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木偶直起身体,像是不能适应这具身体,行走得很慢,终于到了谢长明面前,再开口已经是男人的声音:“客人,您想做什么样的生意,何必如此着急?我的真身还远在万里之外,怕是一时半会赶不回来。”
    谢长明随意地念了几个地名,那些也是照世明魂魄存放的地方。
    他的声音平静,却显得冷酷:“照世明,你不会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吧?”
    又说:“我是谢长明。”
    祭典当日发生的事,照世明没有亲眼看见,却从别人那完整地听了一遍。盛流玉收到的所谓天神诏谕,是照世明做出来的,他心知肚明。之后盛流玉当场沦为堕魔,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修士以自己一人的血,打开了通往魔界的阵法,举世哗然。虽然不明白盛流玉这么做的缘由,并且非常想知道,但照世明没有丝毫想通过眼前这个人来得知答案的意思。
    因为那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叫谢长明。
    照世明不是个赌徒,他是个生意人,最会审时度势,以谢长明的修为,已经得知他所有存放魂魄的地方,想要杀掉他也不算太难,如果不那么做,就是别有所求。
    他确实是想要和自己做生意。
    照世明附身于木偶,做了一个蹩脚的躬身:“客人,明日傍晚,我一定前来赴约。”
    谢长明一时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半晌才点了下头。
    第二日黄昏。
    照世明如约而至。
    那个叫作谢长明的人坐在湖泊旁的斜坡上,被长得过于繁茂的野草遮着,只隐约露出挺拔的身形,是不加掩饰的年轻模样。他半垂着眼,似乎在看着日落时波光粼粼的湖面,周身的气息平静,若非不远处的地上摆着那个被划破一半,里头装着他灵魂的容器,连照世明都不会相信他能做到祭典当日的事。
    谢长明抬起眼,语气居高临下:“你和盛流玉做了一桩生意,他用自己的左眼和你换了什么?”
    照世明止住脚步,停在容器前,才隐约松了一口气,客气道:“客人,这是我与上一位客人的生意,怎么能告诉旁人?照某是生意人,有做生意的规矩。”
    谢长明似乎和昨天半夜时不同,不再威胁,只是慢条斯理地道:“阁主是个生意人,我就同阁主做一桩生意。你把盛流玉的眼睛还回来,告诉我他找你要了什么。”
    照世明的面貌隐藏在黑袍之下,他偏过头,看到谢长明的刀搁在一边,甚至没有拿,很是轻慢,就像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不需要防备,觉得握刀的时间总会有。
    而这么傲慢,不谨慎的人一定会付出代价。
    照世明笑了笑:“客人说笑了,长明鸟可是世间少有的神鸟,他的眼睛是无价之宝,有什么值得上?”
    谢长明道:“换你想要的。你不是想要盛流玉的那条链子吗?那是我做的。”
    他的语气十分笃定,连照世明都没想到,那个作废了的条件谢长明都知道,简直就像这个人当时也在那,注视着自己和盛流玉的那场交易。
    但那是不可能的。如果谢长明真的在那,他会割开照世明的喉咙。
    在这短暂的几天里,谢长明想了很多。
    小长明鸟浑身上下,所穿所用,发带、簪子、衣服、玉坠,其余诸多繁杂之物,连那只猫,无一不是谢长明精心置办的。但唯有那条系在脚踝上,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链子,才是最重要,足以保护小鸟的宝物。
    盛流玉对这件事并不知情,否则他不会要。他以为链子和饲主亲手雕琢的簪子、打磨的玉坠没什么不同,只是一件很合衬的礼物,是属于谢长明的隐秘标记。
    而当盛流玉和照世明做交易的时候,谢长明对此毫无知觉,没有替他承受本应自己承担的伤害。
    挖掉左眼前,小长明鸟摘下了那条链子。
    他知道了。
    谢长明想了很久,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小长明鸟的一切都弥足珍贵,对于谢长明而言,一根羽毛都是无价之宝,而对于照世明这个商人而言,最有价值的大约是能抵命的东西。
    按照这个思路,那么接下来的事也不难猜。照世明想要那条链子,研究是怎么做成的,而即使用谢长明的血与骨绘制的禁咒,只会保护盛流玉,照世明拿到手后也不可能伤害到谢长明,盛流玉还是没有同意这桩交易。
    盛流玉宁愿用自己的眼睛换。
    照世明愣了一会:“既然客人有这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桩生意也不是不能谈。”
    其实在谢长明找上门的时候,照世明就有点后悔要了盛流玉的眼睛了。
    他敢要这样的东西,当然是仔细考虑过的。
    盛流玉是骄傲的神鸟,交换出去的东西,不会再讨回来。而“眼睛”这样只与主人自己切身相关的东西,与别人没有那样密切的关联。只有真心爱护他的父母亲长,至交密友或是道侣,才会如遭切肤之痛,感同身受,迫切地要讨回来。
    而在照世明眼中,盛流玉没有那样的人。
    盛流玉是世上少有的神鸟,天神之下,万万人之上,小重山中各类宝物应有尽有,法器灵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那些东西价值再高,若是多如牛毛,似乎又算不上什么了。
    相比之下,长明鸟本身就足够珍贵了。珍奇灵兽的皮毛、血液、眼睛,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可能是什么灵丹妙药的关键材料。但世上无人敢研究长明鸟,所以盛流玉的眼睛能做什么,不过是个未知数,也许什么都做不了,照世明就会做一桩亏本买卖。
    但照世明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因为他想折辱盛流玉。
    让高高在上的长明鸟失去一只眼睛,实在是很能满足他恶毒的趣味。
    可惜的是,盛流玉似乎没有觉得受到侮辱,对他而言,这真的只是一桩合理的交易,他没有把自己看得那么珍贵,只是用不太重要的眼睛换了自己想要的。
    照世明恼羞成怒,才又额外附赠了那枚假眼,想要时刻提醒盛流玉,是谁拿走了他的眼睛。
    而现在有人想要换回那只眼睛。
    照世明觉得这桩生意很值。
    只听谢长明问:“在仙船上,你送给盛流玉一封信,那封信是什么?”
    照世明踌躇了片刻,开口道:“那封信我是十八年前收到的,那人让我在十八年后送给小长明鸟。”
    与那封信有关的东西,照世明知之甚少,索性和盘托出:“那位客人……修为奇高,遮住了样貌,我也探查不出他到底是谁。他给的价钱很高,是一整条灵山山脉,只让我送一封信,这样的生意,谁能拒绝?”
    谢长明看了照世明一眼,似乎是在审视他言语的真假,又问:“那封信你没拆开过吗?”
    照世明有点尴尬,放在他手里的东西,他试肯定是试过,试了无数回:“拆不开。他说只有小长明鸟能拆开。”
    十八年前,小长明鸟还未破壳,就有人写好了信,寄存在照世明这里,只等十八年后小长明鸟拆开。
    而那是一封除了盛流玉再没人能拆开的信,送信这么容易便能做到的事,为什么不找别人,而是与照世明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
    偏偏是照世明。
    简直就像那个人故意借送信这个由头,让盛流玉知道有照世明这个人。
    照世明继续道:“至于盛流玉,他用左眼同我换了一样东西。”
    谢长明抬头看向照世明,他的眉眼是一般人少有的锋利,像一把出鞘的刀,令人难以直视。
    照世明略微偏过头:“祭典当日,天神的诏谕,不是盛流玉的幻术,是我制成的。”
    谢长明一怔,有片刻的失神。
    照世明贪婪道:“我已经说了这么多了,客人是不是也应该告诉我些什么了?”
    谢长明并不在意:“当然。”
    坦诚而言,那个禁咒不算多复杂,只要施法者的修为足够高,献出自己的骨与血,能全然地为另一个人牺牲,就可以替死了。除此之外,佩戴的过程中,施法者出现任何后悔之意禁咒就会失效。
    一个修为高于自己,愿意为自己付出一切,强大,坚贞,受到伤害也会违背本能,不会因痛苦而有一瞬后悔的人。
    照世明不认为自己能找到那样的人,但盛流玉有,他拥有了盛流玉的左眼。
    那枚金色的眼睛,比世上所有的宝石都要美丽璀璨,却像一团燃烧的烈火,让此时的照世明如坐针毡。
    可能是谢长明表现得过于彬彬有礼,就像小长明鸟一样,有固守的底线和道德,让照世明误以为他们是同类人,有遵守承诺,愿意等价互换的美德。
    照世♂风明交出盛流玉的眼睛,想要带走属于自己的容器,并且在短时间内将所有的魂魄都收回身体里。
    但谢长明不是盛流玉。他没有遵守承诺,愿意等价互换的美德,更何况他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很多人觉得物似主人形,小鸟和饲主大约也会相互影响,但谢长明并未因为小长明鸟而变得善良一点点。小长明鸟的眼睛是无价之宝。
    就像照世明想的那样,谢长明不拿刀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他随时可以动手。
    谢长明也摘下了照世明的眼睛。
    照世明的血不停地涌出眼眶,太阳即将落山,他的血就像染红了的湖面一样红。
    照世明感觉到痛是先于知道失去眼睛的。
    谢长明站起身,对着光举起这枚毫无价值的眼睛,漫不经心道:“他给你眼睛时,也这么痛过,你难道不用还吗?”
    他没有丝毫犹豫,捏碎了那只眼睛,手上沾满了血,还有某些难以形容的碎片,还是很好脾气的样子:“你不是很擅长制作假眼吗?为自己做一个怎么样?”
    第167章 婴厌
    严格意义上,盛流玉在魔界过得并不算差。
    从前堕入魔界的顶多是人族修士,人族出生时不分正邪善恶,即使经过修行,只要愿意背叛天道,这样的体质也很容易被魔界接纳。而长明鸟与一般人不同,是由天神赐予血脉的,通过阵法时,经历了诸多排斥。盛流玉从小重山下坠,漫长通道中的魔气幻化成无数的烈火和风刃,灼烧、割破他的皮肤,本能的恶意想要杀死他,混沌之中,盛流玉失去意识,不知道跌入哪个地方。
    盛流玉是在一个偏远的岩浆池边被人捡到的。
    准确来说,捡到他的并不是人,而是一种魔物。
    它们叫作婴厌,是一种群居而生的弱小魔物,不分雄雌,是婴厌母树上结的成熟果子落地变幻而来的。婴厌同凡间的蹴鞠差不多大,外形看起来像一个圆而结实的暗红色肉球,球的两面各有一只眼睛,一面生有嘴,另一面是排泄腔。论起丑陋怪异,它们在奇形怪状的诸多魔物中也不过平平无奇。它们的行动方式就是滚来滚去,时常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发出比不懂事的婴儿还要吵闹的响动。
    这样弱小,吵闹,营养丰富,味道可口,容易捕捉的魔种,在魔界是很受欢迎的食物。婴厌母树每五年结一次果,没人知道一只婴厌能活多久,大多被吃掉了,少数的一部分失足跌进岩浆中,化成了灰。不幸的是,婴厌却拥有神智,虽然最多不过如同凡间七八岁的孩童,且不能抵抗发出响动的本能。更不幸的是,它们也拥有痛觉——这种很多强大魔种所没有的东西,如果被吃掉的时候还是活着的,能感觉到疼和恐惧。
    总之,婴厌是魔界不起眼的一种小东西,高层魔族会豢养一些,野外也长有很多婴厌母树,供底层魔族食用。
    魔界的岩浆就像人世间的大海,会随着时间潮起潮落,盛流玉落的地方很快便会被燃尽一切的岩浆吞没。七只聚在一起玩耍的婴厌瞧见了这个新鲜玩意,围了上来,叽叽喳喳了一会,声音忽高忽低,最后一只体形巨大的婴厌殴打了剩下的一群,它们终于同心协力,决定把盛流玉抬到安全的地方去。
    漫长的昏迷中,盛流玉做了很多梦,那些是与谢长明有关的事:他第一次遇到谢长明,觉得这个人很讨厌;他的手指碰到自己的脸,很温暖的感觉;很少的几次说再见,这个人也会很不舍,不想做必须要做的事;最后是把翠沉山还给他时,他们之间说的每一句话。那些令他快乐或痛苦的事,他都不想忘掉。
    如果可以美梦不醒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人的本能是逃避。
    但盛流玉还是醒来了。
    他知道没有结束,自己必须要完成这件事。
    盛流玉就是在一群吵吵闹闹的婴厌中醒来的。
    上一次来魔界时,盛流玉保持着小聋瞎的状态,没有看到奇形怪状的魔种,这一次不同,一睁开眼,就看到无数只蹦蹦跳跳的肉球,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有人叫他:“你醒啦?”
    盛流玉偏过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的模样生得很美,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裙子,看起来与周围格格不入,怀里却抱着两只魔物,头上顶着一只,背后还有几只,全是肉球。
    她将那些都放下了,走到盛流玉面前,凑得很近,用一种纯粹称赞的语气说:“哇,你好漂亮。我以前在人间看到的那些妃子娘娘,都没有你好看。”
    盛流玉怔了怔。
    他还穿着祭典时的那身锦衣,重重叠叠的衣袍被火燎了一半,被风刃割断了大半截袖子,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不算太深的伤口早已愈合,还留有铁锈般的血痕。他仿佛被扔进泥土里,又在火中滚了一遍,是此生从未有过的狼狈。
    而他的灵力也被消耗殆尽,此时此刻,就像真的是个被人丢弃,毫无修为,只有美丽的娃娃。
    眼前这个女孩子跃跃欲试,很想重新妆点他。
    谁让这个人被自己捡到了。
    盛流玉解开手腕上的烟云霞,重新系在眼前,遮住光亮,镇定地问:“这是魔界吗?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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