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阵雨(2)
    傅氏对瑞发的收购发展得很不顺利。傅琪去了温哥华几趟, 被王瑞发接见了一次,吃了一顿饭,算是老王给了老朋友傅维贤的面子。至于生意, 被王瑞发一句“吃饭时候不谈公事”挡回来, 什么也没谈成。
    九月份一到, 王瑞发返港探亲。傅维贤听到风声,忙请老朋友出来吃饭,一起被邀出席的还有傅琪和老王的女儿ailsa wong。席间相谈也是甚欢, 到最后老王才说到:“我女儿学艺术的, 在内地学国画也有半年了, 这次来香港是看上了嘉德的几张画。”
    傅维贤忙嘱咐傅琪去了解拍卖的事宜。他嘴上说着拍卖的事, 心里实则咯噔了一下。关于收购的事,老王并没有一口回绝,开出的价格却高得离谱,并不是十分有兴趣的样子。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 他把刚跟傅修远一起返港的黛琳娜招来问了问。黛琳娜的报告也与之前没太大区别, 傅修远没做什么奇怪的事, 日常杂事也都交给她办理, 除了最后一天晚上,傅修远给谁办了一场接风宴, 全程都是他自己亲自做的安排, 没让她插手,请的是谁她也不知道。
    听到这里傅维贤已经皱紧了眉头一脸若有所思。黛琳娜心里没底, 觉得老板是嫌她没用,连忙又报告, 走之前的那个周末, 她躲在酒店大堂的角落, 终于见到了傅修远带着女朋友在酒店门口出现,她还偷偷拍了照片。
    傅维贤看到那照片,简直气到吐血。照片里的女子根本不是那个挖了消息的美艳女记者,而是王瑞发的女儿王艾莎。他又着人去打听老王的行程,答案果然像他想的那样:老王并非直接从温哥华飞香港,而是先去h城接了女儿。
    听到这消息他勃然大怒。傅修远这小子一定是在背后捣了什么鬼,不是出卖了傅氏的内部情报,就是挑拨离间说了他傅维贤的坏话。
    他在办公室里咬牙切齿发了一个钟头的怒,又坐下来细细一想,唯觉匪夷所思,不寒而栗。推荐傅修远去h城办事的是廖坚强。廖坚强向来精明,怎会不知道王艾莎在h城呆了半年?如果知道,又为何不告诉他,还主张把傅琪调回来,派傅修远去h城?他分明问过廖坚强,那时候廖坚强说说傅修远在h城有个女友,是那个挖了晏小勤新闻的小报记者。
    一切都在他眼皮子底下悄悄地进行,原来这两个人已经沆瀣一气。幸好他在傅修远身边安排了个人,要不然现在还被他们两个蒙在鼓里。他又回想起不久前的经济周刊事件,心里一阵冷笑。这么多年了,他竟然没看出姓廖的狼子野心。这傅修远才进公司,廖坚强就琢磨着要扶幼主上位自己做大司马了,当他是死人不成!
    此时傅修远的办公室里又是另一番光景。傅修远第一天返港上班,jc发现他尤其的意气奋发,猜想他此行志得意满,偷偷笑着问:“据说董事长发了一上午的脾气了,我看瑞发的deal要黄。你到底跟瑞发那位说了什么?”
    傅修远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能说什么?不就吃了一顿饭,讲讲h城的天气和风景而已。”
    jc说什么也不信:“你花那么多功夫追王艾莎,原来就是想跟王瑞发讲天气啊。我都以为你是去给董事长搅事咯。”
    傅修远倒一下笑了:“我哪有那么大本事?王瑞发也不是草包,不会那么轻易被收购,至于deal能不能成,我说什么都没用。”
    他们一起去开会,半路还遇到脸色铁青的廖坚强。jc停下来恭恭敬敬叫了一声坚叔,看见坚叔着意看了傅修远一眼。
    廖坚强此时内心可谓不平静。原本傅修远说要去h城,他以为他的目标是王艾莎。如果成功的话,对傅修远来说,这一招进可以提高他在傅氏的地位,退可以搅黄瑞发的收购案,两样都是他廖坚强乐见的结果。如今的傅维贤对他的信任大不如前,傅修远要去跟傅维贤打擂台,正好可以有用到他廖坚强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他断不想见到傅琪与王氏联姻。没想到傅修远搭好了花架子唱了一出戏,却并不想真做什么。至于那个黛琳娜,哪有那么巧最后一天让她拍到他们约会的照片,又那么真真假假地让她知道傅王会面的事?若说傅修远不知道她是董事长的人,他是断然不信的。
    他同傅修远在走廊里撞见,两人眼神交汇,便知对方在心里想些什么。他原脸色极不好看,打算甩脸子走开,想了一想,还是缓下神色,在离开前无奈地拍了拍傅修远的肩。
    望着坚叔远去的背影,jc闹了个一脸懵,转头问傅修远:“坚叔什么意思?”
    傅修远挑眉一笑,回答说:“大概是后生可畏?”
    jc琢磨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你这出不是搞破坏,唱的是反间计啊。”
    傅修远这才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
    jc又追问:“那王艾莎呢?怎么办?”
    他淡淡说:“散咗啦。” jc对他过河拆桥的速度表示惊叹,他才又加了一句:“围着她的男人多的是,也不缺我这一个。”
    jc却是不大相信。王艾莎答应带他去见了自己的老爸,总是有几分真心的。他呵呵一笑,半开玩笑地说:“啧啧,哪个女人看上你都要万劫不复。你这个人太可怕,是不是灵魂早卖给了恶魔?”
    傅修远倒是脸色一沉,反而当了真,顿了顿,自嘲地笑笑说:“what do i do with a soul?”(我要灵魂能有什么用?)
    忙了一上午,他终于在自己办公室里坐定。办公室在62层,空空荡荡没有多少家具。从玻璃幕墙向外望,远处是船只星罗棋布的维港,再远处就是一望无垠的蓝天。当一切尘埃落定,人群散去,世界竟然可以如此空旷。
    他拿出手机,给艾微微发了一句话:“在干什么?”
    等了半晌,手机终于回答:“在忙。”
    他在心里暗笑。她倒比他更忙,不知道是不是在忙着拯救地球。他又想到自己早早就悟到的真相:她是天使,他是恶魔。他们是同一颗罪恶的种子里开出的两朵花,她那一朵洁白无暇,他这一朵黑透了心,还有毒。
    这些日子艾微微确实很忙。亚运会在即,报社所有人都有政治任务,包括她这个管吃吃喝喝的公号。前几周还不错,做的专题是韩餐日餐,后来几周做泰餐越餐也还过得去,上周做印度餐,吃得她眼冒金星,而这一周灭绝师太交给她的任务是做亚洲酒文化。对于在酒吧里也只喝水果宾治的她来说,这任务难免强人所难。
    她做了许多功课,熟读了各种酒的历史沿革,跑了不少酒行酒厂,采访了几个品酒专家,还拉了组里最爱喝酒的同事石宁来一起品鉴,写了一篇稿子交上去,结果又被灭绝师太打回来,说她写的覆盖面不行,推荐了各种黄酒白酒米酒清酒甚至东南亚的棕榈酒,怎么就没有马□□酒?中亚的酒种一个都没有?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带一路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忽略了?
    她无奈,打听到一家卖烤肉的餐厅有卖牧民手工制作的马奶酒,连忙跑去采访。店主是个哈萨克族的大叔,留一把大胡子,听说是报社要推荐他家的马□□酒,高兴地请她喝酒,她推脱不过喝了几口,呛得差点吐出来,大叔问她好不好喝,她憋了半天才点头说:“很特别。”大叔豪爽地大笑,劝她再多喝几碗。
    她向来是个一杯倒,喝几口酒脸就红了。星期五下午,她也没好意思拉同事石宁一起来,就她一个人。店主大叔看着她直笑:“艾记者多吃点烤肉,这酒后劲大,你多休息会儿再走。”
    她却看了看时间,连忙站起来告辞:“多谢老板。我还有事,今天就采访到这里吧。”
    夜幕降临,外面华灯初上。烤肉店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她走了几个街区,去附近湖边的茶楼等人。早上出门时她还遭到沈琳的嘲笑,问她为什么竟然买了一双细高跟,是不是晚上要去相亲,这时候五分醉意提着两大罐子店主送她的马□□酒过马路,她才发觉细高跟是完全错误的选择。
    茶楼门口的人颇多,头顶的红灯笼热热闹闹,她远远走来东张西望了许久,忽然手上一松,有人接过她手里那两大罐子马□□酒,她回头一看,才发觉傅修远已经站在她身后。
    他应该是刚从飞机上下来,身上还是上班时西装革履的一身黑。他们也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见了,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事好像还历历在目,想起来还叫她心里紧张。他倒好像完全没什么不一样,只笑了笑问:“喝酒了?”
    原来他们的计划是她带他去茶楼喝茶吃饭,现在她已经吃得十分饱,酒劲上来,满面飞红。她很少喝酒,但知道自己喝酒后的德行,头会晕,话还特别多,这时候絮絮叨叨地回答他:“就喝了一点。刚才去采访一家烤肉店,大胡子店主大叔特别热情,一定要请我喝酒,我就喝了,三大碗,现在头有点晕。”
    他看见她这副样子,忍俊不禁,无奈地说:“我看还是送你回去吧,你好好休息。”
    周五的夜晚湖边游人如织,停车场又远,他护着她穿过几个街区,挡在她身边不让行人碰到她。好不容易到了停车场,他为她开车门,用手挡住车顶,免得她不小心碰到头。她在心里想,果然还是那个傅修远,绅士,得体,照顾周到,一路护着她又竟然能做到没有任何肢体接触,好像总跟她隔着一臂之距。
    因为帮她拎着那两罐沉甸甸的马□□酒,他一直把她送到楼上。沈琳不在,房间里黑着灯。他放下手里的两罐酒,又扶着她去了她的卧室。她其实并没有醉得那么厉害,只是脸烫得吓人,脑袋里好像被塞了一团棉花,有点堵塞,思维不特别连贯。
    她坐在床沿上甩掉细高跟,捶了捶腿,一抬眼,看见他已经退到了门口,颀长的身影靠在门边,看起来像准备要走的样子。她还以为他要说再见,没想到他在门口站了许久,又问:“腿疼吗?”
    她说:“有一点儿,刚才穿着高跟鞋走了太多路。”
    他又走到床边,蹲下来,半跪在她面前,替她揉了揉小腿。那力道恰到好处,她忍不住想,说不定他替许多人按摩过小腿。
    房间里还没有开灯,窗外投来城市夜晚惯有的夜色,万家灯火汇聚的昏黄微光。他在夜色里低着头,阴影里轮廓分明,眉眼深邃。她又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感叹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也喝醉了。”
    那并不是他第一次见她,实际上他早在她六七岁的时候就见过她。老头子到h城各个孤儿院找人,寻到她那一家,他看见一个小姑娘趴在二楼的窗台上,脸红彤彤的像个大苹果。出于许多原因,他什么都没说,害得她在福利院呆了这么多年。老头子一直以为找遍了h城,并没有找到他要找的孩子,也只好放弃。
    她忽然在头顶问:“为什么是我?”
    他假装没听懂,笑说:“什么为什么是你?”
    她问:“为什么傅天宇会选中我?”
    他揶揄地回答:“大概因为你长得美吧。”
    她双颊绯红,一副好奇的神情:“那你呢?那年新年,你为什么给我送礼物?为什么替我付学费?为什么这么多年还记着我?”
    他顺理成章地玩笑说:“当然是因为你长得美啊。”
    她知道他不认真,“切”了一声说:“我才不相信。”
    他低头含笑说:“你是不该相信我。”
    半认真半开玩笑,到最后到底哪一句是玩笑,哪一句又是真话,连他自己都分不清。
    窗口的光昏黄恍惚,分不清是月光还是灯光。借着那一点亮色看她,他觉得她和往日不同。记得她向来是简单的t恤衫牛仔裤平底鞋,素面朝天,今天却化了个淡妆,显然是精心打扮过了,愈发显得明艳动人。他向来觉得她漂亮,这一刻更甚——长发松松挽在脑后,上面插着他送的珍珠发簪,小巧的耳垂上戴着她那对珍珠耳坠,明眸皓齿,静静看他的样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美。有一刻他不由自主地想伸手抚摸她面颊,却忽然听到她问:“那天挽着你胳膊的美女是谁?”
    他手上一顿,并不想说谎,也说不出真话,停了停,最后低头说:“算一个生意伙伴。”
    她追问:“不是女朋友?”
    他低声说:“算不上吧,更应该算生意伙伴,已经分手了。”
    这她倒有些相信。她绝不会天真地以为他是个单纯简单的人,这些天也在心里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见了面一定要好好问问,为什么他前一刻还挽着别人的胳膊,下一刻又掉头来追她。理智地讲,她是介意的,只是没料到情况变成现在这样:半明半暗的房间里,他半跪在自己面前,眼神闪烁,动作轻柔地替自己揉着小腿。自己喝得醺醺然,觉得他近在眼前的眉眼轮廓真是好看,只想沉醉在这一刻的黑暗里。
    两个人四目相对,她以为他还要做些什么,没想到他停下手里的动作,顿了顿说:“你好好睡觉,我在车里等一会儿,等你的室友回来再走,有事可以打电话给我。”
    他打算起身要走,她一团云雾一样的脑子里却觉得不能这样莫名奇妙地放他走,于是伸手一把拽住他的领带,把他拽到面前,以便能把他看得更清楚些。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看了许久她才说:“你今天有点怪。”
    他似乎自嘲地笑了笑:“怎么怪?”
    她心里想,就是不像上次那样。借着酒劲,她收紧了手里的领带,凑过去,在他唇上轻轻吻了吻,然后退后一点,想鉴定一下,是不是还是那天的味道。他眼神一暗,盯着她的眼睛说:“艾微微,我不是个好人。我确实不是一个好人,你最好别相信我,因为我做的事,不见得都光明正大……”
    她咬着嘴唇皱着眉头,似乎没听见他的话,只是在细细品尝刚才那个浅尝辄止的吻。一片黑暗里,她眼里倒映着自己的影子,比天上的星星还亮。他脑袋里一空,忘记了刚才想说的话。
    细细想来,他曾几次想应该退步抽身,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她一个相信希望相信爱,还有点天真固执的小姑娘,不该卷进傅家这趟混水来,他还是别祸害她了。可每次他对自己说算了吧,总要出点什么事又把他拉回来,比如她忽然穿上了他送的鞋,给他炖了一锅汤,在夜店里喝了一杯水果宾治,主动给他打了一通电话,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又都成了他再次靠近的藉口。所以他在心里想,傅修远,算了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反正你忒么也不是什么好人。
    窗外一阵风倏忽而至,凉意袭来。他们本来就离得近,他稍一倾身就碰到她的嘴唇,丝滑柔软,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和记忆里的一样令人心悸。暗夜微光里,他亲吻她的面庞,对她信誓旦旦地说出本没打算要说的话:“我不是个好人,但你是我特别重要的人,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作者有话说:
    不管了,这章暂且这样,将来可能会再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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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 阵雨(3)
    微微第二天醒来已经天光大亮。昨晚的事仿佛历历在目, 后来的事又有点模糊。不记得傅修远是什么时候走的,大概也不算晚,沈琳还没回来, 她却因为喝得太多, 已经眼皮沉得抬不起来, 半梦半醒间记得他给了她一个告别的吻,凉凉地印在她的额头上。
    打开手机,他给她留的“早安”两个字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前。
    她还从来没经历过这种宿醉未醒的感觉, 好不容易把自己从床上拖起来, 沈琳在客厅里叫她:“你点的早饭来了, 还不快来吃!”
    她可没点过什么早饭, 跑出去一看,桌上的外卖摆了六七样,某知名餐厅的袋子,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养生粥, 还有一大杯柠檬蜂蜜茶, 大概是给她这个昨天喝得太多的人。沈琳也正在瞪着那一堆早饭大惊小怪:“艾微微, 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你是不是中彩票了?”
    她讪笑地回答:“正好有免费餐券。”
    不知别人恋爱是什么感觉, 她还有些不习惯,总之他太周到了, 让她莫名地不安。
    这时候她的手机又亮起来, 他在电话里说:“吃完了吗?下来。”
    她跑到楼下,东张西望地找那辆黑车, 半天也没找到,背后却有人叫她的名字:“微微。”她回头一看, 傅修远就在她身后, 今天穿了一身随便的运动服, 还是黑色,样子却同以往很不一样,咋一看让他年轻好几岁。
    他说:“车停在那边了。”说着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
    他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叫她一起去爬山,去h城最高的北高峰。车在南湖边的北山街上蜿蜒前进,他开得熟门熟路,一点也不像个外地人。那座山他也十分熟悉,车停在哪里,从那一条小道上山,他都十分熟悉,倒是她这个本地人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
    山不算高,但也不是毫无挑战,青石板路蜿蜒向上,从山脚往上也是一眼望不到尽头。他显然常来,装备齐全,看起来很专业的登山包里装了几瓶矿泉水,一包巧克力,还有她那只有小狗图案的保暖瓶,装的是一罐子给她的蜂蜜水。他看起来简直是闲庭信步,她爬得有点气喘吁吁,他一定是放慢了脚步她才追得上。
    爬到山顶已经将近正午,山顶的财神庙香火颇旺,这时候人来人往,屋檐上彩旗飘飘,充满世俗快乐的气氛。她问他:“你常来这儿?”
    他说:“以前都是上班以前一大早来,那时候一路上都很清净,基本没什么人,今天还是第一次这个时间来凑热闹。”说完还笑话她:“因为有人昨天喝多了,睡得像小猪一样,叫都叫不醒。”
    她暗自脸红,想起山里的其他的寺院,自告奋勇:“我带你去上中下天竺的寺院,那里景色更好些。”
    于是他们又原路下山,顺着山路逛了对面山上的法喜讲寺,法净禅寺和法镜寺。这一路竹林环绕,曲径通幽,寺院皆是青瓦黄墙,层台累榭。法喜寺供奉白衣观音,楼宇重重叠叠,钟声空远,大殿前静静燃着长明不灭的油灯,有许多情侣来求姻缘。法镜寺更小些,不过寺后有一块有名的三生石,他们还专门去看了看。其实不过是一块形状古怪的石头,不知怎么就被认为有奇特的效果,许多人把许愿的香袋挂在傍边的小亭子里,大概世人所求最多的还是因缘际会,生生世世。
    他抬头看那块石头上的撰文,看得还挺认真。她觉得姻缘一世就够了,开玩笑说:“三生三世,会不会太长了。”
    没想到他难得的语气认真:“有的人可能三辈子加起来的姻缘也没别人一辈子长。”
    他们一直走得不快,遇到竹林就停下来歇一歇,遇到茶园又停下来看一看,不知不觉就走了一天,她反倒觉得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不过他还要赶晚间的飞机返港。
    他送她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分。她以为他们要在楼下分手,他又把她送到楼道里。她不好意思地说:“别送了,我自己上去吧,要不然该被沈琳看见了。”他才停下脚步。
    她转身要走,他又在身后叫她:“微微。”
    她回转身。楼道里没有灯,只有外面漏进来的几缕夜光。他伸手轻轻抱住她,亲了亲她的嘴角,低声说:“等我回来。”
    他的人前脚走了,鲜花后脚就跟进来,也没有送到她和沈琳的住处,而是直接送到她报社的办公室里,今天是卡罗拉,明天是紫皇后,后天是坦尼克。要不是沈琳,她断然认不全这些玫瑰的品种,今天的还没谢掉,明天的又送过来,她工位前的窗台上放得层层叠叠,一直堆到沈琳的窗台上都是。
    她从小过的就是穷日子,从来不重视这些不实用的仪式感,晚上视频通话的时候告诉他:“花别送了,太浪费了,这些钱还不如捐给福利院做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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