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是同性恋了,我只是喜欢刘林东这个人,不是喜欢男性!”这句话大概会让绝对迷人情绪低落好几天,不过有的话不说清楚更伤人,索性和盘托出还好些。
    他继续解释,试图把复杂的问题透明化:“说实话,我的性取向没问题。如果老天爷给我一个千依百顺、温柔体贴,身材性感、美艳动人又把我当皇帝伺候着的巨·乳人·妻,我肯定会非常非常开心。当然,前提是我得不到刘林东才会退而求其次,但我的第二选择不可能是男人。追求异性和繁衍后代是所有雄性生物的本能,我也不例外。”
    “别这样,我都被你绕糊涂了。”绝对迷人困惑地摇头,看着他的眼睛:“你不是同性恋,却喜欢同为男性的刘林东,又对火辣的人·妻感兴趣,这口味是不是太重了一点。”
    “就知道你想不通,好吧,换种思维方式。比如你喜欢我,并不是因为我是男人为前提,因为你喜欢我这个人,所以有一天我改变性别甚至身体变形成某种怪物你也会继续喜欢我对吗?”他这样问,理所当然得到肯定的回答,所以话题得以继续:“你可以幻想下别的男人,对他们的身体没兴趣吧,所以喜欢某个人和喜欢同性是两个概念。再说,世界上也不止同性恋和异性恋两种选择,还有双呢。”
    “好像是这样,算了,停止这个话题吧,我头好痛。”人生哲学和心理学内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干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缩小版的喇叭,开始说正事:“我不想强迫你,不过为了避免米歇尔把刘林东的阳·具切下来使用,你最好再帮他炼一次神器。”
    喇叭应该是专门定制的,非常小巧,跟小手指差不多,但结构与真的完全相同,还能吹响。
    “这么小的话倒是不会难受,难为你替我着想,我也不能拒绝你不是。不过为什么每次都是乐器,你爸干嘛对乐器这么执着。”先是卡祖笛,现在又是缩小版喇叭,都是吹奏类的,肯定有什么企图。
    “他的能力是塞壬之音,想要一个能扩大技能范围和加强效果的神器。”绝对迷人不肯骗他,老老实实说了。
    果然如此!
    其实韩鄀元早就猜到了,却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他也不避讳,就在长椅上撩起裙摆,沾了点唾液,把小喇叭塞进去。这动作十分不雅,绝对迷人却挪不开眼睛,心脏砰砰的跳,想看又不好意思一直看,眼睛扫来扫去,整张脸跟喝高了一样通红。偏偏韩鄀元想整他,索性把腿搭在他的大腿上,轻轻摩擦:“我穿了吊带袜,要脱下来只能解开这里的扣子,你不好奇吗?”
    “小,小猪蹄……我……我……”两行鼻血低在洁白的袜子上。
    “我靠,你要不要这么没出息。”韩鄀元彻底无语了,居然有人对着他鼻血长流,这不科学:“头仰起来,那只手举过头顶,走,我带你去洗洗。”
    “你哥烧肉吃多了上火,你带他去休息吧,弄点凉茶喝。”在水槽边遇到巡逻的天晴,韩鄀元干脆把绝对迷人丢给他,自己落个清闲,又开始皇宫大冒险。
    他提着裙子到处乱跑,一路上遇到许多人,除了npc,大部分是熟面孔,都是前几关打过照面的其他神的玩家。看来大家都有了新身份,正在竭尽全力地扮演自己的角色,但面容发生改变的却只有十个继承人。刘林东的新形象保持了他完美的身材,容貌比真实的样子柔和了许多,浅金色的短发和合体的礼服让他看起来相当高贵。
    一想到那强壮的背部很好地包裹在质地精良的上衣里,就让韩鄀元花痴了好半天,然后又猛摇头——不行,我还没原谅他呢,怎么能这么轻易沦陷!
    他整理衣服,想到城堡大厅去看看,熟悉下地形,顺便找含笑。梵歌说的话让他很在意,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再说他也担心含笑的处境,得亲眼见一见才放心。这一路上虽然遇到不少卫兵,但只要扁着嗓子说自己是亨利王子的未婚妻,就得顺利通过。哈,这些笨蛋,何必装哑巴,估计照常说话都认不出来。
    “小元?你是小元吧!”正在他东张西望,跟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打量豪华的城堡时,一个长发美男朝他走来,抓住他的双手,亲切地叫他的名字。
    韩鄀元满脑袋问号,怎么也想不出在哪里见过这号人,但会叫他小元的只有刘林东和含笑,所以他试探地问:“笑笑?”
    “是啊,变成这样认不出来了吧,第一次照镜子的时候也觉得很别扭,长发哪适合大叔。”含笑搂住韩鄀元的肩膀,把他带进一间会客厅:“老远就看见你了,不过不敢确认,你穿得也太可爱了。”
    “少揶揄我,丑死了。”都说他可爱,但可爱这种词语根本就是无法夸奖美丽或者帅气的时候用的替补词,让人高兴不起来。
    “怎么会,我是真的觉得小元很可爱,穿这身衣服出去绝对能以假乱真,大家都会把你当成高贵的小姐来对待。”吩咐佣人送来茶点,含笑把分别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下,又问了很多他们的情况,最后补充道:“虽然我们现在立场不同了,不过朋友是一辈子的事。你放心,只要不出意外,我不会主动攻击你的。”
    他用了比较委婉的说法,但潜台词就不那么友好了,可以看出他已经做好准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宁愿变成敌人。按理说这种文字游戏难不倒韩鄀元,但他因为重逢的喜悦而忽略了其中的深意,根本没在意。
    “我一直在找你,就是想对你说我们绝对不要互相为敌。”含笑没变,让韩鄀元松了一口气:“什么神的杀人游戏,根本就是他们取乐的闹剧。我对这些没有仁慈和怜悯之心的神完全没有好感,人类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玩具,坏了就换新的,反正有源源不断的生命供他们践踏。这个游戏不就是为了把我们逼到走投无路然后互相残杀吗?我偏不给他们看这种场景,含笑,你会帮我的吧……其实我有个计划……”
    他贴近含笑,在耳边说了自己的想法,谁知含笑摇头:“想法很好,但你怎么说服所有人来配合你?别傻了,人之所以会沦为神的玩物,全因贪婪和不知满足。你也别说得那么大义凛然,我们都是一样,没有奢望又怎么会加入这个游戏?既然你进来了,就得遵守游戏规则,胜利才是唯一的出路。”
    “可是……”韩鄀元低下头,没想到会被拒绝,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看过《大逃杀》吗,我们的情况跟他们有什么不同,你是要做劝人放下武器一起去死的圣母,还是当为了保命屠杀同胞的战士,又或者是天生就喜欢杀戮的王者?”含笑端起咖啡,在雾气后观察韩鄀元的一举一动,那表情不再温柔体贴,只是对面那个人根本没发觉。
    “为什么没有团结在一起对抗神,然后大家都活下来的选择?”这句话从胆小怕死的韩鄀元嘴里说出来,倒是让人有点意外。
    他笑,说我以为你是得过且过的人,看来我错了。对话一度中断,柔体贴的含笑变了,两人之间的默契荡然无存,而且有什么东西扭曲得面目全非,一切都不一样了……
    结局不欢而散,韩鄀元怀着复杂的心情从会客厅出来。
    低潮、不解、烦恼、困扰以及不安环绕着他,像沉重的负担,压得人喘不过气。他很想回到刘林东身边,把这里的遭遇全告诉他,然后问他男人什么不可以选择大家都活下来。然而他不能,因为他知道男人会说真话,会让他了解人性的残酷和毫无选择,会把他内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击溃!
    他在城堡中漫无目的地行走,最后去了夜月的房间。
    月夜在看书,相当专注,好半天才翻一页,而法师晓晓躺在床上嘀嘀咕咕说个不停,看见韩鄀元来了也没有打住的意思。内容大约是指责月夜不够体贴,没有花更多的时间陪伴他,让他觉得参加这个游戏是个错误。抱怨了很多琐事,最后却说我不后悔,你就得意吧!
    他说这句话时,月夜藏在书后面的嘴角微微扬起,这个表情没能逃过韩鄀元的眼睛。对了,英宁曾经说过他们是一对,在一起很久了。
    “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聊。先说好,不许占用太多时间,不然阉了你这个拖后腿的笨蛋!”晓晓嘴巴一向狠毒,大家都习惯了,其实他心眼很好,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韩鄀元目送他出门,自己找了张椅子坐下,用不太礼貌的问句作为开场白:“月夜,你活了多久了?”
    “七十六。”他稍微想了一下,大概是不记得自己的确切年纪了:“或者七十七。”
    “那你一定经历过许多难以想象的事。”人生七十古来稀,都说这个岁数的老人几乎参悟了人生,看淡命运,对死亡也不再畏惧,是生活智慧的结晶。正因为考虑到这一点,韩鄀元心有困惑时才想找他聊一聊,不过真的来了却不知从何说起:“你知道,游戏已经不是简单的分出胜负就可以了,我们必须战斗,必须杀死敌人。但是我很迷茫,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正确,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坚持什么。想听听你的建议,或许能从中得到启示。”
    “在听我的忠告前,你也许可以知道一些故事。”月夜把书放下,缓缓讲起几十年前的往事:“这是我从未对人说起的过去,连晓晓那家伙也不知道,但我愿意告诉你,前提是无论听了什么都要保持冷静。”
    “当然。”韩鄀元坐正,直觉告诉他,有些真相会很残忍。
    月夜开始讲述他的一生……
    他生在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在1937年的夏天,正是这个国家迎来黑暗的时候。本该是小少爷的命,却和荣华富贵无缘,连安稳的日子都成了奢望。在他幼年的记忆中,只有枪声炮声,疾病和死亡。他跟随家人在战火纷飞的乱世中不断逃亡,从北方一路南下,躲到西南边境的小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
    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母亲改嫁的了,兄弟姐妹有的死了,有的走散了,最后了无音讯,也就当成死了。
    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他在一个个村落中流浪,乞讨,最后晕死在一间铁匠铺外。师傅心好,就收留他当学徒,钱是一分都没有的,但是管饭,在那个年代很少饿肚子算是非常幸福了。只是好景不长,十六岁那年,他跟师傅去一个农场送铁器,路上遇到一伙土匪。这些人是残兵败将和社会流氓组成的小团伙,专干走私军火和鸦片的勾当,心狠手辣,又不怕死,连当地政府也没办法剿灭。
    师傅被当场打死了,土匪抓了月夜,没杀他,因为要利用他来运毒。
    他们把他折磨得浑身是伤,剖开腹部再草草包扎起来,过边境时谎称孩子贪玩捡了个雷管把自己炸了,现在要抬回家救命。血淋淋的少年谁敢阻拦,连人带行李,就这样放他们走了。
    没有利用价值的月夜最终被弃尸荒野!
    那伙人走的时候,甚至没有给他一个痛快,让他躺在野地里等死。不是活活痛死,就是失血而死,或者被野狼分尸。他在极端的痛苦中熬了一整夜,居然没死,最终等来的不是死神,而是满头紫色长发的梵歌。
    那时的愤怒之神长得极美,他在他身边蹲下,露出好奇的表情,捡了根木棍捅他的伤口,一边笑一边问:痛吗?
    月夜说我痛得受不了了,你行行好给我个痛快吧。神摇摇头,又说,你死都不怕怎么还怕痛,难道比起皮肉的痛苦死亡更容易忍受?
    怕,我想活命,但我真的快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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