是约翰·保罗从华国人那边学来的养鸡手段,那些华国人把这种放养在牧场里的鸡群称之为走地鸡,他们很喜欢购买和食用。
约翰·保罗家的走地鸡,在城里的唐人街很受欢迎,而且这些华国人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从来不在乎价格。
这天早晨,约翰·保罗像平常一样,来到鸡舍前,打开笼子,打算放鸡群出来觅食。
可是这一次,他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鸡笼里的小鸡们全都在瑟瑟发抖,缩成一团挤在一起。
“该死!那些獾又来偷鸡了么?”约翰·保罗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抄起了鸡笼旁的铁叉,探头望去。
鸡笼里并没有那该死的獾,只有一只很特别的鸡,这只鸡呆呆傻傻的站在笼子的中间,看起来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感觉。
约翰·保罗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不是自己家的鸡,因为这只鸡太奇怪了,毛色很纯,灰朴朴的,而且一动不动,就像华国人经常说的那个成语,呆若木鸡,对!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约翰·保罗伸出铁叉,试图驱赶那只奇怪的鸡。
铁叉捅到那只呆鸡的身上,它居然一动不动。
约翰·保罗以为是自己的距离估算错了,又伸展了一次手臂,大力将叉子捅到了那只呆鸡的翅膀上。
结果,那只呆鸡突然猛一振翅,仿佛绝世高手使出一式雄鸡抖羽般,顿时间气浪滚滚,将整个鸡舍吹得直接四分五裂,散了架。
鸡舍里的小鸡们被气浪吹得七零八落,就连约翰·保罗本人也被这股气浪吹得倒翻出去,手里的钢叉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等到他好不容易爬起身,发现自己的鸡舍已经完全毁了,满地的残桓断壁,而那只奇怪的鸡却仍然留在原地,继续呆若木鸡中。
要不怎么说这位农场主约翰·保罗也是个耿直人,这哥们的外婆是俄罗斯人,身上流淌着四分之一战斗民族的血液,所以他第一个反应并不是这只鸡为什么这么奇怪,而是它毁了老子的鸡舍,老子要它偿命。
气炸了的约翰·保罗一路连滚带爬的冲进了屋内,拿出了从他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双筒猎·枪。
雷鸣·顿牌双筒猎·枪,枪管擦得蹭亮,枪内用上好的枪油保养过了,虽然是柄老枪,但是威力绝对够劲。
约翰·保罗大步冲出屋门,平端猎枪,对准地上的那只呆鸡,抬手就是一枪。
砰!枪口硝烟散尽,那只呆鸡仍站在原地,只有一根羽毛散落在地。
约翰·保罗惊呆了,他的枪法很准,刚才那一枪明明击中了那只鸡,它怎么可能还不倒?
于是,约翰·保罗再次扣动了扳机,他瞄得很准,手也很稳。
砰!又是一声枪响。
这一次,约翰·保罗甚至亲眼看到了子弹撞击在那只鸡的身上,而且溅出了火星。
这一下子,约翰·保罗彻底的惊呆了,直愣愣的盯着那只怪鸡。
而那
只受到了攻击的呆鸡,终于缓缓的转过脖子,用一种近乎于漠然的眼神盯着他。
下一刻,呆鸡动了,它的移动方式十分诡异,并不是用翅膀或是用爪子,而是整个鸡身在原地消失,然后出现在下一个坐标,然后再次消失,出现在另一个坐标。
经过几次类似于瞬移式的移动之后,呆鸡突然出现在了约翰·保罗的面前。
“啊!”这位农场主发出了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佛罗理达怪鸡事件显然并不是偶然的,世界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诡异事件。
有人在迪拜附近的沙漠边缘见到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只甲虫有磨盘大小,有着坚如磐石般的硬壳,还有着能够伸缩的脖子和锋利的口器,当地黑帮在这只怪虫面前吃尽了苦头,最后还是警方出动了重火力,才把这只怪虫打死。
还有人声称,在非洲草原上见到了一只移动方式很诡异的灰狼,在狮群的攻击之下,毫发无损,并且击败了狮群。
一时间,网络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测,而对于这些新物种的批量出现,更是引发了数场大辩论。
而这个时候,陆梦鳞和全家人在惊神谷里的日子不知道有多爽。每天都和苏雪痕,金素妍两女厮混在一起,他什么也不用管,完全就是过着地主家的傻儿子般的好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练两趟拳,钓钓鱼,喝喝茶,闲了跟朋友们打几圈牌,两耳不闻窗外事,生活过得美滋滋。
对于金钱,陆梦鳞早就没有什么追求了,以梦鳞集团的财力,这事上凡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什么问题。更不用说还有秘药集团这个庞然大物隐藏在背后,正是应了一句古话,财富且我如浮云。
论实力,陆梦鳞坐拥缅甸一国之力,手中掌握着雄兵数万,等闲没人敢来招惹,关键他还有惊神谷这个大bug捏在手里,科技实力远超当代,面对这颗星球上的任何敌人都不虚。
加上陆梦鳞本人已经武道通神,是天下少有的丹道高手,见神不坏,这世上能够胜过他,摧毁他的力量已经不多了。
“陆梦鳞,开门咯!我饿!”某人一大早就溜到了苏雪痕的小院子门口,等着院子里传来了早餐的饭香味,这才放声大嚷道。
吱!院门无风自开。
“进来吧!一大早就窝在门口,想听墙跟啊你?”从院子里传来了陆梦鳞懒洋洋的声音道。
王少晓连忙屁颠颠的进了院子,这货一进门还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这小院子里的空气特别香甜一样。
“嘿嘿!有啥好吃的?我都饿死了!”王少晓没脸没皮的叫嚷道。
这小子跟着陆梦鳞,早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不过他到现在仍是孤家寡人一个,也不出去浪荡,这段时间都呆在惊神谷里,算得上是很老实了。
“说吧!找我干啥?”陆梦鳞笑呵呵的问道。
王少晓眨了眨眼睛,伸长了脖子,使劲朝屋子里张望,似乎想要看到点什么精彩的。
他和一帮兄弟们都对陆臭鳞羡慕得不得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齐人之福么?和两
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同处一室,这小子艳遇齐天,大家都挺好奇,这三人晚上是咋睡的呢?
“喂喂!你看啥呢?这没什么好看的!有事说事,没事我赶人了啊!”陆梦鳞一见王少晓这小子的眼珠子滴溜溜直转,立刻就叫唤了起来。
王少晓连忙缩了缩脖子,嘴里嘟囔道:“不看就不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这次来,是想找你借样东西!”王少晓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嚷道。
“不借!”陆梦鳞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
“喂!你都还没问我借什么呢?哪有这么欺负人的?”王少晓一听就急眼了,大嚷道。
陆梦鳞抱着双臂,冷笑道:“我有的你都有,我有你的没的,不能借!”
这话听起来挺绕,不过却是大实话。因为王少晓一大早跑来开口,肯定不是借钱,因为他根本不缺钱。
钱能解决这世上绝大多数事情,如果不是借钱的话,那又是借什么?
“喂喂,你不能这样啊!我们是兄弟,一世人,能有几兄弟!再说了,我这次也不是为了自己,我是替南哥找你开口的。”王少晓急忙说道。
“南哥?算了,不逗你玩了!说吧!你们要借什么?”陆梦鳞收起笑容,问道。
“我们想借你那架湾流600,你不会不借吧?”王少晓气鼓鼓的说道。
“借飞机?问题不大,你们要去干嘛?说来听听?”陆梦鳞突然来了兴趣,问道。
王少晓顿时笑得跟只老狐狸似的,挥了挥手,道:“小事情啦!我们要去一趟国内,到山西去。”
“去山西?那地方有什么好玩的?”陆梦鳞有点不理解,反问道。
王少晓笑眯眯的说道:“是这么回事!让我说给你听啊!朱晓光他家不是山西的么?他家里在那边得罪了人,连家产都被那边的煤老板给霸占了,南哥要替他出头,答应陪他一起去一趟。我王少晓是谁?铁肩担道义,义薄云天小霸王,当然也要一起跟着去啦!”
“找你借架飞机,直接飞到那边去。一来可以省去车马劳顿,而来也是彰显实力,你懂的啦!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策也。”王少晓摇头晃脑道。
陆梦鳞眨了眨眼睛,不悦道:“你们出去替朱晓光办事,怎么不叫上我?”
“叫你?你别开玩笑了!你什么身价啊?那几个山西土鳖能有这么大的脸面,值得你亲自跑一趟?杀鸡焉用牛刀啊!”王少晓看起来这阵子读了不少书,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我跟你们一起去!不然不借飞机!”陆梦鳞连想都不想,斩钉截铁道。
这段时间的生活过得实在太安逸了,陆梦鳞也有些静极思动,何况这趟是为了替兄弟出头,他隐约记得好像是自己不在的那段时间里,陈建南他们被江启直打压得很惨,然后朱晓光冒险卧底到江启直身边,当时他和南哥说过,要是自己能活,就请南哥陪他去一趟山西,解决家里的事情。
“真的?”王少晓满脸的惊喜,几乎叫了起来。
如果这趟有陆梦鳞随行,那就完全是三指捏田螺,十拿九稳了。
和那些养殖场里批量生产的肉鸡不同,这是约翰·保罗从华国人那边学来的养鸡手段,那些华国人把这种放养在牧场里的鸡群称之为走地鸡,他们很喜欢购买和食用。
约翰·保罗家的走地鸡,在城里的唐人街很受欢迎,而且这些华国人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从来不在乎价格。
这天早晨,约翰·保罗像平常一样,来到鸡舍前,打开笼子,打算放鸡群出来觅食。
可是这一次,他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鸡笼里的小鸡们全都在瑟瑟发抖,缩成一团挤在一起。
“该死!那些獾又来偷鸡了么?”约翰·保罗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抄起了鸡笼旁的铁叉,探头望去。
鸡笼里并没有那该死的獾,只有一只很特别的鸡,这只鸡呆呆傻傻的站在笼子的中间,看起来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感觉。
约翰·保罗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不是自己家的鸡,因为这只鸡太奇怪了,毛色很纯,灰朴朴的,而且一动不动,就像华国人经常说的那个成语,呆若木鸡,对!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约翰·保罗伸出铁叉,试图驱赶那只奇怪的鸡。
铁叉捅到那只呆鸡的身上,它居然一动不动。
约翰·保罗以为是自己的距离估算错了,又伸展了一次手臂,大力将叉子捅到了那只呆鸡的翅膀上。
结果,那只呆鸡突然猛一振翅,仿佛绝世高手使出一式雄鸡抖羽般,顿时间气浪滚滚,将整个鸡舍吹得直接四分五裂,散了架。
鸡舍里的小鸡们被气浪吹得七零八落,就连约翰·保罗本人也被这股气浪吹得倒翻出去,手里的钢叉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等到他好不容易爬起身,发现自己的鸡舍已经完全毁了,满地的残桓断壁,而那只奇怪的鸡却仍然留在原地,继续呆若木鸡中。
要不怎么说这位农场主约翰·保罗也是个耿直人,这哥们的外婆是俄罗斯人,身上流淌着四分之一战斗民族的血液,所以他第一个反应并不是这只鸡为什么这么奇怪,而是它毁了老子的鸡舍,老子要它偿命。
气炸了的约翰·保罗一路连滚带爬的冲进了屋内,拿出了从他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双筒猎·枪。
雷鸣·顿牌双筒猎·枪,枪管擦得蹭亮,枪内用上好的枪油保养过了,虽然是柄老枪,但是威力绝对够劲。
约翰·保罗大步冲出屋门,平端猎枪,对准地上的那只呆鸡,抬手就是一枪。
砰!枪口硝烟散尽,那只呆鸡仍站在原地,只有一根羽毛散落在地。
约翰·保罗惊呆了,他的枪法很准,刚才那一枪明明击中了那只鸡,它怎么可能还不倒?
于是,约翰·保罗再次扣动了扳机,他瞄得很准,手也很稳。
砰!又是一声枪响。
这一次,约翰·保罗甚至亲眼看到了子弹撞击在那只鸡的身上,而且溅出了火星。
这一下子,约翰·保罗彻底的惊呆了,直愣愣的盯着那只怪鸡。
而那
只受到了攻击的呆鸡,终于缓缓的转过脖子,用一种近乎于漠然的眼神盯着他。
下一刻,呆鸡动了,它的移动方式十分诡异,并不是用翅膀或是用爪子,而是整个鸡身在原地消失,然后出现在下一个坐标,然后再次消失,出现在另一个坐标。
经过几次类似于瞬移式的移动之后,呆鸡突然出现在了约翰·保罗的面前。
“啊!”这位农场主发出了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佛罗理达怪鸡事件显然并不是偶然的,世界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诡异事件。
有人在迪拜附近的沙漠边缘见到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只甲虫有磨盘大小,有着坚如磐石般的硬壳,还有着能够伸缩的脖子和锋利的口器,当地黑帮在这只怪虫面前吃尽了苦头,最后还是警方出动了重火力,才把这只怪虫打死。
还有人声称,在非洲草原上见到了一只移动方式很诡异的灰狼,在狮群的攻击之下,毫发无损,并且击败了狮群。
一时间,网络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测,而对于这些新物种的批量出现,更是引发了数场大辩论。
而这个时候,陆梦鳞和全家人在惊神谷里的日子不知道有多爽。每天都和苏雪痕,金素妍两女厮混在一起,他什么也不用管,完全就是过着地主家的傻儿子般的好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练两趟拳,钓钓鱼,喝喝茶,闲了跟朋友们打几圈牌,两耳不闻窗外事,生活过得美滋滋。
对于金钱,陆梦鳞早就没有什么追求了,以梦鳞集团的财力,这事上凡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什么问题。更不用说还有秘药集团这个庞然大物隐藏在背后,正是应了一句古话,财富且我如浮云。
论实力,陆梦鳞坐拥缅甸一国之力,手中掌握着雄兵数万,等闲没人敢来招惹,关键他还有惊神谷这个大bug捏在手里,科技实力远超当代,面对这颗星球上的任何敌人都不虚。
加上陆梦鳞本人已经武道通神,是天下少有的丹道高手,见神不坏,这世上能够胜过他,摧毁他的力量已经不多了。
“陆梦鳞,开门咯!我饿!”某人一大早就溜到了苏雪痕的小院子门口,等着院子里传来了早餐的饭香味,这才放声大嚷道。
吱!院门无风自开。
“进来吧!一大早就窝在门口,想听墙跟啊你?”从院子里传来了陆梦鳞懒洋洋的声音道。
王少晓连忙屁颠颠的进了院子,这货一进门还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这小院子里的空气特别香甜一样。
“嘿嘿!有啥好吃的?我都饿死了!”王少晓没脸没皮的叫嚷道。
这小子跟着陆梦鳞,早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不过他到现在仍是孤家寡人一个,也不出去浪荡,这段时间都呆在惊神谷里,算得上是很老实了。
“说吧!找我干啥?”陆梦鳞笑呵呵的问道。
王少晓眨了眨眼睛,伸长了脖子,使劲朝屋子里张望,似乎想要看到点什么精彩的。
他和一帮兄弟们都对陆臭鳞羡慕得不得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齐人之福么?和两
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同处一室,这小子艳遇齐天,大家都挺好奇,这三人晚上是咋睡的呢?
“喂喂!你看啥呢?这没什么好看的!有事说事,没事我赶人了啊!”陆梦鳞一见王少晓这小子的眼珠子滴溜溜直转,立刻就叫唤了起来。
王少晓连忙缩了缩脖子,嘴里嘟囔道:“不看就不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这次来,是想找你借样东西!”王少晓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嚷道。
“不借!”陆梦鳞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
“喂!你都还没问我借什么呢?哪有这么欺负人的?”王少晓一听就急眼了,大嚷道。
陆梦鳞抱着双臂,冷笑道:“我有的你都有,我有你的没的,不能借!”
这话听起来挺绕,不过却是大实话。因为王少晓一大早跑来开口,肯定不是借钱,因为他根本不缺钱。
钱能解决这世上绝大多数事情,如果不是借钱的话,那又是借什么?
“喂喂,你不能这样啊!我们是兄弟,一世人,能有几兄弟!再说了,我这次也不是为了自己,我是替南哥找你开口的。”王少晓急忙说道。
“南哥?算了,不逗你玩了!说吧!你们要借什么?”陆梦鳞收起笑容,问道。
“我们想借你那架湾流600,你不会不借吧?”王少晓气鼓鼓的说道。
“借飞机?问题不大,你们要去干嘛?说来听听?”陆梦鳞突然来了兴趣,问道。
王少晓顿时笑得跟只老狐狸似的,挥了挥手,道:“小事情啦!我们要去一趟国内,到山西去。”
“去山西?那地方有什么好玩的?”陆梦鳞有点不理解,反问道。
王少晓笑眯眯的说道:“是这么回事!让我说给你听啊!朱晓光他家不是山西的么?他家里在那边得罪了人,连家产都被那边的煤老板给霸占了,南哥要替他出头,答应陪他一起去一趟。我王少晓是谁?铁肩担道义,义薄云天小霸王,当然也要一起跟着去啦!”
“找你借架飞机,直接飞到那边去。一来可以省去车马劳顿,而来也是彰显实力,你懂的啦!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策也。”王少晓摇头晃脑道。
陆梦鳞眨了眨眼睛,不悦道:“你们出去替朱晓光办事,怎么不叫上我?”
“叫你?你别开玩笑了!你什么身价啊?那几个山西土鳖能有这么大的脸面,值得你亲自跑一趟?杀鸡焉用牛刀啊!”王少晓看起来这阵子读了不少书,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我跟你们一起去!不然不借飞机!”陆梦鳞连想都不想,斩钉截铁道。
这段时间的生活过得实在太安逸了,陆梦鳞也有些静极思动,何况这趟是为了替兄弟出头,他隐约记得好像是自己不在的那段时间里,陈建南他们被江启直打压得很惨,然后朱晓光冒险卧底到江启直身边,当时他和南哥说过,要是自己能活,就请南哥陪他去一趟山西,解决家里的事情。
“真的?”王少晓满脸的惊喜,几乎叫了起来。
如果这趟有陆梦鳞随行,那就完全是三指捏田螺,十拿九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