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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的时候,我忍不住用手掌贴着门摸索了一下,将熟悉的触感从记忆深处唤醒,就像是一种仪式。
寻着从后厨传来的动静,我找到了大叔,发现他正弯着腰艰难地把一大袋洋葱往柜子里塞。他的肚子太大了,以至于必须憋气猛吸,面皮上泛出红。
“我来吧……”
我很自然地伸手,替大叔完成了这项工作。
大叔意外地扭头看了我一眼:“小织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没什么事就来了。”
我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孩子们怎么样?”
「孩子们」这个词尚未出口时,我感觉一阵因为陌生而带来的艰涩,但真说出口的感觉却意外顺滑。
大叔用手撑着柜子站直,喘了口气回答:“孩子们当然是老样子,还能有什么不同?依旧是一帮调皮捣蛋无法无天的烦人精。不过这会儿他们正睡着呢,也只有睡着了的时候让人省心,像是小天使。对了,小织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做?”
我们之间连「老样子」这个词都不用提,大叔就默认给我做了激辣咖喱,味道非常之完美,两边世界大叔的手艺都是顶尖。
我珍惜地刮净了盘子,确保一点也没有浪费。
大叔就在一边,见我这样笑起来:“没必要吃这么仔细吧。”
我认真回答:“美味是绝对不能辜负的。”
现在心心念念的咖喱已经吃到了,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我步伐轻轻地走上二楼,以免脚步声太重吵醒了还在熟睡的孩子,记得「故事」写过这个地方有孩子们的起居室,还有杂物间。我先钻进了杂物间,一样一样熟悉里面存放的东西。
这感觉有点像是寻宝。大叔的杂物和另一个我的杂物混杂在一起。但又不是完全混在一起,大致上各自占据了一边。
烟和枪都顺利找到了,收在孩子们够不到的高处,放得有些随意。
我把各种杂物都规整了一下,一边研究一边试着给枪保养,然后装上子弹带到身上,烟则是擦去表面的灰尘放回原处。
两秒之后,我很不放心地又把子弹一发一发全退出来,只在身上留一把空枪。
最终,我在这项寻宝活里找到了最值得惊喜的东西——那是由上中下三册拼组而成的一本书,作者是夏目漱石。
书被保护的很好,用牛皮纸包裹得严严实实,拆开它就像拆开一件充满心意的礼物,对我来说也是最心仪的礼物。
找到了这个,我就知道我必须立刻展开阅读。因为我根本忍不住!
我早就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神作了,居然让另一个我痴迷到果断换工作,还直接萌生出写作梦。
我觉得我并不是冲动型的人,也不会随便听从别人建议。所以这个书一定写得特别特别厉害。
我在杂物间里的木箱子上坐下,顾不上条件简陋,捧起书就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然后我发现它真的是杰作。
并不是指这本书达到了人类文学水平的最高峰。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学作品其实很难被定义,这本书也没有运用什么让人称奇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反映出什么发人深省的社会问题。
但在我心里,这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它足以排到我的个人最爱书单第一位。
作为国语教师,我的阅读量是很大的,这也让我更能直观的理解这本书究竟有多么契合我。
它就像是为我量身打造,不但很符合我的三观,而且还具有引导和开阔思维的前瞻作用。
阅读它的感觉很温暖,就像有一位和蔼的老师在润物无声地教导我。
像微风拂面,又像一角摆满了没打理好所以生长得歪歪斜斜的植物的春日阳台。
故事是有气质的,这本书的气质正如市井中每日庸碌的人群,充斥着鸡毛蒜皮的小事,满是烟火气,因为真实的感觉而格外吸引人。
怪不得另一个我会被这本书俘获,现在我也被它俘获了。
当我读到被裁掉的地方时,我感觉一阵抓心挠肺。整个故事最为关键的部分消失了,以至于情绪都不连贯了,我恨不能立刻把作者揪出来逼他告诉我结局。
不过,其实冷静下来想想,我似乎是已经知道了那个结局的。
联系前文可以知道,被裁掉的部分讲的主要是登场人物之一的杀手,阐述自己不再杀人的理由。
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我把另一个自己的人生就像读故事一样读过。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再杀人,为什么死去,又是怎样在迎来死亡的时刻理解了救赎自我的意义。
他尚没有真的把结局续写出来,但是用他的人生来描写的「故事」结局我已经完完整整读到了。
那个结局很难令人满意,至少就我所知,参加了读书会的大家全都很坚定地给出差评。
我也觉得很糟糕,所以我正是为改变而来。
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念头通达,对于书本缺失的内容不再抱有执念。
我把它重新包裹好,端端正正放下,突然之间很想去见见作者。我想当面感谢他。
多亏这个精彩的故事,我似乎产生了朦胧的灵感。
我原本对于自己写作的事情毫无头绪,更是想不明白杏月说写作对开发异能有好处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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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着从后厨传来的动静,我找到了大叔,发现他正弯着腰艰难地把一大袋洋葱往柜子里塞。他的肚子太大了,以至于必须憋气猛吸,面皮上泛出红。
“我来吧……”
我很自然地伸手,替大叔完成了这项工作。
大叔意外地扭头看了我一眼:“小织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没什么事就来了。”
我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孩子们怎么样?”
「孩子们」这个词尚未出口时,我感觉一阵因为陌生而带来的艰涩,但真说出口的感觉却意外顺滑。
大叔用手撑着柜子站直,喘了口气回答:“孩子们当然是老样子,还能有什么不同?依旧是一帮调皮捣蛋无法无天的烦人精。不过这会儿他们正睡着呢,也只有睡着了的时候让人省心,像是小天使。对了,小织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做?”
我们之间连「老样子」这个词都不用提,大叔就默认给我做了激辣咖喱,味道非常之完美,两边世界大叔的手艺都是顶尖。
我珍惜地刮净了盘子,确保一点也没有浪费。
大叔就在一边,见我这样笑起来:“没必要吃这么仔细吧。”
我认真回答:“美味是绝对不能辜负的。”
现在心心念念的咖喱已经吃到了,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我步伐轻轻地走上二楼,以免脚步声太重吵醒了还在熟睡的孩子,记得「故事」写过这个地方有孩子们的起居室,还有杂物间。我先钻进了杂物间,一样一样熟悉里面存放的东西。
这感觉有点像是寻宝。大叔的杂物和另一个我的杂物混杂在一起。但又不是完全混在一起,大致上各自占据了一边。
烟和枪都顺利找到了,收在孩子们够不到的高处,放得有些随意。
我把各种杂物都规整了一下,一边研究一边试着给枪保养,然后装上子弹带到身上,烟则是擦去表面的灰尘放回原处。
两秒之后,我很不放心地又把子弹一发一发全退出来,只在身上留一把空枪。
最终,我在这项寻宝活里找到了最值得惊喜的东西——那是由上中下三册拼组而成的一本书,作者是夏目漱石。
书被保护的很好,用牛皮纸包裹得严严实实,拆开它就像拆开一件充满心意的礼物,对我来说也是最心仪的礼物。
找到了这个,我就知道我必须立刻展开阅读。因为我根本忍不住!
我早就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神作了,居然让另一个我痴迷到果断换工作,还直接萌生出写作梦。
我觉得我并不是冲动型的人,也不会随便听从别人建议。所以这个书一定写得特别特别厉害。
我在杂物间里的木箱子上坐下,顾不上条件简陋,捧起书就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然后我发现它真的是杰作。
并不是指这本书达到了人类文学水平的最高峰。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学作品其实很难被定义,这本书也没有运用什么让人称奇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反映出什么发人深省的社会问题。
但在我心里,这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它足以排到我的个人最爱书单第一位。
作为国语教师,我的阅读量是很大的,这也让我更能直观的理解这本书究竟有多么契合我。
它就像是为我量身打造,不但很符合我的三观,而且还具有引导和开阔思维的前瞻作用。
阅读它的感觉很温暖,就像有一位和蔼的老师在润物无声地教导我。
像微风拂面,又像一角摆满了没打理好所以生长得歪歪斜斜的植物的春日阳台。
故事是有气质的,这本书的气质正如市井中每日庸碌的人群,充斥着鸡毛蒜皮的小事,满是烟火气,因为真实的感觉而格外吸引人。
怪不得另一个我会被这本书俘获,现在我也被它俘获了。
当我读到被裁掉的地方时,我感觉一阵抓心挠肺。整个故事最为关键的部分消失了,以至于情绪都不连贯了,我恨不能立刻把作者揪出来逼他告诉我结局。
不过,其实冷静下来想想,我似乎是已经知道了那个结局的。
联系前文可以知道,被裁掉的部分讲的主要是登场人物之一的杀手,阐述自己不再杀人的理由。
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我把另一个自己的人生就像读故事一样读过。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再杀人,为什么死去,又是怎样在迎来死亡的时刻理解了救赎自我的意义。
他尚没有真的把结局续写出来,但是用他的人生来描写的「故事」结局我已经完完整整读到了。
那个结局很难令人满意,至少就我所知,参加了读书会的大家全都很坚定地给出差评。
我也觉得很糟糕,所以我正是为改变而来。
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念头通达,对于书本缺失的内容不再抱有执念。
我把它重新包裹好,端端正正放下,突然之间很想去见见作者。我想当面感谢他。
多亏这个精彩的故事,我似乎产生了朦胧的灵感。
我原本对于自己写作的事情毫无头绪,更是想不明白杏月说写作对开发异能有好处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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