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章 故人
曾几何时,他一度以为,里面的那个女子,会是他一生所爱,也会是他志在必得的一个女人。
于是,他送出骨笛,并且许下了承诺,只要他日她需要的自己的时候,便吹响骨笛。介时,不管自己身在何处就一定会出现在她面前,并且救她于危难之下。
但是,这句胡她似乎是不信的。为了让她能够相信,他甚至以断指发誓,表示自己一定会来。
因为初见美好,也因为第一次萌动春心,他对她除却欣赏之外,更多的还有是在那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不断衍生出来的感情。
离开辰国之后,他更是为了还她的人情,在星云客栈顺手帮了自己的情敌。而这一帮,便也让他彻底没了机会。
本以为她与他之间该是有着仇恨的,必然不会因为所谓的感情而忘记了仇恨。不曾想,他们之间似乎毫无芥蒂,两人非但没有隔阂,反而在转眼之间,成了最亲密的人。
如果那个时候他早就知道这一帮会让他们走在一起,那纵然这一帮对自己有利,他也必定不会出手。
然而,现在说这些似乎也都已经没用。她已经他人妇,而自己与她之间终究是没有任何关系。至于那骨笛,他亦是要取回来。
女人,可以没了,但江山,却不能失了。这个骨笛对他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
时间,一点点的在流逝。屋瓦上的穹明显然是有些急了,开始不停的发出鸟叫声,提醒叶罗赶紧动手。
叶罗拧起眉头,右手轻轻抬起,推开了房门。在沉寂的夜里,纵然是这一推极为小心,可还是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叶罗一脚迈进,眼眸警惕的扫了一眼四周。
南宫瑜的武功亦是高强,叶罗明白这一刻香许是不能取得什么大的作用,但今晚,他必须冒险一试。否则的话,他不知自己要到何时才能取回他的骨笛。
他缓缓走进去,眼睛落在那床榻上时,只见帘幔浮动,好似能看到床榻微微凸起的幅度。
两人,似乎还在酣睡。他稍稍安下心来,开始看这屋中的陈设。现在时间紧迫,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找到骨笛。
如此想着,叶罗快速的来到坐塌边上,瞅准了一个匣子伸手就要拿起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叶罗听到身后一阵风,他心下一惊,身子还未做出什么反应的时候,一把剑抵在了他的后背之上。
“说,你究竟是何人?!”彼时,站在他身后的正是南宫瑜。他眸色清冷,正死死定着面前这个擅闯辰华殿的不速之客。
身后,苏瑾不知在何时,已然点燃了一盏灯,然后拿着灯缓缓走过来。
突然起来的变化,也让外面的穹明和青阳看到了。两人喊了一声,“不好。”而后忙从屋瓦之上下来,匆匆进来。可是,已经晚了,叶罗身后有一把剑,而这南宫瑜竟是醒着的。此次他们只来三人,若是轻举妄动的话,只怕是叶罗有生命之忧。
这般想着,穹明和青阳立在那儿,更是不敢乱动。
苏瑾讥诮一声,道,“没想到,竟不是一个人。”如此说完,她举灯过去,缓缓来到了叶罗的跟前。接而抬起灯照向了面前的叶罗,而这一照,苏瑾顿然惊愣,手顿在了半空中。
“罗言??”苏瑾惊呼出声,不敢置信的盯着面前的叶罗。“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苏瑾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这深更半夜抓到的刺客,竟是她当初顺手救下的人。后来,他离开以后,苏瑾再也没见过他。如今怎么都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再一次见到他。
叶罗转眸看他,心中百感交集。故人再见,竟是现在这副状况。好一会儿,他才道,“好久不见,苏姑娘。”
听着两人的问候,南宫瑜不禁皱了皱眉头。
“夫人认识?”
苏瑾抖了抖嘴唇,“他当初身负重伤,被我无意救下。不曾想……”苏瑾顿了顿,而后蹙眉道,“你怎的会出现在这里?”
“我们公子是来取回自己的东西的。”许是害怕南宫瑜不小心伤了叶罗,身后的青阳忍不住开了口。反正,他们今夜的目的也的的确确是取东西,而并非是旁的什么事情。
南宫瑜看了后面的两人一眼,嘴唇轻抿,静默了片刻之后,问道,“是什么东西?”
“骨笛。”叶罗深深看着苏瑾,复又说道,“当初,我曾将一样重要的东西交给苏……皇后,现如今,我恐是要将东西取回,所以这才不得不深夜造访。”
闻言,苏瑾方想起来叶罗离开的时候,的确是给了她一样所谓的骨笛。她扯了扯嘴巴,将南宫瑜的剑拨开了。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光明正大的过来,怎的还要深夜偷偷摸摸的过来。而且,还下了类似迷魂香的东西?”
没了剑,叶罗也彻底转过身来。
屋中昏暗,可他还是看清了南宫瑜的面庞。这,也是两人第一次照面。叶罗眉头越蹙越深,看着南宫瑜的眼眸也着实怪异。而南宫瑜也望着他,凭借着男人的本能,南宫瑜感觉到了叶罗眸中那特殊的情感。
可恶!
南宫瑜心中暗骂一句道:夫人这是在何时,又给自己招来了一个情人?
良久,叶罗才收回目光,看向了苏瑾。“当初是我亲自将东西送给皇后,现如今,你我身份已然不同,我想着这东西对你而言怕是无用,所以便想取回这重要之物。但思及这东西是我亲自送出的,实在是没办法在当面讨回,所以……”
“所以你才大半夜的自己过来拿?”苏瑾抖了一下嘴唇,心中委实无语。
谁能想到,这抓到的所谓刺客,大半夜过来竟只是要回自己的东西!今夜,还真真是虚惊一场。
她无奈一叹,忙道,“既然这东西对你很重要,那我必然是要归还的。你就在这边等会,我去给你找找。”说完,苏瑾在昏暗的屋子里又摸索出了一盏灯,将其点燃。随后拿着哪站灯走向了里屋。
于是,他送出骨笛,并且许下了承诺,只要他日她需要的自己的时候,便吹响骨笛。介时,不管自己身在何处就一定会出现在她面前,并且救她于危难之下。
但是,这句胡她似乎是不信的。为了让她能够相信,他甚至以断指发誓,表示自己一定会来。
因为初见美好,也因为第一次萌动春心,他对她除却欣赏之外,更多的还有是在那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不断衍生出来的感情。
离开辰国之后,他更是为了还她的人情,在星云客栈顺手帮了自己的情敌。而这一帮,便也让他彻底没了机会。
本以为她与他之间该是有着仇恨的,必然不会因为所谓的感情而忘记了仇恨。不曾想,他们之间似乎毫无芥蒂,两人非但没有隔阂,反而在转眼之间,成了最亲密的人。
如果那个时候他早就知道这一帮会让他们走在一起,那纵然这一帮对自己有利,他也必定不会出手。
然而,现在说这些似乎也都已经没用。她已经他人妇,而自己与她之间终究是没有任何关系。至于那骨笛,他亦是要取回来。
女人,可以没了,但江山,却不能失了。这个骨笛对他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
时间,一点点的在流逝。屋瓦上的穹明显然是有些急了,开始不停的发出鸟叫声,提醒叶罗赶紧动手。
叶罗拧起眉头,右手轻轻抬起,推开了房门。在沉寂的夜里,纵然是这一推极为小心,可还是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叶罗一脚迈进,眼眸警惕的扫了一眼四周。
南宫瑜的武功亦是高强,叶罗明白这一刻香许是不能取得什么大的作用,但今晚,他必须冒险一试。否则的话,他不知自己要到何时才能取回他的骨笛。
他缓缓走进去,眼睛落在那床榻上时,只见帘幔浮动,好似能看到床榻微微凸起的幅度。
两人,似乎还在酣睡。他稍稍安下心来,开始看这屋中的陈设。现在时间紧迫,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找到骨笛。
如此想着,叶罗快速的来到坐塌边上,瞅准了一个匣子伸手就要拿起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叶罗听到身后一阵风,他心下一惊,身子还未做出什么反应的时候,一把剑抵在了他的后背之上。
“说,你究竟是何人?!”彼时,站在他身后的正是南宫瑜。他眸色清冷,正死死定着面前这个擅闯辰华殿的不速之客。
身后,苏瑾不知在何时,已然点燃了一盏灯,然后拿着灯缓缓走过来。
突然起来的变化,也让外面的穹明和青阳看到了。两人喊了一声,“不好。”而后忙从屋瓦之上下来,匆匆进来。可是,已经晚了,叶罗身后有一把剑,而这南宫瑜竟是醒着的。此次他们只来三人,若是轻举妄动的话,只怕是叶罗有生命之忧。
这般想着,穹明和青阳立在那儿,更是不敢乱动。
苏瑾讥诮一声,道,“没想到,竟不是一个人。”如此说完,她举灯过去,缓缓来到了叶罗的跟前。接而抬起灯照向了面前的叶罗,而这一照,苏瑾顿然惊愣,手顿在了半空中。
“罗言??”苏瑾惊呼出声,不敢置信的盯着面前的叶罗。“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苏瑾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这深更半夜抓到的刺客,竟是她当初顺手救下的人。后来,他离开以后,苏瑾再也没见过他。如今怎么都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再一次见到他。
叶罗转眸看他,心中百感交集。故人再见,竟是现在这副状况。好一会儿,他才道,“好久不见,苏姑娘。”
听着两人的问候,南宫瑜不禁皱了皱眉头。
“夫人认识?”
苏瑾抖了抖嘴唇,“他当初身负重伤,被我无意救下。不曾想……”苏瑾顿了顿,而后蹙眉道,“你怎的会出现在这里?”
“我们公子是来取回自己的东西的。”许是害怕南宫瑜不小心伤了叶罗,身后的青阳忍不住开了口。反正,他们今夜的目的也的的确确是取东西,而并非是旁的什么事情。
南宫瑜看了后面的两人一眼,嘴唇轻抿,静默了片刻之后,问道,“是什么东西?”
“骨笛。”叶罗深深看着苏瑾,复又说道,“当初,我曾将一样重要的东西交给苏……皇后,现如今,我恐是要将东西取回,所以这才不得不深夜造访。”
闻言,苏瑾方想起来叶罗离开的时候,的确是给了她一样所谓的骨笛。她扯了扯嘴巴,将南宫瑜的剑拨开了。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光明正大的过来,怎的还要深夜偷偷摸摸的过来。而且,还下了类似迷魂香的东西?”
没了剑,叶罗也彻底转过身来。
屋中昏暗,可他还是看清了南宫瑜的面庞。这,也是两人第一次照面。叶罗眉头越蹙越深,看着南宫瑜的眼眸也着实怪异。而南宫瑜也望着他,凭借着男人的本能,南宫瑜感觉到了叶罗眸中那特殊的情感。
可恶!
南宫瑜心中暗骂一句道:夫人这是在何时,又给自己招来了一个情人?
良久,叶罗才收回目光,看向了苏瑾。“当初是我亲自将东西送给皇后,现如今,你我身份已然不同,我想着这东西对你而言怕是无用,所以便想取回这重要之物。但思及这东西是我亲自送出的,实在是没办法在当面讨回,所以……”
“所以你才大半夜的自己过来拿?”苏瑾抖了一下嘴唇,心中委实无语。
谁能想到,这抓到的所谓刺客,大半夜过来竟只是要回自己的东西!今夜,还真真是虚惊一场。
她无奈一叹,忙道,“既然这东西对你很重要,那我必然是要归还的。你就在这边等会,我去给你找找。”说完,苏瑾在昏暗的屋子里又摸索出了一盏灯,将其点燃。随后拿着哪站灯走向了里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