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之后,两人整装开拔,继续往东行进。
    如果顺利,今天就能开到公路。上到公路后,车速又可以再提上去,明天下午就能到格尔木。
    林瑾靠坐在座上,反手把背后垫着的绒毛团子取了下来。
    “腰还疼吗?”
    “还好了。”
    昨天夜里睡觉的时候,她特地把腰垫高了点,一觉醒来果然舒服多了。
    陆为这就放下心来,昨天看她一整天都腰疼,他还以为真把她伤到了。自己一做起爱来没个分寸,要是这么两次,就给她留下些永久性的伤病,那他这罪恶就大了。
    幸好,幸好。他松了口气,接着专心开车。
    往东行驶了不到两个小时,便到了当初追击盗猎者所追到的野马川。
    盗猎者爆了胎的皮卡车还停在草地上,陆为停了车,又从后边拿出工具,去盗猎者的车上搜刮零件。
    林瑾打着哈欠跟过去,看他在车里里外外摸索。五座的皮卡车车内空间不小,他在前座拆螺丝拆灯,她就钻进了后座,看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一翻找,果然找到点小物件。有个黑金色的转经轮掉在了座椅下边,而座上还有一串佛珠。
    她拿着东西问陆为:“这个有用吗?”
    陆为想了想,说道:“你喜欢就带着。要不是那么喜欢,就放回去。这些盗猎者手上沾着的血太多,转经筒和佛珠也沾了血气。”
    “哦,好的。”
    林瑾将它们摆回了座位上。她没有宗教信仰,好的就信,不好的就不信。既然有不太吉利的说法,她也就不触这个霉头。
    皮卡车后车兜里的东西已经空了。这里本来装着成堆的藏羚羊皮,卓乃湖哨卡的阿力前几天就来缴了皮子,如果桑杰已经到过哨卡了的话,皮子也应该运回了保护站。
    陆为最后又到了皮卡的后边,拿着工具叼着手电钻进了车底,把备胎卸了下来。
    林瑾蹲在车边,头贴在地上望进来,观察着他的动作。陆为一瞥就对上了她的眼睛,被她逗乐:“你这都想学?”
    林瑾浅笑:“不会的都想学一学嘛。活到老学到老。”
    陆为笑着继续拆他的备胎,终于完事了钻出来,满头满尾都是灰。林瑾给他拍了拍,自己也被浮尘呛到。陆为索性脱了外衣,先把衣服扔回车里,再搬着备胎到自己的吉普车边上。
    他抱着备胎踩着车前盖,站到了车顶上。
    “林瑾,给我拿一下绳子。”
    她便开了后座车门,拿出一捆绳子来。
    陆为朝下边说道:“扔给我就行。”
    林瑾却问:“车顶站得住两个人吗?”
    “你要上来?”
    “嗯,想上来看看。”
    上一次他在车顶绑缴获的帐篷的时候,她就想上去看看了。只是那时候和陆为也不熟悉,不能就这么爬人家的车。如今倒是不用有太多的顾忌,想爬也就爬了。
    车前盖对她来说不矮,她踩了脚昨晚自己装上去的前杠上了引擎盖。陆为拉了她一把,把她拉上了与自己一样的高度。
    他蹲下绑备胎,她站在车顶,遥遥向东远望着。
    野马川和楚玛尔河的尽头,红色的河流浅滩在沙草地上往东延绵不尽,泛着闪亮的光泽。
    可可西里的美在每一次远望时都能让她震撼,若非亲眼所见,难以置信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教科书上的文字,地理杂志之中的照片,都远不及视野之中的场面。
    楚玛尔河是她进入可可西里后的第一次感受到美的震撼,而在即将离开可可西里之际,又一次远眺红色的楚玛尔冰河。起始轮回,终于回到原点。
    林瑾看着远方出了神,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
    陆为早就把轮胎绑好了,看她专心远望,也不出声打扰她。站起身到了她的身边,视线与她汇聚到同一个方向。
    良久,林瑾叹然。
    这样美的地方,如果治理再得不到改善,也许在十年,甚至五年之内就会加速荒漠化,最终成为寸草不成的荒漠。
    在这里的风光依然存在时,她享受感官带来的美好。
    “陆为,接个吻吧。”
    “好。”
    就让楚玛尔河成为他们拥吻的见证。
    下是苍茫的沙草山丘,上是艳丽的举头红日。林瑾将自己的烈烈的热情都倾付与这个同自己唇舌纠缠的男人,仿佛这世上只剩下了自己与他两个人。
    陆为紧紧拥着她,一吻结束,她的发丝被吹得凌乱又破碎,轻拂在他的脸上。他青黑的胡茬在低头时擦过她的皮肤。触感相异却相通。
    微微的酥麻,一点点痒。
    后来很多年,林瑾追忆起自己在可可西里的经历,想起的最多的,就是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和在楚玛尔河畔,立于车顶的拥吻。
    不断流淌的时间正如冰山雪水汇成的河流,滚滚流逝。可总有那么几个瞬间会像冰封的河面,在心中永恒。
    林瑾是被陆为抱下车的,因风太大,她容易走不稳,他索性抱着她稳稳当当下去,以免她又跟前几天那样摔跤。
    回到了车上,两人随便吃了点糌粑充作中饭。今天一天行程的重心在于赶路,最好尽快把车开上公路。
    林瑾早上的回笼觉没睡着,吃了糌粑就有点犯困,靠在座椅上眯眼睛。头硌在车框和车座之中,车行颠簸,总是会撞到。之前也是这么睡的,将就将就总能睡着。但如今有了那块从林述车上拿来的绒毛垫子,她也就物尽其用,把它团成一团塞进车框车座的缝隙里。
    头再靠过去,感受到的都是温暖的毛茸茸,睡得很舒服。
    几天下来,她对于吉普车的颠簸早就习惯了,摇摇晃晃地睡着竟也安稳,还做起了白昼的清梦。
    到底是白日梦,没什么逻辑,更处处充斥着诡异。
    她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山鹰,在一片乱石嶙峋的悬崖之上盘飞。悬崖上站着许多人,有汉人,也有穿着僧袍的喇嘛。
    人们围在一块石板周围,而石板上是人类的残肢断臂。
    有人拿起血肉模糊的肉糜抛向空中,她便展翅划过去,叼走了那一大块肉。肉汁血腥却鲜美,三两下咀嚼后吞咽。
    聚集在悬崖边上的山鹰和秃鹫越来越多,她和同类们竞争夺食。
    分完了尸肉,喇嘛又剁碎了人类的心脏,同样抛到了空中。
    眼瞧着秃鹫就要飞去抢走那颗心,她再次翱翔,尖喙敏锐地一勾,将心脏的筋肉吃进自己的腹中。
    梦就是在这个时候醒的。
    林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斜倚在车里,而非飞在空中。神志回归,她给自己顺着气。
    人肉的味道实在太清晰了,清晰得几乎就不像是梦。
    她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梦到这个。她绝没有吃人肉的癖好,也不喜欢看人类被分尸,顶多能做到不害怕而已,为什么会梦到这个。
    想来想去,将原因归结到了林述的身上。
    哥哥是天葬的,葬他时,却没有任何的鸟儿愿意来吃他。这成为了她的遗憾,或许甚至都成为了潜意识里的心结。
    所以她在梦中变成了山鹰,又在梦里补足了葬礼没有喇嘛和亲朋的缺憾,凑了一大堆人,看她亲口吃了他。
    她叹口气,看向了窗外的风光。
    这一觉并没有睡过太久,时间也还在半下午。太阳稍稍倾斜,斜光照着楚玛尔河的冰面。
    不用沿途留心观察寻找,回程的车速比去程的确快上不少,仅仅半天的时间,前车窗的远处竟已能看见当初打过鱼的冰湖错仁德加。
    雅丹地貌形成的红色土丘此起彼伏,在一路的车窗外鲜艳着。大风阵阵刮过,卷起漫天的飞沙。而远处的雪山银峰被衬得更为纯净洁白,飞过山峰的群鸟也因此愈加明显。
    林瑾仔细看着窗外的一切。陆为终于发现她醒了,问她:“今天过去,快的话能到五道梁兵站,那里条件好一点,要不要赶过去住在那里?”
    林瑾想了想,摇摇头:“没必要。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我们自己扎营住好了。”
    今天也许是在可可西里的最后一个晚上,她不想就这么离开荒原,而去到有人烟的地方。
    陆为听她的。
    “行,那就还是我们自己扎营。在楚玛尔河边睡一晚上,明天上公路,直接送你回格尔木。”
    “好。”
    林瑾的语气里听不出情绪,但眉眼低垂着,面色看着不怎么精神。
    错仁德加越来越近,终于来到了面前。
    陆为开着车停在湖面上,又一次拿上了枪。这回他没给林瑾再去打一梭子的机会,把她拦在了车里:“这里风太大了,下去一趟脸疼,你就坐着吧。”
    林瑾乖乖听话,坐在车里看着他试探冰面的厚度。
    与前几回不同,他一梭子打下去,湖面的冰层竟成块状裂开。缝隙越裂越大,眼看着就要完全破碎。
    陆为快步走出了破冰的区域回到车上。
    错仁德加的湖冰本就是东边比西边厚,再加这几天天气的升温,冰层的融化也在所难免。不能从冰上走,而湖北面的地势又过于崎岖,无奈之下,陆为只好把车子倒出湖面,沿着南岸漫长的湖岸驶出这片流域。
    要去绕个远路,陆为竟有些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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