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6节
宋景义在外头看不到院子里面是什么情况,不过他也不是什么会轻易放弃的人,四外观察了一下,他敲开了隔壁家的大门。
隔壁家和刚才苗鹏程进去的院子是一样的户型,而且也是宋景义运气好,这户人家现在只有一个老人家在家。
“你找谁啊?”一个□□十岁的老人家拄着拐杖来开的门,半眯着眼睛看向宋景义说:“是小虎回来了吗?小虎…”老人家说着还朝前挥了挥手。
“老人家,我从这里路过能在您家讨碗水喝吗?”宋景义走近老人家扶着她。
“哦噢,水在屋里,我带你去。”老人家听到宋景义是个过路人脸上露出失望,但还是很热心的领着宋景义去堂屋喝水。
宋景义把老人家扶坐到屋檐下的长板凳上,而且就那么巧的是,长板凳的旁边居然靠了一架长梯,宋景义正想着以什么借口借长梯靠近隔壁院子的时候,宋景义突然听到了一声尖叫,很小的那声,沙哑的,是那种好像渴的嗓子要冒烟的人艰难发出来的声音,不要问宋景义为什么会知道这种声音,因为他曾经看到过听到过,也,曾经经历过。
听到这个声音宋景义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当下轻手轻脚的拿着屋檐下放着的和长梯往与隔壁相连的围墙一靠迅速的爬了上去。
隔壁的院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花团锦簇,以宋景义有限的认识的花的品种,院子里有月季花,三角梅,茉莉花,菊花,还有一棵香到令人想打喷嚏的桂花树。
然而除了这些开的十分热闹的鲜花,院子里居然什么都没有,没有宋景义刚才听到的拖着铁链吠叫的狗,也没有他刚才听到的沙哑的声音。
宋景义仔细的观察院子里的一切,企图从这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猛然,宋景义的眼光一凝,那是……一截手指骨?还有类似于人体脚踝关节的骨头?
宋景义敢以他2.0的视力来保证,他看到的绝对是人骨。
这时候宋景义又听到了一声低哑的声音,还有之前听到过的那种咀嚼的声音,这次很明显了,是从靠近宋景义这一边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宋景义有一种让他立马进去的感觉,而他也是这么行动的,只见宋景义手撑着墙头就跳进了苗鹏程家的院子,下一秒狗吠声疯狂的响起。
苗鹏程反应很快,不到五秒就已经出现在了大门口,而这时候的宋景义也已经确认过了,他刚才看到的确实是人类的骨头。
“是你…”苗鹏程显然是对宋景义有印象,见到宋景义一惊,当下就想往门外窜,只可惜苗鹏程的速度又怎么能快过宋景义呢,两人打了一个照面,一个回合都不用,眼看着苗鹏程往门外跑,下一秒他就已经被宋景义反扣住了双手。
宋景义把苗鹏程制服之后直接把他打晕了,然后又找了根绳子把他捆了个严严实实的,多亏了这院子里是有绳子的,
只不过呢这庆幸宋景义下一秒就不这么想了,因为当他进了房子之后看到的场景是宋景义一个战场上下来的老兵老忍受不了的。
一地残破的碎尸,五条正在啃食的狼狗,而在这房间的角落里有破布娃娃一样的看不清面容的长发女子,宋景义这个目击者的眼睛几欲充血。
好在宋景义虽然愣住了,但是很快就又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就是把那五条被铁链拴住的狼狗扯离,不再让它们啃食这些尸体,也让自己能顺利到达那名生死不明的长发女子的身边。
宋景义把狗关进了旁边的铁笼子之后,又第一时间看那长发女子还有没有呼吸,只可惜,宋景义还是来迟了,这个女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宋景义心情沉重的打开院门,恰好看到有两个年轻的姑娘骑着自行车从门前路过,宋景义连忙上前:“姑娘,能不能请你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宋景义之所以请别卜帮忙报案,一个是怕有人误进来破坏了现场,另一个就是他带着被他打昏过去的苗鹏程去报案不方便,,而把人丢在这里的话,宋景义怕苗鹏程还会有同伙。
“什么?命案。”两位姑娘先被吓了一跳,在这个纯朴的年代,打架打出血的两个年轻的姑娘都少见:“真的假的?”
“千真万实,这是我的军官证。”宋景义把他随身携带的军官证打开让对方看了一下之后说道:“请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喔喔喔…好的,我们马上去。”两姑娘看了一下宋景义的军官证,这下是相信他说的话了,赶紧拼命的踩着自行车去报案了。
另一边呢,唐佩兰带着骆家人也刚好到了,一来就听到有两个小姑娘来报案,说是某某街发生命案,是一个拿着军官证的人请她们帮忙报案的。
很快唐佩兰就和宋景义汇合了,派出所的警察也迅速的控制了现场,而作为报案人的宋景义和后来带着络家人过来的唐佩兰也没有离开,他们跟着派出所的警察回去录了口供,然后两人一起在派出所等结果。
是的,就是结果,苗鹏程醒来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被发现了之后,而且唐佩兰还带了骆家人过,来,居然很快就把他做过的事情交代了,包括但不限于那个院子里的碎尸和长发女子,而在被苗鹏程杀害的人当中果然有骆雅安。
最新评论:
【恐怖啊!!】
【
-完-
第10章
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心情,就很操蛋啊,苗鹏程杀的人可不止一个,表面看着斯斯文文的一个人,睡能想的到背地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魔鬼呢。
苗鹏程也不是那种受了刺激之类的,被人欺负了,侮辱了所以去报仇,据苗鹏程自己交代,他就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不够刺激,他杀人纯粹是为了寻求刺激,就是喜欢看那些受害者在他面前痛哭流涕的哀求,恐惧的模样。
而苗鹏程对唐佩兰也不是什么爱慕之心,他就是觉得像唐佩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哭起来一定会很好看,所以他假装追求唐佩兰,其实是想伺机而动对唐佩兰下手,只是没想到唐佩兰一直对他不来电,这么追求都没有用,这才让她逃过一劫。
其实也不能说唐佩兰是逃过一劫,因为苗鹏程已经对唐佩兰没有耐心了,已经有计划的对她下手了,他对唐佩兰下了好几次手,但是都没有成功,反而让宋景义和唐佩兰联手把他给抓了。
唐佩兰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简直感到头皮发麻,实际上不是苗鹏程没有对唐佩兰下手,原主其实已经被他害死了。
据苗鹏程的交代,四天前唐佩兰感冒了,因为唐佩兰身体不好,一次小小的感冒要是不及时治疗的话就会变成大感冒,所以当天着凉后原主就去药房拿了药,而这些药被苗鹏程换成了一些乱七八糟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药。
苗鹏程不知道,但是唐佩兰却是知道的,因为乱吃药会引起心慌心悸,而原主就是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然后换了她过来的。
要知道原主虽然说身体很弱,经常生病,但是那种很要人命的大病是没有的,都是小病不断把她的身体拖得很弱,所以说原主的死。肯定是和他有关系的。
想通这一点之后唐佩兰脸色一下就白了,这个苗鹏程,唐佩兰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
唐佩兰知道现在在严打,更何况是苗鹏程这种极度恶劣的变态杀人魔,等待他的少不了一颗花生米,但是在唐佩兰看来这么让他死了也太便宜他了。
唐佩兰手指动了动,她给苗鹏程下了个心理暗示,作为一个精神系异能者,虽然她来到这里之后异能已经下降了五六级,从以前的九级异能都变成了三级,但是不代表她就没有能力对付苗鹏程了,保证接下来的每一天都会让苗鹏程度秒如年。
宋景义见唐佩兰脸色那么差以为她是被苗鹏程杀人的事情吓到了,靠近了她一点说道:“要不然我送你回去休息吧?你的脸色太差了。”
“小唐,喝点热水会好一点。”骆和平这时候端了一杯热水过来,显然他也是明白唐佩兰被吓到了,不由分说的把水递到唐佩兰的手上:“不喝也能暖暖手。”
“嗯。”唐佩兰接了过来,确实,她的手有点凉。
骆和平把水递给唐佩兰之后才转身和宋景义寒暄:“宋团长,没想到咱们俩还是老乡。”
“是啊,我也没想到孙团长的爱将和我的未婚妻认识。”宋景义的声音凉凉的。
“说起来我和小唐认识可比宋团长久多了…!”骆和平说起他和唐佩兰的认识经过就不免想到了妹妹骆雅安,因为唐佩兰和骆雅安是同学,在唐佩兰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
骆和平生硬了换了个话题:“小唐,今天的事情多亏了你的细心,要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害了雅安。”
“没什么,这大概是雅安在天有灵让我看到那个平安扣,要不然谁又能知道纺织厂里最斯文大家口中的老好人是这样一个杀人恶魔呢。”
唐佩兰说起来还是后怕,只不过原主的死因为她的到来是不能安在苗鹏程手里了,不过唐佩兰也没放过他就是了。
“今天我爸妈他们情绪不稳定,等过几天我们一定登门道谢。”骆和平感激的对着她就是一鞠躬,由此可见,他对唐佩兰有多么的感激,而于珍丽夫妇呢,其实不是情绪不稳定,而是于珍丽受了刺激昏倒了,现在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真的不用客气,让伯父伯母好好休息吧,一点小事不足挂齿。”唐佩兰连忙摆手说道。
宋景义见骆和平大有一种要和唐佩兰说到天荒地老的感觉,宋景义觉得心里很烦闷:“那就请十四那天来喝杯喜酒。”
“实在是我们正在准备婚礼,之后还要准备随军的事情,实在是没有时间。”宋景义一脸歉意的对骆和平说道。
骆和平脸色一凝,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那这种的话到时候我们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唐佩兰突然觉得有点冷:“那就这么说定了,对不起啊骆大哥,我想起来我们今天还要去买结婚那天穿的衣服呢,先不跟你说了,回头再聊。”
唐佩兰说完就拉着宋景义走了,实在是今天耽误太久了,她们早上出来,而现在都已经马上就要到十二点半了,再不赶紧的,回去肯定要挨骂了。
宋景义任由唐佩兰拉着走,甚至靠的更近了,从身后看的话,反正骆和平是没看到唐佩兰的影子。
“先去吃饭,买东西也不急在这一时。”宋景义直接带着唐佩兰去了国营饭店吃饭。
国营饭店离派出所没有很远,很快就到了,“你有什么不爱吃的菜吗?”宋景义问道。
挑食这一方面唐佩兰就还好,不挑食,但是挑嘴,有些菜她不吃,但如果是那种很厉害的厨师做的很好吃的话,就没有什么不爱吃的,不过唐佩兰自己不挑食,但是原主却挺挑食的。
唐佩兰想了想把原主不爱吃的菜说了出来:“还好,就是不怎么爱吃萝卜,萝卜我怎么炒都不好吃,但我喜欢吃酸萝卜,腌萝卜,萝卜干之类的。”
“那要不来个萝卜干炒肉?”宋景义问道。
“那还是算了,这里的菜份量都很大,你要一份萝卜干炒肉我们俩个也吃不完,来个清炒丝瓜,再来个回锅肉吧,我们俩个人也吃不完。”唐佩兰想了想也没有和宋景义拖拖拉拉的,自己就决定了。
末世前唐佩兰不吃肥肉,末世后是想吃没得吃(她的空间牧场是在来这里之前没多久吃升级的,加上因为她说假装的空间异能者,随时被保护在中心,她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机会独自吃肉,因为肉的味道太大了,异能者的五感又很厉害,所以她在末世可以说是看着肉山而肚饿,要不是与丧尸王同归于尽来到了这里,唐佩兰相信自己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把这个空间上交上去)到了这里么,她以前听老妈他们说过,以前不吃饲料的猪肉有多好吃,如今她也试试看。
这会儿其实已经过了饭点了,所以很快就上菜了,两人都饿了,也就不多交谈吃了起来。
不过呢宋景义会把回锅肉放在唐佩兰的面前,他自己则是夹面前的炒丝瓜吃,用汤拌饭吃的倒也是香的很。
唐佩兰发现宋景义吃饭吃的特别香,明明吃的就是一碗普通的白米饭加丝瓜,唐佩兰愣是有一种饿了几百年的人看吃播的感觉,被他给谗到了。
唐佩兰吞了吞口水,这男人看起来很好养活啊。
宋景义很快吃完了第一碗饭,盛第二碗饭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唐佩兰吞了下口水,还以为她是想吃炒丝瓜。
宋景义下意识的就伸手给唐佩兰夹菜,只不过夹到一半又拐回了自己的碗中,就在他夹菜的这一两秒钟的时间内,宋景义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听谁说起过,说城里的姑娘很讲究,怕唐佩兰会觉得他吃过的筷子碗口水,宋景义把菜夹回自己的碗里,然后才放下筷子把丝瓜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
“你太瘦了。多吃点。”宋景义边说把两盘菜都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自己就就着丝瓜汤吃饭。
唐佩兰哭笑不得:“我饭量比较小,我就是不吃饭光吃菜也吃不完这么多啊,你多吃点菜把菜吃完才是真的,可别把菜剩下了,浪费粮食啊。”唐佩兰又把菜都挪到宋景义的面前去了。
其实一顿饭吃下来,唐佩兰和宋景义相处的算是十分愉快了,宋景义对唐佩兰是很满意,唐佩兰对宋景义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总之是皆大欢喜了。
这人吧,对喜欢的人是越看越喜欢,明明唐佩兰也没有做什么,就是把宋景义放到她面前的菜又给他挪过去了,在宋景义看来这就是唐佩兰喜欢他,对他好的证据。
而宋景义这边呢,同样的他也没有做什么,也就是吃饭不吧唧嘴巴,安安静静的干饭,也没有嘬筷子去夹菜,不会扒拉菜,就是看到唐佩兰喜欢吃不肥不瘦的五花肉之后,他夹菜都只夹肥一点的....总之,一顿饭吃下来,两人的关系是肉眼可见的亲近了许多,可真是可喜可贺。
吃完饭后两人又一起去了买衣服,鞋子,然后唐佩兰又发现了宋景义的一个优点,他给唐佩兰买衣服的时候都是挑那种材质好的,穿起来舒服的,不会一来就说要最好最贵的,而是要求质量和舒适度,动手只要是东西好也不会说价钱太贵,反正付钱的时候是没有见他眨一下眼睛。
但是吧,等到唐佩兰给他买两双鞋子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一开始宋景义就说他自己有鞋子,不用买,等唐佩兰说这个是规矩的时候,宋景义就挑便宜的买,借口就是他一年有300多天是在部队里,根本用不上。
好吧,又胖了算是看出来了,这是个对自己小气,对老婆大方的男人。
作者有话说:
之前忘记把空间牧场的事情写出来了
最新评论:
【合理推测原主可能就是死在他手里啦?】
【睡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谁】
【文字略有一丝丝刻意,读着稍微有点小尬】
【又胖了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唐佩兰?】
【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
【大大是不是写完不检查orz】
【睡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谁】
【
【没看明白 萝卜干炒肉两个人吃不完 然后说来个炒瓜 和回锅肉 然后又说吃不完 所以你们俩到底吃啥╭(°a°`)╮】
隔壁家和刚才苗鹏程进去的院子是一样的户型,而且也是宋景义运气好,这户人家现在只有一个老人家在家。
“你找谁啊?”一个□□十岁的老人家拄着拐杖来开的门,半眯着眼睛看向宋景义说:“是小虎回来了吗?小虎…”老人家说着还朝前挥了挥手。
“老人家,我从这里路过能在您家讨碗水喝吗?”宋景义走近老人家扶着她。
“哦噢,水在屋里,我带你去。”老人家听到宋景义是个过路人脸上露出失望,但还是很热心的领着宋景义去堂屋喝水。
宋景义把老人家扶坐到屋檐下的长板凳上,而且就那么巧的是,长板凳的旁边居然靠了一架长梯,宋景义正想着以什么借口借长梯靠近隔壁院子的时候,宋景义突然听到了一声尖叫,很小的那声,沙哑的,是那种好像渴的嗓子要冒烟的人艰难发出来的声音,不要问宋景义为什么会知道这种声音,因为他曾经看到过听到过,也,曾经经历过。
听到这个声音宋景义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当下轻手轻脚的拿着屋檐下放着的和长梯往与隔壁相连的围墙一靠迅速的爬了上去。
隔壁的院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花团锦簇,以宋景义有限的认识的花的品种,院子里有月季花,三角梅,茉莉花,菊花,还有一棵香到令人想打喷嚏的桂花树。
然而除了这些开的十分热闹的鲜花,院子里居然什么都没有,没有宋景义刚才听到的拖着铁链吠叫的狗,也没有他刚才听到的沙哑的声音。
宋景义仔细的观察院子里的一切,企图从这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猛然,宋景义的眼光一凝,那是……一截手指骨?还有类似于人体脚踝关节的骨头?
宋景义敢以他2.0的视力来保证,他看到的绝对是人骨。
这时候宋景义又听到了一声低哑的声音,还有之前听到过的那种咀嚼的声音,这次很明显了,是从靠近宋景义这一边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宋景义有一种让他立马进去的感觉,而他也是这么行动的,只见宋景义手撑着墙头就跳进了苗鹏程家的院子,下一秒狗吠声疯狂的响起。
苗鹏程反应很快,不到五秒就已经出现在了大门口,而这时候的宋景义也已经确认过了,他刚才看到的确实是人类的骨头。
“是你…”苗鹏程显然是对宋景义有印象,见到宋景义一惊,当下就想往门外窜,只可惜苗鹏程的速度又怎么能快过宋景义呢,两人打了一个照面,一个回合都不用,眼看着苗鹏程往门外跑,下一秒他就已经被宋景义反扣住了双手。
宋景义把苗鹏程制服之后直接把他打晕了,然后又找了根绳子把他捆了个严严实实的,多亏了这院子里是有绳子的,
只不过呢这庆幸宋景义下一秒就不这么想了,因为当他进了房子之后看到的场景是宋景义一个战场上下来的老兵老忍受不了的。
一地残破的碎尸,五条正在啃食的狼狗,而在这房间的角落里有破布娃娃一样的看不清面容的长发女子,宋景义这个目击者的眼睛几欲充血。
好在宋景义虽然愣住了,但是很快就又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就是把那五条被铁链拴住的狼狗扯离,不再让它们啃食这些尸体,也让自己能顺利到达那名生死不明的长发女子的身边。
宋景义把狗关进了旁边的铁笼子之后,又第一时间看那长发女子还有没有呼吸,只可惜,宋景义还是来迟了,这个女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宋景义心情沉重的打开院门,恰好看到有两个年轻的姑娘骑着自行车从门前路过,宋景义连忙上前:“姑娘,能不能请你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宋景义之所以请别卜帮忙报案,一个是怕有人误进来破坏了现场,另一个就是他带着被他打昏过去的苗鹏程去报案不方便,,而把人丢在这里的话,宋景义怕苗鹏程还会有同伙。
“什么?命案。”两位姑娘先被吓了一跳,在这个纯朴的年代,打架打出血的两个年轻的姑娘都少见:“真的假的?”
“千真万实,这是我的军官证。”宋景义把他随身携带的军官证打开让对方看了一下之后说道:“请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喔喔喔…好的,我们马上去。”两姑娘看了一下宋景义的军官证,这下是相信他说的话了,赶紧拼命的踩着自行车去报案了。
另一边呢,唐佩兰带着骆家人也刚好到了,一来就听到有两个小姑娘来报案,说是某某街发生命案,是一个拿着军官证的人请她们帮忙报案的。
很快唐佩兰就和宋景义汇合了,派出所的警察也迅速的控制了现场,而作为报案人的宋景义和后来带着络家人过来的唐佩兰也没有离开,他们跟着派出所的警察回去录了口供,然后两人一起在派出所等结果。
是的,就是结果,苗鹏程醒来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被发现了之后,而且唐佩兰还带了骆家人过,来,居然很快就把他做过的事情交代了,包括但不限于那个院子里的碎尸和长发女子,而在被苗鹏程杀害的人当中果然有骆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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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心情,就很操蛋啊,苗鹏程杀的人可不止一个,表面看着斯斯文文的一个人,睡能想的到背地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魔鬼呢。
苗鹏程也不是那种受了刺激之类的,被人欺负了,侮辱了所以去报仇,据苗鹏程自己交代,他就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不够刺激,他杀人纯粹是为了寻求刺激,就是喜欢看那些受害者在他面前痛哭流涕的哀求,恐惧的模样。
而苗鹏程对唐佩兰也不是什么爱慕之心,他就是觉得像唐佩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哭起来一定会很好看,所以他假装追求唐佩兰,其实是想伺机而动对唐佩兰下手,只是没想到唐佩兰一直对他不来电,这么追求都没有用,这才让她逃过一劫。
其实也不能说唐佩兰是逃过一劫,因为苗鹏程已经对唐佩兰没有耐心了,已经有计划的对她下手了,他对唐佩兰下了好几次手,但是都没有成功,反而让宋景义和唐佩兰联手把他给抓了。
唐佩兰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简直感到头皮发麻,实际上不是苗鹏程没有对唐佩兰下手,原主其实已经被他害死了。
据苗鹏程的交代,四天前唐佩兰感冒了,因为唐佩兰身体不好,一次小小的感冒要是不及时治疗的话就会变成大感冒,所以当天着凉后原主就去药房拿了药,而这些药被苗鹏程换成了一些乱七八糟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药。
苗鹏程不知道,但是唐佩兰却是知道的,因为乱吃药会引起心慌心悸,而原主就是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然后换了她过来的。
要知道原主虽然说身体很弱,经常生病,但是那种很要人命的大病是没有的,都是小病不断把她的身体拖得很弱,所以说原主的死。肯定是和他有关系的。
想通这一点之后唐佩兰脸色一下就白了,这个苗鹏程,唐佩兰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
唐佩兰知道现在在严打,更何况是苗鹏程这种极度恶劣的变态杀人魔,等待他的少不了一颗花生米,但是在唐佩兰看来这么让他死了也太便宜他了。
唐佩兰手指动了动,她给苗鹏程下了个心理暗示,作为一个精神系异能者,虽然她来到这里之后异能已经下降了五六级,从以前的九级异能都变成了三级,但是不代表她就没有能力对付苗鹏程了,保证接下来的每一天都会让苗鹏程度秒如年。
宋景义见唐佩兰脸色那么差以为她是被苗鹏程杀人的事情吓到了,靠近了她一点说道:“要不然我送你回去休息吧?你的脸色太差了。”
“小唐,喝点热水会好一点。”骆和平这时候端了一杯热水过来,显然他也是明白唐佩兰被吓到了,不由分说的把水递到唐佩兰的手上:“不喝也能暖暖手。”
“嗯。”唐佩兰接了过来,确实,她的手有点凉。
骆和平把水递给唐佩兰之后才转身和宋景义寒暄:“宋团长,没想到咱们俩还是老乡。”
“是啊,我也没想到孙团长的爱将和我的未婚妻认识。”宋景义的声音凉凉的。
“说起来我和小唐认识可比宋团长久多了…!”骆和平说起他和唐佩兰的认识经过就不免想到了妹妹骆雅安,因为唐佩兰和骆雅安是同学,在唐佩兰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
骆和平生硬了换了个话题:“小唐,今天的事情多亏了你的细心,要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害了雅安。”
“没什么,这大概是雅安在天有灵让我看到那个平安扣,要不然谁又能知道纺织厂里最斯文大家口中的老好人是这样一个杀人恶魔呢。”
唐佩兰说起来还是后怕,只不过原主的死因为她的到来是不能安在苗鹏程手里了,不过唐佩兰也没放过他就是了。
“今天我爸妈他们情绪不稳定,等过几天我们一定登门道谢。”骆和平感激的对着她就是一鞠躬,由此可见,他对唐佩兰有多么的感激,而于珍丽夫妇呢,其实不是情绪不稳定,而是于珍丽受了刺激昏倒了,现在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真的不用客气,让伯父伯母好好休息吧,一点小事不足挂齿。”唐佩兰连忙摆手说道。
宋景义见骆和平大有一种要和唐佩兰说到天荒地老的感觉,宋景义觉得心里很烦闷:“那就请十四那天来喝杯喜酒。”
“实在是我们正在准备婚礼,之后还要准备随军的事情,实在是没有时间。”宋景义一脸歉意的对骆和平说道。
骆和平脸色一凝,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那这种的话到时候我们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唐佩兰突然觉得有点冷:“那就这么说定了,对不起啊骆大哥,我想起来我们今天还要去买结婚那天穿的衣服呢,先不跟你说了,回头再聊。”
唐佩兰说完就拉着宋景义走了,实在是今天耽误太久了,她们早上出来,而现在都已经马上就要到十二点半了,再不赶紧的,回去肯定要挨骂了。
宋景义任由唐佩兰拉着走,甚至靠的更近了,从身后看的话,反正骆和平是没看到唐佩兰的影子。
“先去吃饭,买东西也不急在这一时。”宋景义直接带着唐佩兰去了国营饭店吃饭。
国营饭店离派出所没有很远,很快就到了,“你有什么不爱吃的菜吗?”宋景义问道。
挑食这一方面唐佩兰就还好,不挑食,但是挑嘴,有些菜她不吃,但如果是那种很厉害的厨师做的很好吃的话,就没有什么不爱吃的,不过唐佩兰自己不挑食,但是原主却挺挑食的。
唐佩兰想了想把原主不爱吃的菜说了出来:“还好,就是不怎么爱吃萝卜,萝卜我怎么炒都不好吃,但我喜欢吃酸萝卜,腌萝卜,萝卜干之类的。”
“那要不来个萝卜干炒肉?”宋景义问道。
“那还是算了,这里的菜份量都很大,你要一份萝卜干炒肉我们俩个也吃不完,来个清炒丝瓜,再来个回锅肉吧,我们俩个人也吃不完。”唐佩兰想了想也没有和宋景义拖拖拉拉的,自己就决定了。
末世前唐佩兰不吃肥肉,末世后是想吃没得吃(她的空间牧场是在来这里之前没多久吃升级的,加上因为她说假装的空间异能者,随时被保护在中心,她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机会独自吃肉,因为肉的味道太大了,异能者的五感又很厉害,所以她在末世可以说是看着肉山而肚饿,要不是与丧尸王同归于尽来到了这里,唐佩兰相信自己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把这个空间上交上去)到了这里么,她以前听老妈他们说过,以前不吃饲料的猪肉有多好吃,如今她也试试看。
这会儿其实已经过了饭点了,所以很快就上菜了,两人都饿了,也就不多交谈吃了起来。
不过呢宋景义会把回锅肉放在唐佩兰的面前,他自己则是夹面前的炒丝瓜吃,用汤拌饭吃的倒也是香的很。
唐佩兰发现宋景义吃饭吃的特别香,明明吃的就是一碗普通的白米饭加丝瓜,唐佩兰愣是有一种饿了几百年的人看吃播的感觉,被他给谗到了。
唐佩兰吞了吞口水,这男人看起来很好养活啊。
宋景义很快吃完了第一碗饭,盛第二碗饭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唐佩兰吞了下口水,还以为她是想吃炒丝瓜。
宋景义下意识的就伸手给唐佩兰夹菜,只不过夹到一半又拐回了自己的碗中,就在他夹菜的这一两秒钟的时间内,宋景义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听谁说起过,说城里的姑娘很讲究,怕唐佩兰会觉得他吃过的筷子碗口水,宋景义把菜夹回自己的碗里,然后才放下筷子把丝瓜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
“你太瘦了。多吃点。”宋景义边说把两盘菜都放到了唐佩兰的面前,自己就就着丝瓜汤吃饭。
唐佩兰哭笑不得:“我饭量比较小,我就是不吃饭光吃菜也吃不完这么多啊,你多吃点菜把菜吃完才是真的,可别把菜剩下了,浪费粮食啊。”唐佩兰又把菜都挪到宋景义的面前去了。
其实一顿饭吃下来,唐佩兰和宋景义相处的算是十分愉快了,宋景义对唐佩兰是很满意,唐佩兰对宋景义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总之是皆大欢喜了。
这人吧,对喜欢的人是越看越喜欢,明明唐佩兰也没有做什么,就是把宋景义放到她面前的菜又给他挪过去了,在宋景义看来这就是唐佩兰喜欢他,对他好的证据。
而宋景义这边呢,同样的他也没有做什么,也就是吃饭不吧唧嘴巴,安安静静的干饭,也没有嘬筷子去夹菜,不会扒拉菜,就是看到唐佩兰喜欢吃不肥不瘦的五花肉之后,他夹菜都只夹肥一点的....总之,一顿饭吃下来,两人的关系是肉眼可见的亲近了许多,可真是可喜可贺。
吃完饭后两人又一起去了买衣服,鞋子,然后唐佩兰又发现了宋景义的一个优点,他给唐佩兰买衣服的时候都是挑那种材质好的,穿起来舒服的,不会一来就说要最好最贵的,而是要求质量和舒适度,动手只要是东西好也不会说价钱太贵,反正付钱的时候是没有见他眨一下眼睛。
但是吧,等到唐佩兰给他买两双鞋子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一开始宋景义就说他自己有鞋子,不用买,等唐佩兰说这个是规矩的时候,宋景义就挑便宜的买,借口就是他一年有300多天是在部队里,根本用不上。
好吧,又胖了算是看出来了,这是个对自己小气,对老婆大方的男人。
作者有话说:
之前忘记把空间牧场的事情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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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佩兰?】
【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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