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在阅读完几本思澄看过的小说后,他气急败坏来到医院咖啡厅,一通电话把我叫下去。
「为什么男主角好像都有病?」
「你懂屁啊!这样才能激发母性啊!」我拉起嘴角,拿起他请我的咖啡,开始咬吸管。
「女主角为什么都要这样委屈自己?说好听是善良,说难听是笨。」
面对这个质疑我实在难以反驳:「嗯……因为社会和我们都对自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还有为什么男主角都要用强的?」
「基本上只要男主角又帅又有钱,对女主角也好,他要干嘛都行。不过也不是每一部都这样啦……只是刚好你家思澄喜欢的都比较传统一点。」
「你确定你们女生真的喜欢这样?」
「你确定你们男生真的喜欢a片那样?」眼看就要抓到他的把柄,我抬起下巴,用手比了个五:「一次50分鐘?」
他语塞起来。
「那就是了,真的发生的话,我想应该没有一个女生会喜欢。但我猜大家应该都幻想过。」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他痛苦地摀住头。
「我哪知道?」我得意地拨了一下头发。
==================
死胎的dna检验结果出炉了,孩子真的是穆文的。
我跟若亭帮思澄提出告诉,因为罪证确凿,判决应该会很顺利。
但另外一件事情的发展,则出乎我意料。
张朝骏寄了验伤单的影本过来,他断了几根肋骨,还丧失左耳听力。
信封里另一张纸写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普通伤害致重伤罪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为故意使被害人受重伤者,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可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干!让他告啊!」我把两张纸揉成一团,往研究室的书桌上丢。
「老师,你知道三年是什么意思吗?真被告了,你也没办法教书了。会跟张朝骏同归于尽。」以程把纸团捡起,再把两张纸理平。
「难道就这样放过他?」
「张朝骏可以声称自己只是强制猥褻,因为他只脱了思澄上衣的釦子,思澄那天也的确没有明确反抗,在法庭上很不利。
而强制猥褻只能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老师的义愤伤害罪成立,还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只是猥褻就让人失去听力,显然不符比例原则,你的刑期很有可能比他还长。
若真的跟他玉石俱焚,可能老师还在牢里,他已经出来逍遥,到时候谁来保护思澄?」
以程理性冷静的分析让我的心越来越沉。
「所以我才说不能打人啊老师!」
「……你为什么那天不阻止我。」我懊恼地摀住头。
「是老师你跑太快了,我根本就追不上。而且我一到现场,就看到思澄一直流血,当然先帮思澄就医吧?」
「张以程,你真的不是法律系的?」
「这不是常识吗?老师。」
「并不是,好吗?」我恶瞪他。
「如果不告他,不就为了避免我的刑期,牺牲思澄吗?」
对于这个决定,我还是很迟疑。
「不然老师,你都告诉思澄,让她自己选吧?你觉得她会想在法庭上告赢那个混蛋,然后看着你坐牢?还是放过他,让你陪在她身边?」
我愣了好久。
「老师,他失去了听力。」以程拍拍我的肩膀:「而且为了顾及自己的饭碗而不能告你。这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了吧?」
再多的后悔也没办法挽回了。
「法律,真是奇怪的东西……」我喃喃地说。
「他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社会最基本的秩序啊!」
「你怎么会这么了解这些事情?」
「多亏了瞿老师吧!」他若有所思望着桌面:「那时候小芳受了委屈,我没办法接受什么都不做,让这种事情过去。但仔细研究以后却发现,我能做的真的有限,还害自己差点毕不了业。弱者,始终是弱者,如果不是老师你在会议上帮我,他们可能还会继续拿着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压迫我。」
「你不弱啊!」
「我哪里不弱?」他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你赢得了我的尊敬。
「第四章,重写!」我把论文丢回去给他。
「老师!今天就不能放过我吗?」他捏紧眉心。
「不行,为了让你变得更强。」
我抬起下巴,期待他能为所欲为的一天。
「为什么男主角好像都有病?」
「你懂屁啊!这样才能激发母性啊!」我拉起嘴角,拿起他请我的咖啡,开始咬吸管。
「女主角为什么都要这样委屈自己?说好听是善良,说难听是笨。」
面对这个质疑我实在难以反驳:「嗯……因为社会和我们都对自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
「还有为什么男主角都要用强的?」
「基本上只要男主角又帅又有钱,对女主角也好,他要干嘛都行。不过也不是每一部都这样啦……只是刚好你家思澄喜欢的都比较传统一点。」
「你确定你们女生真的喜欢这样?」
「你确定你们男生真的喜欢a片那样?」眼看就要抓到他的把柄,我抬起下巴,用手比了个五:「一次50分鐘?」
他语塞起来。
「那就是了,真的发生的话,我想应该没有一个女生会喜欢。但我猜大家应该都幻想过。」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他痛苦地摀住头。
「我哪知道?」我得意地拨了一下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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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的dna检验结果出炉了,孩子真的是穆文的。
我跟若亭帮思澄提出告诉,因为罪证确凿,判决应该会很顺利。
但另外一件事情的发展,则出乎我意料。
张朝骏寄了验伤单的影本过来,他断了几根肋骨,还丧失左耳听力。
信封里另一张纸写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普通伤害致重伤罪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为故意使被害人受重伤者,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可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干!让他告啊!」我把两张纸揉成一团,往研究室的书桌上丢。
「老师,你知道三年是什么意思吗?真被告了,你也没办法教书了。会跟张朝骏同归于尽。」以程把纸团捡起,再把两张纸理平。
「难道就这样放过他?」
「张朝骏可以声称自己只是强制猥褻,因为他只脱了思澄上衣的釦子,思澄那天也的确没有明确反抗,在法庭上很不利。
而强制猥褻只能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老师的义愤伤害罪成立,还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只是猥褻就让人失去听力,显然不符比例原则,你的刑期很有可能比他还长。
若真的跟他玉石俱焚,可能老师还在牢里,他已经出来逍遥,到时候谁来保护思澄?」
以程理性冷静的分析让我的心越来越沉。
「所以我才说不能打人啊老师!」
「……你为什么那天不阻止我。」我懊恼地摀住头。
「是老师你跑太快了,我根本就追不上。而且我一到现场,就看到思澄一直流血,当然先帮思澄就医吧?」
「张以程,你真的不是法律系的?」
「这不是常识吗?老师。」
「并不是,好吗?」我恶瞪他。
「如果不告他,不就为了避免我的刑期,牺牲思澄吗?」
对于这个决定,我还是很迟疑。
「不然老师,你都告诉思澄,让她自己选吧?你觉得她会想在法庭上告赢那个混蛋,然后看着你坐牢?还是放过他,让你陪在她身边?」
我愣了好久。
「老师,他失去了听力。」以程拍拍我的肩膀:「而且为了顾及自己的饭碗而不能告你。这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了吧?」
再多的后悔也没办法挽回了。
「法律,真是奇怪的东西……」我喃喃地说。
「他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社会最基本的秩序啊!」
「你怎么会这么了解这些事情?」
「多亏了瞿老师吧!」他若有所思望着桌面:「那时候小芳受了委屈,我没办法接受什么都不做,让这种事情过去。但仔细研究以后却发现,我能做的真的有限,还害自己差点毕不了业。弱者,始终是弱者,如果不是老师你在会议上帮我,他们可能还会继续拿着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压迫我。」
「你不弱啊!」
「我哪里不弱?」他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你赢得了我的尊敬。
「第四章,重写!」我把论文丢回去给他。
「老师!今天就不能放过我吗?」他捏紧眉心。
「不行,为了让你变得更强。」
我抬起下巴,期待他能为所欲为的一天。